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09 安科生物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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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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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9-09-25│ 17.00│ 3.2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05-14│ 5.83│ 2853.7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12-05│ 4.49│ 368.55万│
├───────────┼───────────┼───────────┼───────────┤
│增发 │ 2015-12-16│ 11.93│ 1.01亿│
├───────────┼───────────┼───────────┼───────────┤
│增发 │ 2015-12-23│ 11.50│ 2.5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7-18│ 13.06│ 2.2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6-05│ 7.57│ 485.16万│
├───────────┼───────────┼───────────┼───────────┤
│增发 │ 2019-03-04│ 12.88│ 6.6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19│ 4.81│ 1.6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08│ 5.27│ 1880.7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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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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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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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昇药业 │ 19407.51│ ---│ ---│ 9160.0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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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济药业 │ 10217.76│ ---│ ---│ 28911.9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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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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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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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0万支重组 │ 7144.80万│ ---│ 7166.96万│ 100.31│ 1.26亿│ 2020-03-31│
│人生长激素生产线扩│ │ │ │ │ │ │
│建提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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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重组人HER2单│ 2.80亿│ ---│ 3.02亿│ 107.75│ ---│ 2022-12-31│
│克隆抗体药物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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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医疗创新中心 │ 1.27亿│ ---│ 1.38亿│ 108.97│ ---│ 202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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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85亿│ ---│ 1.85亿│ 100.00│ ---│ 201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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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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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1 │交易金额(元)│3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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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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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博生吉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标的类型 │股权 │
│ │增注册资本11.9062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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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博生吉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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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夯实公司在创新药领域的战略布局,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对参股公司博生吉医药科 │
│ │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生吉公司”)进行增资,认购博生吉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 │11.9062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博生吉公司的股权由20.0572%变为21.4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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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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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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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博生吉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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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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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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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夯实公司在创新药领域的战略布局,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对参股公司博生吉医 │
│ │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生吉公司”)进行增资,认购博生吉公司新增注册│
│ │资本11.9062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博生吉公司21.4121%的股权。 │
│ │ 鉴于公司与博生吉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
│ │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事前审议│
│ │通过,本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标的公司(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名称:博生吉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 │ 2、法定代表人:杨林 │
│ │ 3、注册资本:618.4307万元 │
│ │ 4、成立日期:2010-05-31 │
│ │ 5、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1楼413单元 │
│ │ 6、经营范围:研发:癌症诊断试剂盒、抗癌药物、生物医药制品、医疗器械;高科技 │
│ │成果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实验室试剂、实验室耗材及仪器;从事│
│ │生物制品、一类医疗器械的进出口业务;科研生物抗体及实验室用试剂盒的研发生产。(依│
│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7、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姚建平先生受公司委派担任博生吉公司董事,根据《 │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博生吉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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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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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博生吉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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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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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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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为推动参股公司博生吉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生吉公司”)旗下PA3-17│
│ │注射液产品的销售与推广,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与博生吉公司达成战略合作,于2025年11月11日签署《关于CD7-CAR-T(PA3-17注射液)等 │
│ │产品独家代理框架协议》,约定PA3-17注射液产品上市后大中华区(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
│ │)独家代理的相关事宜。 │
│ │ 鉴于公司与博生吉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
│ │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战略│
│ │与投资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本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博生吉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杨林 │
│ │ 注册资本:618.4307万元 │
│ │ 成立日期:2010-05-31 │
│ │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1楼413单元 │
│ │ 经营范围:研发:癌症诊断试剂盒、抗癌药物、生物医药制品、医疗器械;高科技成果│
│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实验室试剂、实验室耗材及仪器;从事生物│
│ │制品、一类医疗器械的进出口业务;科研生物抗体及实验室用试剂盒的研发生产。(依法须│
│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博生吉公司发生过类似交易情况。 │
│ │ 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姚建平先生受公司委派担任博生吉公司董事,根据《深圳│
│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博生吉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 │
│ │生吉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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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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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礼华 300.00万 0.29 1.08 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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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00.00万 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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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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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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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6年8月5日
届满。根据本持股计划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
次解锁比例为本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20%,解锁标的股票数量为578,88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0.03%。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持股计
划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4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公司于2025年8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所持有的2,894,406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8月4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安徽安科生物
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
.17%。
4、2025年9月29日,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4期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设立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关于授权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5、2026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4期员工持股
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本持股计划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持
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一)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
,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60个月,每期解锁标的股票比例均为20%
。因此,本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6年8月5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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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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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苏豪逸明制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苏豪逸明”)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醋酸特利加压素原料药《化学原料药
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并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cde.o
rg.cn/)公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料药登记信息及相关情况
1、通用名称:醋酸特利加压素
2、登记号:Y20240000917
3、包装规格:5g/瓶、10g/瓶、25g/瓶、100g/瓶、150g/瓶
4、生产企业:上海苏豪逸明制药有限公司
5、申请事项: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
6、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
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
7、其他相关情况
本品原料药用于特利加压素制剂的生产。其制剂适用于:1.胃肠道出血,如食管静脉曲张
出血、胃或十二指肠溃疡出血,以及其它胃肠道出血;2.泌尿生殖系统出血,如功能性或其它
原因引起的子宫出血、生产或流产等引起的出血;3.术后出血的治疗,特别是腹腔和盆腔区域
的出血;4.妇科手术的局部使用,如在子宫颈的手术;5.肝肾综合征,如(慢性肝炎、重型肝
炎、肝硬化等)合并肝肾综合征,也用于肝移植患者术前术后肝肾综合征的治疗或预防等;6.
顽固性(对儿茶酚胺抵抗性)休克,如败血症性休克等对扩容或和儿茶酚胺等常规治疗无反应
时。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醋酸特利加压素原料药的批准上市,标志着该品已具备国内市场准入资格,有利于丰
富公司多肽原料药产品管线,推动原料药销售业务增长,进一步拓宽公司多肽业务布局,提升
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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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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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安科
余良卿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科余良卿”)将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
前提下,对合肥康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康鼎”)提供6000万元
人民币的财务借款,借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借款利率为
5.0%(高于同期银行一年期3%贷款利率),利息按季度支付。
2、履行的审议程序:安科余良卿已根据《安徽安科余良卿药业有限公司章程》经内部决
策程序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提供财务借款事项,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
7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
务借款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提供财务借款可能存在合肥康鼎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借款本金及
利息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本次借款存在的相关风险,谨慎投资。
4、防控措施:为最大限度降低本次财务借款的风险,合肥康鼎执行事务合伙人何广卫先
生为合肥康鼎本笔借款提供了股权质押担保。双方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完成工商质押登记
,质押物权具备完整法律效力。质押合同明确约定逾期股权处置机制,一旦发生债务逾期等情
形,出借方有权启动股权拍卖、变卖程序用于清偿债务,或者在未受偿债权金额额度范围内要
求其将部分或全部标的股权按约定价格无条件转让给出借方。
一、对外提供财务借款事项概述
1、为解决合肥康鼎的资金需求,安科余良卿拟以自有闲置资金向合肥康鼎提供6000万元
人民币的财务借款,借款资金专项用于收购合肥医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医工
”)股权。本次提供财务借款资金来源为安科余良卿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研发投入、业务开展及整体资金安排造成不利影响,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规定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禁止情形。为保障公司本次对外财
务借款对应的资金本息安全,合肥康鼎执行事务合伙人何广卫先生以其自身持有的合肥医工50
0万股股权(对应合肥医工的股权比例为7.7248%)为本笔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依据合肥医
工上一轮市场化融资整体估值33亿元测算,对应质押股权的公允价值约为25490万元人民币,
质押资产价值可足额覆盖本次财务借款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全部相关费用。
2、安科余良卿已根据《安徽安科余良卿药业有限公司章程》经内部决策
程序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提供财务借款相关事项,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外
提供财务借款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对外提供财务借款采取短期有息借款方式,借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借款年利率为5.0%,利息按季度支付,具体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借
款协议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安科余良卿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安科余良卿
的资金情况全权办理本次对外财务借款的资金发放、合同签署等全部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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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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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基本
药物目录(2026年版)的通知》,制定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以下简称《国家基
药目录》),该目录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经统计,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科生物”)及子公司共有20个产品纳入《国家基药目录》,其中
新增入选3个,为公司产品注射用曲妥珠单抗、全资子公司安徽安科恒益药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安科恒益”)产品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控股子公司安徽安科余良卿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科余良卿”)产品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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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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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丰富公司产品管线,拓宽儿科治疗领域布局,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安徽安科生物工
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胜医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安徽华胜”)与合肥医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医工”)及其全资子公司
合肥恩瑞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瑞特”)于近日达成战略合作,并签署《枸地氯雷他
定口服溶液全国总经销协议》,恩瑞特授权安徽华胜作为合作产品枸地氯雷他定口服溶液的全
国唯一总经销商,全面负责合作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境(包括中国大陆地区、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工作,该产品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
日起至2042年12月31日止(即合作产品相关专利保护期届满之日),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安
徽华胜拥有优先续约权。
合肥医工、恩瑞特与公司均不构成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合肥医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广卫
注册资本:6472.6923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16日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集思空间D8-404经营范围:生物医药开发研究、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消毒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转让(除危险化学品);货物
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肥医工系依法设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主体,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合肥医工与公司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合肥恩瑞特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丰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9月2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文山路10号经营范围:生物工程及医药开发、技术
服务、生物医药软件开发及网络服务;药品、原料、辅料、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销售、
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合肥医工持有恩瑞特100%股权。
恩瑞特系依法设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主体,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恩瑞特与公司及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独家经销产品的主要情况
本次独家经销产品枸地氯雷他定口服溶液属于化学药品2.2类,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合
肥恩瑞特药业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批件(国药准字H
20260043)。本品适应症涵盖用于:1)缓解2岁至11岁儿童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的鼻部和非
鼻部症状;2)缓解6个月至11岁儿童患者的常年性过敏性鼻炎的鼻部和非鼻部症状;3)缓解6
个月至11岁儿童患者的慢性特发性荨麻疹瘙痒的症状,减少荨麻疹的数量和荨麻疹的大小。
枸地氯雷他定为过敏性疾病治疗的一线治疗抗组胺药物,被荨麻疹、过敏性鼻炎多项临床
指南及专家共识推荐。本次引进的口服溶液制剂是国内唯一一款完成6月龄及以上儿童临床试
验验证的枸地氯雷他定口服溶液制剂,可有效满足低龄患儿尚未被充分满足的临床需求,填补
细分市场空白。该产品是“十三五”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的儿童药项目,也是
国内首个开展低龄儿童注册临床研究的专利品种,属于国内独家品种。目前,该品种已参与20
26年度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相关申报,相关评审流程正在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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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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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涉及激励对象人数19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
本1671320708股的0.037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177250股,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回购数量为442750股。
2、本次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三
期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4.81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5.27元/股。本次回购金额合计3185865.00元人民币,为
公司自有资金。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671320708股变更至16707007
08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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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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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
18年5月25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议案,并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8号)批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30,046股,于2019年3月28日上市,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
日起36个月。
3、2020年5月22日,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3股派1.5元(含税)人民币现金的2019年度利
润分派方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股份由6,830,046股调整为8,87
9,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
4、2021年5月14日,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2股派2.0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的2020年度
利润分派方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股份由8,879,060股调整为10
,654,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
5、2022年3月29日,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654,872股于2
022年4月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非公开发行部分限
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6、经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及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3月28日。经公司分别于2
024年9月29日、2024年9月30日召开的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3月28日。
7、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第2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于2026年3月31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暨终止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本持股计划于2026年3月28日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其
持有的2,589,072股公司股份将根据有关规定,于存续期届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置及
清算。
二、本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鉴于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已于2026年3月28日届满,本持股计划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持
股计划所持公司剩余股份2,589,072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5%)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本持股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持股计划有关规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完成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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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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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24日上午09:30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24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4日9:15至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海关路K-1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A座12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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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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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存续期于2026年3月28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
18年5月25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议案,并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8号)批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30046股,于2019年3月28日上市,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起36个月。
3、2020年5月22日,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3股派1.5元(含税)人民币现金的2019年度利
润分派方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股份由6830046股调整为887906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
4、2021年5月14日,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2股派2.0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的2020年度
利润分派方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股份由8879060股调整为1065
4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
5、2022年3月29日,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0654872股于202
2年4月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
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6、经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及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3月28日。经公司分别于2
024年9月29日、2024年9月30日召开的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3月28日。
7、2025年9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第2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本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数量2589072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
额的0.15%。
根据本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持股计划于2026年3月28日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后续
将由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届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资产的处置和清算,并
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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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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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4日0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17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海关路K-1公司A座1201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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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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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亿元
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
的保值增值,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
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
交易终止时止。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
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
股东的利益。
2、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风险可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
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主要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信托产品等风险可控、
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现金管理的期限
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
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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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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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
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
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
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安
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组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彩霞,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森泰股
份(301429.SZ)、美邦股份(605033.SH)、芯碁微装(688630.SH)、井松智能(688251.SH
)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姚娜,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安科生物(300009.SZ)、芯碁微装(688630.SH)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文军,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一年签署过安科生物(300009.SZ)1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廖传宝,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199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德赛西威(002920.SZ)、广信股份
(603599.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姚娜、江文军、项目质量复核人廖传宝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王彩霞于2024年4月
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受
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
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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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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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
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15000股,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资格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5000股限制性股票,合计回购6200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获
授人员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及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减少62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620000.00元。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有义务将此事进行公告通知,内容如下: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
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高新区海关路4号,邮政编码:23008
8;
2、申报时间:2026年03月31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1:30;13:00-17:30);
3、联系方式:
(1)邮箱:liuwh@ankebio.com;
(2)电话:0551-65316867;传真:0551-65316867;
(3)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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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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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以及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本次涉及激励对象共15
名,拟回购注销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15,000股,其中拟回购首次授予股份112,250股,拟回购预留授予股份302,750股,合计占公
司目前股本总额1,671,320,708股的0.0248%,其中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为4.81元/股,预留授
予的回购价格为5.27元/股。
公司拟回购注销因离职不符合激励资格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5,000股
限制性股票,其中拟回购首次授予股份65,000股,拟回购预留授予股份140,000股,合计占公
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123%,其中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为4.81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为5.
27元/股。
本次合计拟回购股份数为620,000股,用于回购的资金合计为3,185,865.00元,回购资金
为公司自有资金。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3月27日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
员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
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公司拟回购注销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所持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15,0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248%,拟回购注
销不符合激励资格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5,000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
股本总额的0.0123%,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20,000股。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说明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第三期激励计划的规定,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应回购注
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5,000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12
3%。
2、关于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和预
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说明
(1)第三期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注1的净利润指未扣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下同。
达成情况: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
230Z1233号、[2024]230Z0957号、[2025]230Z1168号、[2026]230Z1271号),公司2022年度、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0,326.03万元(调
整后)、84,722.94万元、70,694.84万元、73,519.27万元,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
年度、2025年度未扣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71,445.41万元、90,982.27万元、73,036.90万元、74,683.12注万元。经核算,2025年净利润
1为74,683.12万元,较2021年增长率为261.43%,2022年至2025年累计净利润注1为310,147.69
万元,因此,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不满足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首次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2)第三期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达成情况: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
230Z0957号)、[2025]230Z1168号、[2026]230Z1271号),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
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4,722.94万元、70,694.84万元、73,519.27万元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未扣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前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0,982.27万元、73,036.90万元、74,683.12万元。经核算,2025注9年
净利润1较2021
注年增长率为261.43%,2023年、2024年及2025年累计净利润1为238,702.29万元,因此,
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不满足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由公司依法按照授予价格回
购注销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15,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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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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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国务院关于加
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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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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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
下: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与业务范围持续拓展,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将相应增加。
为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突发或临时性资金需求,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总额最终以相关各家金融机
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为便于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
的相关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
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银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
准后执行。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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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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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恒益产品丙酚替诺福韦口服常释剂型系第七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
公司产品阿托西班注射剂于2025年5月获批上市,是一种选择性缩宫素受体拮抗剂,可以
竞争性结合子宫肌层缩宫素受体,在受体水平上抑制由缩宫素导致的子宫收缩,达到治疗早产
的目的,2025年度尚未销售。
本次接续采购由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采购联盟,委托江
苏省、河南省和广东省牵头,对原国家组织集采1-8批协议期满的品种,开展全国统一接续采
购工作。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采购中选药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若后
期签订采购合同并实施后,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拟中选产品的销售量,提升产品市场占有
率,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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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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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涉及激励对象人数104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055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
股本1672521258股的0.071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204400股,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996150股。
2、本次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三
期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4.81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5.27元/股。本次回购金额合计6232874.50元人民币,均
为公司自有资金。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672521258股变更至16713207
08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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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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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
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杜贤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杜贤宇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职工代表董事选举
产生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比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杜贤宇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副研究员
,享受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合肥市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次、
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2次、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次。曾任公司生产部试剂盒车间
主任、质量控制部经理,监事会主席、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技术总监、技术转移中心
主任。
截至2025年12月17日,杜贤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53120股,与本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
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任职
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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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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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博生吉医
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博生吉安科细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生吉安科”)自主研
发的PA3-17注射液新增“针对儿童和青少年复发/难治性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淋巴瘤(R/RT-AL
L/LBL)”的适应症临床试验申请已获受理,并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文书《受理
通知书》,受理号为:CXSL2501040。具体情况如下:
PA3-17注射液是博生吉安科自主研发的全球首款获得新药临床试验批准的靶向CD7的自体C
AR-T细胞治疗产品,已于2025年8月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纳入突破性治
疗品种名单。该产品目前正在开展针对成人复发/难治性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淋巴瘤(R/RT-AL
L/LBL)患者的关键性II期临床试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P
A3-17注射液获准进入关键性II期临床试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本次为PA3-17注射液新增用于儿童和青少年复发/难治性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淋巴瘤(R/R
T-ALL/LBL)治疗的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标志着该产品在适应症拓展方面取得阶段性进展
,有望进一步扩大该产品适用人群范围。
本次新增适应症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仅是新药研发的阶段性成果,能否获得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局批准进行临床试验、上市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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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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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抗肿瘤事业部以外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01名,拟解除限售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73456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672521258股的0.70%。实际可上市流
通股票数量为721536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3%。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办理完成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除限售上市
流通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以外获授人员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三
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现
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2年9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年9月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安科生物: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光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
权。
4、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5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部门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
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安科生物: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5、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2年9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
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7、2022年11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
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登记工作,首次授予部分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11月16日。
9、2023年9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
出具相应报告。
10、2023年11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11、2023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
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
工作,预留授予部分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11月21日。
12、2023年11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对象首次授
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对728名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完成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锁数量为9921420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
市流通日为2023年11月29日。
13、2024年8月26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同意回购注销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司已按照《公
司法》等相关规定披露了减资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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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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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说明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第三期激励计划的规定,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
应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400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的0.0018%。
2、关于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未成就
和抗肿瘤事业部以外获授人员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说明
抗肿瘤事业部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获授的本次限
制性股票总额度×(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系数×2023年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2024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系数×2024年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根据上述业绩考核要求,若2023-2024年某一年度未实现相应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的,则抗肿瘤事业部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中对应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系数为0。
达成情况: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
230Z0957号、[2025]230Z1168号),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4722.94万元、70694.84万元,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未
扣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0982.27万元、73
036.90万元。经核算,2023年净利润注1为90982.27万元,较2021年增长率为340.32%,达到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2023年度业绩考核目标,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系数为25%;2024年净利
润注1较2021年增长率为253.47%,2023年及2024年累计净利润注1为164019.17万元,未达到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度业绩考核目标,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系数为0。根据第三期激
励计划的规定,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解
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达成情况: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
230Z0957号)、[2025]230Z1168号),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分别为84722.94万元、70694.84万元,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未扣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股份支付费用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0982.27万元、73036.90万元。经核算,
2024年净利润注1较2021年增长率为253.47%,2023年及2024年累计净利润注1为164019.17万元
,因此,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不满足抗肿瘤事业部以外获授人员预留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未成就和抗肿瘤事业部以外获授人员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由公司依法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
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93650股。
(二)回购股份种类、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第三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按《第三期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
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
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第三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上市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影响股票数量事项,且公司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
因此,本次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无需调整,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81元
/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400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27元/股,
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93650股。
(三)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合计4855759.50元人民币,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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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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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抗肿瘤事业部激励对象19名,拟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
量合计为66225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672521258股的0.04%。其中:抗肿瘤事业部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10名,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9500股;抗肿瘤事业部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19名,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2750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办理完成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除限售上市
流通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预
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第三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三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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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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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未成就
和抗肿瘤事业部以外获授人员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不具备激励资格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40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回购注销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第
三期限制性股股票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93650股。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未成就和抗肿瘤
事业部以外获授人员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减少924050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924050.00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及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董事会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
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有义务将此事进行公告通知,内容如下: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
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高新区海关路K-1,邮政编码:23008
8;
2、申报时间:2024年11月26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1:30;13:00-17:30);
3、联系方式:
(1)邮箱:liuwh@ankebio.com;
(2)电话:0551-65316867;传真:0551-65316867;
(3)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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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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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部分未成就和抗肿瘤事业部以外获授人员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未成就,本次涉及激励对象共86名,拟回购注销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9365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672521258股的0.0534%
,回购价格为5.27元/股。
公司拟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资格的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400股
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018%,回购价格为4.81元/股。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合计为4855759.5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未成
就和抗肿瘤事业部以外获授人员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公司拟回购注销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9365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534%,拟回购注销不
符合激励资格的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400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
前股本总额的0.0018%,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2405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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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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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4日披露了《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姚建平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6%)。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姚建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姚建平先生于
减持计划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6%,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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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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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夯实公司在创新药领域的战略布局,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对参股公司博生吉医药科技
(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生吉公司”)进行增资,认购博生吉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1.9
062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博生吉公司21.4121%的股权。鉴于公司与博生吉公司存
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本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并经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作为博生吉公司第二大股东及本轮融资的领投方推进本次增资事项,目前已有多家投
资机构表示有意向参与投资,本次投资(本轮融资)投前估值与博生吉公司2021年12月B轮融
资后的投资后估值完全一致。B轮融资为博生吉公司引入非关联第三方投资者的市场化交易,
其估值基于博生吉公司当时的行业地位、核心技术壁垒、未来发展预期及市场价值等因素综合
评估后确定,具备充分的公允市场基础。
在B轮融资后,博生吉公司继续深耕CAR-T细胞治疗赛道,聚焦自体CD7-CAR-T、通用现货
型UCAR-Vδ1T、体内CAR-T(InvivoCAR-T)、CAR-NK四大核心领域,研发成果不断显现,公司
价值进一步提升:
1、其自主研发的CD7-CAR-T药物(PA3-17注射液)是全球首款获得新药临床试验批准的靶
向CD7的自体CAR-T细胞治疗产品,已于2025年8月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
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并进入关键性II期临床试验,研发进度处于全球领先水平。
2、其首款基于V1T细胞的靶向CD19的通用现货型嵌合抗原受体(CAR)-T细胞注射液(UTAA0
9注射液)于2025年5月获得CDE药物临床试验默示许可,据悉,这也是全球首个获批临床试验
的通用现货型CD19-UCAR-Vδ1T细胞产品。自主研发的全球首创双靶点(PD-1/CD19)通用型CA
R-Vδ1T细胞产品UTAA91,其突破性研究成果已入选2025年美国风湿病学会(ACR)年会壁报展
示,获国际学术认可。
3、积极布局下一代CAR-T技术,其自主研发的体内CAR-T(InvivoCAR-T)平台技术,突破
了CAR慢病毒转染T细胞的传统机制,实现了对静息态T细胞的高效和特异性转染。首款产品LV0
09注射液已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试验(IIT),并完成首例患者给药。
4.博生吉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打造了独特的NKCE(NK细胞链接器)纳米抗体药物平台,开发
专门用于治疗自身免疫病(尤其是针对致病性T细胞驱动的自身免疫病)的NKCE双特异抗体药
物,目前相关产品处于临床前研究关键阶段。
本次增资定价以前轮融资估值为基础,结合博生吉公司现有的研发成果落地、先进的技术
平台及行业估值逻辑综合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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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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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后续具体合作内容将以产品提交上市申请后签订的正式协议为
准。本次独家代理产品的上市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协议的履行及其后续协议的履行存在一
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为推动参股公司博生吉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生吉公司”)旗下PA3-
17注射液产品的销售与推广,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博生吉公司达成战略合作,于2025年11月11日签署《关于CD7-CAR-T(PA3-17注射液)等产
品独家代理框架协议》,约定PA3-17注射液产品上市后大中华区(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独
家代理的相关事宜。
鉴于公司与博生吉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
资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本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博生吉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林
注册资本:618.4307万元
成立日期:2010-05-31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1楼413单元经营范围:研发:癌症诊断试剂
盒、抗癌药物、生物医药制品、医疗器械;高科技成果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销售:实验室试剂、实验室耗材及仪器;从事生物制品、一类医疗器械的进出口业务;科研
生物抗体及实验室用试剂盒的研发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博生吉公司发生过类似交易情况。
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姚建平先生受公司委派担任博生吉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博生吉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生吉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二、独家代理产品的主要情况及核心约定
PA3-17注射液是博生吉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生吉安科细胞技术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全球首款
获得新药临床试验批准的靶向CD7的自体CAR-T细胞治疗产品,首个适应症为用于治疗成人复发
、难治性CD7阳性血液淋巴系统恶性肿瘤。PA3-17注射液已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
心(CDE)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并进入关键性II期临床试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股公司PA3-17注射液获准进入关键性II期临床试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1)。博生吉公司拟委托公司就PA3-17注射液产品未来在大中华区市场销售、推广开
展长期合作,待产品提交上市申请后,双方将另行签订正式的独家代理协议。同时,博生吉公
司承诺,其后续其他产品上市后,将优先选择公司作为独家代理机构,由公司负责产品上市后
的推广与销售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独家代理合作旨在充分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实现协同发展的合作效应。公司通过独家
代理模式可快速引入创新药产品,填补现有产品在CAR-T细胞治疗领域的空白,进一步丰富公
司产品矩阵,提升公司在创新药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依托公司成熟的产业化经验与市场渠道资
源,待代理产品上市后,可快速推动产品市场渗透,缩短盈利周期。此次合作高度契合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
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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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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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至21日
在德国柏林召开的欧洲肿瘤内科学会(ESMO)年会上,以壁报形式公布自主研发的生物创新药
重组抗HER2人源化HuA2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以下简称“HuA21”)联合曲妥珠单抗和化疗治疗
HER2阳性晚期胃/胃食管交界处腺癌Ib/II期剂量递增和扩展研究的最新研究成果,相关情况如
下:
一、壁报内容概要
标题:HuA21注射液联合曲妥珠单抗和化疗治疗HER2阳性晚期胃/胃食管
交界处腺癌:Ib/II期剂量递增和扩展研究(HuA21combinedwithtrastuzumabandchemothe
rapyinHER2-positiveadvancedgastric/GEJadenocarcinoma:PhaseIb/IIdose-escalationande
xpansionstudy)
编号:2130P
主要研究者:刘天舒,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孙倍成,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HuA21是公司自主开发的一种靶向HER2亚结构域I/II的单克隆抗体,含有与曲妥珠单抗和
帕妥珠单抗完全不同的氨基酸序列,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
HuA21通过诱导HER2受体的内吞和下调,打断癌细胞信号通路,从而抑制癌细胞生长和增
殖,产生促进癌细胞凋亡、抗肿瘤血管生成等效果,最终达到抑制肿瘤的作用。其独特优势在
于能阻断异源二聚化并与曲妥珠单抗产生协同效应,且临床前研究显示该药物具有较低的心脏
毒性。
早期临床试验表明,HuA21具有良好的安全性(未观察到剂量≤15mg/kg的剂量限制性毒性
)及显著的抗肿瘤活性(与曲妥珠单抗/化疗联合治疗时客观缓解率达63.6%)。本研究评估了
HuA21(20/30mg/kg,Q3W)联合曲妥珠单抗联合化疗在HER2阳性晚期胃/胃食管交界处腺癌中
的疗效。
入组患者:
截至2025年2月20日,本研究入组60例HER2阳性晚期胃/胃食管交界处腺癌一线患者。本研
究剂量递增采用“3+3”设计,随后进行剂量扩展研究,分别入组30例HuA21(20mg/kg)组和3
0例HuA21(30mg/kg)组。两组患者人口学资料和基线特征无统计学意义。
有效性方面:
经独立影像评估委员会(IRRC)评估,HuA21(30mg/kg)组肿瘤客观缓解率(ORR)为80.
8%,HuA21(20mg/kg)组肿瘤客观缓解率(ORR)为76.7%,显示出良好抗肿瘤活性。HuA21(3
0mg/kg)组和HuA21(20mg/kg)组的疾病控制率(DCR)分别为96.2%、100%,mPFS和mOS均尚
未成熟,将根据临床试验进展进一步收集分析。
安全性方面:
HuA21(30mg/kg)组和HuA21(20mg/kg)组的安全性总体良好,治疗中出现的不良事件(
TEAE)分别为100%、96.7%,主要为1-2级,停药率≤11.7%。
HuA21(30mg/kg)组和HuA21(20mg/kg)组的严重不良事件(SAE)发生率分别为6.7%、2
3.3%。HuA21(30mg/kg)组和HuA21(20mg/kg)组发生的3级或以上的TEAE分别为50.0%、56.7
%。常见TEAE为血小板计数降低、贫血、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白细胞计数降低、天冬氨酸转
氨酶升高,整体可控可管理。
结论:
与20mg/kg剂量组相比,HuA21(30mg/kg)组联合曲妥珠单抗联合化疗的ORR数值更高,为
80.8%,SAE发生率更低,药代动力学(PK)数据支持剂量线性。该治疗方案显示出了良好的疗
效和安全性,推荐30mg/kg作为HER2阳性晚期胃癌(GC)或胃食管交界处癌(GEJ)的III期剂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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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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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颁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公司注射用曲妥珠单抗(商品名:安赛汀)(以下简称
“安赛汀”)新增60mg/瓶规格的补充申请获得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批准通知书基本内容
药品名称:注射用曲妥珠单抗
商品名称:安赛汀
剂型:注射剂
规格:60mg/瓶
上市许可持有人: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本品如下补充申
请事项:在已上市注射用曲妥珠单抗150mg/瓶规格的基础上,增加60mg/瓶规格。
二、对公司的影响
安赛汀是公司根据《生物类似药研发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等指导原则自主研发的单抗生
物类似药,用于治疗HER2阳性早期乳腺癌、HER2阳性转移性乳腺癌、HER2阳性转移性胃癌。
本次安赛汀新增60mg/瓶规格获批后,在临床上可以与150mg/瓶的原规格产品灵活组合,
满足中国女性乳腺癌患者的临床用药需求,实现剂量灵活调整,提升药物经济性,符合专家共
识中“即配即用”的要求,优化余液保存流程,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此外,新增规格的获批,
将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市场占有率,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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