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49 福瑞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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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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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01-07│ 28.98│ 4.9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3-18│ 8.43│ 4022.8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3-17│ 22.95│ 275.40万│
├───────────┼───────────┼───────────┼───────────┤
│增发 │ 2015-06-06│ 25.53│ 4962.2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5-31│ 18.09│ 5387.2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23│ 18.09│ 587.9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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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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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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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睿颖健康产业股│ 6751.08│ ---│ 50.50│ ---│ -351.44│ 人民币│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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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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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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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法国Echose ns │ 1.85亿│ ---│ 1.85亿│ 100.00│ 5183.65万│ 2011-06-29│
│公司100%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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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 6129.00万│ ---│ 3186.14万│ 51.98│ 8592.85万│ 2011-06-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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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纤维化在线诊断系│ 6500.00万│ ---│ 2161.08万│ 33.25│ 95.26万│ 2012-12-31│
│统(FSTM)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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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成立北京福瑞众│ 3100.00万│ ---│ 3100.00万│ 100.00│ -141.63万│ 2012-12-31│
│合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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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建设福瑞健康科│ 1.63亿│ ---│ 1.70亿│ 104.53│ 0.00│ ---│
│技园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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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1.44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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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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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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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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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成都福瑞汇医院管理有限公司96.198│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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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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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睿颖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邵宇、三亚昊月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何黎薇 │
├──────┼────────────────────────────────────────┤
│交易概述 │1、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成都福瑞汇医院管理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福瑞汇”)的四位股东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框│
│ │架协议”),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福瑞汇96.198%的股权。 │
│ │ 转让方:杭州睿颖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邵宇、三亚昊月商务│
│ │服务有限公司、何黎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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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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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福瑞互联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离任监事为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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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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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福瑞互联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离任监事为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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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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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5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
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公司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牛大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
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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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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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
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
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25年9月17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表决;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表决(授权委托
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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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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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38.02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26635.61万股的0.52%
。
2、本次需对10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8.02万股进行回购
注销,回购价格为18.09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24967818.0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66356100股减少至26497
5900股。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2024年5月1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回购注销原因
1、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第二节
第(二)项第1款规定,其已获授且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
售条件”第二节第(三)项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
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2、在计算本激励计划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是否达标时,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或
员工持股计划(如有)在对应考核年度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若公司未满足或未能完全满足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全部
或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口径,公司2024年净利润未满足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的业绩考核条件,因此,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96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
股票。
(二)回购注销数量
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1.50万股,除此之外,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106.52万股。综上,本次需对104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8.0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三)回购注销价格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18.09元/股。
(四)回购注销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司预计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人民币24967818.00元,资
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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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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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度
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变更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经股东王冠一先生提名及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
举贺颖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人力资源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股东会表决前,贺颖奇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调整情况
股东会完成独立董事变更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王冠一(主任委员)、邓丽娟、杨勇
2、提名委员会:贺颖奇(主任委员)、郭晋龙、王冠一
3、人力资源与薪酬委员会:贺颖奇(主任委员)、郭晋龙、邓丽娟
4、审计委员会:郭晋龙(主任委员)、贺颖奇、杨勇
三、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郭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人力资源与薪酬委
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
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郭朋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独立公正,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
作用,公司对郭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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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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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且公司2024年
净利润未满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条件,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公司
需对10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8.0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18.09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38.02万股,最终股本变动情
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
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
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琨莎中心2座7层
(二)申报时间:2025年5月21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09:30-12:00,下午13:00-17:30
(三)联系人:叶晓亮
(四)联系电话:010-84683855
(五)电子邮箱:dshbgs@fu-rui.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
件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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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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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成都福瑞汇医院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福瑞汇”)的四位股东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框
架协议”),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福瑞汇96.198%的股权。2、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框
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最终实施与否和实施进度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收购的最终交易价格,将参考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由双方协商确定。待双方履
行内部决策程序后,签订正式协议。正式书面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4、目前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尚处于筹划阶段,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公司未实施完成股权转让事项之前,该筹划活动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
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坚持以“探索肝癌高危人群筛查新路径、构建二级预防新策略、推进中医药优势品种
按治疗效果价值付费新模式”为核心,追求“建立全球肝纤维化共识,打造专业化、国际化管
理式医疗集团”的宏伟愿景,肩负着“让每一个家庭远离肝癌”的崇高使命,全力推进管理式
医疗战略。
福瑞汇作为公司战略布局中的重要一环,精准定位于以慢性肝病管理赋能为主的基层医疗
服务,同时传递管理式医疗战略在肝癌防治方面的潜力与价值。福瑞汇在落实公司战略、强化
战略协同效应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公司通过杭州睿颖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颖基金”
)间接持有成都福瑞汇医院管理有限公司54.10%的股权。为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提升管理效
率,公司拟收购睿颖基金、邵宇、三亚昊月、何黎薇合计持有福瑞汇96.198%的股权,并拟就
本次股权收购事宜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2025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本次收购的最终交易价格,将参
考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由双方协商确定。待双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签订正式协议。
本次协议签署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杭州睿颖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颖基金”)执
行事务合伙人:浙江盈实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17-09-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MA28XR3M03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生金融中心1单元1701室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
询服务。
2、邵宇,男,中国国籍,证件号:1101061969****0319,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3
号。
3、三亚昊月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昊月”)
法定代表人:李国芳
成立日期:2018-12-1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200MA5T7K8T3P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中段山水御墅A3-907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财务服务,社会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房地产
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票务代理。
4、何黎薇,女,中国国籍,证件号:5101081982****0920,住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新鸿路303号16栋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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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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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
024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
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表决;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表决(授权委托
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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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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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含子公司)于2024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
以及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其他应收
款、存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4年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1,0
03,059.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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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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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
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等情况,与审计机
构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一)事务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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