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3043 华亚智能 更新日期:2025-05-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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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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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3-25│ 19.81│ 3.50亿│
├───────────┼───────────┼───────────┼───────────┤
│可转债 │ 2022-12-16│ 100.00│ 3.3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5-29│ 19.75│ 2488.50万│
├───────────┼───────────┼───────────┼───────────┤
│增发 │ 2024-09-12│ 43.60│ 2.84亿│
├───────────┼───────────┼───────────┼───────────┤
│增发 │ 2024-10-18│ 39.21│ 2.6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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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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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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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 ---│ ---│ 1.12│ ---│ 0.00│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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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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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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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设备等领域精│ 3.37亿│ 5725.34万│ 1.99亿│ 59.22│ ---│ 2026-06-30│
│密金属部件智能化生│ │ │ │ │ │ │
│产新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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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 1.22亿│ 1.22亿│ 1.22亿│ 100.00│ ---│ ---│
│对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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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金属结构件扩建│ 3.17亿│ 5974.99万│ 2.41亿│ 75.99│ ---│ 2024-10-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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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金属制造服务智│ 3299.38万│ 1112.34万│ 2635.51万│ 79.88│ ---│ 2024-10-31│
│能化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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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 2029.80万│ 2189.13万│ 2189.13万│ 107.85│ ---│ ---│
│相关税费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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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 1.42亿│ 1.40亿│ 1.40亿│ 98.88│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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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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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14 │交易金额(元)│4.06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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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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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 │
│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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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蒯海波、徐军、徐飞、刘世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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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蒯海波、徐军、徐飞、刘世严、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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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
│ │式购买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 │
│ │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100%股权预估值不超过8亿元。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51%的股权,据│
│ │此计算的交易对价不超过4.08亿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70%,以现金方式 │
│ │支付交易对价的30%。 │
│ │ 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6月30日。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 │
│ │、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
│ │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
│ │评估而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
│ │结果和交易价格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
│ │ 交易对方:蒯海波、徐军、徐飞、刘世严 │
│ │ 本次交易中,依据中联评估以2023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浙联评报字[2023]第4│
│ │65号《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
│ │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经评估,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80600.00万元。 │
│ │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公司整体交易作价为79600.00万元,标的公司51%股份交易 │
│ │作价为40596.00万元,其中现金支付12178.80万元、股份支付28417.20万元。 │
│ │ 2023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 │通过了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 │23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华亚智能发行股份及支│
│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
│ │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积极开展标的资产交割工作,已于2024年9月12日 │
│ │完成冠鸿智能51%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冠鸿智能现已成为华亚智能的控股子 │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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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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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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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介绍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披露《关于公司
股东计划减持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陆巧英拟通过大宗交易、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
州春雨欣投资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春雨欣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股份。
今日,公司收到陆巧英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陆巧英女士在2025年5月2
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本公司股份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本次减持后,陆巧
英女士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减持前的2.82%降至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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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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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联合控股子公司冠鸿智
能拟投资不超过4500万元(根据项目进度分批投入),用于新设立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
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下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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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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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介绍
2025年4月28日,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新增公司独立董事
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约定
,收购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推荐蒯海波为上市公司董事候选人,聘任其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
理。目前,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已经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董事
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蒯海波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提名刘建明担任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蒯海波、刘建
明简历见附件)
刘建明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1、蒯海波,男,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2003年9月至2023
年8月,担任苏州中天纸业包装有限公司监事(公司已注销);2014年10月至2025年4月,担任
苏州冠鸿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监事(现已卸任);2020年3月至2025年4月,担任冠鸿(苏州)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已卸任);2017年11月至今,担任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
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蒯海波持有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629426股,其与徐军、
徐飞、刘世严系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超过5%以上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2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刘建明,男,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律专家人
士。1994年至1996年,担任苏州桃花坞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1996年至2002年,担任苏州兆丰
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年至2014年,担任上海建纬(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至今,江
苏双泽律师事务所主任;2024年11月起,担任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建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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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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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战略布局和产业结构,拓宽市场业务,提升公司整体综合竞争力和核心价值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合控股子公司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鸿智能”),基于在精密金属制造行业和智能制造装备行业多年的技术
积累和现有市场状况,拟投资不超过4500万元(公司出资90%,冠鸿智能出资10%,根据项目进
度分批投入),用于新设立子公司。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冠鸿智能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不
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1TCC29XY
4、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8日
5、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丰路500号
6、法定代表人:徐军
7、注册资本:5241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智能化电子设备、自动化设备、仓储设备、物流设备
、起重设备、机械设备、光电元器件,并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电子产品
,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相互关系:公司持有冠鸿智能51%的股权,冠鸿智能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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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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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首席合伙人:郭澳
(6)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底,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8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8
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7人。
(7)财务情况
2024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收入为52937.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4600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5518.6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8)客户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5家,客户涉及的主要行
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
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审计收费总额9271.16万元。
(9)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含本公司)。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445.10万
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
近三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涉及6人)、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19人)
、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13人)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2人)。
二、项目信息
1、任职人员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傅磊: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6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荣华,2022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4年开始为华亚智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份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葛惠平,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1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
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葛惠平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1次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的监督管理
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50万元(不含税)
、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20万元(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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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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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20
25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
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为利于强化董事(含担任公司内部职务的董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
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对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
方案制定如下:
公司董事的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奖励年薪两部分,基本年薪按月度发放,奖励年薪在次年
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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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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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关于2024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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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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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在上述授权额度内的资金仅限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不得用于证券
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等其他对外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投资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具
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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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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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介绍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保
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快速、稳健地高质量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
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批准为定
)。其中,公司子公司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马来西亚子公
司华亚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0.5亿元。
融资方式,将继续采用银行授信贷款、流动资金纯信用贷款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
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单据
质押、存单质押、境内融贷通、境外贷等多种方式等,货币以人民币、美元、欧元三种,根据
借款条件、借款利率、汇率等多种因素择机选择,授信额度、生效期限和业务品种最终以上述
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授信
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事宜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
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前述授权自本次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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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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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陆巧英、苏州春
雨欣投资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1:陆巧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巧英女士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2676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2%。
2、股东名称2:苏州春雨欣投资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春雨欣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春雨欣持有公司股份5454545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7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1)陆巧英女士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名下直接持有的股份。拟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
过19005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苏州春雨欣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950200股(即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4、减持期间: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
行,即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7月22日(窗口期不减持)。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
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本次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至减持实施期间,公司如有减资、送红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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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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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24.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0%,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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