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3028 振邦智能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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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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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2-15│ 21.75│ 5.6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6-10│ 20.20│ 2833.8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3-04│ 21.16│ 927.6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01│ 18.87│ 1819.0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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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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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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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 3.62亿│ 1.30亿│ 4.30亿│ 104.13│ ---│ 2026-06-30│
│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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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 4.13亿│ 1.30亿│ 4.30亿│ 104.13│ ---│ 2026-06-30│
│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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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变器及高效智能储│ 2000.00万│ ---│ 2006.27万│ 100.31│ 848.04万│ 2023-12-31│
│能系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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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功耗起动保护器建│ 3198.62万│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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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变器及高效智能储│ ---│ ---│ 2006.27万│ 100.31│ 848.04万│ 2023-12-31│
│能系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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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17.82万│ 492.25万│ 5044.40万│ 100.53│ ---│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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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620.00万│ 492.25万│ 5044.40万│ 100.53│ ---│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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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万│ ---│ 8045.82万│ 100.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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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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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25 │交易金额(元)│13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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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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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振邦智能科技(越南)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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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振邦智能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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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振邦智能科技(越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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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落实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国际化发展战略,把│
│ │握市场机遇,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
│ │振邦智能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邦智能(香港)”)向全资孙公司振邦智能│
│ │科技(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邦智能(越南)”增资1,350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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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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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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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并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信息如下: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厂房4
栋1楼-6楼(一照多址企业)
经营场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凤路223号振为科技园1栋1-13层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各类电子智能控制器、汽车电子产品、医疗电子产品、电机及其智
能控制器、变频器、LED照明、开关电源、高压电源、电子自动化设备的研发及销售;动力电
池产品、各类家电、电力设备、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与销售;电子产品的信息咨询;国
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兴办实业。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
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
配件生产;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智能家庭
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电子产品、各类电子智能控制
器、汽车电子产品、医疗电子产品、电机及其智能控制器、变频器、LED照明、开关电源、高
压电源、电子自动化设备的生产。
三、其他说明
公司住所地址未发生变更。最新的公司住所与原公司住所存在细微差异,主要是由于深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最新的深圳市行政区划调整以及具体地址规范要求,对公司住所登记信
息进行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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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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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全资子公司前期情况概述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
资金2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振为云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为云联”)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4)。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全资子公司振为云联已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
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名称:深圳市振为云联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EH9CRX1F
3、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25年5月8日
6、法定代表人:陈伊芊
7、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凤路223号振为科技园4栋宿舍223
8、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联网应用服务;园区管理服
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百货销售;办公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
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
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停车场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居民日常生活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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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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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以及于2025年4月18日召
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
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500股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同时,由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1名
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较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4.37%,未到达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将对11名已离职
的激励对象和17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所涉及的509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14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514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514000元。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
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
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4栋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6月2日,工作日:9:00-11:30,14:00-18:00
3、联系人:夏群波
4、联系电话:0755-86267201
5、联系电话:genbyte@genbytech.com
6、邮政编码:51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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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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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51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6%。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
涉及的2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4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
及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11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170
名未达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509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共计514000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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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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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一)调整原因
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
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送红股3股(含税)。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该方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相关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股
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
项的,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为正数。
P=P0-V=39.65元/份-0.45元/份=39.20元/份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39.20÷(1+0.3)=30.15元/份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综上,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9.65元/份调整为30.15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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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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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批。本次投资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振为云联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投资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陈伊芊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凤路223号振为科技园(暂定地址)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联网应用服务;园区
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办
公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
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停车场服务;房地产经纪;房
地产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保安
服务;餐饮服务;小餐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上述信息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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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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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
资用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将募投项目“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
地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的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光明区的“振为科技园
”,该园区土地系公司通过公开招拍挂程序依法取得的工业用地,并严格按规划自建产业园,
目前该园区正处于工程收尾阶段,尚未完成竣工验收,且相关设备也还未安装调试完毕。公司
结合当前实际建设进度,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
东的利益,经过公司审慎的研究与论证,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前提下,拟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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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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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
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
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岗
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拟定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
容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及子公司未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岗位职务的董事,实行固定薪酬制度,具
体薪酬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为9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津贴按月发放;
(2)不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为9万元人民币/年(
税前),津贴按月发放;
2、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岗位职务的董事,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奖金等的综合
薪酬制度,其中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奖金则按其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
公司经营情况等综合因素确认。
(二)监事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均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职务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
评定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奖金等的综合薪酬制度,其中基本工资按月发放,
绩效奖金则按其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公司经营情况等综合因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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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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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拟回购注销的514000股限制性
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送红股3股(含税),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
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
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84413045.83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
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518Z0075
号)确认,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3293866.42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以母公司报表中可
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公司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646626764.97元,减去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
股利50300619.30元,本年度末合并报表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7051713.06元。截至202
4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62792064.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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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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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
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
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
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
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充分考虑年审审计机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
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应收
款项融资、存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
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的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
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
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2024年度拟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
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034.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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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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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开展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
等投资出现波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
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
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拟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投资
品种为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五)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议额度及决议有效期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和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
种、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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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2│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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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
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
期贷款、流动资金借款、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保理、信用证、融资租
赁等。
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
金额,各银行具体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形式及用途及其他条款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与各
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公司及其全
资子公司皆可以使用上述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授信额度内
全权处理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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