资本运作☆ ◇003020 立方制药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12-03│ 23.13│ 4.7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13│ 13.29│ 2704.5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30│ 9.84│ 460.51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康美药业 │ 14.33│ ---│ ---│ 8.03│ -2.01│ 人民币│
├─────────┼─────┼─────┼─────┼─────┼──────┼──────┤
│建信信托 │ 2.15│ ---│ ---│ 2.10│ 0.00│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渗透泵制剂车间建设│ 1.77亿│ 925.93万│ 1.36亿│ 77.03│ 226.55万│ ---│
│项目 │ │ │ │ │ │ │
├─────────┼──────┼─────┼─────┼─────┼─────┼──────┤
│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 9232.54万│ 3269.03万│ 6937.61万│ 75.14│ ---│ ---│
│目 │ │ │ │ │ │ │
├─────────┼──────┼─────┼─────┼─────┼─────┼──────┤
│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 1.35亿│ 0.00│ 1.40亿│ 104.07│ -864.44万│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281.00万│ 0.00│ 7289.35万│ 100.11│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6-28 │交易金额(元)│2218.37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南京迈诺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2184│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
│买方 │成都元禾原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南京迈诺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诺威")是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的参股公司,截至目前公司持有迈诺威6.4984%的股权。 │
│ │ 2025年5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 │通过了《关于转让南京迈诺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218.3748 │
│ │万元(人民币,下同)的价格将持有的迈诺威2.2184%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1.6614万元)│
│ │转让给成都元禾原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禾创投")。 │
│ │ 近日,公司已收到元禾创投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迈诺威已办理完成上述事项工商变│
│ │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南京市栖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3-11 │
├──────┼────────────────────────────────────────┤
│关联方 │合肥立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
│ │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肥立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
│ │署〈代为培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合肥立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立方投资”)签署《代为培育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由于药品研发的投资大、周期长、环节多,且易受到不可控因素影响,研发进度及结果│
│ │、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不确定性,为降低公司投资风险,有效获取商业机会,同时│
│ │避免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 │,公司拟与立方投资签署《代为培育协议》,委托立方投资按照市场原则为公司代为培育创│
│ │新药研究相关项目。 │
│ │ 代培育项目拟以南京米诺维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诺维”“培育标的”或“标的│
│ │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立方投资拟以现金增资方式取得培育标的20%的股权。培育标的开 │
│ │展精神疾病领域的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药品满足上市条件后,公司拥有药品在中华人民│
│ │共和国大陆地区同等条件下的优先代工权。 │
│ │ 立方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季俊虬先生系公司董事和实际控制人、立方投资的总经理邓晓娟│
│ │女士系公司董事,因此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董事季俊虬先生、邓晓娟女士需在董事会回避表决。根据《深圳│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合肥立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住所:合肥高新区长宁大道801号长宁家园3幢501室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88867093G │
│ │ 法定代表人:季俊虬 │
│ │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30日 │
│ │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技术转让、投资咨询。 │
│ │ 股权结构:公司实际控制人季俊虬先生持有其100%股权。 │
│ │ 立方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季俊虬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立方投资的总经理邓晓娟女士系│
│ │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人签署《代为培育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
│ │ 经查询,立方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邓晓娟 100.00万 0.52 7.47 2025-07-05
─────────────────────────────────────────────────
合计 100.00万 0.52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06-25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47 │质押占总股本(%) │0.52 │
├────────┼──────────────┴────────┴──────────────┤
│股东名称 │邓晓娟 │
├────────┼──────────────────────────────────────┤
│质押方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6-18 │质押截止日 │2025-06-17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03 │解押股数(万股) │1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18日邓晓娟质押了100.0万股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03日邓晓娟解除质押1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合肥立方制│诺瑞特 │ 5960.00万│人民币 │2023-12-26│2030-12-25│连带责任│否 │否 │
│药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合肥立方制│诺瑞特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药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11-22│其他事项
──────┴──────────────────────────────────
近日,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收到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局下发的达格列净二甲双胍缓释片(I)、达格列净二甲双胍缓释片(II)及达格列净
二甲双胍缓释片(III)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理通知书》主要内容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
受理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
理。
二、达格列净二甲双胍缓释片的相关情况
达格列净二甲双胍缓释片是一种固定剂量复方制剂,由钠-葡萄糖协同转运蛋白2(SGLT2
)抑制剂达格列净和双胍类药物盐酸二甲双胍组成,结合了两种作用机制不同但相互协同作用
的降糖药物。达格列净通过促进尿糖排泄来降低血糖,而二甲双胍则主要通过抑制肝糖输出和
改善胰岛素敏感性来发挥作用。这种联合用药方式旨在为2型糖尿病成人患者提供更全面、更
有效的血糖控制。该品种为百时美施贵宝(Bristol-MyersSquibbCompany,BMS)和阿斯利康
(AstraZenecaAB,AZ)共同开发的缓释复方制剂。截至本公告日,除进口产品外,国内有8家
企业相同产品获批上市。
──────┬──────────────────────────────────
2025-11-1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446号科研综合楼五楼会议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89名,代表股份120,229,876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3.21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名(代表14名股东),代表股份106,381,3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3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5名,代表股份13,848,4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17%。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180名,代表股份16,452,031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65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2,603,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369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175名,代表股份13,848,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7.2817%。
8、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见证律
师列席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
2025-10-30│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1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446号科研综合楼五楼会议中心。
──────┬──────────────────────────────────
2025-10-30│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二、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状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614819.43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265450871.80元,母公
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400298793.77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
则,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额为400298793.77元。
2、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为回报公司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
下,公司拟定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公司2025年10月28日的总股本1213385629股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数量50574996股后的1162810633股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1
6281063.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安排分配。
(二)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股本因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
变化的,将以分配方案实施时公司实际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
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并于2025年8月19日发出会议补充
通知取消部分议案。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科研综合楼五楼会议中心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
琴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
2025-08-13│其他事项
──────┴──────────────────────────────────
为增加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利
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划。
第一条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应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应当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
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公司董事会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尤其是现
金分红方案时应当听取各方的意见,尤其是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在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外
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并结合公司目前及
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
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积极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
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条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和监督程序
(一)分红回报规划的制订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制订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
同意。股东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者投资者交流
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在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应当为投资者
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在审议利润分配
方案的股东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
和最低比例、进行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
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
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者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
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
2025-07-25│股权回购
──────┴──────────────────────────────────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涉及首次授予部分66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22名激励对象
,合计87名激励对象(1名激励对象同时参与了首次和预留授予)。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
为1078318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191260500股的0.56%。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
资金总额7850155.04元,利息477667.87元,合计8327822.91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股权激励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为7.28元/股,因公司层面2024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剩余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2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于2025年7月23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
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
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激励对象
因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1、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以及预留授予中1人因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894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考核年度为2024年,业绩考核指标为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60%。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因此公司拟对剩余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39374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78318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1078318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56%,本次回购注销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90182182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10009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
于2025年7月23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
──────┬──────────────────────────────────
2025-07-22│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在《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工商变更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合肥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40870052B
名称: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立方厂区
法定代表人:季俊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