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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威科技(30000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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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007 汉威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郑州安然测控技术股│ 4658.15│ ---│ 51.00│ ---│ 0.00│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MEMS传感器封测产线│ 2.05亿│ 1771.80万│ 4557.66万│ 32.40│ ---│ 2025-10-31│ │建设 │ │ │ │ │ │ │ ├─────────┼──────┼─────┼─────┼─────┼─────┼──────┤ │新建年产150万只气 │ 1.82亿│ 988.47万│ 7078.74万│ 67.62│ ---│ 2024-09-30│ │体传感器生产线 │ │ │ │ │ │ │ ├─────────┼──────┼─────┼─────┼─────┼─────┼──────┤ │新建年产19万台智能│ 1.44亿│ 2967.43万│ 4993.07万│ 42.15│ ---│ 2025-12-31│ │仪器仪表生产线 │ │ │ │ │ │ │ ├─────────┼──────┼─────┼─────┼─────┼─────┼──────┤ │物联网系统测试验证│ 5621.00万│ 454.98万│ 1692.00万│ 35.98│ ---│ 2024-09-30│ │中心建设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 1.80亿│ 100.14│ ---│ ---│ ├─────────┼──────┼─────┼─────┼─────┼─────┼──────┤ │智能环保设备及系统│ 1.21亿│ ---│ ---│ ---│ ---│ ---│ │生产线建设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6-06 │交易金额(元)│3516.52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信阳骏诚农开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钟超 │ ├──────┼────────────────────────────────────────┤ │交易概述 │甲方一(股权转让方):钟超 │ │ │ 甲方二(股权转让方):钟克创 │ │ │ 乙方(股权受让方):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丙方:信阳骏诚农开科技有限公司 │ │ │ (二)转让股权 │ │ │ 1、股权转让 │ │ │ 根据中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基准日,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 │评估价值为3701.60万元。 │ │ │ 甲方一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方式将其持有的丙方9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 │ │人民币3550.054801万元)转让给乙方,转让后,甲方一不再持有丙方的股权。 │ │ │ 甲方二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方式将其持有的丙方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 │ │民币186.84499万元)转让给乙方,转让后,甲方二不再持有丙方的股权。 │ │ │ 2、丙方股东均放弃其依法在其它股东上述转让股权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 │ │ 3、股权转让价格 │ │ │ 各方协商一致,以中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为3701│ │ │.60万元,其中乙方受让甲方一转让的丙方95%股权转让价格为3516.52万元;乙方受让甲方 │ │ │二转让的丙方5%股权转让价格为185.08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4-06-06 │交易金额(元)│185.08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信阳骏诚农开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钟克创 │ ├──────┼────────────────────────────────────────┤ │交易概述 │甲方一(股权转让方):钟超 │ │ │ 甲方二(股权转让方):钟克创 │ │ │ 乙方(股权受让方):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丙方:信阳骏诚农开科技有限公司 │ │ │ (二)转让股权 │ │ │ 1、股权转让 │ │ │ 根据中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基准日,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 │评估价值为3701.60万元。 │ │ │ 甲方一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方式将其持有的丙方9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 │ │人民币3550.054801万元)转让给乙方,转让后,甲方一不再持有丙方的股权。 │ │ │ 甲方二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方式将其持有的丙方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 │ │民币186.84499万元)转让给乙方,转让后,甲方二不再持有丙方的股权。 │ │ │ 2、丙方股东均放弃其依法在其它股东上述转让股权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 │ │ 3、股权转让价格 │ │ │ 各方协商一致,以中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为3701│ │ │.60万元,其中乙方受让甲方一转让的丙方95%股权转让价格为3516.52万元;乙方受让甲方 │ │ │二转让的丙方5%股权转让价格为185.08万元。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6-06 │ ├──────┼────────────────────────────────────────┤ │关联方 │钟超、钟克创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威科技”)传感器业务中长│ │ │期战略布局,为支持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信阳炜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阳炜盛│ │ │”)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2024年6月6日,公司与信阳骏诚原股东钟超、钟克创签署《信阳│ │ │骏诚农开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分别以自有资│ │ │金3516.52万元、185.08万元收购钟超持有的信阳骏诚农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阳 │ │ │骏诚”或“目标公司”)95%的股权以及钟克创持有的信阳骏诚5%的股权,利用信阳骏诚闲 │ │ │置土地、房产建设办公场所和厂房,同时借助信阳毗邻武汉的研发优势,以及信阳当地的人│ │ │力资源、产业发展优势,以降低公司生产成本,推动传感器业务的发展,同时支持大别山革│ │ │命老区建设,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根据中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 │ │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信阳骏诚农开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 │(中勤评报字【2024】第129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信阳骏诚股东全部权益 │ │ │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4月30日的评估值为3701.60万元,相对净资产3572.33万元溢价3.62%。│ │ │交易各方以上述评估结果为依据,协商确认交易价格为3701.60万元。 │ │ │ 任红军先生与钟超女士系夫妻关系,任红军先生和钟超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钟超女│ │ │士与钟克创先生系姐弟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钟│ │ │超女士、钟克创先生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收购信阳骏诚股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 │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信阳骏诚农开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任红军│ │ │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收购信阳骏诚股权暨关联交易事│ │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钟超,系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410****3740,其住所为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 │ │ │ 钟超女士系任红军先生配偶,任红军先生和钟超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 │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钟超女士为公司关联方。 │ │ │ 钟超女士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 │ 2、钟克创,系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413****0019,其住所为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 │ │ 钟超女士与钟克创先生系姐弟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钟│ │ │克创先生为公司关联方。 │ │ │ 钟克创先生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陈泽枝 1397.00万 4.77 --- 2016-03-30 ───────────────────────────────────────────────── 合计 1397.00万 4.77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汉威科技集│嘉园环保有│ 455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汉威科技集│嘉园环保有│ 285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汉威科技集│光山县嘉园│ 134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水处理有限│ │ │ │ │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汉威科技集│嘉园(东山│ 976.02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水处理有│ │ │ │ │ │ │ │ │公司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汉威科技集│福建恒嘉环│ 95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保设备有限│ │ │ │ │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汉威科技集│嘉园(东山│ 726.88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水处理有│ │ │ │ │ │ │ │ │公司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汉威科技集│福建恒嘉环│ 7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保设备有限│ │ │ │ │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3-29│委托理财 ──────┴──────────────────────────────────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收益。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 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该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 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 条件:(1)安全性高、低风险要求;(2)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或定期存款以及向银行、证券公司等 专业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 (五)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5-03-29│其他事项 ──────┴──────────────────────────────────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 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 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 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 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 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 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 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 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 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 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2025-03-29│其他事项 ──────┴──────────────────────────────────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 2、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 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 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 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 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 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其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 ──────┬────────────────────────────────── 2025-03-29│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现状和未来长远发展需要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5-03-29│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 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 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 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2024年下半年度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3,147.25万元。 ──────┬────────────────────────────────── 2025-03-29│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8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丽女士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列席了 会议。 5、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 2025-02-28│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完善海外业务布局,提升公司产品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 率,满足国际化战略发展需要,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 子公司海南汉威智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智感”)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孙公司艾维国 际(新加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并通过新加坡公司在马来西亚 设立下属子公司艾维国际(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马来西亚公司”)。本 次对外投资总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人民币。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一)新加坡公司 1、公司英文名称:EVOTECHGLOBAL(SINGAPORE)PTELTD(暂定名) 2、公司中文名称:艾维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暂定名) 3、注册资本:100新加坡币 4、注册地址:新加坡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股权结构:海南智感持股100% 7、经营范围:投资、贸易和创新研发。 上述具体信息以相关部门实际核准或备案登记为准。 (二)马来西亚公司 1、公司英文名称:EvotechGlobal(Malaysia)Sdn.Bhd(暂定名) 2、公司中文名称:艾维国际(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暂定名) 3、注册资本:1000林吉特 4、注册地址:马来西亚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股权结构:新加坡公司持股100% 7、经营范围:制造、销售。 上述具体信息以相关部门实际核准或备案登记为准。 ──────┬────────────────────────────────── 2024-10-24│其他事项 ──────┴──────────────────────────────────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 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计划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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