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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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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3028 振邦智能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控制部件产能扩│ 3.62亿│ 7816.20万│ 3.78亿│ 91.50│ ---│ ---│ │张和产品升级项目 │ │ │ │ │ │ │ ├─────────┼──────┼─────┼─────┼─────┼─────┼──────┤ │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 4.13亿│ 7816.20万│ 3.78亿│ 91.50│ ---│ ---│ │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 │ │ │ │ │) │ │ │ │ │ │ │ ├─────────┼──────┼─────┼─────┼─────┼─────┼──────┤ │逆变器及高效智能储│ 2000.00万│ ---│ 2006.27万│ 100.31│ 593.60万│ 2023-12-31│ │能系统项目 │ │ │ │ │ │ │ ├─────────┼──────┼─────┼─────┼─────┼─────┼──────┤ │零功耗起动保护器建│ 3198.62万│ ---│ ---│ ---│ ---│ ---│ │设项目 │ │ │ │ │ │ │ ├─────────┼──────┼─────┼─────┼─────┼─────┼──────┤ │逆变器及高效智能储│ ---│ ---│ 2006.27万│ 100.31│ 593.60万│ 2023-12-31│ │能系统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17.82万│ 492.25万│ 5044.40万│ 100.53│ ---│ 2024-04-30│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620.00万│ 492.25万│ 5044.40万│ 100.53│ ---│ 2024-04-30│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万│ ---│ 8045.82万│ 100.57│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6-25 │交易金额(元)│1350.00万 │ ├──────┼────────────────┼──────┼────────────────┤ │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振邦智能科技(越南)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振邦智能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 │卖方 │振邦智能科技(越南)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落实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国际化发展战略,把│ │ │握市场机遇,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 │ │振邦智能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邦智能(香港)”)向全资孙公司振邦智能│ │ │科技(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邦智能(越南)”增资1,350万美元。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1-02│其他事项 ──────┴────────────────────────────────── 2024年10月28日,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2024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11月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陈玮钰女士发来的《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监事候选人暨提议增加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陈玮钰女士提议:为保 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转,拟提名张翔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 议将《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目前,陈玮钰女士持有公司26.38%的股份,具有提出股东大会临 时提案的资格,提案程序符合规定,提案事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 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事项提交20 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2024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对该股东大会通知进行补充更新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 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 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 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 4栋6楼会议室 ──────┬────────────────────────────────── 2024-10-2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聘任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大华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1号,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6个月。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大华进行了沟通说明,其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 议。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 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 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7.4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98亿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亿元, 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2024-10-29│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监事 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2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芳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 2024-09-26│价格调整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一)调整原因 根据公司已于2024年9月13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实施分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股权 登记日为2024年9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9月23日。 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9月23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及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股 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 项的,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P=P0-V=40.10元/份-0.45 元/份=39.65元/份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0.10元/份调整为39.65元/份。 ──────┬────────────────────────────────── 2024-08-23│其他事项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配相关事宜。现将该预 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为90416332.4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3829051.59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 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737043097.37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720328877.31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646626764.97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 润为636499825.72元。 为保持分红的连续性,提高分红水平,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 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结合经营发 展实际情况以及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综合考虑股东利益,拟定的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未分配利润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以现有股本111779154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5030.06万元(含税),占 公司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60%,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股票期权行权、股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 2024-06-25│增资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越 南孙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落实公司中长期国际化发展战略,把握市场机遇,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公司核心竞 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振邦智能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邦智 能(香港)”)向全资孙公司振邦智能科技(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邦智能(越南) ”增资1350万美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 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为确保上述事项能顺利实施,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 公司签署、执行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文件,并办理或在授权范围内指定人员办理本次对外投 资相关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经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2024-06-25│其他事项 ──────┴──────────────────────────────────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行权期的解 除限售及行权条件成就,本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9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38486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4%。本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25名,可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为90216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8%。 2、本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解除限售/行权事宜在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上市流通前 ,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 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行权期的解除限售及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律师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5月6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 核查意见》。 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2021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1年6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对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进行了调整;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确 定2021年6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次调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1年6月1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 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 2021年7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股本由1096 00000.00股增加至111002880.00股。 ──────┬────────────────────────────────── 2024-06-25│其他事项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 资用途、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将募投项目“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30│其他事项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专 项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议案》,为顺利推进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根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专项审计机构,由其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提供专 项审计服务。本次审议的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2022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于2023年5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于2023年6月27日收到中 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277号)。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公司于20 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项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复有效期届满日(即2024年6月1 1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 ──────┬────────────────────────────────── 2024-04-27│其他事项 ──────┴────────────────────────────────── (一)解除限售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按获授权益总量的50%解除限售。公 司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3月4日,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5月11日。截至 目前,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70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能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 2024-04-18│其他事项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了2 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因离职不再具备激 励资格的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行权的45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有关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8)。 近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股票期权的申请。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股 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 、有效,且程序合规。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 2024-03-29│其他事项 ──────┴──────────────────────────────────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4月1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96.40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8.87元/股 4、激励对象人数:181名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年4月1日,并同意以18.87元/股的价格向181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96.4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7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3月8日,公司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4-011)。 3、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2024年3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5、2024年3月27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并 确定2024年4月1日为授予日,以18.87元/股的价格向181名激励对象授予96.40万股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股票来源: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 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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