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3021 兆威机电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兆威驱动有限公│ 10000.00│ ---│ 100.00│ ---│ -3.64│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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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 9.13亿│ 8288.48万│ 4.79亿│ 52.50│ ---│ 2023-09-30│
│项目 │ │ │ │ │ │ │
├─────────┼──────┼─────┼─────┼─────┼─────┼──────┤
│松岗生产基地技改升│ 1.42亿│ ---│ 1.42亿│ 100.00│ ---│ 2021-12-31│
│级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840.00万│ 2837.51万│ 4448.86万│ 56.75│ ---│ 2023-09-3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00亿│ ---│ 7.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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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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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周 300.00万 1.75 9.62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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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00.00万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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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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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6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21 │质押占总股本(%) │0.58 │
├────────┼──────────────┴────────┴──────────────┤
│股东名称 │李海周 │
├────────┼──────────────────────────────────────┤
│质押方 │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2-2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12月22日李海周质押了100.0万股给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1-11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41 │质押占总股本(%) │1.17 │
├────────┼──────────────┴────────┴──────────────┤
│股东名称 │李海周 │
├────────┼──────────────────────────────────────┤
│质押方 │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1-0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1月09日李海周质押了200.0万股给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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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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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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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兆威│东莞市兆威│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机电股份有│机电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兆威│东莞市兆威│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机电股份有│机电有限公│ │ │ │ │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兆威│东莞市兆威│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机电股份有│机电有限公│ │ │ │ │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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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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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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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后,为保证监事会
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1
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齐聪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其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齐聪
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附件: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齐聪先生,中国国籍,1991年出生,硕士。2013年7月至2014年8月,任中共常德市委组织
部科员。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任深圳市创捷供应链有限公司总裁办助理。2015年6月至202
0年3月,任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划部副部长。
2020年4月至2021年6月,任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副主任。2021年9月至今,任深
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
截止目前,齐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320股(其中限制性股票2920股)。齐聪先生与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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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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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
根据《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中相应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因此,公司拟按40%的比例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
票,拟按50%的比例注销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2023年是最后一个考核年度,即应
注销激励对象现持有的所有限制性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股本结构表,目前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为3362
18股。公司本次拟注销144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36218股。
(二)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做相应调整。鉴于公司于2021年5月完成了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故需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及回购数量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
根据上述计算规则,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2.27元/
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无须调整,其回购价格即为授予价格31.39元/股。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拟按31.39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25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64730股
,拟按22.27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119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271488股,合计拟注销144名激
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336218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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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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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
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
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
情况等,与立信协商确定2024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审计收费8.17亿元,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的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四兵,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
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晗,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
开始在立信执业,2017年至2023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龙湖川,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1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至2023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费用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
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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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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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79923314.35元,加上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783576636.0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4
84852.86元,减去已分配红利28880685.87元,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3113
4411.68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8298835.09元。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情况并结合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公司拟定2023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710082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94054519.9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68403287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
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239411505股。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
日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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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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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周先生
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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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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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为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的范围为《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三十条的证券投资范围和第
三十四条的委托理财范围(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委托理财是指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
、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
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上述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本议案尚需
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争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
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
信贷资金。
(三)额度及期限
在任一时点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四)投资产品品种
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范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第三十条的证券投资范围和第三十四条的委托理财范围(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
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
为。委托理财是指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
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的行为)。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
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
、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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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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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被担保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兆威”)最近
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威机电”)于2023年12月13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
意公司2024年在全资子公司东莞兆威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
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7亿元。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莞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2F4TM5T
3、成立日期:2018年10月31日
4、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望牛墩临港路2号
5、法定代表人:叶曙兵
6、注册资本:23000万元
7、经营范围:产销、研发:齿轮箱、发电机、精密塑胶模具、精密塑胶制品、精密五金
制品;加工:塑料制品、机电设备及其配件、轴承及其配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
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拥有其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9、经查询,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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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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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
1、根据《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
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近期,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栾喆华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柯健武、廖小华因个
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故公司本次应回购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6760股。
(二)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做相应调整。鉴于公司于2021年5月完成了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故需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及回购数量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
根据上述计算规则,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2.27元/
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无须调整,其回购价格即为授予价格31.39元/股。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应按31.39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2920股,
按22.27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3840股,合计应注销3名激励对象的限
制性股票6760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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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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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近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栾喆
华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柯健武、廖小华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故公司应对
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2704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3日完成上
述股票期权回购注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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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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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招商证券为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徐国振先生和黄华先生为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
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法定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但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中国证监
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招商证券在持续督导期结束后继续履行对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职责。
现由于招商证券保荐代表人黄华先生在招商证券内部所任职岗位不适合继续履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督导职责,为更好地履行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
职责,招商证券指派黎强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自2023年9月13日起接替黄华先生履行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督导保荐工作事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徐国振先生和黎强强先生将作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督导的保荐代
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直至相关工作全部结束。
公司董事会对黄华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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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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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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