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 ◇300038 数知退 更新日期:2022-06-30◇ 通达信沪深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关联交易】【3.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所持对象/万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 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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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1500.00 --- --- 12175.4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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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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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1-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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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市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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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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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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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资金占用的基本情况 │
│ │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
│ │20年12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金占用情况│
│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存│
│ │在通过保理款、业务款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截至2020年11│
│ │月30日共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有资金发生额67446万元,期末余额569│
│ │67万元。同日,公司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的解决方案进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张志勇先生将其持有的北京金科汇鑫│
│ │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科汇鑫”)2000万份额、占金科│
│ │汇鑫合伙份额17.2414%(以下简称“标的份额”)的资产转至公司,直接抵│
│ │偿其部分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关于金科汇鑫的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20年12│
│ │月22日办理完成。 │
│ │ 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 │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金科汇鑫审计、评估报告,确认本次│
│ │标的份额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9629.0616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 │
│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解决方案进展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截至2021年4月27日,资金占用余额为33437.88万元。 │
│ │ 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
│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
│ │解决方案一系列议案。针对大股东剩余资金占用欠款,公司与大股东、第三│
│ │方等签署相关协议,受让通服(武汉)网络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通服投资”)100%股权以及顺景总部公元20年的物业经营权,直接抵偿大股│
│ │东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
│ │ 2021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 │
│ │局对公司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根据通服投资│
│ │、湖南高诺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诺通”)、张志勇先生签订│
│ │的《资产收购协议》、《代付协议书》及后续的《补充协议书》,确认原由│
│ │通服投资收购的高诺通资产,其全部权利及义务直接转让给上市公司等。 │
│ │ 2021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
│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确认通服投资10│
│ │0%股权的冲抵金额为人民币2486.86万元、高诺通资产的冲抵金额为人民币6│
│ │979.68万元、顺景总部公元20年物业经营权的冲抵金额为人民币24834.54万│
│ │元,冲抵总额为人民币34301.08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二、资金占用的还款变更情况 │
│ │ 2021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张志勇先生通知,为彻底解决其│
│ │资金占用问题,提高资金占用还款的稳定性及有效性,在不改变通服投资10│
│ │0%股权和高诺通资产抵偿的基础上,其拟终止以顺景总部公元20年物业经营│
│ │权来抵偿其部分占款的方案,该部分差额改为以现金资产直接偿还至上市公│
│ │司或全资子公司等关联方。该部分现金还款将分三期进行,在2021年10月31│
│ │日前偿还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2021年11月30日前偿还不少于人民币5000│
│ │万元,剩余占用尾款的支付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根据公司财务部门│
│ │测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本金及利息预计达到34233.│
│ │02万元,公司将根据张志勇先生的实际现金还款情况及进度,确定其最终的│
│ │资金占用金额及现金抵偿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第一期款项│
│ │人民币2000万元。 │
│ │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大股东资金占用还款方案的变更,关联│
│ │董事张志勇先生、张志强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
│ │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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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1-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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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张志勇、张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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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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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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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知科技”)于20│
│ │2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 │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第三方股权资产以部分抵偿控股股东及其一│
│ │致行动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解决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受让第│
│ │三方物业经营权以部分抵偿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解│
│ │决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彻底解决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下合│
│ │称“大股东”)的剩余资金占用风险,公司与大股东、交易对方签署相关协│
│ │议,并由第三方张志强先生进行担保,受让通服(武汉)网络设施投资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通服投资”)100%股权以及顺景总部公元20年的物业经营│
│ │权,直接抵偿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 │
│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解决方案进展暨│
│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
│ │ 2021年7月5日,关于通服投资的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 │
│ │ 通服投资于2021年6月9日与湖南高诺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高诺通”)签订《资产收购协议》,通服投资收购高诺通的通信铁塔资产,│
│ │同时高诺通、张志勇先生、通服投资三方就通服投资委托张志勇先生向高诺│
│ │通代为支付收购款事宜达成约定,三方签订《代付协议书》,通服投资委托│
│ │张志勇先生按照资产收购协议的相关约定向高诺通支付收购款。具体详见公│
│ │司于2021年9月13日披露的《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公 │
│ │司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根据以上情况,为加│
│ │快资产的过户并维护上市公司利益,通服投资、高诺通、上市公司、张志勇│
│ │先生、张志强先生于2021年9月17日签署《补充协议书》,在保证资产完整 │
│ │性和方案可行性的基础上,约定高诺通资产的全部权利及义务直接转让给上│
│ │市公司等系列条款。根据2021年9月18日中介机构出具的通服投资的审计报 │
│ │告以及通服投资、高诺通和顺景总部公元20年物业经营权的评估报告,确认│
│ │通服投资的100%股权的冲抵金额为人民币2486.86万元、高诺通资产的冲抵 │
│ │金额为人民币6979.68万元、顺景总部公元20年物业经营权的冲抵金额为人 │
│ │民币24834.54万元,冲抵总额为人民币34301.0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 │大股东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合计为33963.24万元,据此,拟注入的铁塔资产│
│ │和物业经营权已能够完全抵偿目前大股东的剩余资金占用余额。 │
│ │ 2021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
│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张志勇先生、张志强先│
│ │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
│ │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 │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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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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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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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31日,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
关于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536号),深交所决
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鉴于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的相
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摘牌后四十五个
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摘牌日期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代码:300038
3.证券简称:数知退
4.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2年5月31日
5.摘牌日期:2022年6月30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2年5月31日,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
关于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536号),主要内容
如下:
因你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股票交易自20
21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年4月29日,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年度报告(即2021年年度报
告)显示,你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触及本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
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3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
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自2022年6月9日起进入退市整
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
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摘牌后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等事宜
1.公司已与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委托其办理公司股票在
交易所摘牌后进入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相关业务,包括办理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
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股票挂牌及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2.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退市登记业务办理期间由主
办券商负责登记退市公司股份,并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等业务。
3.公司在股票摘牌前派发的现金红利,因投资者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者股份未托管等
原因暂未发放给投资者的(如有),公司在股票摘牌后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保管和发放。
对于因质押、司法冻结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自股票摘牌至主办券商在退市板
块申请初始登记前,质权人、有权机关等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办理该部分现金红利的解除质押
、协助执法等业务,也可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最高院查控网和券商渠道申请办理。
因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未派发的现金红利,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或深圳分公司申领
。
4.自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销拟在退市板块使用
的证券账户,否则可能导致股份无法按时完成退市板块的登记、影响后续股份转让。
5.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托管券商通知和主办券商发布的股份确权公告,并按上述通知和公告
的时间要求,尽快联系托管券商或主办券商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
算手续。
四、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在退市板块挂牌前的信息披露
由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代为披露。
五、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景盛中街17号鸿坤顺景总部公元A5栋
电话:010-82054080
传真:010-82055731
邮箱:info@shuzh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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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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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3日,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知科技”)披露
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
31),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
控制人、董事长张志勇先生立案。
2022年6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
字[2022]106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1、关联关系情况
张志勇为数知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通过中介公司安排设立了深圳奕明弘信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奕明”)、山东晟舒鑫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晟舒鑫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芃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芃博实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望
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望舒”)等四家空壳公司,上述公司的银
行账户和公章由张志勇实际控制。此外,河北国华铁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国华”
)的单一股东是宁波望舒。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七十一条规定,张志勇是数知
科技的关联自然人,河北国华、深圳奕明、山东晟舒鑫、芃博实业是数知科技的关联法人。
2、数知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2019年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6日,数知科技及子公司向河北国华、深圳奕明、山东晟舒
鑫、芃博实业等四家公司(以下简称“四家关联公司”)转出295笔资金共计175076万元,收
回104笔资金共计129870万元,交易金额304946万元。2020年8月20日,张志勇向数知科技境外
子公司借款17819708美元,折合人民币11761万元。上述交易合计316707万元,直到2020年12
月23日数知科技才予以披露。截至2020年11月30日,张志勇占用数知科技及其子公司余额为56
967万元。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七十一条规定,上述交
易应认定为关联交易。
其中,2019年1月17日至1月30日,数知科技及子公司累计向深圳奕明转出5笔资金共计875
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7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月修订)10.2.4规定,2019年1月30日,数知科技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达到应当经董事会审
议后及时披露的标准,数知科技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2019年1月17日至5月15日,数知科技及子公司累计向深圳奕明、河北国华和山东晟舒鑫转
出23笔资金共计25510万元,从上述公司收回10笔资金公积28000万元,累计交易金额53510万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10.2.6规定,2019年5
月15日,数知科技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的标准,数知科技未按
照规定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违法事实,有银行流水、年度报告、情况说明、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
第三十八条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17年修订)第三十一条、第四十条等规定,数知科技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数知科技未在2019年半年报、2019年年报、
2020年半年报中披露该事项,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行为。
张志勇作为实际控制人,存在组织、指使上述违法行为的情形。陈鹏作为时任董事、董事
会秘书,时忆东作为时任财务总监,武利民作为时任董事、首席执行官,无证据表明上述人员
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数知科技涉案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为董事长张志勇,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为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陈鹏,时任财务总监时忆东
,时任董事、首席执行官武利民。此外,张志勇作为数知科技实际控制人,其行为已构成《证
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上述违法行为
”的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
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数知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二、对张志勇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万元
的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三、对陈鹏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四、对时忆东、武利民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当事人张志勇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
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张
志勇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自中国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上述人员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
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对数知科技及相关当事人实施的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数知科技及相关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数知科技及相关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中国证监会复核成立的,将予以采纳。如果放弃陈述、申
辩和听证的权利,中国证监会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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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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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请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票退市转板主办券
商的议案》,同意聘请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担任推荐公司在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的主办券商,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的
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披露的《关于拟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
目前,公司已聘请了国都证券担任推荐公司在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主办券商并签署了相关
协议。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公司将另行公
告。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国都证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734161639R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01-12-28
企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
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
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
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
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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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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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请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票退市转板主办券
商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2022年5月31日,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
证上〔2022〕536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退市
板块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关
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
资格的证券公司并与其签订相关协议。鉴此,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聘请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担任推荐公司在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的主办券商,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
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公司管理层将根据
上述董事会决议尽快与国都证券完成《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等签署,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
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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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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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2年6月9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
最后交易日期为2022年6月29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
止上市。
2.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当前拟
出售BBHI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继续推进。
3.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
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4.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
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2022年5月31日,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
证上〔2022〕536号)(以下简称“《决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6月9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现将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
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简称:数知退
2.证券代码:300038
3.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
日的涨跌幅限制为20%。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因你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股票交易自20
21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年4月29日,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年度报告(即2021年年度报
告)显示,你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触及本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
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3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
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自2022年6月9日起进入退市整
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
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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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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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31日,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
证上〔2022〕536号)(以下简称“《决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现将《决
定》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ST数知
3.证券代码:3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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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0│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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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12月)》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
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
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同时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
计算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
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16785.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的12.1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未结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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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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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的有关规定,公司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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