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3021 兆威机电 更新日期:2025-06-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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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11-24│ 75.12│ 18.3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2-25│ 35.63│ 1698.4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2-21│ 31.39│ 468.5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8-28│ 21.35│ 2695.8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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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兆威驱动有限公│ 10000.00│ ---│ 100.00│ ---│ -3.64│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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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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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 9.13亿│ 1571.14万│ 4.95亿│ 54.22│ 7.32亿│ 2023-09-30│
│项目 │ │ │ │ │ │ │
├─────────┼──────┼─────┼─────┼─────┼─────┼──────┤
│松岗生产基地技改升│ 1.42亿│ 0.00│ 1.42亿│ 100.00│ 0.00│ 2021-12-31│
│级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840.00万│ 0.00│ 4448.86万│ 56.75│ 0.00│ 2023-09-3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00亿│ 0.00│ 7.0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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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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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周 230.00万 0.96 5.27 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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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30.00万 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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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1-03 │质押股数(万股) │23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27 │质押占总股本(%) │0.96 │
├────────┼──────────────┴────────┴──────────────┤
│股东名称 │李海周 │
├────────┼──────────────────────────────────────┤
│质押方 │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3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30日李海周质押了230.0万股给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1-03 │质押股数(万股) │13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98 │质押占总股本(%) │0.54 │
├────────┼──────────────┴────────┴──────────────┤
│股东名称 │李海周 │
├────────┼──────────────────────────────────────┤
│质押方 │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1-0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2-19 │解押股数(万股) │130.00 │
├────────┼──────────────┴────────┴──────────────┤
│质押说明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周先│
│ │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2月19日李海周解除质押13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3-12-26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21 │质押占总股本(%) │0.58 │
├────────┼──────────────┴────────┴──────────────┤
│股东名称 │李海周 │
├────────┼──────────────────────────────────────┤
│质押方 │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2-2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1-03 │解押股数(万股) │140.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12月22日李海周质押了100.0万股给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1月03日李海周解除质押14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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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兆威│东莞市兆威│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机电股份有│机电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兆威│东莞市兆威│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机电股份有│机电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兆威│苏州兆威驱│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机电股份有│动有限公司│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兆威│东莞市兆威│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机电股份有│机电有限公│ │ │ │ │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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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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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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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拟按相关规定回
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将减少7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7000元,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修改《公司章程》
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并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
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
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
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101号
2、申报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起45天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联系人:牛东峰
4、联系电话:0755-27323929
5、指定传真:0755-27323949
6、邮政编码:51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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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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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沈险峰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满6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任
职期限的规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沈险峰先生将不
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8)。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
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
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林森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
司股东会选举成为独立董事后,由林森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
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林森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林森先生,男,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安永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师、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掌信彩通信息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
官、深圳第七大道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深圳雷炎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AsiaLinqIn
vestmentsPte.Ltd首席财务官、深圳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加幂科技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SinohopeHongKongLtd财务总监、MetalphaTechnology独立董事、辉煌
明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PintecTechnologyHoldingsLimited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林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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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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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7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年8月20日,公司披露《
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报告》
。
(三)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会结束后,公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2024年8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9月2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9
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近期,授予激励对象汤乐因个人原
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拟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700
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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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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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深
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设职工代表董事1
人,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基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
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与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陆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简历附后),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
议案》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附件:
陆志强先生简历
陆志强:男,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副高级工程师。2003年6月至2007年10
月,任富路素制品厂结构工程师。2007年10月至2010年3月,任日迈模具东莞有限公司设计部
系长。2010年3月至2014年6月,任深圳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模具设计工程师。2014年6月至202
4年12月,任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兆威机电
股份有限公司零件BU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陆志强先生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21300股,持有公司股票期权16800份。与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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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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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
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
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
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
情况等,与立信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
2024年12月31日,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0.7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雷,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
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晗,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
开始在立信执业,2017年至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龙湖川,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1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至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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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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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批准。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225094344.84元,加上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931134411.6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
516387.97元,减去当年实际已分配红利93481591.61元,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
润为1047230776.94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4464735.17元。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情况并结合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公司拟定202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当日的总股本24020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
0股派发现金红利2.8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8457997.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
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68457997.50元,占本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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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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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
的审计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考虑到安永香港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
性、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安永香港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
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
安永香港自1976年起在中国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中国香港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
网络的成员。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香港根据中国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
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
许可证,并同时系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
alServices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自2020年起,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
,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
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审计费用
安永香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本次发行并上市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
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
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具体
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香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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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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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周先生
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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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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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
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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