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06 莱美药业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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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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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比邻星私募股权│ 16000.00│ ---│ 41.67│ ---│ ---│ 人民币│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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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阿格莱雅生物科│ 5000.00│ ---│ 44.44│ ---│ -134.49│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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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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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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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借款 │ 7.00亿│ ---│ 7.01亿│ 100.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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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65亿│ 1.09亿│ 3.71亿│ 101.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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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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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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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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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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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 │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
│ │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
│ │有资金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具体情│
│ │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情况介绍 │
│ │ 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 │议,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 │
│ │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
│ │元闲置自有资金在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
│ │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
│ │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截至目前,公司在北部湾银行存款余额│
│ │为451,742,563.02元。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为增加公司的整体财务弹性│
│ │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闲置自有资金收益,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该笔存款到期后│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在继续在北部湾银行│
│ │开展存款业务。 │
│ │ 北部湾银行第一大股东为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广西投资集团有│
│ │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部湾银行系公司│
│ │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针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专门会│
│ │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 │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上述事项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批准范│
│ │围内具体实施办理。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
│ │组上市,无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交易对手: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1983761846 │
│ │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 │ 4、法定代表人:黎栋国 │
│ │ 5、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6、注册地: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 │
│ │ 7、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 │
│ │承兑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
│ │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 │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8、主要股东: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巨人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出版传媒集 │
│ │团有限公司、广西产投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 │
│ │ 9、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10、历史沿革:北部湾银行系在原南宁市商业银行基础上改制设立的省级城市商业银行│
│ │,于2008年10月挂牌成立。 │
│ │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部湾银行为广西投│
│ │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因此,北部湾银行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1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北部湾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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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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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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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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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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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 │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
│ │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 │
│ │有资金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具体情│
│ │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情况介绍 │
│ │ 为增加银企合作的广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增加公司的整体财务弹性│
│ │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闲置自有资金收益,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
│ │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在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 │
│ │ 北部湾银行第一大股东为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广西投资集团有│
│ │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部湾银行系公司│
│ │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针对本次交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 │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 │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上述事项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批准范│
│ │围内具体实施办理。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
│ │组上市,无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交易对手: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1983761846 │
│ │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 │ 4、法定代表人:黎栋国 │
│ │ 5、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人民币 │
│ │ 6、注册地: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 │
│ │ 7、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 │
│ │承兑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
│ │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 │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8、主要股东: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巨人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出版传媒集 │
│ │团有限公司、广西产投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 │
│ │ 9、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10、历史沿革:北部湾银行系在原南宁市商业银行基础上改制设立的省级城市商业银行│
│ │,于2008年10月挂牌成立。 │
│ │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部湾银行为广西投│
│ │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因此,北部湾银行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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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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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宇 1.84亿 22.70 --- 2018-08-16
邱炜 5297.00万 6.52 --- 2018-11-27
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1341.82万 5.95 --- 201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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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51亿 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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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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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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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康德赛 │ 1481.43万│人民币 │--- │2024-11-23│连带责任│否 │是 │
│业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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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康德赛 │ 1211.48万│人民币 │--- │2026-11-10│连带责任│否 │是 │
│业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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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莱美隆宇 │ 1000.00万│人民币 │--- │2024-08-29│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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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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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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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达到1%的情况
近日,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海证券”)出具的告知函,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邱宇与国海证券开展质押式证券
回购业务相关债务逾期,国海证券依据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于2023年5月11日至2
024年11月5日期间合计处置邱宇所持公司股份10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因此邱宇
持股变动比例累计达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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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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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
资金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
(一)关联交易情况介绍
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
自有资金在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截至目前,公司在北部湾银行存款余额为451742563.
02元。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为增加公司的整体财务弹性并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及闲置自有资金收益,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该笔存款到期后,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在继续在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北部湾银
行第一大股东为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部湾银行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针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
并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上述事项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批准范围
内具体实施办理。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
上市,无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1983761846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黎栋国
5、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
7、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
;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
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8、主要股
东: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巨人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广西
产投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
9、实际控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历史沿革:北部湾银行系在原南宁市商业银行基础上改制设立的省级城市商业银行,
于2008年10月挂牌成立。
11、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北部湾银行主要财务数据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部
湾银行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因此,北部湾银行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1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北部湾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北部湾银行开展存款业务,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至2025年6月30日有效。
(一)业务范围
银行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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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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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隆宇”)向成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重庆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2024年4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授信申请提供担保,预
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优化子公司债务结构,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公司
拟为莱美隆宇向成都银行重庆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贷款期限两
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授信担保额度内
,无需再次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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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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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各
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金融资产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情况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根据减值
测试结果判断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9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信用损失或减值损失的资产(范
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进行全
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2024年前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金额5408968.14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金额为2904015.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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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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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美药业”)控股子公司四川瀛瑞医
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瀛瑞医药”)自主研发的“纳米炭铁混悬注射液”(以下简称“
纳米炭铁”)于近期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顺利通过了伦理审查并收到了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
会的正式批件(以下简称“II期临床试验批件”),标志着纳米炭铁正式进入II期临床试验阶
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纳米炭铁临床试验进展情况
目前,纳米炭铁的I期临床试验已顺利完成,I期临床试验主要评估了不同剂量的纳米炭铁
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疗效。纳米炭铁II期临床试验
将进一步验证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产品的最终上市申请提供关键数据支持。目前,瀛瑞
医药正积极筹备相关工作,确保试验的顺利进行。
二、纳米炭铁药物概况和市场情况
纳米炭铁是在公司产品纳米炭混悬注射液基础上研究开发的新一代纳米药物,以2+2+Fe作
为抗癌有效成分,纳米炭作为Fe的载体,通过调控铁死亡通路发挥抗癌作用。纳米炭铁通过瘤
内注射,具有抑制肿瘤生长的功能。纳米炭铁是一种新机理抗癌药物,与相关化疗药物联合应
用,预期在充分发挥各自抗癌优势的情况下使毒副作用保持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进一步提高
联合治疗癌症的疗效。目前,尚无纳米炭铁同类产品上市或处于在研末期,也未有涉及外源性
直接给予2+Fe靶向铁死亡通路的药物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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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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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840.90万元及案件相关诉讼费;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系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结果,目前尚
未生效,不确定性较大,公司暂时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财务状况最终影响。根据本次诉讼
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预计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的金额为40.01万元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成都金星”)于近日收到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川自贸
试验区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川0193民初2800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本诉原告: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平,董事长兼总经理
2、本诉被告:成都耀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匀医药”)
法定代表人:张耀,执行董事兼经理
3、管辖法院:四川自贸试验区法院
4、案件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金星与成都金星少数股东Sanum-KehlbeckGmbH&Co.KG
、耀匀医药共同签署《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增资和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由耀匀医药对成都金星进行增资,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成都金星
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拟接受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和《关于修订并签署〈成都
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增资和认购协议〉的公告》。《增资协议》签署完成后,耀匀医药在其
管理成都金星期间将增资款合计840.90万元由成都金星银行账户划转至耀匀医药银行账户。公
司、成都金星相关人员对耀匀医药进行多次催告和协商,耀匀医药仍不归还上述款项,成都金
星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四川自贸试验区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受理及涉诉事项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事项一审判决情况
根据四川自贸试验区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川0193民初2800号,该诉讼案件一审判
决结果如下:
1、被告成都耀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成都金星健康药业
有限公司返还840.9万元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损失计算方式:以441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
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23年8月17日
计算至款项返还之日;以3999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23年8月18日计算至款项返还之日);
2、驳回原告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3、本案案件受理费71738元,由被告成都耀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三、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
司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10起,涉及总金额约2945.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金额的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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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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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
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莱美隆宇”)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重庆分行”)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以下简称“重庆农商行两江分行”)申请的两笔融
资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重庆莱美隆
宇药业有限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莱美隆宇向光大银行重庆分行
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的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目前
,莱美隆宇在光大银行重庆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即将到期,上述贷款到期后,莱
美隆宇拟继续向光大银行重庆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
和贷款期限均为18个月。
2、莱美隆宇拟向重庆农商行两江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授信期限12个月,贷款期限24个月。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2024年4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授信申请提供担保,预
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授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履行股东大会
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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