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34 钢研高纳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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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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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9-12-16│ 19.53│ 5.5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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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8-11-14│ 13.94│ 3.7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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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5-24│ 6.23│ 7632.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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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5-24│ 6.23│ 99.6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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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9-09-05│ 14.73│ 1.1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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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4-22│ 7.74│ 514.7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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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1-03-18│ 18.51│ 2.9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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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5-02-27│ 12.83│ 2.7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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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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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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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钢研高纳锻造有│ ---│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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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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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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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74亿│ 2.74亿│ 2.74亿│ 1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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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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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4 │交易金额(元)│2840.2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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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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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1│标的类型 │股权 │
│ │84.77万元出资额对应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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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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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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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中钢研河北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1、股权转让 │
│ │ 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研河北”)将持有的青岛钢研新材料科│
│ │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钢研”)2184.77万元出资额对应股权全部转让给北京钢 │
│ │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钢研高纳同意受让。 │
│ │ 2、股权转让价格 │
│ │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5│
│ │)第622号),截至2025年9月30日,青岛钢研总资产合计为64505.76万元,负债合计为3193│
│ │0.6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2575.11万元,双方确定青岛钢研2184.77万元出资额对应股权转 │
│ │让价款为2840.2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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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6 │交易金额(元)│1200.3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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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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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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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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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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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参股公司青岛高纳科│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高纳”)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2020年3月,本公司出资800 │
│ │万元参股设立青岛高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持股10.00%;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钢研”)持股90.00%。 │
│ │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聚焦主责主业,公司拟将持有青岛高纳10%股权转让至中钢研 │
│ │(河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研河北”)。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值,公司│
│ │转让青岛高纳1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200.3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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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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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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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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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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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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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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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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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钢研国际新材料创新中心(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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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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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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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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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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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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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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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劳务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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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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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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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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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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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劳务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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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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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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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钢研极光增材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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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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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劳务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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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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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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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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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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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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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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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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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钢研国际新材料创新中心(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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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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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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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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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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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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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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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劳务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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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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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钢研昊普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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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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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劳务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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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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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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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劳务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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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钢研极光增材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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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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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劳务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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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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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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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钢研投资有限公司、钢研国际新材料创新中心(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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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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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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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本次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
│ │ (一)交易内容 │
│ │ 常州钢研极光增材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极光”)系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钢研高纳”)的参股公司。2021年4月,公司出资1,000万元│
│ │参股投资设立钢研极光,公司持股20%,钢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投资”)持股2│
│ │0%;2022年1月,公司和钢研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对钢研极光运营管理、股东权 │
│ │利等方面与钢研投资保持一致行动;2023年8月,公司和钢研投资同比例分别向钢研极光增 │
│ │资4,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20%,钢研投资持股20%。 │
│ │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钢研投资拟将持有的钢研极│
│ │光20%股权按账面净值无偿划转至钢研国际新材料创新中心(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钢研国创”),转让方钢研投资及受让方钢研国创均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钢研”)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系中国钢研作为履行国有企业出│
│ │资人职责的机构,在其同一控制下企业内部进行的无偿划转行为,该无偿划转属于行政划拨│
│ │行为,无需支付对价和进场交易。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战略布局等因素,公司放弃│
│ │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
│ │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钢研国创成为钢研极光控股股东,公司持股比例不变,仍为20% │
│ │,公司将与钢研国创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并公告。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
│ │让的转让方钢研投资和受让方钢研国创均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
│ │联法人,本次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购买权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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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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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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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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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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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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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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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钢研国际新材料创新中心(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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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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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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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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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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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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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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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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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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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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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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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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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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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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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2 │
├──────┼────────────────────────────────────────┤
│关联方 │常州钢研极光增材制造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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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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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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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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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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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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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内容 │
│ │ 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钢研”)系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钢研高纳”)的参股公司,2019年6月,公司出资1.25亿 │
│ │元参股投资设立青岛钢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0%,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中钢研河北”)持股50%。 │
│ │ 为优化青岛钢研资本结构,中钢研河北拟以现金4,700万元、5,300万元债权转股权、青│
│ │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高纳”)10%股权向青岛钢研增资,增资金额为11,19│
│ │7.53万元,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确定的增资价格为1.30元/注册资本。公司作为青岛钢研的 │
│ │股东,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规划、聚焦主责主业等因素,放弃上述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
│ │ 中钢研河北拟以其持有的青岛钢研2,184.77万元注册资本股权支付公司转让青岛高纳及│
│ │钢研大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慧私募”)股权价款,具体情况参见公告《│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5%股权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
│ │公告》(2025-057)、《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青岛高纳科技│
│ │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58)和《关联方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 │
│ │司支付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67)。本│
│ │次增资及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持有青岛钢研的股权比例将从50%变更为43.69%。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放弃优│
│ │先认缴出资权的增资方中钢研河北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国钢研”)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
│ │资权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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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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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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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其他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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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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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担保情况概述 │
│ │ (一)关联担保基本情况 │
│ │ 2023年8月25日、2023年9月12日,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 │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参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提供关联担保的议│
│ │案》,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钢研”)因归还到期借款及业务│
│ │发展的需要,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钢研”)签署了│
│ │借款协议,向中国钢研申请总额2.5亿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公司按持股比例的50%为本次借款│
│ │提供1.25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另一股东钢研大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慧私│
│ │募”)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担保。担保借款年利率为3.50%,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天 │
│ │数计算后按季度结算。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借款及担保已履行两年,青岛钢研依合同约定按│
│ │时归还借款利息。 │
│ │ 根据中国钢研向公司出具的《债权转移通知书》,债权人中国钢研将其持有的2.5亿元 │
│ │对青岛钢研债权转让至其全资子公司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研河北│
│ │”)。中钢研河北拟以现金4,700万元、5,300万元债权转股权、持有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青岛高纳”)10%股权向青岛钢研增资,具体情况参见公告《关于北京钢研高 │
│ │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
│ │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66);拟以青岛钢研2,184.77万元注册资本股权支付公司转让参│
│ │股公司青岛高纳、大慧私募股权价款,具体情况参见公告《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钢研大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股权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
│ │公告》(2025-057)、《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青岛高纳科技│
│ │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58)和《关联方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 │
│ │司支付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67)。上│
│ │述增资及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持有青岛钢研的股权比例将从50%变更为43.69%,中钢 │
│ │研河北对青岛钢研债权金额将从2.5亿元下降至1.97亿元。 │
│ │ 基于借款金额、债权人主体及公司对青岛钢研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公司拟与中钢研河北│
│ │、青岛钢研协商变更原关联担保为按持股比例43.69%对债转股后剩余借款1.97亿元进行关联│
│ │担保,即为其中不超过8,606.37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青岛钢研另一股东中钢研河北│
│ │为该借款的债权人,因此未进行同比例担保。青岛钢研就公司本次对其不超过8,606.37万元│
│ │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不收取青岛钢研担保费用,本次签订的相关担保及反担保协议和│
│ │文件将使公司对青岛钢研的担保金额从12,500.00万元下降至8,606.37万元,不会新增公司 │
│ │为青岛钢研的担保。 │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青岛钢研系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其他法人,同时,青岛钢研为公司参│
│ │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青岛钢研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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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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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方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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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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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内容 │
│ │ 2025年9月10日,经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参股公司钢研大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大慧私募”)5%股权和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高纳”)10% │
│ │股权转让至关联方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研河北”),中钢研河北│
│ │以其持有的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钢研”)等值股权作为对价│
│ │支付。本次交易对价以评估机构对青岛钢研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9 │
│ │月30日,待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本次交易情况进行审议。近日,│
│ │青岛钢研评估工作已完成。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中钢研河北拟以1.30元/注册资 │
│ │本的价格将其持有的2,184.77万元注册资本的青岛钢研股权作为公司向其转让参股公司股权│
│ │的支付对价,支付对价金额为2,840.21万元。 │
│ │ 公司向中钢研河北转让参股公司大慧私募5%股权和青岛高纳10%股权的具体情况参见公 │
│ │告《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钢研大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
│ │股权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57)、《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
│ │司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58)。 │
│ │ 中钢研河北拟以现金、债转股、股权向青岛钢研增资,具体情况参见公告《北京钢研高│
│ │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
│ │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66)。本次股权转让及上述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持有青岛钢研│
│ │的股权比例将从50%变更为43.69%。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
│ │让的交易方中钢研河北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钢研”│
│ │)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6 │
├──────┼────────────────────────────────────────┤
│关联方 │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
│交易详情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
│ │ (一)交易内容 │
│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参股公司青岛高│
│ │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高纳”)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2020年3月,本公司出资│
│ │800万元参股设立青岛高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持股10.00%;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 │
│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钢研”)持股90.00%。 │
│ │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聚焦主责主业,公司拟将持有青岛高纳10%股权转让至中钢研 │
│ │(河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研河北”)。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值,公司│
│ │转让青岛高纳1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200.34万元。青岛高纳10%股权转让价款或青岛钢研等│
│ │值股权在完成青岛高纳股东变更登记之日起120日内由中钢研河北向公司支付或过户完毕。 │
│ │ 若后续中钢研河北以青岛钢研等值股权作为交易支付方式,相关股权转让将构成关联交│
│ │易,公司将在相关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对价支付的相关事项。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
│ │让事项受让方中钢研河北受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控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
│ │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
│ │ (三)审议程序 │
│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 │
│ │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参股子公司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
│ │事胡杰先生、曹爱军先生、张国强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
│ │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
│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
│ │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本次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
│ │产重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
│ │续,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中钢研河北受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 │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中钢研河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公告日期 │2025-08-26 │
├──────┼────────────────────────────────────────┤
│关联方 │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钢研大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内容 │
│ │ 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钢研”)系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钢研高纳”)的参股公司,2019年6月,公司出资1.25亿 │
│ │元参股投资设立青岛钢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0%,钢研大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
│ │公司(以下简称“大慧私募”)持股50%。 │
│ │ 大慧私募拟将其持有的青岛钢研50%股权转让给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
│ │称“中钢研河北”),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交易价格为16,230.95万元。本次股 │
│ │权转让完成后,中钢研河北将持有青岛钢研50%股权。 │
│ │ 公司作为青岛钢研的股东,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规划、聚焦主责主业等因素,放弃上述股│
│ │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
│ │让的转让方大慧私募为公司参股公司,受让方中钢研河北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钢研”)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放弃参│
│ │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
│ │ (三)审议程序 │
│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 │
│ │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参股子公司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
│ │议案,关联董事胡杰先生、曹爱军先生、张国强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
│ │反对,0票弃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
│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
│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受让方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中钢研河北受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 │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中钢研河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钢研大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大慧私募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大慧私募5%股权,同时大慧私募受│
│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间接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大慧│
│ │私募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公告日期 │2025-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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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冶│
│ │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内容 │
│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参股公司钢研大│
│ │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慧私募”)注册资本为3亿元,2012年9月,公司出│
│ │资1,500万元参股投资设立大慧私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持股5.00%,钢研投资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钢研投资”)持股80.00%,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科技│
│ │”)持股6.67%,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自天正”)持股5.00%│
│ │,新冶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冶集团”)持股3.33%。 │
│ │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聚焦主责主业,公司拟将持有大慧私募5.00%股权转让给中钢 │
│ │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研河北”)。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值,公│
│ │司转让大慧私募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639.87万元。大慧私募5%股权转让价款或青岛钢研等│
│ │值股权在完成大慧私募股东变更登记之日起120日内由中钢研河北向公司支付或过户完毕。 │
│ │ 安泰科技拟向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钢研”)转让其持有的大慧│
│ │私募6.67%股权;金自天正拟向钢研投资转让其持有的大慧私募5.00%股权;新冶集团拟向中│
│ │国钢研转让其持有的大慧私募3.33%股权。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值,安泰科技、金自 │
│ │天正、新冶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大慧私募股权的交易价格分别为2,186.49万元、1,639.87万元│
│ │和1,093.25万元。 │
│ │ 对安泰科技转让其持有的大慧私募6.67%股权给中国钢研、新冶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大慧 │
│ │私募3.33%股权给中国钢研事项,本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 │
│ │ 若后续中钢研河北以青岛钢研等值股权作为交易支付方式,相关股权转让将构成关联交│
│ │易,公司将在相关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对价支付的相关事项。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
│ │让及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受让方中的中国钢研为公司控股股东,转让方安泰科技、新冶集团│
│ │和受让方中的中钢研河北均受中国钢研控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转让参股公│
│ │司股权并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受让方基本情况 │
│ │ 1、中钢研河北 │
│ │ (1)企业名称: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中钢研河北受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 │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中钢研河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二)放弃优先购买权受让方基本情况 │
│ │ 1、中国钢研 │
│ │ (1)企业名称: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中国钢研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规定,中国钢研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三)放弃优先购买权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1、安泰科技 │
│ │ (1)企业名称: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安泰科技受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安泰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2、新冶集团 │
│ │ (1)企业名称:新冶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新冶集团受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新冶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北京钢研高│河北德凯 │ 1.9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纳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钢研高│四川高纳 │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纳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钢研高│河北德凯 │ 9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纳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钢研高│青岛钢研 │ 8606.3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纳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钢研高│辽宁高纳 │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纳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钢研高│辽宁高纳 │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纳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钢研高│青岛新力通│ 3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纳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5-11│其他事项
──────┴──────────────────────────────────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9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气象路9号钢研高纳新材料大楼五层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武平先生。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
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办律师以现场
会议或视频通讯会议的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
2026-04-23│其他事项
──────┴──────────────────────────────────
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1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9日15:00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气象路9号钢研高纳新材料大楼五层会议室。
──────┬──────────────────────────────────
2026-04-10│其他事项
──────┴──────────────────────────────────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15: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15至15:00的任
意时间。4、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日。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气象路9号钢
研高纳新材料大楼五层会议室。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武平先生。会议的召集、召开
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承办律师以现场会议或视频通讯会议的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经合并网络投
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1、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钢研高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4、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钢研高
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5、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李明诗律师、程其旭律师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1、《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
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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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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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内容
常州钢研极光增材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极光”)系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钢研高纳”)的参股公司。2021年4月,公司出资1000万元参股
投资设立钢研极光,公司持股20%,钢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投资”)持股20%;20
22年1月,公司和钢研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对钢研极光运营管理、股东权利等方面
与钢研投资保持一致行动;2023年8月,公司和钢研投资同比例分别向钢研极光增资4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20%,钢研投资持股20%。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钢研投资拟将持有的钢研极光
20%股权按账面净值无偿划转至钢研国际新材料创新中心(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
国创”),转让方钢研投资及受让方钢研国创均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钢研”)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系中国钢研作为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
的机构,在其同一控制下企业内部进行的无偿划转行为,该无偿划转属于行政划拨行为,无需
支付对价和进场交易。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战略布局等因素,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
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钢研国创成为钢研极光控股股东,公司持股比例不变,仍为20%,
公司将与钢研国创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并公告。
(二)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
的转让方钢研投资和受让方钢研国创均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
人,本次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购买权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2026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常州钢研极光增材制造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思联先生、曹爱军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审核意见。过去12个月,除已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外,公司与关联方中国钢研及其下属企
业发生关联交易2次,累计金额1912.82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无需
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以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方式进行,受让方无需支付任何对价。
五、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双方同意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钢研极光20%股权划转至钢研国创。本次无偿划转具体
内容和相关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
2026-03-20│对外担保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兴雷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余八名非关
联董事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2026年经营业务发展,畅通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
过57.17亿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本部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子公司授信方式为担保、抵押或信
用授信,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授信方式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业
务发展需求确定。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并购、银行承兑汇票、保函、
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
一、公司综合授信预计额度
公司本部授信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子公司共计不超过37.17亿元。
1、公司本部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如下:
2、河北钢研德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德凯”)、子公司青岛钢研德凯精铸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精铸”)拟向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1.07亿元。
3、青岛新力通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新力通”)(含拟新设全资子公司)
拟向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9.5亿元;
4、西安钢研高纳航空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高纳”)拟向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为不超过2.3亿元;
5、四川钢研高纳锻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高纳”)拟向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为不超过2.8亿元。
6、辽宁钢研高纳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高纳”)拟向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为不超过1.5亿元。
二、公司新增融资预计额度
为保证公司2026年资金需求,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不超过9亿
元的银行贷款,其中公司本部3亿元、河北德凯1.6亿元、青岛新力通2.7亿元、西安高纳0.2亿
元、四川高纳1亿元、辽宁高纳0.5亿元。除四川高纳、辽宁高纳新增贷款为担保贷款外,其余
均为信用贷款,贷款具体提款金额和时间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1、公司本部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新增贷款额度3亿元。
2、河北德凯及其子公司青岛精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新增贷款额度1.6亿元。
3、青岛新力通(含拟新设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新增贷款额度2.7亿元。
4、西安高纳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新增贷款额度0.2亿元。
5、四川高纳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新增贷款额度1亿元。
6、辽宁高纳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新增贷款额度0.5亿元。
三、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实际
实施情况,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不超过3.3亿元,其
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
信及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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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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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钢研高纳”)于2026年3月18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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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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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钢研高纳”)于2026年3月18日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
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
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
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
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
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
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和相关规定,依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
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9、决议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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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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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
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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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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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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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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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资源配置及组织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
务发展规划,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注销下属全资子公司
涿州高纳德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涿州高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经营管理层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近日,公司收到涿州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涿)登字[2026]第399号)
,准予涿州高纳注销登记,涿州高纳目前已完成简易注销登记手续。
一、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涿州高纳德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81MA7EC0P580
住所: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火炬南街6号
法定代表人:刘明东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
房。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业务、代理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新
材料及制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004.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04.9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
额1,005.4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05.46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经核查,涿州高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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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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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1日(星期三)15: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9:15至15:00的任
意时间。4、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4日。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气象路9号钢
研高纳新材料大楼五层会议室。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武平先生。会议的召集、召开
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承办律师以现场会议或视频通讯会议的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经合并网络投票
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北京钢研高
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陈思联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李明
诗律师、程其旭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
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1、《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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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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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50%以上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
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
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受产品价格调整因素影响,导致公司2025年当期利润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2、报告期内,客户需求结构出现较大幅度调整,部分产品竞争激烈,产品价格持续下降
,公司毛利率进一步受到挤压,进而导致公司利润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面临严峻的市场环境,公司积极应对产品价格下跌压力,加大市场开拓,提升产品销量,
冲抵产品价格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公司将持续聚焦运营效率,提升客户需求调整
的响应速度,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持续增强核心能力,加强成本费用管控,提高核心竞争力;
通过加强客户沟通协调,针对客户端需求调整,提升公司应变效率,不断改善公司运营管理,
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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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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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
名陈思联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
期一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思联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补选董事完成
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陈思联先生,1974年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钢铁研究总院科技运
营部部长、中心实验室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质量部科研
处处长、科技发展部副主任。现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主任、军工办公室主
任,现兼任钢研华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钢铁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思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思联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思
联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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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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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钢研高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钢研高纳”)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
1月21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
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1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1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4日15:00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气象路9号钢研高纳新材料大楼五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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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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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4、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6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南村19号新材料大楼五层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武平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办律师以现场会议或视频通讯会议的方式出席或列席本
次会议。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9、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李明诗律师、程其旭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1、《北京钢研高纳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钢研
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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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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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了2025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
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司董事会设一名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
等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杨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杨杰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后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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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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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石爱红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海南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孙念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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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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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钢研高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钢研高纳”)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
年12月22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
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6日15:00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南村19号新材料大楼五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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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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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31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南村19号新材料大楼五层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武平先生
7、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周武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承办律师以现场会议或视频通讯会议的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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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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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内容
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钢研”)系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钢研高纳”)的参股公司,2019年6月,公司出资1.25亿元参
股投资设立青岛钢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0%,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钢研河北”)持股50%。为优化青岛钢研资本结构,中钢研河北拟以现金4700万元
、5300万元债权转股权、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高纳”)10%股权向青岛钢
研增资,增资金额为11197.53万元,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确定的增资价格为1.30元/注册资本
。公司作为青岛钢研的股东,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规划、聚焦主责主业等因素,放弃上述增资的
优先认缴出资权。
中钢研河北拟以其持有的青岛钢研2184.77万元注册资本股权支付公司转让青岛高纳及钢
研大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慧私募”)股权价款,具体情况参见公告《北京
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5%股权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57)、《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
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58)和《关联方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北京
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67)。本次增资及上述
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持有青岛钢研的股权比例将从50%变更为43.69%。
(二)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放弃优先
认缴出资权的增资方中钢研河北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钢研”)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事
项属于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杰先生、曹爱军先生、张国强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生额在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本次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不存在重大
法律障碍。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6500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21年12月31日
5、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火炬南街6号
6、法定代表人:徐利平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81MA7F74NB9C
8、经营范围: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钢研河北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关联关系说明:中钢研河北受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中钢研河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11、主要财务数据:中钢研河北20
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0.5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41039
.99万元、净资产为40001.75万元;2025年1-9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6.15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52672.34万元,净资产为40001.11万元。
12、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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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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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高纳”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
司在沙特阿拉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新建生产基地》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兴雷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战略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为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满足国
际化发展和开拓中东市场的战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新力通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青岛新力通”)拟在沙特阿拉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新建产业基地(以下简称“本项目
”),基地主要建设内容为乙烯裂解炉管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不超过13795万元,资金来源为
青岛新力通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全资子
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730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汇率,发改委、商务部备案为准),该全资子公
司设立后将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为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投资设立沙特阿拉伯子公
司、海外股权架构搭建、投资建设生产基地、购建固定资产、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境外投资备
案登记、聘请中介机构以及办理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
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投资主体:青岛新力通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中文名称(拟定):新力通(沙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金:不超过730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汇率,发改委、商务部备案为准)
4、注册地址:沙特阿拉伯朱拜勒工业园区
5、主营业务:生产并销售青岛新力通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用于石化和冶金行业的乙烯裂解
炉管等产品
6、出资方式:货币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8、股权结构:青岛新力通100%持股
上述具体信息以相关部门实际核准或备案登记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指定
人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设立沙特阿拉伯子公司、海外股权架构搭建的具体
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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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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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担保基本情况
2023年8月25日、2023年9月12日,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
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参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钢研”)因归还到期借款及业务发展的需
要,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钢研”)签署了借款协议,
向中国钢研申请总额2.5亿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公司按持股比例的50%为本次借款提供1.25亿元
连带责任担保,另一股东钢研大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慧私募”)按照持股
比例进行同比例担保。担保借款年利率为3.50%,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后按季度结
算。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借款及担保已履行两年,青岛钢研依合同约定按时归还借款利息。
根据中国钢研向公司出具的《债权转移通知书》,债权人中国钢研将其持有的2.5亿元对
青岛钢研债权转让至其全资子公司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研河北”)
。中钢研河北拟以现金4700万元、5300万元债权转股权、持有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青岛高纳”)10%股权向青岛钢研增资,具体情况参见公告《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2025-066);拟以青岛钢研2184.77万元注册资本股权支付公司转让参股公司青岛高纳
、大慧私募股权价款,具体情况参见公告《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子公
司钢研大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股权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57)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2025-058)和《关联方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北京钢研高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67)。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事项完成
后,公司持有青岛钢研的股权比例将从50%变更为43.69%,中钢研河北对青岛钢研债权金额将
从2.5亿元下降至1.97亿元。
基于借款金额、债权人主体及公司对青岛钢研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公司拟与中钢研河北、
青岛钢研协商变更原关联担保为按持股比例43.69%对债转股后剩余借款1.97亿元进行关联担保
,即为其中不超过8606.37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青岛钢研另一股东中钢研河北为该借
款的债权人,因此未进行同比例担保。青岛钢研就公司本次对其不超过8606.37万元担保提供
反担保。本次担保不收取青岛钢研担保费用,本次签订的相关担保及反担保协议和文件将使公
司对青岛钢研的担保金额从12500.00万元下降至8606.37万元,不会新增公司为青岛钢研的担
保。
(二)本次关联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参股公司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董事胡杰先生、曹爱军先生、张国强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中钢研河北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的全资子公司,青岛钢研系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其
他法人,同时,青岛钢研为公司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青岛钢研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担保事项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涉及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25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19年6月28日
5、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开平路22号7号楼301
6、法定代表人:邢杰鹏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MA3Q3N2T5R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被担保人股权结构如下:
注1:增资及支付股权转让对价事项具体情况见公告《关于放弃参股公司青岛钢研新材料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66)、《关联方中钢研(
河北)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67)
注2:增资及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尚未进行工商变更,青岛钢研最终股权结构图以工商登记
为准。
10、关联关系说明:青岛钢研系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其他法人,同时,青
岛钢研为公司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青岛钢研为
公司的关联法人。
11、主要财务数据:青岛钢研2024年度母公司口径经审计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064
.7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43746.84万元、净资产为18701.75万元;2025
年1-9月母公司口径经审计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074.82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母公
司口径经审计总资产为49557.57万元,净资产为17626.92万元。
12、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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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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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内容
2025年9月10日,经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
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参股公司钢研大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大慧私募”)5%股权和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高纳”)10%股权转
让至关联方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研河北”),中钢研河北以其持有
的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钢研”)等值股权作为对价支付。本次
交易对价以评估机构对青岛钢研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9月30日,待评
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本次交易情况进行审议。近日,青岛钢研评估工
作已完成。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中钢研河北拟以1.30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将其持有
的2184.77万元注册资本的青岛钢研股权作为公司向其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支付对价,支付对
价金额为2840.21万元。
公司向中钢研河北转让参股公司大慧私募5%股权和青岛高纳10%股权的具体情况参见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钢研大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股权
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57)、《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转让参股子公司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58)。
中钢研河北拟以现金、债转股、股权向青岛钢研增资,具体情况参见公告《北京钢研高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2025-066)。本次股权转让及上述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持有青岛钢研的股权
比例将从50%变更为43.69%。
(二)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
的交易方中钢研河北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钢研”)全
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参股子公司钢研大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股权并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参股子公司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
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
见。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中钢研(河北
)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董事胡杰先生、曹爱军先生、张国强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中钢研河北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且未经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未
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中钢研河北基本情况参见公告《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子
公司钢研大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股权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57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58)。
三、支付对价基本情况
中钢研河北拟以青岛钢研2184.77万元注册资本的股权作为支付对价。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拟与中钢研河北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1、股权转让
中钢研河北将持有的青岛钢研2184.77万元出资额对应股权全部转让给钢研高纳,钢研高
纳同意受让。
2、股权转让价格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5)
第622号),截至2025年9月30日,青岛钢研总资产合计为64505.76万元,负债合计为31930.65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2575.11万元,双方确定青岛钢研2184.77万元出资额对应股权转让价款
为2840.21万元。
3、支付方式
钢研高纳以转让钢研大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股权、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
给中钢研河北而对中钢研河北享有的2840.21万元债权作为上述2184.77万元出资额对应股权转
让对价。
4、过户
上述2184.77万元股权过户至钢研高纳时,中钢研河北应付钢研高纳转让钢研大慧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5%股权、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价款2840.21万元义务解除。
5、税费承担
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6、股权登记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中钢研河北协助钢研高纳办理青岛钢研2184.77万元出资额对
应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7、过渡期间损益
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登记日(包括登记日当日)为过渡期间
。过渡期间青岛钢研2184.77万元出资额对应股权产生的损益由钢研高纳享有和承担。”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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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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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钢研高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钢研高纳”)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
年11月1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
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0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3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31日15:00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南村19号新材料大楼五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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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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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9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南村19号新材料大楼五层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武平先生
7、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周武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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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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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内容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参股公司青岛高纳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高纳”)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2020年3月,本公司出资800万
元参股设立青岛高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持股10.00%;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钢研”)持股90.00%。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聚焦主责主业,公司拟将持有青岛高纳10%股权转让至中钢研(
河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研河北”)。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值,公司转让
青岛高纳1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200.34万元。青岛高纳10%股权转让价款或青岛钢研等值股权
在完成青岛高纳股东变更登记之日起120日内由中钢研河北向公司支付或过户完毕。
若后续中钢研河北以青岛钢研等值股权作为交易支付方式,相关股权转让将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将在相关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对价支付的相关事项。
(二)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
事项受让方中钢研河北受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控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转让
参股公司股权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转让参股子公司青岛高纳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
杰先生、曹爱军先生、张国强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
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
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31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火炬南街6号法定代表人:徐利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81MA7F74NB9C经营范围: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开发、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
东及出资情况:
中钢研河北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关联关系说明:中钢研河北受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中钢研河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中钢研河北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0.5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
计总资产为41039.99万元、净资产为40001.75万元;2025年1-5月经审计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
润为-1.92万元,截至2025年5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52671.07万元,净资产为39999.83万元。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中钢研河北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1、股权转让
公司将持有的青岛高纳10%股权全部转让给中钢研河北,中钢研河北同意受让。
2、股权转让价格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5)
第541号),截至2025年5月31日,青岛高纳总资产合计为20352.65万元,负债合计为8349.25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2003.40万元,双方确定青岛高纳10%股权转让价款为1200.34万元。
3、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青岛高纳10%股权转让价款或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值股权在完
成青岛高纳股东变更登记之日起120日内由中钢研河北向公司支付或过户完毕。
4、税费承担
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5、股权登记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公司协助中钢研河北办理完成青岛高纳10%股权的变更登记手
续。
6、过渡期间损益
基准日2025年5月31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登记日(包括登记日当日)为过渡期间
。过渡期间青岛高纳10%股权产生的损益由中钢研河北享有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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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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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内容
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钢研”)系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钢研高纳”)的参股公司,2019年6月,公司出资1.25亿元参
股投资设立青岛钢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0%,钢研大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慧私募”)持股50%。大慧私募拟将其持有的青岛钢研50%股权转让给中钢研(河
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研河北”),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交易价格为
16230.9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钢研河北将持有青岛钢研50%股权。公司作为青岛钢
研的股东,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规划、聚焦主责主业等因素,放弃上述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二)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
的转让方大慧私募为公司参股公司,受让方中钢研河北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钢研”)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
股权优先购买权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放弃参股子公司青岛钢研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胡杰先生、曹爱军先生、张国强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
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大慧私募将持有的青岛钢研50%股权全部转让给中钢研河北,双方确定青岛钢研50%股权转
让价款为16230.95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具体内容和相关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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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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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内容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参股公司钢研大慧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慧私募”)注册资本为3亿元,2012年9月,公司出资15
00万元参股投资设立大慧私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持股5.00%,钢研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钢研投资”)持股80.00%,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科技”)持股
6.67%,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自天正”)持股5.00%,新冶高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冶集团”)持股3.33%。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聚焦主责主业,公司拟将持有大慧私募5.00%股权转让给中钢研
(河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研河北”)。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值,公司转
让大慧私募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639.87万元。大慧私募5%股权转让价款或青岛钢研等值股权
在完成大慧私募股东变更登记之日起120日内由中钢研河北向公司支付或过户完毕。
安泰科技拟向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钢研”)转让其持有的大慧私
募6.67%股权;金自天正拟向钢研投资转让其持有的大慧私募5.00%股权;新冶集团拟向中国钢
研转让其持有的大慧私募3.33%股权。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值,安泰科技、金自天正、
新冶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大慧私募股权的交易价格分别为2186.49万元、1639.87万元和1093.25
万元。对安泰科技转让其持有的大慧私募6.67%股权给中国钢研、新冶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大慧
私募3.33%股权给中国钢研事项,本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若后续中钢研河北以青岛钢研等值
股权作为交易支付方式,相关股权转让将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在相关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
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对价支付的相关事项。
(二)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
及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受让方中的中国钢研为公司控股股东,转让方安泰科技、新冶集团和受
让方中的中钢研河北均受中国钢研控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转让参股公司股权
并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转让参股子公司钢研大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股权并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杰先生、曹爱军先生、张国强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转让参股公司股权并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尚需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等手续,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受让方基本情况
1、中钢研河北
(1)企业名称:中钢研(河北)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40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21年12月31日
(5)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火炬南街6号
(6)法定代表人:徐利平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81MA7F74NB9C
(8)经营范围: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及出资情况:
中钢研河北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关联关系说明:中钢研河北受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中钢研河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11)主要财务数据:中钢研河
北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0.5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4
1039.99万元、净资产为40001.75万元;2025年1-5月经审计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92万
元,截至2025年5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52671.07万元,净资产为39999.83万元。
(12)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放弃优先购买权受让方基本情况
1、中国钢研
(1)企业名称: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90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00年3月27日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6)法定代表人:张少明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400001889L
(8)经营范围: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其计算机应用、电气传动及仪器仪表集成系
统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工程承包、工程监理和设备成套;冶金与机械电子设备、
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机电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环保、能源及资源综合利用技
术、材料、设备的研制、销售、工程承包;冶金分析测试技术及仪器仪表、设备的开发、销售
;分析测试技术及仪器仪表、设备的开发、销售;进出口业务;投融资业务及资产管理;稀土
及稀有金属矿、稀土及稀有金属深加工产品、稀土及稀有金属新材料、稀土及稀有金属科技应
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屋出租;餐饮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9)股东及出资情况:
中国钢研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关联关系说明:中国钢研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中国钢研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1)主要财务数据:中国钢研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1539269.69万元、净利润为10
0832.7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3154260.19万元、净资产为1808338.89万
元;中国钢研2025年1-5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为582820.59万元、净利润为32391.05万元;截至
2025年5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3178500.47万元、净资产为1895026.65万元。
(12)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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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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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钢研高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钢研高纳”)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
年9月1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
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0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9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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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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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钢研高纳”)第七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通信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戈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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