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3043 华亚智能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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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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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3-25│ 19.81│ 3.50亿│
├───────────┼───────────┼───────────┼───────────┤
│可转债 │ 2022-12-16│ 100.00│ 3.3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5-29│ 19.75│ 2488.50万│
├───────────┼───────────┼───────────┼───────────┤
│增发 │ 2024-09-12│ 43.60│ 2.84亿│
├───────────┼───────────┼───────────┼───────────┤
│增发 │ 2024-10-18│ 39.21│ 2.6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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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市数创知源创业│ 1599.00│ ---│ 44.42│ ---│ 0.00│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
│匡能(苏州)装备有│ 500.00│ ---│ 1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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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精密金属结构件扩建│ 3.17亿│ 1008.57万│ 2.51亿│ 79.17│ 303.63万│ 2024-10-31│
│项目 │ │ │ │ │ │ │
├─────────┼──────┼─────┼─────┼─────┼─────┼──────┤
│精密金属制造服务智│ 3299.38万│ 34.62万│ 2670.13万│ 80.93│ 0.00│ 2024-10-31│
│能化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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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设备等领域精│ 3.37亿│ 7613.99万│ 2.75亿│ 81.84│ 0.00│ 2026-06-30│
│密金属部件智能化生│ │ │ │ │ │ │
│产新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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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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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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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澜动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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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共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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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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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因生产经营需要,苏州澜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动科技”)拟向苏州华亚 │
│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产品,交易双方签署《储能柜产品采购框│
│ │架协议》(说明:公司提供的产品仍然是精密金属结构件,澜动科技用于储能柜产品),本│
│ │协议预计年度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2%。 │
│ │ 2、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日常│
│ │经营产品销售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彩男、王景余回避表决,非关联董│
│ │事蒯海波、陆春红、马亚红、包海山、刘建明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
│ │ 3、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以3票赞成 │
│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 │
│ │ 4、因澜动科技与公司共同受王景余(王景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根据《深 │
│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
│ │东会审议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苏州澜动科技有限公司 │
│ │ 成立日期:2026年1月29日 │
│ │ 法定代表人:李祯 │
│ │ 注册资本:1000万元 │
│ │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24号傲英大厦13楼1309-1 │
│ │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
│ │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机电耦合系统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储能技术服务;电力│
│ │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
│ │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智│
│ │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
│ │;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货物进出│
│ │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实际控制│
│ │人:王景余,持有51%股权,目前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
│ │ 2、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 │ 澜动科技成立于2026年1月29日,2026年3月收到股东实缴资金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 │
│ │露日,尚无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 │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与公司共同受王景余(王景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 │
│ │。 │
│ │ 4、澜动科技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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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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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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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转债赎回日:2026年7月9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1.011元/张(含息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3、停止交易日:2026年7月6日
4、停止转股日:2026年7月9日
5、赎回资金到账日(持有人资金账户):2026年7月16日
6、根据安排,截至2026年7月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华亚转债,将被强制赎回,特提醒华亚
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7、风险提示:本次“华亚转债”的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
存在较大差异,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了3400
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4000.00万元。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3〕14号”文同意,公司3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年1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亚转债”,债券代码“127079”。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2月22日)起满六个月的第一
个交易日(2023年6月22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12月15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说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开始日原定于2023年6月22日,因端午假期及周末,实际
开始日为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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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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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6-052)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实际控制人王彩男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请增加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王彩男先生提
议将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
方式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
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彩男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45817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4%,提案人身份、提案时间及内容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公
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原《关
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重新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
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至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
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或在网络投票时
间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被
委托的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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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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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原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
定,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的,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身故,上述人员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经公司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触发值
,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除1名已身故、2名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外,其余所有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数量及资金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于2025年6月5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50280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2.99995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
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699961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999943股。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于2026年6月2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
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33831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49999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4999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
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本次
调整具体如下:
1、回购价格的调整
(1)派息的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0。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调整方法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份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
(3)调整结果
经调整,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3.893元/股。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3.643元
/股。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相关
规定,公司将以13.643元/股的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所有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注1: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回购价格=授予价格×(1+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
案之日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授予登记日的天数
÷365天)。
注2:“央行定期存款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同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
注3:自限制性股票公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日)起计息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
议案之日(不含当日),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一年不满两年的
,按照一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两年不满三年的,按照两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满三年不满四年的,按照三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综上,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回购价格为14.046元/股。
2、回购数量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调整方法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2)调整结果
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因激励对象身故或离职而进行回购注销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480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不得解除限售并进行回购注销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3660股。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532140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0%。
3、回购资金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合计为7570885.86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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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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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
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至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
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或在网络投票时
间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被
委托的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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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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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蒯海波、徐军、徐飞、刘世严收购其持有的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鸿智能
”或“标的公司”)51%股权,并于2024年9月12日完成冠鸿智能51%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
变更登记,冠鸿智能已成为华亚智能的控股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业绩承诺内容
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方、补偿义务人为蒯海波、徐军、徐飞、刘世严。
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测算期间为2024年度和2025年度,并且业绩承诺方就标的公司2026年
度的净利润进行了追加承诺。根据业绩承诺方承诺:冠鸿智能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净
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不低于7000万元和8200万元,2024年度、2025年度承
诺的净利润总和不低于1.52亿元;冠鸿智能202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不低于8800万元。
1、2024年度、2025年度业绩补偿方案
(1)补偿金额的确定
对于2024年度、2025年度,业绩承诺期第一年实际业绩未达承诺业绩85%,或者两年业绩
承诺期内累计实现业绩未达累计承诺业绩的,业绩承诺方将承担补偿责任。各年度补偿金额=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
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公司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补偿方式优先以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方所获得的
股份数量不足以补偿时,差额部分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方式补偿。
(2)股份补偿数量的确定
各年度补偿股份数量=各年度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43.60元/股,若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
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补偿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业绩承诺方用于业绩承诺补偿和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累计数量上限为业绩承诺方因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股份对价总数。
(3)现金补偿情况的确定
若业绩承诺方获得的股份数量不足补偿,应以现金补偿。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股份补偿不
足时业绩承诺方各自应补偿现金金额=(应补偿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在计算2024年度、2025年度的应补偿股份数或应补偿现金金额时,若应补偿股份数或应补
偿金额小于零,则按零取值,已经补偿的股份及现金不冲回。
(4)分红的调整
在业绩补偿期间如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况,导致业绩承诺方持有的公司股份
数发生变化的,则上述补偿公式进行相应调整。如公司在业绩补偿期间有现金分红的,该等补
偿股份在补偿实施时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以税后金额为准),业绩承诺方应随之无偿支付予
公司。
(5)减值情况下的另行补偿安排
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公司将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转让
比例-业绩承诺期限内已补偿总金额>0,则就该等差额部分,业绩承诺方应当向公司进行补偿
。减值补偿方式包括股份补偿和现金补偿,且股份补偿优先。业绩承诺方优先以本次交易公司
向其发行的股份进行补偿,股份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业绩承诺方就减值部分应向公司补偿的股份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转让比例-业绩承
诺期内已补偿总金额)÷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2、2026年度业绩补偿方案
对于2026年度,若标的公司在2026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8800万元,业绩承诺方自
愿将标的公司在2026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与8800万元间的差额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对标的公
司进行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
计报告》(天衡审字(2026)00968号),标的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为7260.52万元,未超过承诺金额8200.00万元,标的公司未完成2025年度的业绩承诺。
标的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之和为1.4462亿元,
未超过承诺金额1.52亿元,标的公司未完成2024年度、2025年度两年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业
绩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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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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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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