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29 ST天龙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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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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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00台单晶硅 │ 1.41亿│ ---│ 1.31亿│ 100.00│ -325.51万│ 2010-12-31│
│生长炉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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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多晶铸锭实验示│ 1.52亿│ ---│ 1.90亿│ 125.03│ 48.52万│ 2011-01-31│
│范工厂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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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万km树脂金刚│ 4560.86万│ ---│ 4560.86万│ 100.00│ ---│ 2013-01-01│
│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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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4045.01万│ ---│ 4045.01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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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上海杰姆斯电子│ 1.19亿│ ---│ 1.19亿│ 100.00│-1141.97万│ 2011-01-31│
│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 │ │ │ │ │ │
│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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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0台多晶硅铸 │ 9850.10万│ ---│ 1728.43万│ 100.00│-3367.94万│ 2011-03-31│
│锭炉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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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组建公司实施年│ 3761.80万│ ---│ 3761.80万│ 100.00│ 209.55万│ 2010-09-30│
│产1,200套单晶硅生 │ │ │ │ │ │ │
│长炉炉体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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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合资公司研发和│ 8833.33万│ ---│ 8833.33万│ 100.00│ ---│ 2013-12-31│
│生产LEDMOCVD设备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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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金坛市光源石英│ 4460.00万│ ---│ 4460.00万│ 100.00│ -22.31万│ 2011-06-30│
│坩埚有限公司部分股│ │ │ │ │ │ │
│权并增资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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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万km树脂金刚│ 7000.00万│ ---│ 4560.86万│ 100.00│ ---│ 2013-12-31│
│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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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3434.27万│ ---│ 3434.27万│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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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1.98亿│ ---│ 1.98亿│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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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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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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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天│常州市乐萌│ 450.00万│人民币 │2017-05-25│2018-05-25│抵押担保│否 │是 │
│龙光电设备│压力容器有│ │ │ │ │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江苏华盛天│常州市乐萌│ 300.00万│人民币 │2017-06-07│2018-06-07│抵押担保│否 │是 │
│龙光电设备│压力容器有│ │ │ │ │ │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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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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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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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4)
第014151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582265.60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46443.56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043552838.82元。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资金安排计划及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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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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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
收款项、预付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分析及测试,认为上
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应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23年度公司共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1704.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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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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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获悉常州市
金坛区人民法院执行编号为(2024)苏0413执1245号的执行通知书,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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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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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知悉阜新市清河门区人
民法院冻结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蜀”)一般银
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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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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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虽已对协议各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
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上一年度及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相关项目的签订与履行对公司上
一年度及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的顺利实施也进一步改善公司经营状况,有利
于提高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若合同顺利履行,
对公司上一年度及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合同履
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蜀”或“卖方”)于近日与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电建”或“买方”)签订了《华能山西省昔阳县光伏发电项目支架采购合同》,
合同总计金额为人民币3818.09万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与
上海电建及其子公司签订合同金额累计11435.72万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
的47.50%。该项目金额较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蜀世联”或“卖方”)近日与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电建”或“买方”)签署了《华能山西省昔阳县光伏发电项目支架采购合同》,合
同总计金额为人民币3818.09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5.86%。项目名称:华能
山西省昔阳县光伏发电项目支架采购,项目地点:华能山西省昔阳县。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林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1322026753
注册资本:120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上海电建主要从事境内外电力工程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与规划、施工
安装、科技研发、建设管理、咨询监理、调试、设备制造和投资运营、生产销售;国际资本运
作与境外项目投融资;对外派遣劳务人员和对外承包工程等。上海电建具有“国家电力工程施
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壹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资质,具有国家外经贸部批准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具有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
民用核承压设备安装资格许可证”以及国家电力调试特级资质。上海电建成立以来,承建国内
外大、中型火电工程100多个,安装各类发电机组200余台,总装机容量达到4000多万千瓦;调
试各类机组3500多万千瓦;监理电站工程机组3000多万千瓦。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高邮路68号1幢
2、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交易对方发生的交易情况
公司及四川中蜀与上海电建先后签订了《主变供货合同》、《华能山西省昔阳县光伏发电
项目发电设备安装等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集电线路材料供货合同》,与上海电建
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金川区金武公路光伏发电工程——工程服
务项目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上海电建及其子公司签订合同金额
累计11435.72万元(含税,包括本次项目),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47.50%。
4、履约能力的分析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及支付
能力,就其向公司支付款项等履约能力进行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对方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
营的独立法人主体,为央企下属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成员,是新能源领域的品牌领跑者和
国内清洁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运营一体化的领军企业,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承包资质企业,具
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上海电建成立于1992年9月21日,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120000.00万元人民币,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显示,交易对方未列入经营异常
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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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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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于专业判断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解
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
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
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
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5)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6)截至2022年末,中兴华有合伙人170人,注册会计师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63人。
(7)截至2022年末,中兴华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5088
.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万元。
(8)2022年度,中兴华服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5家,审计收费14809.90万元,涉及的行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其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上市公司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计
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3
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蒲登溱,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行业多年,近三年签署过多家新三板公司审计及大型
国企审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栗海洲,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6年起
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近三年签署过多家新三板挂牌审计及大
型国企审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2006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至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近三年复核的
上市公司有民和牧业、铁岭新城、青鸟消防、双杰电气、博信股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蒲登溱、签字注册会计师栗海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最近3年受到0次
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85万元,2023年度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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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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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知悉公司全
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蜀”)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因
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第9.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12月14日开市起被
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天龙,股票代
码仍为:300029,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20%。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
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ST天龙;
3、股票代码:仍为“300029”;
4、被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3年12月14日;
5、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20%。
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四川中蜀为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核心子公司,截止本年度11月30日,其营业收入占公司营
业收入90.21%,其7个银行账户已被冻结4个,冻结金额合计1028.98万元,占四川中蜀货币资
金余额的99%,占公司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的48.76%。
公司因前期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而被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9.4
条第一项规定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号为公司开展新能源工程业务的主
要银行账户,此次冻结对公司当前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4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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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2│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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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13740885.5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
响暂时无法准确估计,公司将依法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并将
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光电”)于近日收到北京市昌平区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昌平区法院”)送达的《民事传票》(案号为(2023)京0114民初17762
号)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工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能”)向天龙光
电发起了诉讼。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三一产业园。法定代表人:周
福贵,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华城路
318号。
法定代表人:郭泰然,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股份设备有限公司因分期付款买卖合
同纠纷一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传唤公司于2024年02月28日下午15时30分到该院第八法庭
就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应诉。
1、诉讼理由:
三一重能与天龙光电双方于2021年6月30日签署《安徽机阳麻布山20.1MW分散式项目风电
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合同》,天龙光电向三一重能采购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共计6台
,合计含税金额54270000.00元。2022年1月25日,5台设备通过天龙光电预验收并签署预验收
证书。2022年12月22日,天龙光电向三一重能致函《关于平泰能源枞阳麻布山分散式风电项目
最后一整套风机设备交货验收的函》。
三一重能已依约交付全部设备,由于天龙光电暂未提供交付第六台设备的地点和条件,致
使第六台设备的主机及叶片长期存储在原告仓库产生仓储费用。截至起诉之日天龙光电已支付
5台设备的部分预验收款以及第6台设备的投料款。根据《民事起诉状》,三一重能主张天龙光
电支付剩余货款及违约金、仓储费共计13740885.50元。
2、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支付5台设备的货款预验
收款2713500.00元及终验收款4522500.00元,合计本金7236000.00元,并以此为基数,自
2022年2月1日至实际支付之日起,按照周0.5%标准支付迟付款违约金,暂计算起诉之日为1098
968.00元,小计8334968.00元。
备的到货款4522500.00元,并以此为基数,自2022年12月23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起,按照
周0.5%标准支付迟付款违约金,暂计算起诉之日为791437.50元,小计5313937.50元。
起诉之日暂计14个月,费用为61992.00元,后续按每月4428.00元支付至实际提货之日。
(四)请求判令被告按照每月2141.00元标准支付轮毂及主机仓储费用计
算至起诉之日暂计14个月,费用为29988.00元,后续按每月2141.00元支付至实际提货之
日。
三、判决情况
该案目前尚未开庭,尚未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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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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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知悉公司基本银行账户
及部分一般银行账户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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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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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大有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有控股”),公司董事长郭泰然先生、董事会秘书项新周先生出
具的《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1、承诺主体:控股股东大有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郭泰然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项
新周先生。
控股股东大有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郭泰然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项新周先生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25697794股。
二、承诺内容及期限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大有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
郭泰然先生、董事会秘书项新周先生自愿承诺自2023年9月14日起6个月内不主动通过二级市场
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
、增发等事项新增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
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主体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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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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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新增银行账户
冻结,现将新增银行账户冻结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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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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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
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王元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五届监事
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3-007)。
鉴于王元康先生的辞职,致使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
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核,一致同意提名马荷芳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
见附件),马荷芳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监事会核查,马荷芳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本次监事选任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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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1│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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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月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
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现将诉讼、仲裁新增情况公告如
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期涉及两起诉讼案件已二审结束,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889.98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72%。截至目前该两起案件正在执行中,公司已通过申请冻结银行账
户的方式足额保全案件诉讼标款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披露。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的执行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
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
和股东利益。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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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4│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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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大有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有控股”)于2023年6月28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
1598494股,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7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被冻
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9)。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其所持有本
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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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9│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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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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