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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力创通(30004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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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045 华力创通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四川云上创通科技有│ ---│ ---│ 49.00│ ---│ 5.02│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北斗+5G融合终端基 │ 1.40亿│ 299.29万│ 9793.91万│ 69.96│ 5044.45万│ ---│ │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 │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 1.00亿│ 2927.39万│ 1.02亿│ 101.93│ ---│ ---│ │数据系统研发及产业│ │ │ │ │ │ │ │化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9000.00万│ ---│ 8388.65万│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12-03 │交易金额(元)│44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位于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竹苑路6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号的房产 │ │ │ ├──────┼────────────────┴──────┴────────────────┤ │买方 │逸致家(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天津市新策电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控股子公司天津市新策电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新策”)向逸致家(天津│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致家”)出售位于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竹苑路6号的房产 │ │ │,转让价格为440万元。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杭州城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之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深圳华天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间接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北京华力方元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深圳华天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间接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江苏华力方元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03 │ ├──────┼────────────────────────────────────────┤ │关联方 │杭州城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独立董事任其董事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03 │ ├──────┼────────────────────────────────────────┤ │关联方 │深圳华天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控制的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03 │ ├──────┼────────────────────────────────────────┤ │关联方 │北京华力方元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北京华力创│北京华力方│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通科技股份│元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北京华力创│江苏明伟万│ 96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通科技股份│盛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北京华力创│江苏明伟万│ 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通科技股份│盛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18│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 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度末各 类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商誉等资产 进行了全面地清查,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分析,对 公司上述类别资产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末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本年计提各项资 产减值准备共计43,609,422.65元。 ──────┬────────────────────────────────── 2025-04-18│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公司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142963933.66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72986685.9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2024年度母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51737 445.2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4724131.18元,年末资本公积 金余额为1049896593.32元。 由于公司2024年可供分配利润为负,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 ──────┬────────────────────────────────── 2025-04-01│其他事项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 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北 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力创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情况如下:重要 声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 测算,并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并造 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5年11月底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45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定价基准日为 发行期首日,由于发行期首日股票价格具有不确定性,若以17.29元/股(该价格为公司股票于 2025年3月28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作为发行价格测算,本次发行数量为2602.66 万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假设不对本次发行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 作出承诺,实际发行数量、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情况、发行认购情况及发 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5、未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以及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情 况的影响; 6、根据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2024年度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00 万元至-13600万元之间,2024年度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为-9200万元至-13000万元之间。为便于测算,假设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照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财务数据 的上限和下限分别进行测算。 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 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本公司的盈利预测。上述业绩预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 度的财务数据将以经会计师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 7、假设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8、在预测公司发行后的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 的影响; 9、上述假设分析中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2025-04-01│其他事项 ──────┴──────────────────────────────────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力创通”)自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 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 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及整改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2020年7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下发《关于对北京华力创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112号),监管函相关内容及整改情况 如下: (1)监管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披露《关于2019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称2017年至2019年对北 京华力方元科技有限公司、中科遥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恒创开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家 公司提供借款,上述资金出借行为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涉及金额合计2195.99万元,截至 《关于2019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披露日,财务资助余额为500万元。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 时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18年修订)》第1.4条,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1.3 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 再次发生。并提醒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2)相应整改措施 公司对上述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有关情况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一步加强信 息披露有关业务的深入学习,总结相关经验与教训,提升规范运作意识,保证重大事项披露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其他情况。 ──────┬────────────────────────────────── 2025-04-01│其他事项 ──────┴────────────────────────────────── 2025年3月31日,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 关议案。 现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 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 2025-04-01│其他事项 ──────┴──────────────────────────────────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5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相关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基于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事项相关议案,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并 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4-12-03│资产出售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为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天津市新策电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新策”)向逸致家(天津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致家”)出售位于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竹苑路6号的房产, 转让价格为440万元。 2024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 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 同日,天津新策与逸致家签署了房产买卖合同,已收到逸致家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并办 理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4-10-30│其他事项 ──────┴──────────────────────────────────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 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前三季 度末各类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商誉 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地清查,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分 析,对公司上述类别资产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前三季度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前 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874744.21元,具体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本次计提 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审计。 ──────┬────────────────────────────────── 2024-08-16│委托理财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华力 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 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且有效控制投资风 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充分盘活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整 体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 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 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和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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