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26 红日药业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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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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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 │ 25318.00│ ---│ ---│ 25398.56│ ---│ 人民币│
├─────────┼─────┼─────┼─────┼─────┼──────┼──────┤
│其他2 │ 9258.31│ ---│ ---│ 9258.3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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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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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必净技改扩产项目│ 2.02亿│ 0.00│ 2.30亿│ 96.26│ 2.37亿│ 201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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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北京康仁堂药业│ 5898.61万│ 0.00│ 2.37亿│ 100.00│ 5398.59万│ 2010-05-31│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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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 4560.00万│ 0.00│ 760.00万│ 16.67│ ---│ 2018-12-31│
│物研究所合作开发抗│ │ │ │ │ │ │
│丙肝新药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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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601.00万│ 0.00│ 1.38亿│ 86.82│ ---│ 2012-08-31│
├─────────┼──────┼─────┼─────┼─────┼─────┼──────┤
│投资北京康仁堂药业│ 1.05亿│ 0.00│ 1.05亿│ 100.18│ 3069.79万│ 2012-09-30│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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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 1583.60万│ 0.00│ 1483.85万│ 93.70│ ---│ 201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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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信息系统 │ 297.00万│ 0.00│ 275.93万│ 92.91│ ---│ 201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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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 9.20亿│ 0.00│ 7.75亿│ 84.24│ ---│ 2018-06-30│
│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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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 4285.00万│ 0.00│ 4285.00万│ 100.00│ ---│ 2018-12-31│
│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 │ │ │ │ │ │
│医院合作开发治疗脓│ │ │ │ │ │ │
│毒症Ⅰ类新药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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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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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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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建工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工程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8 │
├──────┼────────────────────────────────────────┤
│关联方 │成都建工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工程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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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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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44亿 8.10 44.33 2019-06-26
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3亿 6.77 96.71 2021-01-20
─────────────────────────────────────────────────
合计 4.47亿 1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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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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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山东红日康│ 2.7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仁堂药业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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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河南红日康│ 1.1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仁堂药业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天津红日药│甘肃佛慈红│ 8169.1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日药业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天津红日药│重庆红日康│ 3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仁堂药业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天津红日药│重庆红日康│ 3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仁堂药业有│ │ │ │ │保证、抵│ │ │
│公司子公司│限公司 │ │ │ │ │押 │ │ │
├─────┼─────┼─────┼────┼─────┼─────┼────┼───┼───┤
│天津红日药│甘肃佛慈红│ 3024.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日药业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天津红日药│湖北亿诺瑞│ 977.0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生物制药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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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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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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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
定,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存货、开发支出及商誉等各类资产
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4年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范围和金额
经测算,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为19390.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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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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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
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于2025年第一季度末对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进行了检查,并对存在可
能发生减值迹象的金融资产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分
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测算,2025年第一季度公
司计提减值损失合计14993993.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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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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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
润21467322.6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828784918.38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6
481484.23元,减去分配以前年度实现的未分配利润90124645.11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43646111.69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
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004154837股为基数
,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共计90124645.11元。以上方案实施后,剩
余未分配利润4653521466.5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上述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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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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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
简称“国家药监局”)下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5LP0079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国家药监局审查,公司申报的注射用盐酸兰地
洛尔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开展临床试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注射用盐酸兰地洛尔
剂型:注射剂
规格:50mg
注册分类:化药3类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持有人: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号:CYHL2400285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31日受
理的注射用盐酸兰地洛尔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开展临床试验。
申请的适应症:手术过程中发生的下列快速性心律失常的紧急治疗:心房纤颤、心房扑动
、窦性心动过速。手术后循环系统动态监护时发生的快速性心律失常的紧急治疗:心房纤颤、
心房扑动、窦性心动过速。心功能不全患者发生下列快速性心律失常的治疗:心房纤颤、心房
扑动。
二、药品的其他情况
注射用盐酸兰地洛尔是一种新型的超短效肾上腺素β受体阻滞药,该类药物由于起效快、
代谢快、停药后β受体阻滞作用消失快,在快速性心律失常的治疗中发挥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
用。
注射用盐酸兰地洛尔是欧洲《2020ESC/EACTS心房颤动诊断和管理指南》《2021兰地洛尔
临床应用中国专家共识》控制心率推荐用药,其具有选择性高(其对β1受体的阻滞作用约为
β2受体的255倍,对β1受体的选择性为另一个超短效β受体阻滞药艾司洛尔的8倍)、起效迅
速(给药后1至6分钟起效)、半衰期短(约为4分钟)、停药后失效快、对心脏血流动力学影
响小、无明显负性肌力作用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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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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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股公司情况概述
2010年10月25日,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设立天津天以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
拟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与天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公
司、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天英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天津天以生物医药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以基金”)。天以基金注册资本10010万元,公司出资
占注册资本的29.97%。2010年12月31日,天以基金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天津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10月26日、12月31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天津
天以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41)、《关于参股公司天以
基金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52)。
二、参股公司注销情况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参股
公司天津天以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参股公司天以基金,并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项。天以基金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因天以基金《公
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公司决定清算并注销参股公司天以基金。
近日,公司收到天以基金发送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天以基金已办理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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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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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参股公司天津天以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
议案》,同意注销参股公司天津天以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以基金”
),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
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本
次注销参股公司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注销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天以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66103543A
4、注册资本:1001.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魏宏锟
6、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5日
7、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13室(天津信星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1184号)
8、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
务;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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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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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
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4B05807、2024B05808)。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药品信息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
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
公告》(2017年第100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
评价工作的公告》(2020年第62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并同意批准本品增加2ml:2mg规格的补充申请,核发药品批准文号。
二、药品的其他情况
伊班膦酸钠注射液系第三代双膦酸盐类药物,由瑞士罗氏制药公司研发,于1996年在德国
首次上市,商品名为Bondronat。主要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预防乳腺癌骨转移患者骨相关
事件的发生(包括病理性骨折、需放疗或手术的骨并发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骨转移的恶性
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与其他双膦酸盐类药物相比,伊班膦酸钠具有高效、低毒,使用方便,
适应症广等优点,尤其是其肾毒性在膦酸盐类药物里最小,对肾脏安全性最高,在临床应用上
具有更强的优势。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产品伊班膦酸钠注射液通过仿制药注射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并增加2ml:2mg规
格,是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对公司研发、生产综合能力和产品质量的认可,为公司后续药品一致
性评价工作积累了经验。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投产后的
未来市场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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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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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
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4B05486)。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信息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
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
公告》(2017年第100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
评价工作的公告》(2020年第62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
二、药品的其他情况
酮咯酸氨丁三醇注射液是一种止痛药物。可以静脉注射,也可以肌肉注射。通常在术后短
时间镇痛使用,镇痛效果比较强烈,可以达到阿片类(如吗啡)镇痛药的短期镇痛效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产品酮咯酸氨丁三醇注射液通过仿制药注射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是国家药品监
管部门对公司研发、生产综合能力和产品质量的认可,为公司后续其他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
再次积累了宝贵经验,对公司研发能力的提升具有积极意义。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
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投产后的未来市场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药品集中带量
采购政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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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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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天津超思医疗器械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超思”)收到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
疗器械注册证》(以下简称“医疗器械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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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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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20
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拟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6.75亿元,本次综合授信额
度事项均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
批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披露后,如
果发生变化,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公告。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后认为: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及规则要求。同意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6.75亿元,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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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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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
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具备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融资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保理业务在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
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业务概述
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作为转让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据受让的应
收账款向公司或子公司支付保理款。
(二)合作机构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有保理业务相关经营资质的机构,具体
合作机构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
综合因素选择。
(三)业务期限:上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有效,单项保理业务期限以具体合同约定期限为准。超过一年的应收账款、超期的应收账款
不适用于应收账款保理。
(四)保理融资金额: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保理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该保
理融资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公司不再召开董事会逐笔审议每笔保理业务,具体保理期
限、金额等依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里的相关约定执行。
(五)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六)保理融资费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
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
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合作机构若在约定期限
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追索未偿
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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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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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21红日01”的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登记期内(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日
,仅限交易日)选择将其所持有的“21红日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回售价格为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资金兑付日为2024
年8月23日,本次回售资金已足额划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1红日01”(债券代码:149604)本次
回售登记期有效回售申报数量6000000张,回售金额6.00亿元,剩余未回售债券数量为0张。
本次回售为全额回售,实施完毕后,“21红日01”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牌,摘牌日期为2024
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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