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3021 兆威机电 更新日期:2026-08-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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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1-24│ 75.12│ 18.3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2-25│ 35.63│ 1698.4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2-21│ 31.39│ 468.5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8-28│ 21.35│ 2695.8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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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兆威驱动有限公│ 10000.00│ ---│ 100.00│ ---│ -3.64│ 人民币│
│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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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 9.13亿│ 89.19万│ 4.98亿│ 54.53│ 4.87亿│ 2023-09-30│
│项目 │ │ │ │ │ │ │
├─────────┼──────┼─────┼─────┼─────┼─────┼──────┤
│松岗生产基地技改升│ 1.42亿│ 0.00│ 1.42亿│ 100.00│ ---│ 2021-12-31│
│级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840.00万│ 0.00│ 4448.86万│ 56.75│ ---│ 2023-09-3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00亿│ 0.00│ 7.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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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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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交易金额(元)│4091.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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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宝安区建设用地A317-0592宗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地 │ │ │
├──────┼────────────────┴──────┴────────────────┤
│买方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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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基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以及整体生产经营规│
│ │划安排,并充分利用公司在微型传动和微型驱动系统领域的领先优势,公司计划参与竞买深│
│ │圳市宝安区建设用地A317-0592宗地,并投资建设灵巧手及微型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扩大 │
│ │公司机器人板块的业务布局,优化公司整体产能分布,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微│
│ │型驱动和灵巧手领域的行业地位与市场占有率。 │
│ │ 公司拟参与竞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
│ │用权(宗地代码:440306604001GB00315,宗地号:A317-0592,土地面积18,771.34平方米 │
│ │)。 │
│ │ 本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仟零玖拾壹万元(小写4091│
│ │0000元)。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李海周 230.00万 0.96 5.27 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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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30.00万 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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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1-03 │质押股数(万股) │23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27 │质押占总股本(%) │0.96 │
├────────┼──────────────┴────────┴──────────────┤
│股东名称 │李海周 │
├────────┼──────────────────────────────────────┤
│质押方 │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3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30日李海周质押了230.0万股给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1-03 │质押股数(万股) │13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98 │质押占总股本(%) │0.54 │
├────────┼──────────────┴────────┴──────────────┤
│股东名称 │李海周 │
├────────┼──────────────────────────────────────┤
│质押方 │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1-0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2-19 │解押股数(万股) │130.00 │
├────────┼──────────────┴────────┴──────────────┤
│质押说明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周先│
│ │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2月19日李海周解除质押13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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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深圳市兆威│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机电股份有│灵巧手技术│ │ │ │ │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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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苏州兆威驱│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机电股份有│动有限公司│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兆威│东莞市兆威│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机电股份有│机电股份有│ │ │ │ │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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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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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其他事项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以及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共计27300份。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
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
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7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年8月20日,公司披露《
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报告》
。
(三)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会结束后,公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2024年8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9月2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六)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北京金诚同达(深
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八)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
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九)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十一)2026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
通过了上述议案,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鉴于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计27300份进行注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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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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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60.055万份,行权价格为42.04元/份(调整后)。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
者注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
(一)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两次行权,对应的等
待期分别自相应授予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
票期权总量的50%。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4年8月28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
于2026年8月27日届满。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60.055万份,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2245%。本次可行权的
激励对象人数及股票期权数量情况:
2、本次激励计划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确认数据为
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
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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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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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根据《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
规定,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
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7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年8月20日,公司披露《
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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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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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计11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305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225
4%;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
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一)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分两次解除限售,对应的限
售期分别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为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可申请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50%。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8月28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
售期将于2026年8月27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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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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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一号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海周。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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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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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拟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8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24800股,
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24800元,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并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截至公告披露日的注册资本将由267544900元减少至267520100元,
股份总数由267544900股减少至267520100股。具体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总数为准。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
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
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
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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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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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提高
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
2、交易方式及交易品种: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具有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
3、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拟开展所需交易保证金和权利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
保物的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一时点不超
过人民币1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
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
交易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本次决议的有效期,则本次决议的有效期自动
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
以及预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的价值、预计占
用的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
人士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本次
决议的有效期,则本次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发展需求,国际化布局深入推进,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波
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因外汇汇率及外汇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合
理优化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保证
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的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
的保证金等)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
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
3、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并依法设立、经营稳健、资信
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方不涉
及关联方。交易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日元、泰铢、港币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
4、交易期限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
度在交易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本次决议的有效期,则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
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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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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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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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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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灵巧手及微型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
“本次投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以及整体生产经营规划安排,并充分利用公司在微型传动和微型
驱动系统领域的领先优势,公司计划参与竞买深圳市宝安区建设用地A317-0592宗地,并投资
建设灵巧手及微型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扩大公司机器人板块的业务布局,优化公司整体产能
分布,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微型驱动和灵巧手领域的行业地位与市场占有率。
公司拟参与竞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宗地代码:440306604001GB00315,宗地号:A317-0592,土地面积18771.34平方米)。在
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该地块上进行项目投资建设,项目投资
总额约为8亿元人民币(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具体投资额度和投资方案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规模布局、项目用地和环境容量等情况进行调整。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上述竞拍土地使用权一切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
表人及其转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成交确认书》《深圳市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宝安区重点产业类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293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300G347861160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交易对方与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宗地代码:440306604001GB00315
2、宗地号:A317-0592
3、土地位置:宝安区新桥街道
4、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5、产业准入行业类别:《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
鼓励发展类之A11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6、土地面积:18771.34平方米
7、土地使用年限:30年
8、挂牌起始价:4091万元人民币
9、竞买保证金:818.2万元人民币
最终土地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等以《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
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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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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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立信”)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
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立信协商确定
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
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
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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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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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该
议案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7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年8月20日,公司披露《
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报告》
。
(三)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会结束后,公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2024年8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9月2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9
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六)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北京金诚同达(深
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七)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八)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
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了上述议案,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九)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中有四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因此,公司本次拟注销
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27300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前述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部分激
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800股。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
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
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由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取得的现金分红公司未实际派发。故上述事项不调
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为21.35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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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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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
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一号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谢燕玲。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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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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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
公司本次全球发售H股总数为26748300股,其中,香港公开发售2674900股,占全球发售总
数的10.00%;国际发售24073400股,占全球发售总数的90.00%。公司本次发行不行使超额配售
权,根据每股H股发售价71.28港元计算,经扣除全球发售相关承销佣金及其他估计费用后,公
司将收取的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18.28亿港元。
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本次发行的26748300股H股股票于2026年3月9日在香港联交所主
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H股股票中文简称为“兆威機電”,英文简称为“ZHAOWEI”,股份代
号为“0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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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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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
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
“H股”)自2026年3月9日起调入沪港通及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以下统称“港股通”)标的证
券名单。
本次公司H股调入港股通标的证券名单后,符合条件的中国内地投资者将可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直接投资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H股,有利于进一步
扩大公司的投资者基础,并将潜在提高公司H股的交易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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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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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因公开发行境外上市
股份H股(以下简称“H股”)26748300股,公司总股本由240734400股增加至267482700股,使
得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前海兆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兆威投资”)、实际控制人李海
周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清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墨投资”)
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变化触及1%和5%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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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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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2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2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3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23日
7、出席对象:
(1)A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6年3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向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股东会相关通知;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5)公司邀请的/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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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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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
因本次拟发行的股份为H股,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应条件的境外投资者
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
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因此,本公告仅为A股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
的相关信息而作出,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对任何境内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任
何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已确定本次H股发行的最终价格为每股71.28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香港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征费、0.0056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香港会计及财务
汇报局交易征费)。
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预计于2026年3月9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开始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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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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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
2025年6月18日,公司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
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资料;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计划并根据香港联交所的相关
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向香港联交所更新递交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
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更新申请资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9日、2025年12月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
股(H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关于发行H股
并上市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2025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就公
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
合函[2025]207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53)。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举行上市聆讯,审议了公司本次发行并上
市的申请。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计划,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本次发行并上
市聆讯后资料集,该聆讯后资料集为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
要求而刊发,刊发目的仅为提供资讯予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
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除此之外并无任何其他目的。同时,该聆讯后资料集
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变动。
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
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监管
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聆讯后资料集,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聆讯后资料集披露
的本次发行并上市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聆讯后资料集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
接供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976/documents/sehk26013000956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976/documents/sehk26013000957.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
出。本公告以及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聆讯后资料集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
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监管机
构、证券交易所的最终批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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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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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前海兆威金
融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其对名称、经营范围的工商信息进行了变更,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主要信息
如下:名称:深圳前海兆威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652578T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03日
法定代表人:谢燕玲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一期)8号楼1
207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自有物业租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
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上述相关工商信息变更事项不涉及对公司的持股情况变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亦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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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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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
2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一号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谢燕玲。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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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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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中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威机电”)子
公司苏州兆威驱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驱动”),其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
债率超过7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
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鉴
于苏州驱动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兆威”)、全资子公司
苏州驱动、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兆威灵巧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威灵巧手”)的生产经
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东莞兆威、苏州驱动、兆威灵巧手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
在2026年度为其申请银行授信及其他日常经营(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采购
货款担保等)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表:
上述对外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担保实际发生情况在担保范围内签署
相关担保文件及对该等文件的任何修订、变更和补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被担保对象和相关机
构协商确定,在授权有效期限和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新增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批准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涉及的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
子公司,拟授予的担保额度符合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是基于公司目前
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
,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
理人根据担保实际发生情况在担保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及对该等文件的任何修订、变更和
补充。
上述担保不存在提供反担保情况,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东莞兆
威、苏州驱动、兆威灵巧手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
,相关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
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基于上述分析,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担保预计额度,并
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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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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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合理利用短期闲
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本数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
公告内容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争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可
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
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
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用于购买合
格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
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委托理财金额和期间
、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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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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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1号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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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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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
25〕2074号)(以下简称“备案通知书”)。备案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拟发行不超过6905845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三、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
行上市情况。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公司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
新备案材料。
备案通知书仅对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证券的投
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备案材料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公司本次发行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
、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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