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3020 立方制药 更新日期:2025-04-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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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 │ 14.33│ ---│ ---│ 8.32│ 0.3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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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信托 │ 2.15│ ---│ ---│ 2.1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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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渗透泵制剂车间建设│ 1.77亿│ 626.51万│ 1.33亿│ 75.33│ ---│ 2024-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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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 9232.54万│ 2021.53万│ 5690.10万│ 61.63│ ---│ 2024-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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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 1.35亿│ 0.00│ 1.40亿│ 104.07│ -145.21万│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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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281.00万│ 0.00│ 7289.35万│ 10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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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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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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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合肥立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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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
│ │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肥立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
│ │署〈代为培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合肥立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立方投资”)签署《代为培育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由于药品研发的投资大、周期长、环节多,且易受到不可控因素影响,研发进度及结果│
│ │、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不确定性,为降低公司投资风险,有效获取商业机会,同时│
│ │避免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 │,公司拟与立方投资签署《代为培育协议》,委托立方投资按照市场原则为公司代为培育创│
│ │新药研究相关项目。 │
│ │ 代培育项目拟以南京米诺维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诺维”“培育标的”或“标的│
│ │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立方投资拟以现金增资方式取得培育标的20%的股权。培育标的开 │
│ │展精神疾病领域的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药品满足上市条件后,公司拥有药品在中华人民│
│ │共和国大陆地区同等条件下的优先代工权。 │
│ │ 立方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季俊虬先生系公司董事和实际控制人、立方投资的总经理邓晓娟│
│ │女士系公司董事,因此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董事季俊虬先生、邓晓娟女士需在董事会回避表决。根据《深圳│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合肥立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住所:合肥高新区长宁大道801号长宁家园3幢501室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88867093G │
│ │ 法定代表人:季俊虬 │
│ │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30日 │
│ │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技术转让、投资咨询。 │
│ │ 股权结构:公司实际控制人季俊虬先生持有其100%股权。 │
│ │ 立方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季俊虬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立方投资的总经理邓晓娟女士系│
│ │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人签署《代为培育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
│ │ 经查询,立方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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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邓晓娟 100.00万 0.52 7.47 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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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0.00万 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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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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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25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47 │质押占总股本(%) │0.52 │
├────────┼──────────────┴────────┴──────────────┤
│股东名称 │邓晓娟 │
├────────┼──────────────────────────────────────┤
│质押方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6-18 │质押截止日 │2025-06-17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18日邓晓娟质押了100.0万股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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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7-12 │质押股数(万股) │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17 │质押占总股本(%) │0.50 │
├────────┼──────────────┴────────┴──────────────┤
│股东名称 │邓晓娟 │
├────────┼──────────────────────────────────────┤
│质押方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阳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3-07-14 │质押截止日 │2024-07-13 │
├────────┼──────────────┼────────┼──────────────┤
│实际解押日 │2024-07-18 │解押股数(万股) │96.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14日邓晓娟质押了80.0万股给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阳支行│
├────────┼──────────────────────────────────────┤
│解押说明 │2024年07月18日邓晓娟解除质押96.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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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7-12 │质押股数(万股) │19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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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7.83 │质押占总股本(%)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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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邓晓娟 │
├────────┼──────────────────────────────────────┤
│质押方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阳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2-07-15 │质押截止日 │2023-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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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07-28 │解押股数(万股) │19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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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07日邓晓娟解除质押8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3年07月28日邓晓娟解除质押198.8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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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合肥立方制│诺瑞特 │ 3100.00万│人民币 │2023-12-22│2024-12-22│连带责任│否 │否 │
│药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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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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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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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控股子公司合肥
诺瑞特制药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加替沙星滴眼液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申请的
《受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理通知书》主要内容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
产品名称:加替沙星滴眼液
规格:0.3%(5ml:15mg)
受理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
理。
受理号:CYHS2501***
二、加替沙星滴眼液的相关情况
加替沙星是一种环丙基氟喹诺酮类药物,为第四代喹诺酮类广谱抗菌药物,主要用于由敏
感病原体所致的各种感染性疾病。加替沙星滴眼液用于眼睑炎、泪囊炎、麦粒肿、结膜炎、睑
板腺炎、角膜炎(包括角膜溃疡)、眼科围手术期的无菌化治疗。本次申报是以日本千寿制药
株式会社的未进口原研药品为参比制剂进行开发研究,为仿制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
的药品(注册分类为化药3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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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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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肥立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
署〈代为培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合肥立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立方投资”)签署《代为培育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药品研发的投资大、周期长、环节多,且易受到不可控因素影响,研发进度及结果、
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不确定性,为降低公司投资风险,有效获取商业机会,同时避免
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
拟与立方投资签署《代为培育协议》,委托立方投资按照市场原则为公司代为培育创新药研究
相关项目。
代培育项目拟以南京米诺维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诺维”“培育标的”或“标的公
司”)作为实施主体,立方投资拟以现金增资方式取得培育标的20%的股权。培育标的开展精
神疾病领域的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药品满足上市条件后,公司拥有药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陆地区同等条件下的优先代工权。立方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季俊虬先生系公司董事和实际控制
人、立方投资的总经理邓晓娟女士系公司董事,因此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董事季俊虬先生、邓晓娟女士需在董事
会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立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P
住所:合肥高新区长宁大道801号长宁家园3幢501室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
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88867093G
法定代表人:季俊虬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30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技术转让、投资咨询。
股权结构:公司实际控制人季俊虬先生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立方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季俊虬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立方投资的总经理邓晓娟女士系公
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人签署《代为培育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询,立方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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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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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含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
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
滚存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
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低风险投资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含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
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
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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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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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收到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局下发的贝派度酸原料药上市申请《受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理通知书》主要内容
申请事项:上市
产品名称:贝派度酸
受理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
理。
登记号:Y20250000041(受理号:CXHS2560***)
二、贝派度酸的相关情况
贝派度酸是一种三磷酸腺苷-柠檬酸裂解酶抑制剂,通过抑制肝脏中胆固醇的合成来降低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贝派度酸制剂适应症:在无法接受推荐的他汀类治疗(包括
未使用他汀类的患者)时,减少成年患者发生心肌梗死和冠状动脉血运重建的风险,适用于已
确诊心血管疾病的患者,或虽然没有确诊心血管疾病,但具有较高心血管事件风险的患者。作
为饮食的辅助治疗,与其他LDL-C降低疗法联合使用,或在无法同时进行LDL-C降低疗法时单独
使用,可降低原发性高脂血症(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成人患者的LDL-C。本次申
请属于仿制境内未上市药品所用的化学原料药。截至本公告日,国内暂无相关制剂产品获批上
市,除公司外,该品种原料药有6家企业登记备案,登记状态均为“I”(尚未通过与制剂共同
审评审批的原料/辅料/包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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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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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收到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局下发的贝派度酸片(180mg)药品注册临床试验申请《受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受理通知书》主要内容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产品名称:贝派度酸片
规格:180mg
受理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
理。
受理号:CYHL2500***
二、贝派度酸片的相关情况
贝派度酸片是一种三磷酸腺苷-柠檬酸裂解酶抑制剂,通过抑制肝脏中胆固醇的合成来降
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本次申请药品注册临床试验的拟定适应症:在无法接受推荐的他汀类
治疗(包括未使用他汀类的患者)时,减少成年患者发生心肌梗死和冠状动脉血运重建的风险
,适用于已确诊心血管疾病的患者,或虽然没有确诊心血管疾病,但具有较高心血管事件风险
的患者。作为饮食的辅助治疗,与其他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降低疗法联合使用,或
在无法同时进行LDL-C降低疗法时单独使用,可降低原发性高脂血症(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
固醇血症)成人患者的LDL-C。贝派度酸片原研药于2020年在美国获批上市,该产品尚未在国
内上市,本次注册申请分类为化学药品3类(境内申请人仿制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
的药品),公司为国内第3家申报临床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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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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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价格及数量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及原因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
定,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
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3人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时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4人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要求,及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要求。公司拟对上
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调整
1、调整原因
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4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
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8日,最终实施方案为: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1596431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5.00元(含税);同
时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964313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2、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调整依据和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
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1)回购价格的调整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
②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价格调整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
9.84元/股调整为(9.84-0.5)÷(1+0.2)=7.78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2)回购数量的调整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3人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数量由24.1098万股调整为24.1098×(1+0.2)=28.9318万股限制性股
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4人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
全部解除限售要求,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数量由0.8997万股调整为0.8997×(1+0.2)=
1.0797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
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要求,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数量由0.9290万股调整为0.92
90×(1+0.2)=1.1148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共计回购注销31.1263万股限
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金额、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242.1626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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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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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收到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局下发的瑞卢戈利原料药上市申请《受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理通知书》主要内容
申请事项:上市
产品名称:瑞卢戈利
受理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
理。
登记号:Y20240001454(受理号:CXHS2560***)
二、瑞卢戈利的相关情况
瑞卢戈利是一种口服的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GnRH)受体拮抗剂,可以抑制黄体生成素和
卵泡刺激素等促性腺激素的合成和释放,降低睾酮和雌二醇等性激素水平,治疗包括子宫内膜
异位症、子宫肌瘤和前列腺癌在内的激素依赖性疾病。本次申请为仿制境内未上市药品所用的
化学原料药。截至本公告日,国内暂无相关制剂产品获批上市,除公司外,该品种原料药有10
家企业登记备案,登记状态均为“I”(尚未通过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的原料/辅料/包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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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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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收到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局下发的盐酸右哌甲酯原料药上市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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