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18 中元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9-10-13│ 32.18│ 4.89亿│
├───────────┼───────────┼───────────┼───────────┤
│增发 │ 2015-09-29│ 11.67│ 5.3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4-14│ 5.69│ 3576.1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07│ 2.87│ 1292.65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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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 7454.89│ ---│ ---│ 13834.34│ ---│ 人民币│
├─────────┼─────┼─────┼─────┼─────┼──────┼──────┤
│其他 │ 1500.00│ ---│ ---│ 1868.5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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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 2800.00万│ 0.00│ 2733.72万│ ---│ 0.00│ 2012-10-30│
│弧线圈成套装置 │ │ │ │ │ │ │
├─────────┼──────┼─────┼─────┼─────┼─────┼──────┤
│智能化电力动态数据│ 6875.00万│ 0.00│ 5537.49万│ ---│ 2341.29万│ 2012-10-30│
│记录装置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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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北斗/GPS的时间│ 6060.00万│ 0.00│ 3234.70万│ ---│ 647.86万│ 2012-10-30│
│同步系统及时间同步│ │ │ │ │ │ │
│检测设备项目 │ │ │ │ │ │ │
├─────────┼──────┼─────┼─────┼─────┼─────┼──────┤
│智能电网产业园项目│ 3000.00万│ 0.00│ 2373.10万│ ---│ ---│ 201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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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 5000.00万│ 0.00│ 3886.48万│ ---│ 85.26万│ 2016-05-31│
│项目 │ │ │ │ │ │ │
├─────────┼──────┼─────┼─────┼─────┼─────┼──────┤
│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 5565.00万│ 0.00│ 2030.42万│ ---│ ---│ 2012-10-30│
├─────────┼──────┼─────┼─────┼─────┼─────┼──────┤
│收购成都智达66%股 │ 4290.00万│ 0.00│ 4290.00万│ ---│ 717.67万│ 2011-07-27│
│权并增资项目 │ │ │ │ │ │ │
├─────────┼──────┼─────┼─────┼─────┼─────┼──────┤
│收购广州至德51%股 │ 1510.00万│ 0.00│ 1510.00万│ ---│ 0.00│ 2015-04-22│
│权并增资项目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3亿│ 1996.29万│ 2.03亿│ ---│ ---│ ---│
├─────────┼──────┼─────┼─────┼─────┼─────┼──────┤
│基于电力物联网的输│ 1.02亿│ 0.00│ 1.02亿│ ---│ 674.54万│ 2023-11-30│
│变电智能监测和运维│ │ │ │ │ │ │
│系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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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10-27 │转让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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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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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1-01 │
├──────┼────────────────────────────────────────┤
│关联方 │朱双全、朱顺全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
│ │数量不超过6135000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募集资金总 │
│ │额不超过500002500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发 │
│ │行对象为朱双全、朱顺全。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公司与发行对象朱双全、朱顺全签│
│ │订了《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朱双全、朱顺全以现│
│ │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
│ │ 2、2025年10月30日,朱双全、朱顺全与尹健、卢春明、邓志刚、王永业、张小波、刘 │
│ │屹、尹力光、陈志兵等八位一致行动人签订《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
│ │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中元股份共计100507997股股份(占发行股份前公司总股本20.71% │
│ │)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朱双全、朱顺全行使。同日,朱双全、朱顺全、朱梦茜与尹健、卢春│
│ │明、邓志刚、王永业、张小波、刘屹、尹力光、陈志兵签订《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
│ │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表决权委托期间,尹健、卢春明、邓志刚、王永业、张小波│
│ │、刘屹、尹力光、陈志兵8人成为朱双全、朱顺全、朱梦茜的一致行动人。 │
│ │ 《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朱双全、朱顺全持有上市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20.71%。截│
│ │至2025年10月30日,朱梦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92%。2025年10月30日,朱双 │
│ │全、朱顺全、朱梦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朱双全、朱顺全、朱梦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
│ │持有上市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25.63%,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朱双全、朱顺全及朱梦茜│
│ │。 │
│ │ 朱双全、朱顺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朱双全 │
│ │ 姓名:朱双全 │
│ │ 曾用名:无 │
│ │ 姓名:男 │
│ │ 国籍:中国 │
│ │ 身份证号:4201061964****** │
│ │ 住所/通讯地址:武汉市硚口区****** │
│ │ (二)朱顺全 │
│ │ 姓名:朱顺全 │
│ │ 曾用名:无 │
│ │ 姓名:男 │
│ │ 国籍:中国 │
│ │ 身份证号:4201061968****** │
│ │ 住所/通讯地址:武汉市江汉区******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
│ │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日,经计算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为8.1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
│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
│ │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的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 │
│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 │
│ │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
│ │相应调整。 │
│ │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公司与朱双全、朱顺全签署了《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 │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
│ │ 甲方/发行人/公司: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认购人:朱双全(乙方一) │
│ │、朱顺全(乙方二) │
│ │ 签订时间:2025年10月30日 │
│ │ (二)认购方式、认购价格及发行数量、限售期 │
│ │ 1、认购方式 │
│ │ 现金认购。 │
│ │ 2、认购价格及发行数量 │
│ │ (1)认购价格 │
│ │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甲方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
│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8.1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
│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 │
│ │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 │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
│ │ (2)认购数量 │
│ │ 乙方认购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2500元(含本数),认购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发行 │
│ │价格确定,即认购数量不超过61350000股(含本数)。其中乙方一认购数量不超过30675000│
│ │股(含本数),乙方二认购数量不超过30675000股(含本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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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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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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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
量不超过6135000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500002500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对象
为朱双全、朱顺全。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公司与发行对象朱双全、朱顺全签订了《武
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朱双全、朱顺全以现金方式认购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2、2025年10月30日,朱双全、朱顺全与尹健、卢春明、邓志刚、王永业、张小波、刘屹
、尹力光、陈志兵等八位一致行动人签订《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
协议》,将其持有的中元股份共计100507997股股份(占发行股份前公司总股本20.71%)对应
的表决权委托给朱双全、朱顺全行使。同日,朱双全、朱顺全、朱梦茜与尹健、卢春明、邓志
刚、王永业、张小波、刘屹、尹力光、陈志兵签订《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一
致行动协议》,约定表决权委托期间,尹健、卢春明、邓志刚、王永业、张小波、刘屹、尹力
光、陈志兵8人成为朱双全、朱顺全、朱梦茜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朱双全、朱顺全持有上市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20.71%。截至
2025年10月30日,朱梦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92%。2025年10月30日,朱双全、
朱顺全、朱梦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朱双全、朱顺全、朱梦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25.63%,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朱双全、朱顺全及朱梦茜。
朱双全、朱顺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朱双全
姓名:朱双全
曾用名:无
姓名: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201061964******
住所/通讯地址:武汉市硚口区******
(二)朱顺全
姓名:朱顺全
曾用名:无
姓名: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201061968******
住所/通讯地址:武汉市江汉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经计算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为8.1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的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
整。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朱双全、朱顺全签署了《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公司: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认购人:朱双全(乙方一)、
朱顺全(乙方二)
签订时间:2025年10月30日
(二)认购方式、认购价格及发行数量、限售期
1、认购方式
现金认购。
2、认购价格及发行数量
(1)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甲方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8.1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认购数量
乙方认购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2500元(含本数),认购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即认购数量不超过61350000股(含本数)。其中乙方一认购数量不超过30675000股(
含本数),乙方二认购数量不超过30675000股(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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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其他事项
──────┴──────────────────────────────────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整体工作安排,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决定择期召开股东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相关事项提请股东会表决。
公司将在股东会召开前以公告形式发出关于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具体的会议召开时间、地
点、议案内容等信息将以另行公告的股东会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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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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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元股份”或“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业绩、现金流量、财务状况、业务开展状况和发展前
景等重要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5-2027年)》,具体如下:
一、制定规划的基本原则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当年盈利状况和持续经营的需
要,实施积极、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切实维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
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
中、小股东的意见。
(三)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当年盈利状况和企业的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需要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结合公司章程,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行业发展所处阶段、项
目投资资金需求、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计划与机制,兼顾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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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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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
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受国家政策、行业发
展等多种因素影响而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条件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
经营环境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于2025年12月末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
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
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8.1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61350000
股。此处关于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假设仅用于本次测算的估计,最终发行价格以根据本次发
行定价原则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准,最终发行规模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确定的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发行规模为准。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485335536.0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
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等)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5、根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假设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2024年度增
长60%;2)较2024年度增长70%;3)较2024年度增长80%;
6、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
益)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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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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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就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
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亦不
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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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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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
目,现根据相关审核要求,就公司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
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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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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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
年8月22日10时00分在公司综合楼二期二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人
,陈志兵先生、尹力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黄伟兵先生列席本次
会议。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志兵
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此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5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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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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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5年5月28日
2、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03人
3、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为4504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94%
4、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元股份”)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根据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
象办理第二类限制股票归属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武汉中元华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武汉
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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