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3025 思进智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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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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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工位高速精密智能│ 2.42亿│ 0.00│ 2.46亿│ 101.62│ 2268.16万│ 2022-06-30│
│成形装备生产基地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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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 7200.00万│ 118.50万│ 6846.11万│ 95.08│ ---│ 2023-12-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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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 2000.00万│ 173.83万│ 604.75万│ 30.24│ ---│ 2025-06-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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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498.27万│ 0.00│ 4498.27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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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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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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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北仑恒迈机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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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曾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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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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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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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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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北仑恒迈机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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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曾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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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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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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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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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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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进智能成│买方信贷客│ 6445.16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形装备股份│户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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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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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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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进智能”)于2024年10月28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
子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的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
实际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
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及子公司就近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1、公司与杭州银行宁波镇海支行签订协议,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如期赎回已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本金人民币6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
人民币391693.15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全额存入自有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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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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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进智能”)于2023年12月29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4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
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鉴于上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即将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
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
产品等品种,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
质押的要求。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但在任一时
点的实际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
,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
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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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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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进智能”)于2023年12月29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4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
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及子公司就近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1、公司子公司宁波思进犇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进犇牛”)与杭州银行宁波镇
海支行签订协议,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1)。
截至本公告日,思进犇牛如期赎回已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获得理财
收益人民币206432.88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全额存入自有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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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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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
8月2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专人及电子邮件等相结
合的方式已于2024年8月1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家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议事内容均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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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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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
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
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金利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
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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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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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搬迁情况概述
2019年4月,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波国家高新区(
新材料科技城)土地整理中心(高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现名为:宁波高新区自然资源
整治中心(宁波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收储方”)签订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收购协议》(甬高土整【2019】第02号),约定由收储方收购公司位于江南路1832号
的15653.5平方米(约23.48亩)工业/工交仓储用地,收购价款为人民币6500.55万元(含房屋
土地、设施设备和附属物的评估补偿补助奖励等)。公司需在2022年6月30日前将搬迁完毕的
房屋土地交付给收储方,并协助收储方办理土地和房屋权属变更或注销手续。
2022年5月,公司与收储方签署了《关于甬高土整【2019】第02号的补充协议》,约定在2
023年6月30日前,公司需搬迁完毕并将项目涉及的房屋腾空并通过验收交付给收储方。
2022年12月31日前,公司已将涉及的不动产权证上交收储方,并于2023年1月初配合收储
方完成了注销手续。
2023年7月,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公司与收储方签署了《关于甬高土整【2019】第0
2号的补充协议2》,约定在2024年1月31日前,公司需将房屋腾空搬迁完毕并通过验收交付给
收储方。
2024年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公司与收储方签署了《关于甬高土整【2019】第02号的
补充协议3》,约定在2024年6月30日前,公司需将房屋腾空搬迁完毕并通过验收交付给收储方
。
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将项目涉及的房屋腾空搬迁完毕,收储方已完成验收。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生产基地搬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收到搬迁补偿款的情况
2019年5月,公司收到收储方支付的首笔搬迁补偿款项人民币13001107.80元。2023年1月1
8日,公司收到收储方支付的第二笔搬迁补偿款项人民币19501661.70元。
2024年7月12日,公司收到收储方支付的最后一笔搬迁补偿款项人民币32502769.5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搬迁补偿款项人民币65005539.00元(人民币大写:
陆仟伍佰万伍仟伍佰叁拾玖元整);至此,《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协议》(甬高土
整【2019】第02号)及相关协议中约定的搬迁补偿款项已全部到账,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已全
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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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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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进智能”)于2023年12月29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4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
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9)。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就近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1、公司与杭州银行宁波镇海支行签订协议,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如期赎回已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
人民币276164.38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全额存入自有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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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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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于2024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024年5月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思进智能成形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
请文件的申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
近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4〕11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
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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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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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5月2
0日下午14: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7)。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
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基于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原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拟提交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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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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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具体内容公告
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项目建设及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事项。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等相关事项。2023年11月15日,公司收
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683号),深交所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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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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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
子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
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
79)。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就近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1、公司与宁波银行鄞州中心区支行签订协议,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如期赎回已到期理财产品,赎
回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已存入自有资金账户,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84,219.18元将按照合
同约定于2024年5月8日存入自有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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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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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过银行授信并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存在融资需求的客户的付款问题,公司在
产品销售过程中接受客户采用买方信贷结算的付款方式,即在公司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合作银
行向客户发放不超过授信额度的专项贷款以用于设备款项的支付,如客户无法偿还贷款,合作
银行有权要求公司履行连带担保责任。买方信贷业务项下单笔信用业务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余
额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3年度,与公司开展买方信贷业务的合作银行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对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实行总担保余额控制。2023年度公司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
总额度已由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
的授信额度为准)。2024年度,公司在设备销售过程中因发生买方信贷业务需提供对外担保的
总额度可在上述额度内使用,具体如下:
【注1】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2000.00
万元,其中人民币8000.00万元用于买方信贷授信业务。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自202
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
上述买方信贷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具体决定和实施对客户的担保,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分割
、调整向各银行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具体条件并签署或续签相关合同、协议,确定
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业务品种、金额、期限等相关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存在客户还款逾期的风险。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
,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在内部严格评审、谨慎选择。被担保人应当为依法设立并有
效存续,拥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具备借款人资格,符合合作银行贷款条件,具有一定商业信
用和偿债能力;与公司签订设备《购销合同》,并按《购销合同》支付不低于合同总价30%的
首付款;提供的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资信良好,经营状况、资产规模和财务状况良好
的企业法人。此外,公司要求被担保人需办理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设备抵押登记或其他公司认
为必要的保障措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约定在上述额度与期限内,工行宁波高新支行向购买公司机器设备的客户发放供应链融资
贷款,公司应在供应链融资发放前按供应链融资的30%交存保证金,存入公司开立在工行宁波
高新支行的结算账户,且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不得低于供应链融资总余额的30%,用于供应链融
资增信。2024年度,公司拟将上述买方信贷授信额度从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8000万元
。
2023年末,公司无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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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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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
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授
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间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法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法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
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
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冷镦成形装备、温热镦成形装备及压
铸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等)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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