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09 安科生物 更新日期:2025-02-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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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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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华捷 │ 5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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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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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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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0万支重组 │ 7144.80万│ ---│ 7166.96万│ 100.31│ 1.26亿│ 2020-03-31│
│人生长激素生产线扩│ │ │ │ │ │ │
│建提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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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重组人HER2单│ 2.80亿│ ---│ 3.02亿│ 107.75│ ---│ 2022-12-31│
│克隆抗体药物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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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医疗创新中心 │ 1.27亿│ ---│ 1.38亿│ 108.97│ ---│ 202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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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85亿│ ---│ 1.85亿│ 100.00│ ---│ 201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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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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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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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安智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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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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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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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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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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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三七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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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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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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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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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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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三七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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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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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关联│
│ │ │ │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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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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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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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安智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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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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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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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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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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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三七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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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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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
│ │ │ │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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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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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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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三七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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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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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关联│
│ │ │ │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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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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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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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礼华 300.00万 0.29 1.08 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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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00.00万 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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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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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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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
资金不超过3100万美元(包括经纪佣金及征费等相关手续费)通过全资子公司安科生物(香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科生物(香港)”),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认购VISENPharmaceuti
cals(中文名称“维昇药业”,以下简称“维昇药业”或“标的公司”)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发行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签署《基石投资协议》,具体持股
比例将根据发行市值确定。
鉴于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在境内办理外汇审批及境外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因此董事会
同意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依据本投资事项进展情况办理与公司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维昇药业香
港首次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董事长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基石投资协议》等投资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
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VISENPharmaceuticals
类型: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日
注册办事处地址:InternationalCorporationServicesLtd.,P.O.Box472,HarbourPlace,2
ndFloor,103SouthChurchStreet,GeorgeTown,GrandCaymanKY1-1106,CaymanIslands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香港九龙观塘道348号宏利广场5楼
执行董事:卢安邦
授权代表:卢安邦、陈诗婷
维昇药业是一家处于研发后期、产品接近商业化的生物制药公司,专注于在中国(包括香
港、澳门及台湾)提供特定内分泌疾病的治疗方案。维昇药业的核心产品隆培促生长素是一款
每周一次的长效生长激素替代疗法。凭借其新颖的分子设计,隆培促生长素是唯一一款在每周
给药之间能够在体内持续释放未经修饰的人生长激素的长效生长激素。在全球3期阳性药物对
照和平行组比较试验中,隆培促生长素已证明较短效(每日注射)人生长激素具有优效性,已
完成的中国3期关键性试验持续支持隆培促生长素与短效(每日注射)人生长激素相比的优效
性以及同等安全性。
关键候选药物之一那韦培肽是一款C型利钠肽的长效前药,用于治疗软骨发育不全(一种
短肢型矮小症,可导致严重的骨骼并发症及合并症)。另一款关键候选药物帕罗培特立帕肽是
一款每日一次的甲状旁腺激素替代疗法,用于治疗慢性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一种由甲状旁腺
激素分泌减少或功能缺陷所引起的钙磷代谢异常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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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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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安科恒益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科恒益”)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头孢克洛分散片《药品补充申请批准
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5B00493、2025B00494),安科恒益头孢克洛分散片通过仿制药质量
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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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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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安科余良
卿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良卿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取得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
发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相关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安徽安科余良卿药业有限公司
检查类型:依职责
检查地址:安庆市迎宾路333号
检查范围:橡胶膏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膏药、软膏剂、酊剂(含中药前处理、提
取),合剂(口服液)(含中药前处理、提取),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
检查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12月7日
结论:符合要求
2024年12月24日,余良卿公司收到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暂停生产解除通知书》(皖药监药停解〔2024〕药生-3号),即日起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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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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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国务院关于
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与股东分享公司发
展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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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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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37931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676346758股的0.23%,其中: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2862100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931000股。
2、本次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第三期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4.81元
/股,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5.27元/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676346758股变更至16725536
58股。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说明
根据第三期激励计划的规定,12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岗位调整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公司应予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793100股限制性股票,占回购注
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3%。
(二)回购股份种类、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1、回购股份的种类: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
称《第三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回购价格及定价
依据
公司按《第三期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
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
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第三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上市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影响股票数量事项,且公司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
因此,本次回购价格无需调整,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81元/股,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2862100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27元/股,预留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931000股。
(四)完成情况
公司已向上述激励对象支付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
额将由1676346758股变更至1672553658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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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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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
管理局行政许可文书《受理通知书》,公司人生长激素注射液新增小于胎龄儿(smallforgest
ationalage,SGA)适应症的补充申请事项获得受理,受理号为:CYSB2400303。
SGA是临床上一类严重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的疾病,通常定义为出生体重和(或)身长低于
同胎龄正常参考值第10百分位的新生儿。研究资料显示有10%-15%的SGA儿童不能实现生长追赶
,成年后出现身材矮小。人生长激素治疗SGA的目标是加速儿童早期的线性生长过程完成追赶
性生长,在儿童生长发育后期维持正常生长速度,最终使成年期身高达到正常水平。人生长激
素在国内外上市多年,已广泛用于SGA矮小儿童的治疗。
公司人生长激素注射液具有不含防腐剂、使用便捷的特点,本次新增适应症是对公司人生
长激素已获批8个适应症的丰富和补充,如能获批将有利于解决此类患儿的临床用药需求,提
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本次获得受理仅是新药研发的阶段性成果,能否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进行临床试
验、上市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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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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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68人,拟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234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676346758股的0.03%。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办理完成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除限售上市
流通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照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三期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2年9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年9月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安科生物: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光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
权。
4、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5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部门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
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
9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安科生物: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5、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2年9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
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7、2022年11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第三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及对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
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不变,该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所做决策履行了必要程序。监事会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9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限
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符合有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
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9、2023年11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而
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0、2024年8月26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同意回购注销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全部限制性股票。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1、2024年11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认为
《第三期激励计划》规定的除肿瘤事业部以外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同意按照《第三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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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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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19人,拟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897852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676346758股的0.54%。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办理完成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除限售上市
流通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照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三期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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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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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41,3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7)。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减少1,841,300股、公司注册资本
减少1,841,300.00元。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及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有义务将此事进行公告通知,内容如下: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
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高新区海关路K-1,邮政编码:23008
8;
2、申报时间:2024年11月22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1:30;13:00-17:30);
3、联系方式:
(1)邮箱:liuwh@ankebi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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