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3027 同兴环保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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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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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控十月新兴产│ 6000.00│ ---│ 10.00│ ---│ 0.00│ 人民币│
│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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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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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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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脱硝设备生产基│ 1.35亿│ 0.00│ 5253.66万│ 38.92│ 0.00│ 2024-12-31│
│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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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SCR脱硝催化剂 │ 1.60亿│ 13.15万│ 1.61亿│ 100.00│ 214.89万│ 2022-12-31│
│生产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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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气治理工程技术中│ 5149.99万│ 33.65万│ 4103.93万│ 79.69│ 0.00│ 2022-12-31│
│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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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运营中心及信息│ 9130.92万│ 4.80万│ 6497.44万│ 71.16│ 0.00│ 2024-12-31│
│化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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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 3.51亿│ ---│ 3.51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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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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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07 │交易金额(元)│2501.7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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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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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土地出让编号:含国土出字[2024]4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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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马鞍山皓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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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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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议案》,根据│
│ │公司与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书》相关内容,近日公司控股│
│ │子公司马鞍山皓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皓升”)通过竞拍取得含山县自│
│ │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编号含国土出字[2024]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董事会同意授权控股子公司马鞍山皓升与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相关的《国有建设用│
│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 │ 本次竞得土地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 │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竞拍土地基本情况 │
│ │ 1、土地出让编号:含国土出字[2024]4号 │
│ │ 2、土地出让人: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3、出让宗地面积:122635㎡ │
│ │ 4、成交单价:204元/㎡ │
│ │ 5、成交价格:2501.75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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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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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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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巴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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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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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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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皓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皓升”)经 │
│ │营发展,合肥皓升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40.00万元,由安徽巴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巴芒”)以人民币940.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公司和合肥│
│ │皓升其他原有股东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本次增资完成后,合肥皓升注册资本由2,000.00│
│ │万元变更为2,940.00万元,公司持有合肥皓升的股权比例由75.00%变更为51.02%,合肥皓升│
│ │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
│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副董事长朱宁和董事、总 │
│ │经理郑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安徽巴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郑勇和朱宁│
│ │实际控制的企业,安徽巴芒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
│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3、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
│ │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光明、朱宁、郑勇已回避表决│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安徽巴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8PHWHM2M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正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郑勇 │
│ │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时间:2022年9月29日 │
│ │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 │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501室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
│ │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 │止或限制的项目) │
│ │ 实际控制人:郑勇 │
│ │ 主要股东:普通合伙人合肥正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有限合伙人郑勇出资比│
│ │例89%,有限合伙人朱宁出资比例10%。 │
│ │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财务)状况:安徽巴芒2022年9月29日成立,目前尚未产生相│
│ │关业务往来,亦无相关财务数据。 │
│ │ 3、关联关系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副董事长 │
│ │朱宁和董事、总经理郑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安徽巴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为郑勇和朱宁实际控制的企业,上述人员合计持有安徽巴芒100%的份额,安徽巴芒为公司│
│ │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4、经查询,安徽巴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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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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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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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安徽方信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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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马鞍山方信│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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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安徽方信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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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马鞍山方信│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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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北京方信 │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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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北京方信 │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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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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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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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
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一)主要涉及业务品种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钢材期货品种
。
(二)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上述额度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签署套期保值业
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资金来源
商品期货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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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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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
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与证券期货业务收入有部分重叠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
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为1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
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
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
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
1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高平,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过南芯科技、永新股份、洁雅股份、富春染织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姚贝,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黄山旅游、洁雅股份、科大讯飞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袁璐,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同兴环保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卢鑫,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天华新能、八方股份、柏诚股份等多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高平、签字注册会计师姚贝、签字注册会计师袁璐、项目质量复核人卢鑫近三
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
终的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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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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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
10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曙江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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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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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
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马鞍山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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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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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皓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皓升”)经营
发展,合肥皓升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40.00万元,由安徽巴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安徽巴芒”)以人民币940.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公司和合肥皓升其
他原有股东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本次增资完成后,合肥皓升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变更
为2940.00万元,公司持有合肥皓升的股权比例由75.00%变更为51.02%,合肥皓升仍属于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副董事长朱宁
和董事、总经理郑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安徽巴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为郑勇和朱宁实际控制的企业,安徽巴芒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
优先认购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
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光明、朱宁、郑勇已回避表决。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
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徽巴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
8PHWHM2M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正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郑勇注册资
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22年9月29日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住所:安徽省合肥市
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501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实际控制人:郑勇主要股东:普通合伙人合肥正通股权
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有限合伙人郑勇出资比例89%,有限合伙人朱宁出资比例10%。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财务)状况:安徽巴芒2022年9月29日成立,目前尚未产生相关
业务往来,亦无相关财务数据。
3、关联关系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副董事长朱
宁和董事、总经理郑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安徽巴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
郑勇和朱宁实际控制的企业,上述人员合计持有安徽巴芒100%的份额,安徽巴芒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经查询,安徽巴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皓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D9KGDP9A
3、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4年1月10日
5、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401室
6、法定代表人:郑勇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合成材料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东情况:
(1)本次增资前的股东情况
(2)本次增资后的股东情况
10、主要财务数据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以合肥皓升在2024年8月31日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作为参考
依据,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增资方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认购价格为1.00元。本次交易遵循
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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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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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
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曙江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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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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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7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9.72万股,占回购前公司
总股本131620400股的0.68%,回购价格为12.67元/股,回购金额为11367524元。本次回购注销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1620400股变为130723200股。
2、截至2024年8月15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7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拟向6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8.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52.00万股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
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2、2021年7月31日至2021年8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
或不良反馈。2021年8月11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4)。
3、2021年8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8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3.28元/
股,向60名激励对象授予20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9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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