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31 宝通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9-12-16│ 38.00│ 4.32亿│
├───────────┼───────────┼───────────┼───────────┤
│增发 │ 2016-03-07│ 13.71│ 9.24亿│
├───────────┼───────────┼───────────┼───────────┤
│增发 │ 2016-05-17│ 20.41│ 5.90亿│
├───────────┼───────────┼───────────┼───────────┤
│可转债 │ 2020-06-05│ 100.00│ 4.9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3-13│ 7.48│ 2280.26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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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ON CONV EYOR SE│ 63000.00│ ---│ 95.93│ ---│ 0.00│ 人民币│
│RV ICES (THA ILAND│ │ │ │ │ │ │
│) CO.,LTD.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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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工业散货物料智│ 4.92亿│ 1.13亿│ 4.92亿│ 100.00│ 646.95万│ 2021-11-15│
│能产业集群生产基地│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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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6-10 │交易金额(元)│98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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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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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无锡宝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98%的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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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无锡信铁机械有限公司 │
├──────┼────────────────────────────────────────┤
│卖方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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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 │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公司拟与无锡信铁机械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无锡信铁”)签订《无锡宝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 │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全资子公司无锡宝通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研发”)│
│ │98%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9,800万元整。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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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牛曼投资管理中心( 941.00万 2.37 21.45 2020-03-11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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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41.00万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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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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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宝通科│无锡百年通│ 7.7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工业输送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无锡宝通科│无锡宝通智│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物联科技│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无锡宝通科│无锡宝强工│ 4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业织造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无锡宝通科│江苏诺辰宝│ 3600.00万│人民币 │--- │--- │质押 │否 │否 │
│技股份有限│科技有限责│ │ │ │ │ │ │ │
│公司 │任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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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宝通科│宝通工业输│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送(泰国)│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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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宝通科│海南高图网│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络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无锡宝通科│广州易幻网│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络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无锡宝通科│山东新宝龙│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工业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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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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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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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同时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提高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等业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或等值外币),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可在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1.00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
抵押、质押等,本次担保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限内担保额度可
循环滚动使用,担保期限及担保金额依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拟合作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
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审批具体的授信与担保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授信
申请、借款、抵押、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审
议在上述总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
是否关联: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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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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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
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郭澳
业务资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衡合伙人(股东)85人,注册会计师338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10人。业务规模:2025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
为49,572.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3,980.19万元,含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
15,967.65万元。天衡为92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报审计服务,客户主要集中在计算机、通信
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
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8,338.18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2,182.91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
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
、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2次(涉及4人)、监督管理措施10次(涉及20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和纪
律处分3次(涉及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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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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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
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公司对资产负债
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合计40856022.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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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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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
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
的橡胶和PTA期货品种。
2、投资金额: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最高额度为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
上述额度在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灵活滚动使用。
3、审议程序: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相关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
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业务操作上仍存在一定的汇率市场风险、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内部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交易违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海外业务的发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进出口业务及大宗商品原
材料的生产消耗,外币结算需求增加,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有效规
避外汇市场和经营商品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
强财务稳健性,平稳产品成本,公司决定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和商品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上述套期保值业务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
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公
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
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经营密切相关,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后具体实
施,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业务品种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橡胶和PTA
期货品种。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如拟投入资金有必要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应将关于增加年度期货套期保值投入总额的
议案及其分析报告和具体实施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
度》的规定执行。
3、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
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本次开展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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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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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具体事宜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为满足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授信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且单次授信不超过
人民币4亿元范围内,进行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
证、开立保函、申办票据贴现及贸易融资等业务。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且授信项下单笔业务不再单独出具决议。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
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
向银行申请上述综合授信并签署与上述综合授信有关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由公司承担。
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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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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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通科技”)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15:0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5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2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张公路19号。
9、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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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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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股东会
审议后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董事会审议后
失效。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8万元(含税)。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
绩效考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具体管理职务的,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
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
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非独立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
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
平确定的年度基本报酬。
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内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工作目标达成情况综合考评后确
定。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
露和年度绩效评价后支付。
中长期激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激励
或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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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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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
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
下内容: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
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
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
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和相关规定,依据询价结果
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
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
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
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9、决议有效期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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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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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现有股份总数4187466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1元现金(含税),共分配现金
红利41874669.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
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规
划、盈利能力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
符合分红回报规划,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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