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06 莱美药业 更新日期:2026-06-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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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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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9-09-25│ 16.50│ 3.50亿│
├───────────┼───────────┼───────────┼───────────┤
│增发 │ 2013-09-05│ 21.34│ 3.08亿│
├───────────┼───────────┼───────────┼───────────┤
│增发 │ 2013-09-09│ 25.10│ 9600.18万│
├───────────┼───────────┼───────────┼───────────┤
│增发 │ 2015-12-30│ 28.08│ 6.51亿│
├───────────┼───────────┼───────────┼───────────┤
│增发 │ 2021-03-02│ 4.45│ 10.6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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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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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纳协同产业投│ ---│ ---│ 41.24│ ---│ -47.73│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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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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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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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借款 │ 7.00亿│ ---│ 7.01亿│ 100.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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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65亿│ 1.09亿│ 3.71亿│ 101.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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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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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04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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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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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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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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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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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5年9月26日,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西投资 │
│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与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 │投金控”)签署了《增资协议》《股份转让协议》,广投集团拟以其所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
│ │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859343587股股份(占中恒集团总 │
│ │股本的26.89%)对广投金控进行增资扩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控股股东中恒集团(股票代码│
│ │:60025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内│
│ │部股权调整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82)。 │
│ │ 一、进展情况 │
│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于2025年11月3日取得中国证券 │
│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过户│
│ │数量为859343587股(占中恒集团股份总数的26.89%),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 │
│ │体内容详见中恒集团(股票代码:60025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
│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内部股权调整暨控股股东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 │临2025-92)。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
│ │ 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广投金控将变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恒集团仍为公司直接│
│ │控股股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股│
│ │份转让事项,不会导致中恒集团对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中恒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 │数量和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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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29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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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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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3%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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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西国控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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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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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
│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西国资委”)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33%股权无偿划转至广西国控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简称“广西国控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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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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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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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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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其第一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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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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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
│ │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闲置自有资金收益,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
│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
│ │置自有资金,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
│ │业务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 │ 此前,公司已于2025年3月20日、4月11日分别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五届│
│ │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北部│
│ │湾银行开展不超过人民50,000万元(含本数)的存款业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北部│
│ │湾银行的存款余额为354,651,156.51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在广│
│ │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
│ │ 北部湾银行第一大股东为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
│ │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部│
│ │湾银行构成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
│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拟提请股东会│
│ │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批准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实施。关联股东将在股│
│ │东会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相关│
│ │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交易对手: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北部湾银行第一│
│ │大股东为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因此,北部湾银行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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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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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宇 1.84亿 22.70 --- 2018-08-16
邱炜 5297.00万 6.52 --- 2018-11-27
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1341.82万 5.95 --- 201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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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51亿 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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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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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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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四川康德赛│ 1993.27万│人民币 │--- │2025-05-23│连带责任│是 │是 │
│业股份有限│医疗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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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重庆迈迪科│ 1000.00万│人民币 │--- │2026-09-21│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医疗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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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重庆莱美隆│ 1000.00万│人民币 │--- │2026-01-02│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宇药业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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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重庆莱美隆│ 995.00万│人民币 │--- │2026-09-09│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宇药业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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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重庆莱美隆│ 980.00万│人民币 │--- │2026-03-25│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宇药业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重庆莱美药│重庆莱美隆│ 950.00万│人民币 │--- │2026-09-24│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宇药业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重庆莱美药│重庆莱美隆│ 900.00万│人民币 │--- │2026-11-25│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宇药业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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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四川康德赛│ 424.35万│人民币 │--- │2026-11-10│连带责任│否 │是 │
│业股份有限│医疗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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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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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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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2021年3月29日,经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参与投资设立重庆比邻星医疗知识产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该基金后经核名并登记为重庆比邻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合伙企业”或“基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重庆
比邻星医疗知识产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关于参
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及《关于参与投资设
立合伙企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根据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若
合伙企业后续在增资期内认缴出资总额达到人民币60000万元,则公司认缴出资总额将相应调
整,但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各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
依据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书分三期缴纳,且普通合伙人发出后续出资通知需满足特
定前提条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基金投资期届满,基金总认缴规模为人民币47000万元,累
计实缴金额为人民币38315万元,尚未缴足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8685万元。其中,公司认缴
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已实际缴纳人民币4000万元,剩余未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6000万
元。鉴于基金投资期已届满且普通合伙人已书面豁免公司因未足额实缴出资可能存在的违约责
任,公司拟不再缴纳剩余人民币6000万元的认缴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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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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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于2026年6月10日
(星期三)15: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股东会的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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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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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
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一)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
(二)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
过后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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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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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收到公司工会委员会
出具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函》。公司近期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
表决,选举冷雪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工会已按规定履
行任前公示程序,公示期满无异议。
冷雪峰先生将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冷雪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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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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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
3月3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15:30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
大道杨柳路2号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1期B栋13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梁建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律师
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57人
,代表股份253347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933%。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154人,
代表公司股份58039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97%。
出席本次现场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2475439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3.443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54人,代表股份58039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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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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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闲置自有资金收益,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与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
金,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业务期限自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此前,公司已于2025
年3月20日、4月11日分别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北部湾银行开展不超过人民50000
万元(含本数)的存款业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北部湾银行的存款余额为354651156.
51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
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北部湾银行第一大股东为广西投资集团金
融控股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部湾银行构成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拟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批准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实施。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审
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1983761846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黎栋国
5.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6.注册地: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
7.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
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
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8.主要股东:
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产投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
9.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历史沿革:北部湾银行系在原南宁市商业银行基础上改制设立的省级城市商业银行,
于2008年10月挂牌成立。
11.主要财务数据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北部湾银行第
一大股东为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因此,北部湾银行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1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北部湾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业务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1.业务范围:银行存款业务
2.定价原则:存款利率及服务费用以国家规定及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存款
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
3.年度规模:在北部湾银行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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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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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次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
事会审批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授信申请提供担保,预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优化其债务结构并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重庆
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隆宇”)的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莱美隆
宇拟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重庆两江分行”)、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重庆分行”)及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重庆分行”)各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合计授信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无
需再次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1.莱美隆宇拟向中国银行重庆两江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敞口授信总量,期限一年。
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总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内容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
为准。
2.莱美隆宇拟向浦发银行重庆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均为敞口额度)
,期限一年。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内容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相关
担保合同为准。
3.莱美隆宇拟向光大银行重庆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均为敞口额度)
,期限18个月。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内容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相
关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均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即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总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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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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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美药业”)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及
融资担保计划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及相关业务的资金需求,维持与金融机构长期稳
定的合作关系,确保授信融资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于2026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
超过12亿元的综合融资授信(其中敞口额度10.64亿元)。同时,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
体的融资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子公司拟为公司申
请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9.5亿元的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审批对子公司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期
限与前述授信额度有效期一致。
一、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计划
2026年度,公司(合并口径)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
元。在此总额度内,各金融机构之间可根据实际授信审批情况调剂使用,实行总额控制。
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商业票据开立与贴现、银行保函、
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具体业务品种以各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五)上述各项担保所涉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其中:
1.莱美药业向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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