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08 天海防务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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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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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9-09-25│ 27.80│ 3.23亿│
├───────────┼───────────┼───────────┼───────────┤
│增发 │ 2014-04-22│ 8.59│ 2.21亿│
├───────────┼───────────┼───────────┼───────────┤
│增发 │ 2014-04-30│ 9.47│ 4743.8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11-05│ 15.59│ 4552.28万│
├───────────┼───────────┼───────────┼───────────┤
│增发 │ 2016-04-01│ 13.96│ 17.8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1-10│ 15.59│ 2829.5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2-15│ 15.59│ 561.2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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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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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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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油海融新能源│ 1500.00│ ---│ 13.04│ ---│ -23.93│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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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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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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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李露持有的金海│ 6.57亿│ ---│ 6.57亿│ 100.00│ 1.32亿│ ---│
│运100%的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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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发行费用及补充│ 3.05亿│ 9175.58万│ 3.06亿│ 100.00│ ---│ ---│
│上海佳豪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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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金海运营运资金│ 1.40亿│ ---│ 1.4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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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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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24 │交易金额(元)│7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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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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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佳豪新能船舶科技有限公司20.4│标的类型 │股权 │
│ │2%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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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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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佳豪新能船舶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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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 │
│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 │7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上海佳豪新能船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豪新能”)进行增 │
│ │资,并签订了《关于上海佳豪新能船舶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佳│
│ │豪新能比例由65%变为85.42%。 │
│ │ 近日,佳豪新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取得由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 │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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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交易金额(元)│606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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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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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位于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夹沙内港池│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 │东侧的重件泊位和3#场地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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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钦实佳美能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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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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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海防务”)全资子公司江苏│
│ │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重工”)拟向实际控制人何旭东所控制企业钦实佳美能│
│ │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实佳美”)出售资产,交易金额为6,065万元(不 │
│ │含税,下同)。 │
│ │ 标的资产:指位于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夹沙内港池东侧的重件泊位和3#场地工程,包括│
│ │但不限于:(1)重件码头水工结构及相关设施;(2)给排水系统;(3)供电设施;(4)│
│ │消防设施;(5)3#平台及相关场地工程;(6)上述资产相关的技术资料、图纸、验收文件│
│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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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1-06 │交易金额(元)│74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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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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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天海智能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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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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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天海智能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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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六届│
│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 │如下: │
│ │ 一、本次增资概述 │
│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全资子 │
│ │公司江苏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业务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海智能船艇科技有限公司的│
│ │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江苏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业务、资产、负债、人员划转│
│ │至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海智能船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智船”),本次划转涉及经│
│ │审计净资产最终为7439.3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将全资子│
│ │公司江苏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业务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海智能船艇科技有限公司的│
│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截至目前,本次划转涉及的部分业务、资产、负债、人员│
│ │转移均已办理完成;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已完成过户,并已取得相关不动产权证书。天│
│ │海智船因上述资产划转形成资本公积7439.35万元。 │
│ │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规划需要,为优化股权结构,增强核心团队凝聚力,公司拟将因上述│
│ │资产划转形成的部分资本公积转增为天海智船的注册资本,转增金额为人民币7400万元。同│
│ │时,公司将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泰州领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州领│
│ │航”)对天海智船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600万元,公司放弃对该新增注册资本的优│
│ │先认购权,并拟签署《增资协议》。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海智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 │
│ │万元,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84%,仍为天海智船的控股股东。 │
└──────┴────────────────────────────────────────┘
┌──────┬────────────────┬──────┬────────────────┐
│公告日期 │2026-01-06 │交易金额(元)│16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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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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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天海智能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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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泰州领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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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天海智能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六届│
│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 │如下: │
│ │ 一、本次增资概述 │
│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全资子 │
│ │公司江苏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业务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海智能船艇科技有限公司的│
│ │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江苏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业务、资产、负债、人员划转│
│ │至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海智能船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智船”),本次划转涉及经│
│ │审计净资产最终为7439.3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将全资子│
│ │公司江苏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业务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海智能船艇科技有限公司的│
│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截至目前,本次划转涉及的部分业务、资产、负债、人员│
│ │转移均已办理完成;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已完成过户,并已取得相关不动产权证书。天│
│ │海智船因上述资产划转形成资本公积7439.35万元。 │
│ │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规划需要,为优化股权结构,增强核心团队凝聚力,公司拟将因上述│
│ │资产划转形成的部分资本公积转增为天海智船的注册资本,转增金额为人民币7400万元。同│
│ │时,公司将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泰州领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州领│
│ │航”)对天海智船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600万元,公司放弃对该新增注册资本的优│
│ │先认购权,并拟签署《增资协议》。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海智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 │
│ │万元,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84%,仍为天海智船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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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8-20 │交易金额(元)│4107.5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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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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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山焦天海有限公司4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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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城统筹能源(天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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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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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2021年12月,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城统筹能源│
│ │(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统筹")等合作方共同设立了山焦天海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山焦天海"),以拓展能源贸易,增加仓储业务等发展需要。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山焦天 │
│ │海4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5日、2023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
│ │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关于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20│
│ │23-034)。 │
│ │ 鉴于近年来全球经济贸易格局不断变化,大宗商品贸易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原计划仓储│
│ │物流业务发展缓慢,考虑到山焦天海目前情况已不适应公司战略规划,为聚焦核心主业发展│
│ │,优化公司投资布局,公司拟将持有的山焦天海40%股权以人民币4107.52万元转让给中城统│
│ │筹,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山焦天海的股权。 │
│ │ 近日,公司配合山焦天海及中城统筹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等相关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 │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中城统筹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人民币4,107.52万元,公司│
│ │不再持有山焦天海的股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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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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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钦实集团有限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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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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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钦实集团有限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钦实集团有限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钦实集团有限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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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湛江湾佳豪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宁波陆海特种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宁波陆海特种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佳豪船舶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佳豪船舶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隆佳安全科技(泰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隆佳安全科技(泰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武汉南华工业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广东湛江湾佳豪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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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铜都绿色航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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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控制的集团对其有重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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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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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陆海特种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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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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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陆海特种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湖北省绿色智能船舶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佳豪船舶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佳豪船舶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隆佳安全科技(泰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隆佳安全科技(泰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武汉南华工业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钦实佳美能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出售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背景 │
│ │ 2023年11月,为解决公司船台不足问题,提升公司接单及生产能力,大津重工承租了南│
│ │通帆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帆森”)名下位于南通吕四港区通州湾作业内港│
│ │池西侧场地(以下简称“通州湾场地”)用于生产经营。同时,为实现船海工程项目合拢搭│
│ │载并能够下水的条件,需对重件滚装码头进一步建设完善。为此大津重工拟投入6,760万元 │
│ │,完成3#场地前沿重件滚装码头等设施建设。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
│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在租赁码头及场地并投资建设的议案》,同意│
│ │上述租赁场地及码头建设的事项,计划投资金额约6,760万元。另根据2022年11月签订的《 │
│ │通州湾示范区产业发展协议》、《投资合作协议书》等内容,本次租赁通州湾场地,未来拟│
│ │转移至钦实佳美能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实佳美”)名下。详见《关于全│
│ │资子公司在租赁码头及场地投资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
│ │ 上述工程于2024年6月完成施工并投入使用。大津重工在通州湾场地,完成了风电安装 │
│ │船、海洋生活支持平台、养殖网箱等多艘船舶的合拢及下水等作业,为大津重工顺利交付船│
│ │舶提供了有力支撑。 │
│ │ 随着公司船海工程建造业务规模持续扩大,2025年初,大津重工租赁南通京华船舶有限│
│ │公司场地、码头、船台及相关设备设施,并逐步投入建设,拓展产能。2025年4月,钦实佳 │
│ │美已获得通州湾场地的海域使用权。鉴于通州湾场地使用权已变更至钦实佳美,通州湾场地│
│ │的码头使用权手续办理进展缓慢,考虑到上述情况,为理顺资产权属及生产管理事项,公司│
│ │拟将大津重工在通州湾场地内的重件码头水工结构、给排水、供电、消防、3#平台等工程基│
│ │建项目(以下简称“交易标的”),按现状转让给钦实佳美。在场地不足的过渡阶段,大津│
│ │重工部分在手订单仍需使用通州湾场地,以船舶分包模式开展相关业务,对此公司将及时履│
│ │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
│ │ 鉴于钦实佳美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何旭东先生,根据《深圳│
│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
│ │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 │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 │股东会审议。 │
│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钦实佳美能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钦实佳美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何旭东先生,因此│
│ │,钦实佳美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
├──────┼────────────────────────────────────────┤
│关联方 │隆佳安全科技(泰州)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
├──────┼────────────────────────────────────────┤
│关联方 │佳豪船舶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
├──────┼────────────────────────────────────────┤
│关联方 │武汉南华工业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
├──────┼────────────────────────────────────────┤
│关联方 │江西省新江洲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
├──────┼────────────────────────────────────────┤
│关联方 │钦实佳美能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
├──────┼────────────────────────────────────────┤
│关联方 │江西铜都绿色航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担任其董事、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
├──────┼────────────────────────────────────────┤
│关联方 │佳豪船舶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上海佳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8550.00万 8.91 --- 2018-08-09
刘楠 1.36亿 7.86 94.24 2022-08-04
李露 7031.25万 7.32 100.00 2020-08-31
上海沃金石油天然气有限公 4394.00万 4.58 --- 2017-06-23
司
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 5527.64万 3.20 25.59 2026-04-16
(有限合伙)
─────────────────────────────────────────────────
合计 3.91亿 31.87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4-16 │质押股数(万股) │2921.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3.52 │质押占总股本(%) │1.69 │
├────────┼──────────────┴────────┴──────────────┤
│股东名称 │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4-14 │质押截止日 │2028-05-15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4月14日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2921.0万股给山东省国│
│ │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7-31 │质押股数(万股) │2606.64 │
├────────┼──────────────┼────────┼──────────────┤
│质押占所持股(%) │12.07 │质押占总股本(%) │1.51 │
├────────┼──────────────┴────────┴──────────────┤
│股东名称 │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28 │质押截止日 │2026-07-27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28日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2606.635万股给信达证│
│ │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4-19 │质押股数(万股) │5747.13 │
├────────┼──────────────┼────────┼──────────────┤
│质押占所持股(%) │26.61 │质押占总股本(%) │3.33 │
├────────┼──────────────┴────────┴──────────────┤
│股东名称 │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4-16 │质押截止日 │2026-04-16 │
├────────┼──────────────┼────────┼──────────────┤
│实际解押日 │2026-04-16 │解押股数(万股) │5747.13 │
├────────┼──────────────┴────────┴──────────────┤
│质押说明 │2025年04月16日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5747.1264万股给信达 │
│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4月16日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5747.1264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8-08 │质押股数(万股) │72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33 │质押占总股本(%) │0.42 │
├────────┼──────────────┴────────┴──────────────┤
│股东名称 │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湖州经济开发区永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05 │质押截止日 │2025-08-04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30 │解押股数(万股) │72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05日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720.0万股给湖州经济 │
│ │开发区永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30日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72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8-08 │质押股数(万股) │10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00 │质押占总股本(%) │0.62 │
├────────┼──────────────┴────────┴──────────────┤
│股东名称 │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湖州经济开发区永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05 │质押截止日 │2025-08-04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30 │解押股数(万股) │108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05日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1080.0万股给湖州经济│
│ │开发区永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30日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108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8-05 │质押股数(万股) │2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0.19 │质押占总股本(%) │1.27 │
├────────┼──────────────┴────────┴──────────────┤
│股东名称 │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刘萍 │
├────────┼──────────────┬────────┬──────────────┤
│质押起始日 │2024-07-31 │质押截止日 │2025-07-30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29 │解押股数(万股) │22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7月31日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2200.0万股给刘萍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29日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22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8-05 │质押股数(万股) │1990.40 │
├────────┼──────────────┼────────┼──────────────┤
│质押占所持股(%) │9.21 │质押占总股本(%) │1.15 │
├────────┼──────────────┴────────┴──────────────┤
│股东名称 │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上海源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2-0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4-08-07 │解押股数(万股) │1990.40 │
├────────┼──────────────┴────────┴──────────────┤
│质押说明 │近日,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接到│
│ │控股股东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隆海重能”)的通知,│
│ │隆海重能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手续 │
├────────┼──────────────────────────────────────┤
│解押说明 │2024年08月07日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1990.4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天海融合防│江苏大津重│ 37.2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务装备技术│工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天海融合防│上海长海船│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务装备技术│务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天海融合防│江苏佳美海│ 6832.7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务装备技术│洋工程装备│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天海融合防│上海沃金天│ 2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务装备技术│然气利用有│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天海融合防│江苏金海运│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务装备技术│科技有限公│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天海融合防│天海融合置│ 1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务装备技术│业(上海)│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天海融合防│天海融合置│ 1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务装备技术│业(上海)│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子公司 │ │ │ │ │ │ │ │ │
├─────┼─────┼─────┼────┼─────┼─────┼────┼───┼───┤
│天海融合防│江苏佳美海│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务装备技术│洋工程装备│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子公司 │ │ │ │ │ │ │ │ │
├─────┼─────┼─────┼────┼─────┼─────┼────┼───┼───┤
│天海融合防│江苏九多焊│ 7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务装备技术│接技术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天海融合防│江苏佳美海│ 49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务装备技术│洋工程装备│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子公司 │ │ │ │ │ │ │ │ │
├─────┼─────┼─────┼────┼─────┼─────┼────┼───┼───┤
│天海融合防│上海佳船工│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务装备技术│程监理发展│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4│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3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7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518号10号楼8楼学术交流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何旭东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
2026-07-10│对外担保
──────┴──────────────────────────────────
(一)基本情况
因经营需要,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
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重工”)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以及为大津重工出具《公司保函》。
1、鉴于大津重工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申请的综
合授信即将届满,现拟继续向恒丰银行申请不超过(含)4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期限
不超过(含)1年,主要用于企业日常经营周转,开具保函、银票、信用证、发放流贷等授信
业务。公司将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最高债权额不超过(含)44,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
,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2、大津重工承接了2艘79.2米长、4000载重吨平台供应船造船项目(船体号:SK738、SK7
39),并与船东NAMCHEONGDOCKYARDSDN.BHD.签署了2份造船合同。公司拟为大津重工就上述2
份合同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2,26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5,416.96万元(以2026年7月9日
汇率折算,实际担保金额将以担保发生时汇率进行折算),并出具2份《公司保函》。该担保
生效情况将根据实际付款情况逐笔生效。
3、大津重工承接了1艘40,400载重吨散货船(船体号:DJHC6409),并与船东鑫启航七(
天津)船舶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造船合同。公司拟为大津重工就上述合同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为2,04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3,906.56万元(以2026年7月9日汇率折算,实际担保金额将以
担保发生时汇率进行折算),并出具《公司保函》。该担保生效情况将根据实际付款情况逐笔
生效。
(二)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
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已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各子(
孙)公司2026年度可使用的对外担保总额为53亿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在不超过5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均可根据公司及下属各子(孙)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列表主体),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
文件,担保期限为自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17)。公司此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
会审议。
──────┬──────────────────────────────────
2026-06-27│其他事项
──────┴──────────────────────────────────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
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5〕31号),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
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短期内公司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
(一)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
化。
(2)假定本次发行于2026年11月30日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实际到账的募集
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批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按照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测算发行股数。前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基于
测算目的假设,最终发行数量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
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6)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9838.06万元和26328.35万元,假设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分别按持平、下降10%和上涨10%
三种情况测试,该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趋
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
收益)等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
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
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
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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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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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自上市以来,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鉴于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公司最近五年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2022年8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
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16号),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公司子公司泰州市金海
运船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江苏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运”)通
过虚构相关游乐设施贸易业务,导致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是公司未按规定及
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情况。依据2014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
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四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金海运时任执行董
事李露、时任常务副总经理王志宏及时任财务负责人翟宏玲分别采取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的行
政处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兼金海运财务总监分别采取给予警告并处
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1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因上述相同事项下发了《关于
对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4〕
34号)。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2021年11月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2021年11月,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1〕第189号),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未及时披露
关联交易及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二是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仲裁;三是未及时披露重大合同履
行进展。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
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时任董事会秘书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2021年1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2021年12月,公司收到深交所作出的《关于对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主要内容如下:截至2017年12月31日,佳豪集团等五家关
联企业因交易形成对天海防务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460.06万元,其中佳豪集团占用金额为438
5.80万元。2019年,刘楠原控制的江苏大津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天海防
务资金223.20万元。上述资金占用于2020年1月19日偿还完毕。依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6.2条、第16.3条和《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
二十条的规定,深交所决定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
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及其原控制的上海佳豪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2023年5月上海证监局监管谈话措施
2023年5月,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64号),主要内容如下:因子公司管理和内部控
制不到位,公司未按内部制度规定对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
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上海证监局要求,接受监管谈话。
2023年8月16日,深交所因上述相同事项下发了《关于对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116号)。
(四)2023年12月上海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
2023年12月,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第356号),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公司未按规定
及时披露对子公司的担保;二是关联交易披露不准确;三是部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确认不准
确;四是部分坏账准备转回的会计处理不准确;五是公司2022年年报中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相
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六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政府补助;七是2022年报中与履约进度相关的财务
处理存在部分问题。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上海证监
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董事长、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3年12月26日,深交所因上述相同事项下发了《关于对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155号)。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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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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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于2026年6月2
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
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
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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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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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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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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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因经营需要,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
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重工”)出具《公司保函》,为全资
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提供担保。
1、大津重工承接了2艘40400吨散货船造船项目(船体号:DJHC6408、DJHC6410),以及2
艘64500吨散货船造船项目(船体号:DJHC6611、DJHC6612),并与船东Messrs.EOSShippinga
ndTradingLtd.ortheirNominee签署了造船合同。公司拟为大津重工就上述4份合同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合计924.6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不超过6301.56万元(以2026年6月22日汇率折算,
实际担保金额将以担保发生时汇率进行折算),并出具4份《公司保函》。2、鉴于大津重工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的1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
即将届满,现拟继续向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含)1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
(含)1年,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将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最高本
金额不超过(含)1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3、大津重工拟以部分机器设备作为租赁标的物,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
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0971.04万元,期限不超过(含)1年。公司将为上述融资租赁
业务产生的租金总额(含租息)共计11243.28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保证担保
合同》。
4、鉴于上海沃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金天然气”)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申请的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即将届
满,现拟继续向上海农商银行申请不超过(含)5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含
)1年,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将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最高本金额
不超过(含)5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保证合同》。
(二)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
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已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各子
(孙)公司2026年度可使用的对外担保总额为53亿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在不超过
5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均可根据公司及下属各子(孙)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列表主体),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
律文件,担保期限为自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17)。公司此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
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24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扬中市西来桥镇北胜村606号
法定代表人:占金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经营范围:船舶、节能环保设备、钢结构、海洋工程专用设备制造;新能源技术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船舶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港口工程、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技术服务;船舶设备及配件研发、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商
务信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机电设备销售;货运港口服务;房屋、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船舶修理(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船舶和海洋工程研究开发和设计建造等
股权结构:天海防务持有其100%股份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
2、上海沃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4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雷路319号1楼东侧
法定代表人:胡庆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2844.5566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
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
五金产品批发;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节能管理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
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天然气销售等
股权结构:天海防务持有其100%股份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上海沃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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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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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9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518号10号楼8楼学术交流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何旭东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252,604,0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18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20,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5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1,883,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4.5764%。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5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6,035,261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0853%。
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
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48,850,9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5143%;反对3,279,222
股;弃权473,8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2,282,2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的89.5851%;反
对3,279,222股;弃权473,800股。
2.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48,922,0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5424%;反对3,264,622
股;弃权417,3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2,353,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的89.7824%;反
对3,264,622股;弃权417,300股。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48,596,4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4135%;反对3,359,522
股;弃权648,0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2,027,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的88.8789%;反
对3,359,522股;弃权648,000股。
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
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48,518,9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3828%;反对3,531,122
股;弃权553,9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1,950,2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的88.6638%;反
对3,531,122股;弃权553,900股。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41,459,2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5.5880%;反对10,521,172股
;弃权623,6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4,890,4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的69.0726%;反
对10,521,172股;弃权623,600股。
6.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与实际控制人所控制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公司股
东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总表决情况:同
意票32,568,7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8.9760%;反对3,360,922股;弃权674,3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2,000,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的88.8020%;反
对3,360,922股;弃权674,300股。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47,207,6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7.8637%;反对4,843,422
股;弃权552,9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0,638,9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的85.0249%;反
对4,843,422股;弃权552,900股。
8.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48,149,4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2366%;反对3,734,922
股;弃权719,6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1,580,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的87.6384%;反
对3,734,922股;弃权719,600股。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248,971,6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5620%;反对3,121,422股;弃权510,90
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2,402,9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的89.9201%;反
对3,121,422股;弃权510,900股。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票248,395,4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3339%;反对3,615,822股;弃权592,7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1,826,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的88.3211%;反
对3,615,822股;弃权592,700股。
11.审议通过《关于<天海防务五年战略规划(2026-2030年)>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票248,913,7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5391%;反对3,117,122股;弃权573,1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2,345,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的89.7594%;反
对3,117,122股;弃权573,100股。
1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248,662,4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4396%;反对3,211,122
股;弃权730,4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2,093,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的89.0620%;反
对3,211,122股;弃权730,4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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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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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作
出决议,决定于2026年6月9日(星期二)14:3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9日上午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9日上午9:15至当
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
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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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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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增资概述
2025年9月,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佳豪新能,佳豪新能专注于整船架构搭建与船用配
电、能量管理、智能能效监测及甲醇供给等新能源船舶关键技术研发,为船东提供系统集成与
一站式解决方案。随着我国对航运业深度脱碳、船舶装备智能化的各项要求逐渐提高、航运市
场新能源船舶建造和旧船改造的需求也在迅速扩大,公司拟以佳豪新能为平台,积极培育新技
术开拓新市场,形成新的业务增长引擎。为了保证佳豪新能的研发工作顺利开展,天海防务拟
以自有资金700万对佳豪新能进行增资,以满足其对资金和业务不断扩大的需求,佳豪新能第
二大股东佳豪数智芯云(上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放弃本次优先认购权。本次增
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佳豪新能85.42%股权。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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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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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接到控
股股东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隆海重能”)的通知,隆海重能
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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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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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启用新的投资者热线电话,原联系电话不再使用,具体变更
情况如下:变更后的投资者热线电话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其他
信息均保持不变,欢迎广大投资者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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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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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
-010)。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情况
概述
为满足企业经营过程中正常的资金需求,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
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保理、资金业务、贸易融资、项目贷款、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等。在上述期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融资计划是公司及子公司
与相关金融机构初步协商后制定的预案,最终融资金额仍需与相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后确定
,相关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融资协议为准。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办理融资业务时,可以根据
授信需要以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总经理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总融资额度
的前提下,均可根据与各机构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及办理抵质押事宜
,并可将上述授信转授权给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能够为生产经营发展提供资金保
障,可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事宜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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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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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背景
2023年11月,为解决公司船台不足问题,提升公司接单及生产能力,大津重工承租了南通
帆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帆森”)名下位于南通吕四港区通州湾作业内港池西
侧场地(以下简称“通州湾场地”)用于生产经营。同时,为实现船海工程项目合拢搭载并能
够下水的条件,需对重件滚装码头进一步建设完善。为此大津重工拟投入6760万元,完成3#场
地前沿重件滚装码头等设施建设。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在租赁码头及场地并投资建设的议案》,同意上述租赁场地及
码头建设的事项,计划投资金额约6760万元。另根据2022年11月签订的《通州湾示范区产业发
展协议》、《投资合作协议书》等内容,本次租赁通州湾场地,未来拟转移至钦实佳美能源科
技(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实佳美”)名下。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在租赁码头及场
地投资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上述工程于2024年6月完成施工并投入使用。大津重工在通州湾场地,完成了风电安装船
、海洋生活支持平台、养殖网箱等多艘船舶的合拢及下水等作业,为大津重工顺利交付船舶提
供了有力支撑。
随着公司船海工程建造业务规模持续扩大,2025年初,大津重工租赁南通京华船舶有限公
司场地、码头、船台及相关设备设施,并逐步投入建设,拓展产能。2025年4月,钦实佳美已
获得通州湾场地的海域使用权。鉴于通州湾场地使用权已变更至钦实佳美,通州湾场地的码头
使用权手续办理进展缓慢,考虑到上述情况,为理顺资产权属及生产管理事项,公司拟将大津
重工在通州湾场地内的重件码头水工结构、给排水、供电、消防、3#平台等工程基建项目(以
下简称“交易标的”),按现状转让给钦实佳美。在场地不足的过渡阶段,大津重工部分在手
订单仍需使用通州湾场地,以船舶分包模式开展相关业务,对此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
序。
鉴于钦实佳美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何旭东先生,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钦实佳美能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内港池支路98号
法定代表人:丁磊
注册资本:人民币31125万元
营业期限:2022-11-15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船舶制造;船舶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
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海洋能系统与设备制造;海上风电相关装
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
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及近三年发展状况:钦实佳美成立于2022年11月15日,位于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
示范区,该区域两面临海,具备良好的岸线资源,专门从事船段建造、海上风电装备制造、海
工模块及大型钢结构建造等,具有相关建造经验。
关联关系:钦实佳美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何旭东先生,因此,
钦实佳美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股东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
履约能力分析:经查询,钦实佳美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资信状况良好,具
备履约能力。
(一)交易标的位置及范围
位于南通吕四港区通州湾作业内港池西侧场地的通州湾重件码头及场地工程,共1项,工
程作业点2处,分别为重件泊位和3#场地,重件泊位对应的构筑物为滚装式码头,3#场地对应
的构筑物为合拢总装平台,不包括工程作业点对应的码头及场地。
通州湾重件码头及场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本次出售的资产处于正常使用或受控状态,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
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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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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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遵循原则
1、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在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正数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
条件下,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并遵守合并报表、母公
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进行分配的原则。
2、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科学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
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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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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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各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
,公司拟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各子(孙)公司对外担保事项,预计公司及下属各子(孙)公司
2026年度在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开展相关业务时,可使用的对外担保总额为53亿元(或等
值外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12000万元,为资产
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8000万元。担保额度期限为自该议案经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担保形式包括本公司为下属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各子(孙)公司之间相互提供
担保,不包含子(孙)公司对上市公司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以持有下属公
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及对外投标等日常经营需要开具的履约保函、资产
抵押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担保期限将以公司、下属各子(孙)公司与金
融机构及相关合同方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已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
担保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
东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2026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孙公司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度业务发展和资金预算。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含泰州分公司、南通分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24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扬中市西来桥镇北胜村606号
法定代表人:占金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经营范围:船舶、节能环保设备、钢结构、海洋工程专用设备制造;新能源技术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船舶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港口工程、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技术服务;船舶设备及配件研发、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商
务信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机电设备销售;货运港口服务;房屋、机械设备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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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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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将继续开展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市场价格波动、汇率波动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商品期货交易品种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焦炭,投入保证金
金额最高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品
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期货、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
期、利率期权等产品业务,投资金额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等值5,000
万美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2、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继
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有效规避大宗商品市
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其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存在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技术、
政策等风险。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投资目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沃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金天然气”)自2021年4月
以来开展了焦炭等能源贸易业务,焦炭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为了有效防范能源业务
经营活动中焦炭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将继续开展焦炭商品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焦炭等商品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
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不以逐利为目的进行投机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
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2、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对合计不超过10,000吨焦炭期货套期保值,总计
投入保证金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通过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焦炭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
4、交易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申请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焦炭
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5、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有效。
6、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
者银行信贷资金。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投资目的
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将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继续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
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
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和欧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期货、远期
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业务。
4、投资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
者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继续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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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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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信
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现将本次计提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
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
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
5983.3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一)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
据和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
。
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
重大融资成分),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均采用简化方
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
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单项金额重大
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的标准为800万元)及部分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在无须付
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后即可以评价其预期信用损失的,则单独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
坏账准备。余下应收款项,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
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应收票据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3迁徙率及历史损失率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
著增加。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的标准为800万元)及
部分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后即可以评价其预期信
用损失的,则单独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余下应收款项,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
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账龄
其他应收款组合2押金及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
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
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
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
货类别计提。
③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
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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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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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理财种类: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收益相对固定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
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2、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可能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且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新的委托理财相关议案审议通过前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
10)。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资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回报,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
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委托理财相关议案审议通过前有效,且该期间最高余额不超
过8亿元。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银行、信托、证
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选择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收益相对固定的各种存款
、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
(四)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基金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进行委托理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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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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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薪酬方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
10)。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如需调整将重新履行审议披露程序。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
1、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10.00万元/年(税前),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确定。除上
述津贴外,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及个人获取其他利益
。
独立董事因履行职务所发生的合理交通、住宿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2、在公司担任实际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职务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
津贴。具体标准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标准综合考虑其所任岗位的价值、承担的责任、个人
能力并参考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年薪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1基本年薪是岗位履行职责所领取的基本报酬;
2.2绩效年薪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年度经营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业绩贡
献等情况核定与发放;
2.3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任期激励收入、股权激励、项目和岗位分红等形式,股权激励、
项目和岗位分红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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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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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
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5)首席合伙人:刘维先生
(6)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025年12月31日):233人
(7)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507人
(8)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56人
(9)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1,025.80万元(2024年度)
(10)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2024年度)
(11)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2024年度)
(12)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8家(2024年度)
(13)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20
24年度)
(14)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2024年度)
(15)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3家(2024年度)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
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
健所及容诚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
万斌,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天玑科技、上海谊众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志颖,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陈雷,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王春媛,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志颖、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雷、项目质量复核人王春媛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万斌于2026年1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监管
措施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
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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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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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
10)。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298,380,625.4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7,878,782.16元。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787,878.22元,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193,171,880.9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70,090,903.94元,公司股本基数为1,728,029,133股。
根据利润分配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090,903.94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728,029,133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
年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55,296,932.26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
8.53%。
在本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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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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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1)原告损失暂计人民币1500万元及利息(其中200万元部分的利息自2
023年10月24日起,600万元部分的利息自2024年7月31日起,200万元部分的利息自2024年12月
30日起,500万元部分的利息自2025年11月25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为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2025年7月,公司作为原告就2015年至2019年期间,全资子公司江苏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
(曾用名:泰州市金海运船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海运”)与相关单位订立的七
份采购合同所涉退款事宜,通过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陵区法院”)对
金海运原股东李露女士提起诉讼。公司收到了海陵区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
【(2025)苏1202民初496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披露的《关于向江苏
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2025年11月,公司向海陵区法院提交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本案的起诉,决定另案提起诉
讼,并于2025年11月24日收到海陵区法院送达的(2025)苏1202民初4960号《民事裁定书》,准
予原告天海防务撤回对本案的起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披露的《关于向江苏
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近日,公司作为原告就上述2015年至2019年期间金海运与相关单位订立的七份采购合同所
涉退款事宜,通过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松江区法院”)对金海运原股东李露女
士提起诉讼。目前公司收到了松江区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6)沪0117
民初7284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受理机构: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2、受理地点:上海市
3、诉讼各方当事人
(1)原告: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告:李露
4、事实和理由
2015年6月12日,原告与被告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
买资产协议》)和《盈利承诺补偿协议》(以下称《补偿协议》),约定原告以非公开发行50
00万股股票及支付现金65700万元的方式收购被告持有的江苏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
泰州市金海运船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海运公司”)100%股权,总交易对价为13
.55亿元。协议约定,在2015年度至2017年度(以下简称“盈利承诺期”),金海运公司仍由
被告及其团队经营管理,被告承诺金海运公司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28743万元。若被告
不能完成前述业绩,须以现金形式对原告进行补偿。就股权交割过渡期相关事项,《购买资产
协议》第8.2.9条约定:“交割日之前标的资产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违法、违规、违约、侵权行
为、或有负债导致标的资产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交割日之后遭受罚款、赔偿等实际损失的,由乙
方予以承担。”《购买资产协议》和《补偿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向被告支付了股权转
让款及相应股票,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2016年4月1日,被告将金海运公司全部股权正式过户
到原告名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盈利承诺期内,金海运公司由被告实际经营管理。
2015年至2019年期间,金海运公司与相关单位先后订立7份采购合同,约定相关单位从金
海运公司采购合计248套设备,该系列采购合同均已实际履行。相关单位对上述7份设备的定价
审核工作,是以被告及其管理团队在2015年提交的报价材料为基础的,该设备项目仅经过一次
审价,此后采购的价格均以该次审价结论为准。
2024年6月26日,针对该设备采购项目,相关单位审价机构成立价格复核组,对设备进行
价格复核。经调查复核,相关单位要求金海运公司清退上述设备项目款项2797.44万元。截至
提起本案诉讼之日,原告已通过金海运公司实际向相关单位退款1500万元。
原告认为,上述采购合同所涉退款事宜,完全是由金海运公司股权交割日之前被告在项目
报价过程中从事的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所引发的,在交割日之后给原告及金海运公司造成了
实际损失。因此,按照前述《购买资产协议》第8.2.9条的约定,就案涉清退款项导致的损失
,被告应当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5、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暂计人民币1500万元及利息(其中200万元部分的利息自2023
年10月24日起,600万元部分的利息自2024年7月31日起,200万元部分的利息自2024年12月30
日起,500万元部分的利息自2025年11月25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为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判令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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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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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因经营需要,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
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重工”)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开展融
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以及大津重工拟为全资二级子公司江苏佳美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佳美海洋”)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鉴于佳美海洋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的100
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即将届满,现拟继续向江苏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含)1000万元人民币
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含)1年,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将为
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含)1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
最高额保证合同》。
2、大津重工拟以部分机器设备作为租赁标的物,与苏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
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8888万元,期限不超过(含)1年。公司将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产生
的租金总额(含租息)共计9106.49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具体
内容以实际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3、鉴于佳美海洋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的100
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即将届满,现拟继续向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含)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
合授信,期限不超过(含)1年,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要。全资子公司大
津重工将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含)1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并
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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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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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因经营需要,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
拟为全资二级子公司江苏佳美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美海洋”)、控股孙公司
江苏九多焊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九多”)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佳美海洋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含)1000万元人
民币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含)3年,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要。公司
将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含)12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
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2、江苏九多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含)1000万元人民币
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含)1年,主要用于无还本续贷业务。因全资子公司上海佳船机械
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江苏九多母公司上海九多实业有限公司83%股权,因此公司拟为上述
综合授信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不超过(含)83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江苏绿能重工装
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绿能”)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不超过(含)30
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
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已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已提
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各子(孙)公司2025年度可使
用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6亿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在不超过4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均可根据公司及下属各子(孙)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列表主体),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担保期限为自该
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
月26日、2025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关于增加2025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071)。
公司此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
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佳美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9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扬中市西来桥镇北胜村606号
法定代表人:王友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海洋工程开采施工平台的桩腿、桩靴和提升设施的研发
、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
:钢结构加工等
股权结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与公司关系:公司的
全资子(孙)公司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江苏佳美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2、江苏九多焊接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6日
注册地点:镇江市扬中市西来桥镇北胜村606号
法定代表人:刘新友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科技
推广和应用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
属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润滑油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
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
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涂料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金属材料及焊接材料销售
与公司关系: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九多实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83%股
权。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江苏九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股权
结构图:
主要财务数据:
其他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的情况说明:因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较低,担保能力有限,经
银行与江苏绿能及自然人股东协商,最终确定由江苏绿能承担自然人股东所持有5%比例的担保
,江苏绿能合计担保比例为17%,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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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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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因经营需要,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
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重工”)、江苏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海运”)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近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了《综
合授信额度合同》,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了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含)1年,主要用于
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开具保函及补充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要,并同意将平安
银行授予的综合授信额度部分转授信给大津重工使用。公司将为本次转授信额度项下敞口金额
人民币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大津重工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含)2000万元人民币
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含)1年,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将为
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最高债权额不超过(含)26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
保证合同》,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3、金海运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含)1000万元人民币的
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含)1年,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将为上
述综合授信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含)1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
连带责任保证书》,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二)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
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已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已提
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各子(孙)公司2025年度可使
用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6亿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在不超过4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均可根据公司及下属各子(孙)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列表主体),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担保期限为自该
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
月26日、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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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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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编制工作正常推进,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顺利,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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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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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近日,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重工”)承接了2艘65米长、90吨拖缆作业供
应船造船项目,并与船东NAMCHEONGDOCKYARDSDN.BHD.签署了2份造船合同。公司拟为大津重工
就上述2份合同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56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不超过10908.92万
元(以2026年1月23日汇率折算,实际担保金额将以担保发生时汇率进行折算),并出具2份《
公司保函》。该担保生效情况将根据实际付款情况逐笔生效。
(二)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
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已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已提
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各子(孙)公司2025年度可使
用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6亿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在不超过4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均可根据公司及下属各子(孙)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列表主体),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担保期限为自该
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
月26日、2025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关于增加2025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071)。公司此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在已审议
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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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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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增资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全资子公
司江苏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业务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海智能船艇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江苏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业务、资产、负债、人员划转至全资
子公司江苏天海智能船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智船”),本次划转涉及经审计净资
产最终为7439.3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将全资子公司江苏金
海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业务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海智能船艇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40)。截至目前,本次划转涉及的部分业务、资产、负债、人员转移均已办理完
成;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已完成过户,并已取得相关不动产权证书。天海智船因上述资产
划转形成资本公积7439.35万元。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规划需要,为优化股权结构,增强核心团队凝聚力,公司拟将因上述资
产划转形成的部分资本公积转增为天海智船的注册资本,转增金额为人民币7400万元。同时,
公司将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泰州领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州领航”)
对天海智船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600万元,公司放弃对该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并拟签署《增资协议》。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海智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
持有其股权比例为84%,仍为天海智船的控股股东。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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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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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经营需要,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
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重工”)开展售后回租融资业务及申
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大津重工拟以部分机器设备作为租赁标的物,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
融资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公司将为上述售后回租融资业务
所产生的租金总额(含租息)共计5198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具
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2、大津重工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含)10000万元人民币
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含)1年,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将为
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含)1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
高额保证合同》。
(二)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
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已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已提
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各子(孙)公司2025年度可使
用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6亿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在不超过4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均可根据公司及下属各子(孙)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列表主体),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担保期限为自该
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
月26日、2025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关于增加2025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071)。公司此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在已审议
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24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扬中市西来桥镇北胜村606号
法定代表人:占金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经营范围:船舶、节能环保设备、钢结构、海洋工程专用设备制造;新能源技术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船舶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港口工程、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技术服务;船舶设备及配件研发、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商
务信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机电设备销售;货运港口服务;房屋、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船舶修理(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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