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55 万邦达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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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02-05│ 65.69│ 13.81亿│
├───────────┼───────────┼───────────┼───────────┤
│增发 │ 2014-08-18│ 37.69│ 6.13亿│
├───────────┼───────────┼───────────┼───────────┤
│增发 │ 2016-04-13│ 18.23│ 23.39亿│
├───────────┼───────────┼───────────┼───────────┤
│增发 │ 2023-01-17│ 10.37│ 3.4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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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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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伊斯科新材料科│ ---│ ---│ 60.00│ ---│ 0.00│ 人民币│
│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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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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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工园区绿色循│ 3.42亿│ 2680.16万│ 3.44亿│ 100.45│-2887.46万│ 2023-10-31│
│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 │ │ │ │ │ │
│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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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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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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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黑龙江京盛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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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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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
│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及《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
│ │权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及关联财务资助的议案》,其中《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关│
│ │联担保及关联财务资助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
│ │下: │
│ │ 一、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为了进一步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改善盈利能力,公司与黑龙江京盛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黑龙江京盛华”)的另一位股东陈子清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
│ │持有的黑龙江京盛华87.55%股权以28400万元价格出售给陈子清先生。本次出售黑龙江京盛 │
│ │华股权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其股权。未来,公司将进一步聚焦化工新材料业务,不断提高盈│
│ │利水平,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更好的收益。 │
│ │ 本次出售黑龙江京盛华股权,公司自愿委托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
│ │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6]020166号),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评估价值为│
│ │12352.51万元。参考《资产评估报告》为作价依据之一并充分考虑黑龙江京盛华目前的资产│
│ │价值,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确定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格为28400万元。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于出售│
│ │控股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及关联财务资助的公告出售股权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
│ │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出售股权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
│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为黑龙江京盛华的另一位股东陈子清先生。 │
│ │ 住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
│ │ 任职情况:黑龙江京盛华法定代表人、董事兼总经理,非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
│ │ 1.黑龙江京盛华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黑龙江京盛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立日期:2017年5月18日 │
│ │ 经营期限:长期 │
│ │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哈大齐工业走廊万宝山工业园区(化工区)F-9地块 │
│ │内 │
│ │ 法定代表人:陈子清 │
│ │ 注册资本:9090万元 │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
│ │经营。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 │技术推广;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
│ │染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
│ │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装卸搬运;专业保洁、清│
│ │洗、消毒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 │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润滑油│
│ │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
│ │;环境应急治理服务。 │
│ │ 二、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及关联财务资助 │
│ │ (一)关联关系的说明 │
│ │ 本次交易前,黑龙江京盛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黑龙江京盛华不再纳│
│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公司董事苏国建先生担任黑龙江京盛华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
│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黑龙江京盛华将成为公司关联法人。 │
│ │ (二)被动形成关联担保情况 │
│ │ 黑龙江京盛华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黑龙江京盛华日常经营,于2022年│
│ │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 │
│ │子公司黑龙江京盛华提供信贷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其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 │司哈尔滨分行申请的贷款1亿元(具体授信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 │担保期限为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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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王飘扬 2730.00万 3.26 9.92 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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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730.00万 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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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12-25 │质押股数(万股) │273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92 │质押占总股本(%) │3.26 │
├────────┼──────────────┴────────┴──────────────┤
│股东名称 │王飘扬 │
├────────┼──────────────────────────────────────┤
│质押方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2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24日王飘扬质押了2730.0万股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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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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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广东伊斯科│ 7.8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环保技术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万邦达│惠州伊斯科│ 2.0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环保技术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万邦达│惠州伊斯科│ 1.1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环保技术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万邦达│惠州伊斯科│ 1.1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环保技术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万邦达│广东伊斯科│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环保技术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万邦达│吉林固废 │ 2963.6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环保技术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万邦达│惠州伊斯科│ 21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环保技术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万邦达│黑龙江京盛│ 1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环保技术股│华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万邦达│惠州伊斯科│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环保技术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万邦达│惠州伊斯科│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环保技术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万邦达│晋纬环保 │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环保技术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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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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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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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
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6年4月17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发布了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30日。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8日下午3:00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非中心22
号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飘扬先生
主持,公司其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
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55人,代表股份318062535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8.011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2人,代表股份27166421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2.4666%;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3人,代表股份46398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5451%。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
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28427689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89.3777%;反对33565526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5531%;弃权2201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0.06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46468319股,同意12682674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2932%;反对33565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2331%;弃权220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37%。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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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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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及《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
权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及关联财务资助的议案》,其中《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关联
担保及关联财务资助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
(一)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改善盈利能力,公司与黑龙江京盛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黑龙江京盛华”)的另一位股东陈子清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
的黑龙江京盛华87.55%股权以28400万元价格出售给陈子清先生。本次出售黑龙江京盛华股权
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其股权。未来,公司将进一步聚焦化工新材料业务,不断提高盈利水平,
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更好的收益。
本次出售黑龙江京盛华股权,公司自愿委托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
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6]020166号),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评估价值为1235
2.51万元。参考《资产评估报告》为作价依据之一并充分考虑黑龙江京盛华目前的资产价值,
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确定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格为284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于出售控
股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及关联财务资助的公告出售股权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出售股权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为黑龙江京盛华的另一位股东陈子清先生。
住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任职情况:黑龙江京盛华法定代表人、董事兼总经理,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黑龙江京盛华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京盛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5月18日
经营期限:长期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哈大齐工业走廊万宝山工业园区(化工区)F-9地块内
法定代表人:陈子清
注册资本:909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经
营。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
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装卸搬运;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
务;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建筑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境应急治理服
务。
二、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及关联财务资助
(一)关联关系的说明
本次交易前,黑龙江京盛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黑龙江京盛华不再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公司董事苏国建先生担任黑龙江京盛华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黑龙江京盛华将成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被动形成关联担保情况
黑龙江京盛华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黑龙江京盛华日常经营,于2022年5
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
司黑龙江京盛华提供信贷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其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滨分行申请的贷款1亿元(具体授信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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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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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担保人名称: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伊斯科”);广
东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伊斯科”);吉林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吉林万邦达”);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固废”
)。
2.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邦达”)
及控股子公司累积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3455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
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
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
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
、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或其他经营事项的顺利开展,根据公
司财务部门做出的预测,2026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6.50亿元的担保
额度,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70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6.0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合计为人民币10.50亿元。
公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前仍处于担保期间的担保事项及相关金额不计入前述20
26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可以根据实际
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期间新增的子公司)之间进
行担保额度的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
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不得跨越资产负债率70%的标准进行调剂。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开展对外担保时遵循审慎原则,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
的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十二个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
代表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相关合同,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对超出上述担保总额之外的担保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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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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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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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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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度计提和冲回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
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
减值测试。根据分析和评估结果判断,公司对存在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迹象的相关资
产相应计提和冲回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和冲回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计提和冲回的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3,8
20.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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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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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
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较好
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对公司进行的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依据准则,认真开展了
审计活动,出具了客观、全面的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
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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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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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业绩预告已与注册会计师初步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对于预告数据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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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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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接到控股股东
王飘扬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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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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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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