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65 海兰信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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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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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海兰鲸科技有限│ 3133.48│ ---│ 96.35│ ---│ 0.00│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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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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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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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智能船舶系统37│ 2.15亿│ ---│ ---│ ---│ 0.00│ ---│
│0件套及智能感知系 │ │ │ │ │ │ │
│统360件套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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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 2.15亿│ 1349.14万│ 2.15亿│ 100.00│ 174.55万│ 2024-08-0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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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59亿│ 0.00│ 1.59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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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数据中心一期 │ ---│ 1349.14万│ 2.15亿│ 100.00│ 174.55万│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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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先进传感器综合│ 1.59亿│ ---│ 1.59亿│ 100.00│ 0.00│ ---│
│智能作业平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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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固态导航雷达试│ 1.26亿│ 11.00万│ 11.00万│ 0.09│ ---│ 2026-04-30│
│验平台建设及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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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C上海项目(一期 │ 1.22亿│ 0.00│ 0.00│ 0.00│ ---│ 2026-04-30│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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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 2.48亿│ ---│ ---│ ---│ 0.00│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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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固态导航雷达试│ ---│ 11.00万│ 11.00万│ 0.09│ 0.00│ 2026-04-30│
│验平台建设及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
│UDC上海项目(一期 │ ---│ ---│ ---│ 0.00│ 0.00│ 2026-04-30│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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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1 │ 9874.88万│ ---│ 9874.88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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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基础工程技术服│ 2.06亿│ ---│ ---│ 0.00│ 0.00│ 2025-12-01│
│务能力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2 │ 8820.57万│ ---│ 8809.80万│ 99.88│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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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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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法军 2277.50万 6.29 --- 201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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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277.50万 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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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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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兰信│北京中关村│ 960.00万│人民币 │--- │--- │抵押 │否 │否 │
│数据科技股│科技融资担│ │ │ │ │ │ │ │
│份有限公司│保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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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兰信│江苏海兰船│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数据科技股│舶电气系统│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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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兰信│北京劳雷海│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数据科技股│洋仪器有限│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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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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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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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0月25日办理完成。公司
本次注销的股份数为28346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3919%。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由723329103股变更为720494503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
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审批和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
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9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3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1)。
2023年10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回购
股份的数量为27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3733%,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0.87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人民币10.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18.8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7月1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8346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3919%,最高成交价为10.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01
8931.16元。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
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情况与经董事会审议的回购方案不存在
差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及注销情况
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
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将2023年9月股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
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
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283460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
册资本,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8月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注销及减
资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23329103股减少为720494503股,注册资本将由723329103元减少
为720494503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0月25日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期
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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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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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江苏海兰船舶电气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审批程序: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信”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
上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海兰船舶电气系统
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海兰船舶电气
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兰”)向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万
元,期限1年。同意由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此次银行综合授
信业务的相关文件,具体融资金额将由江苏海兰视自身经营实际需求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海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不存在需要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的情
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海兰船舶电气系统科技有限公司2.成立日期:2011年3月1日
3.注册地点: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清枫路199号4.法定代表人:申万秋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与本公司关系:二级子公司
7.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8.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船舶
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
子产品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软件开
发;潜水救捞装备制造;潜水救捞装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江苏海兰船舶电气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南京银行南通分行
4、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5、担保期限:签署授信协议之日起一年。
6、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截至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及江苏海兰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尽快签署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江苏海兰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万人民币的担保。上述担保的财务风险处
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没有出现
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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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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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10月14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8.93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13元/股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信”或“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10月1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4年10月14日为授予日,以3.
1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授予208.93万股限制性股票。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计划简述
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08.93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72332.91万股的0.29%。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
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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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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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
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段华友作为征集人
,就公司拟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段华友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2024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
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
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披露
,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
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
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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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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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兰信”)于近日获悉李常伟
先生的配偶邓明菊女士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邓明菊女士交易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邓明菊女士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的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
。本次短线交易产生收益950元人民币。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李常伟先生和邓明菊女士亦积极配合、
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如下:
1、《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
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
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
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根据上述规定,邓明菊
女士在本次短线交易中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明菊女士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获收益950元上交公司。
2、经李常伟先生确认,李常伟先生事先并不知晓其配偶邓明菊女士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也未曾向邓明菊女士透露有关公司未公开的重大内幕信息及公司经营情况或提供投资建议。
邓明菊女士违规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所致,是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
断进行的自主投资决策,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谋求利益的情形。
李常伟先生确认,公司已明确告知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并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
项的严重性,对于未能及时尽到提醒、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对本次交易造成的不良影响,委托
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深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
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
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积极沟通并进一步督导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强化对其亲属行为规范的监督,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
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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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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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兰信”)于2024年8月27日
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
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由杨海琳女士召集和主持,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编
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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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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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9月股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回购的股份,即2834600股股份
,用途由“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同时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23329103股减少为720494503股,注册资本将
由723329103元减少为720494503元。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公司债
权人,债权人均有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
利的,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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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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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公司拟将2023年9月股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
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9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3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1)。
2023年10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回购
股份的数量为27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3733%,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0.87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人民币10.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18.8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7月1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8346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3919%,最高成交价为10.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01
8931.16元。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
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情况与经董事会审议的回购方案不存在
差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在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规定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以上内
容详见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有关公告。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及原因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
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将2023年9月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票,即回购账
户中283460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
注册资本”,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原回购方案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2834600股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由7
23329103股减少为720494503股,注册资本将由723329103元减少为720494503万元。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并注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股份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
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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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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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
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1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3-04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披露方案完成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情况
2023年10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
况公告。上述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2023年12月4日、2024年1月4日、2024年2
月5日、2024年3月4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3日、2024年7月3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2023-052、2024-001、2024-005、2024-011、
2024-022、2024-041、2024-044、2024-049)。
截至2024年7月1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8346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3919%,最高成交价为10.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01
8931.16元。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
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情况与经董事会审议的回购方案不存在
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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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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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职工监事李振宇先
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振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一职,辞
去职工监事职务后李振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李振宇先生原定监事任期为2024年4月16日至2027年4月16日。截至本公告日,李振宇先生
未持有公司股票,且其不存在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李振宇先生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公司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相关事项,根据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选举苏静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苏静女士将与公司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杨海琳女士、黄平先生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任期
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苏静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
资格和条件。
附: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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