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73 当升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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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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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电气 │ 11484.38│ ---│ ---│ 5399.36│ 1592.7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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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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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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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升科技(常州)锂│ 20.02亿│ 1.60亿│ 11.80亿│ 58.93│ 6477.60万│ 2023-07-31│
│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二│ │ │ │ │ │ │
│期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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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 7.56亿│ 1.01亿│ 5.83亿│ 77.11│ 1934.80万│ 2023-12-31│
│料生产基地四期工程│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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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升科技(常州)锂│ 4.94亿│ 1.19亿│ 3.35亿│ 67.76│ ---│ 2024-12-31│
│电新材料研究院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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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3.69亿│ 0.00│ 13.69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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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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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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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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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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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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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控股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称“矿冶集团”)以委托贷款形式向公司拨付项目资金,该项目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负│
│ │责实施。根据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此类资金应以增资方式拨付,在增资扩股计划尚未实施前│
│ │,可以委托贷款形式拨付,在具备条件时及时转为增资。公司就委托贷款事项拟与控股股东│
│ │矿冶集团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562万元,贷款利率为1.50%,贷 │
│ │款期内利率保持不变,贷款期限为一年。 │
│ │ 矿冶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 │
│ │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 │
│ │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全民先生、侯玉柏先生、梅雪珍女士回│
│ │避表决。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
│ │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情况 │
│ │ 名称: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400000720M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注册资本:373521万元人民币 │
│ │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法定代表人:韩龙 │
│ │ 成立日期:2000年5月19日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外文兴街1号 │
│ │ 矿冶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11743726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19%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公司与矿冶集团的交易均为关联交│
│ │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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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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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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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矿冶科技集│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料科技股份│团有限公司│ │ │ │ │保证(反│ │ │
│有限公司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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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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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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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18号》及外币报表折算相关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包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以下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自主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等产生
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称“准
则解释第18号”),该解释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
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
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
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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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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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当升科技”或“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将2024年度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
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合
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
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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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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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拟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在未来12个月任意时点在不超过2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可滚动实施,并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公司日常衍生品交易具
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
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为有效防范美元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财务风险,降低汇兑损失,提高外币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品种
外汇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
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结合资金管
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为远期结售汇等相关品种。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额度及授权有效期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未来12个月任意时点在
不超过2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如
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公
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投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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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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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现金管理交易具体操作方案、
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决议的有效期则自动顺延
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
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2、投资额度
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拟投资的现金管理
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产品。不用于其
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4、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决议的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
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理财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金
管理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8、关联关系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拟进行合作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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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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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
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
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1830842.83元,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344261431.79元,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442
6143.1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345021573.39元,母公司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3198021.32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5065007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0
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01300154.80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21.47%,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
、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
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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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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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签订的协议为锂电正极材料长期供货协议。根据协议约定,LGES预计在2025年至2
027年向当升科技采购110000吨高镍及中镍等多型号锂电正极材料,协议约定的采购量为双方
预测的需求量,实际以协议执行情况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签订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3、风险提示:
(1)鉴于本次签订的协议合作期限较长,且协议约定的采购量为双方预测的需求量,具
体数量和价格根据未来实际供需情况确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本协议存在一定时间的
交货周期,具体收入受协议履约、交货进度、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协议履行金额存在不
确定性。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可
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不能全部履行的风险,实际销售数量、金额及收入尚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本协议不构成业务承诺或业绩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订情况
近日,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当升科技”或“公司”)及其子公司江
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当升科技(芬兰)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统称“卖方”)与LGEnergySolution,Ltd.(以下称“LGES”或“买方”)在韩国
首尔签订了《LONGTERMSUPPLYAGREEMENT》(以下称“本协议”)。根据协议约定,LGES预计
在2025年至2027年向当升科技采购110000吨高镍及中镍等多型号锂电正极材料,具体订单情况
以后续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本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LGEnergySolution,Ltd.(LG新能源)
法定代表人:金东明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日
企业类型:韩国交易所KOSPI上市企业(股票代码:373220.KS)
注册地址:首尔永登浦区汝矣岛路108号
主营业务:提供汽车电池、小型电池、ESS电池、BMS、EaaS等所有电池相关产品业务,是
目前全球最大的电池制造商之一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LGES之间无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LGES是公司长期合作伙伴。2022年至2024年1-9月,公司对LGES及其关联方的销售产品的
金额分别为人民币67672.04万元、125061.39万元、97154.31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
的比例为3.18%、8.27%、17.57%。
3、履约能力分析
LGES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买方:LGEnergySolution,Ltd
卖方: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当升科技
(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当升科技(芬兰)新材料有限公司)合同执行期间,买方的关联公
司可以根据本协议签订或预期签订采购合同。
卖方同意并承认,各LGES的关联公司可以根据其自身选择,按照本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
直接从卖方或其关联公司采购产品,并通过签发采购订单或签订采购合同方式达成合作,该合
同将构成LGES或其关联公司与卖方或其关联公司的单独协议。在没有明确相反要求的情况下,
LGES的关联方与卖方及其关联方之间签订的采购合同应被视为遵守本协议的条款。
(一)协议标的
高镍及中镍等多型号锂电正极材料。
(二)合作的数量
双方约定2025年至2027年买方向卖方采购110000吨锂电正极材料,具体数量以双方签订的
采购订单为准。
(三)结算方式
根据采购订单中规定的付款条款支付产品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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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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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当升科技”或“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2024年9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管理层与核心骨干股权增持计划(草案)>
及摘要》(以下称“股权增持计划”)。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本次股权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增持计划的购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权增持计划已通过“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与奋
斗者同行当升科技员工持股第五期管理服务信托”以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合计120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成交均价为39.2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7256653.00
元。
本次股权增持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资金来源为
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及其他合法方式自筹资金。公司股权增持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
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买入过户至股权增持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25年3月5日-2026年3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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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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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为锂电正极材料框架性供货协议,协议约定的采购量为双方预测的需
求量,实际以协议执行情况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本协议得到充分履行,预计将对公
司2025年至202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
,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不能全部履行的风险。
3、公司最近三年签订的框架协议不存在无进展的情况。
4、本次签订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订情况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当升科技”、“公司”或“卖方”)与SKOnCo
.,Ltd.(以下称“SKOn”或“买方”)于2025年2月28日在江苏常州签订了《SUPPLYCONTRACT
》(以下称“本协议”)。根据协议约定,SKOn预计在2025年至2027年向当升科技采购17000
吨高镍及中镍等多型号锂电正极材料,具体订单情况以后续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本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SKOnCo.,Ltd.
法定代表人:LeeSeokHee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日
注册资本:2437亿韩元
注册地址:首尔钟路区钟路51
主营业务:电动汽车及ESS电池生产等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SKOn之间无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SKOn是公司长期合作伙伴。2022年至2024年1-9月,公司对SKOn销售产品的金额分别为人
民币188214.11万元、102321.38万元、1526.50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85%
、6.76%、0.28%。
3、履约能力分析
SKOn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买方:SKOnCo.,Ltd.
卖方: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协议标的
高镍及中镍等多型号锂电正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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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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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尚存在不确定
性。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最近三年签署的框架协议不存在无进展的情况。
4、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当升科技”)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称“中伟股份”)于2025年2月10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称“本协
议”)。基于双方在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锂电池前驱体及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及推广等领域
具有各自的显著优势。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经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在产品供销、技术合
作、产能布局、上游资源开发、资源回收利用等领域建立长期、全面、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双方若有正式合作协议签署,公司届
时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与中伟股份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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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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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控股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称“矿冶集团”)以委托贷款形式向公司拨付项目资金,该项目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负责实
施。根据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此类资金应以增资方式拨付,在增资扩股计划尚未实施前,可以
委托贷款形式拨付,在具备条件时及时转为增资。公司就委托贷款事项拟与控股股东矿冶集团
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562万元,贷款利率为1.50%,贷款期内利率
保持不变,贷款期限为一年。
矿冶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
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全民先生、侯玉柏先生、梅雪珍女士回避表
决。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情况
名称: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400000720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73521万元人民币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韩龙
成立日期:2000年5月1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外文兴街1号
矿冶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11743726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1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公司与矿冶集团的交易均为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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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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