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24 机器人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9-10-15│ 39.80│ 5.76亿│
├───────────┼───────────┼───────────┼───────────┤
│增发 │ 2015-10-23│ 55.20│ 29.6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08│ 5.96│ 9183.17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何氏眼科 │ 12786.67│ ---│ ---│ 15756.85│ 473.83│ 人民币│
├─────────┼─────┼─────┼─────┼─────┼──────┼──────┤
│中兴商业 │ 3734.44│ ---│ ---│ 2571.50│ 18.50│ 人民币│
├─────────┼─────┼─────┼─────┼─────┼──────┼──────┤
│华昌达 │ 121.40│ ---│ ---│ 172.37│ 144.09│ 人民币│
├─────────┼─────┼─────┼─────┼─────┼──────┼──────┤
│惠天热电 │ ---│ ---│ ---│ ---│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工业机器人项目 │ 9.81亿│ 1.16亿│ 7.74亿│ 78.90│ 1.01亿│ 2018-12-01│
├─────────┼──────┼─────┼─────┼─────┼─────┼──────┤
│特种机器人项目 │ 5.20亿│ 70.92万│ 3.43亿│ 65.98│ 3635.54万│ 2018-12-01│
├─────────┼──────┼─────┼─────┼─────┼─────┼──────┤
│高端装备与3D打印项│ 3.75亿│ ---│ 2.55亿│ 68.09│ 5345.96万│ 2018-12-01│
│目 │ │ │ │ │ │ │
├─────────┼──────┼─────┼─────┼─────┼─────┼──────┤
│数字化工厂项目 │ 2.95亿│ 262.44万│ 2.13亿│ 72.31│ 5053.47万│ 2018-12-01│
├─────────┼──────┼─────┼─────┼─────┼─────┼──────┤
│补充流动资金 │ 7.90亿│ ---│ 7.9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沈阳新松机│天津新松 │ 1386.08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器人自动化│ │ │ │ │ │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沈阳新松机│德国新松 │ 1256.00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器人自动化│ │ │ │ │ │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沈阳新松机│无锡新松 │ 990.00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是 │否 │
│器人自动化│ │ │ │ │ │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沈阳新松机│天津新松智│ 8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器人自动化│能科技有限│ │ │ │ │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子公司 │ │ │ │ │ │ │ │ │
├─────┼─────┼─────┼────┼─────┼─────┼────┼───┼───┤
│沈阳新松机│天津新松智│ 800.00万│人民币 │--- │--- │--- │是 │否 │
│器人自动化│能科技有限│ │ │ │ │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子公司 │ │ │ │ │ │ │ │ │
├─────┼─────┼─────┼────┼─────┼─────┼────┼───┼───┤
│沈阳新松机│无锡新松 │ 373.00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是 │否 │
│器人自动化│ │ │ │ │ │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沈阳新松机│无锡新松 │ 251.86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器人自动化│ │ │ │ │ │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沈阳新松机│无锡新松 │ 150.30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是 │否 │
│器人自动化│ │ │ │ │ │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沈阳新松机│无锡新松 │ 86.00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是 │否 │
│器人自动化│ │ │ │ │ │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沈阳新松机│青岛新松 │ 25.80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器人自动化│ │ │ │ │ │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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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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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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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
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机器人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
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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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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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
的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第四季度的经营成
果,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对存
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约125,019,293.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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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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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3682012.61元,母公司实
现的净利润为-126170316.8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925341
7.72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9974746.50元。鉴于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
润为负值,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及《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中关于现金分红的分配条件的规定:“(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
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该年度公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为正值;(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拟
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始终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后续相关报告期间如满足上述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
,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积极进行履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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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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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
新松佳和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松佳和”)之下属控股子公司天津新松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松智能”)拟向银行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300万元的借款(
以银行最终合同金额为准),借款期限为12个月。新松佳和拟为新松智能向上述银行融资提供
担保。
新松佳和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新松佳和股东大会审议。
新松智能是新松佳和持股90%的控股子公司,新松佳和是公司持股46.43%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
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因此本
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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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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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
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
年3月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李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
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
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三年。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7年出生,学士学位。曾任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
化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总裁办公室主任助理、总裁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沈阳新松机
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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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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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
的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
果,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对存
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2,239,769.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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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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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
度的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1-6月的经营成果,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减
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024年1-6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8787266.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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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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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年8月29日在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路33号公司C1办公楼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邮件及专人传递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周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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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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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
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
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瑞,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慧,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
近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为吴抱军,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在中
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孙瑞、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慧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吴抱军最近3年未受到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吴抱军、项目合伙人孙瑞、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慧不存
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相关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
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前述情况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自2009年起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容诚事务所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
限已超过10年。容诚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二)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10年,根据《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为持续保证公司
审计工作独立性,经履行相关程序,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
24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进行了充分沟通,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
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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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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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7月26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1540.8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
3、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人数:729人。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为符合条件的729名激励对象
办理了1540.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股份登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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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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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首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首次授予部分的11
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自愿放弃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前述人员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
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84.5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因前述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839人相应调整为729人
,首次授予数量由4236.5万股相应调整为3852万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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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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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拟办理归属的为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
2、本次符合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29
人。
3、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1540.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的0.99%。
4、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为5.96元/股。
5、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
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计划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4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5021.1950万股的2.90%,其中首次授予4239.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5021.1950万股的2.74%,约占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总额的94.21%;
预留260.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5021.1950万股的0.16%,约占限
制性股票拟授予总额的5.79%。实际首次授予4236.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2.73%;实际预留授予1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6%。
3、授予价格:5.96元/股(含首次及预留授予)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共计839人,为公司董事(不含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预留授予共计25人,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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