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74 华平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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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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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04-14│ 72.00│ 6.5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6-28│ 4.63│ 3702.1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2-27│ 4.41│ 3182.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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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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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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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新益华医学科技│ 8158.60│ ---│ 30.75│ ---│ 386.99│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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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新益华信息科技│ 666.57│ ---│ 51.00│ ---│ 370.74│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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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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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统一协同通讯│ 5825.62万│ ---│ 2146.88万│ 100.00│ 2758.10万│ 2013-06-30│
│系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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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南昌│ 1.00亿│ 0.00│ 3490.70万│ 100.00│ ---│ 2014-12-31│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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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 2.40亿│ 0.00│ 2.40亿│ 100.00│ ---│ 2015-06-30│
│限公司总部基地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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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高清视频监控指挥│ 3614.90万│ ---│ 1366.14万│ 100.00│ 1767.18万│ 2013-06-30│
│系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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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与技术支持中心│ 3586.60万│ ---│ 6462.13万│ 100.00│ ---│ 201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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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参股上海华师京│ 7000.00万│ 7000.00万│ 7000.00万│ 100.00│ ---│ 2015-06-30│
│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 │ │ │ │ │ │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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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2.70亿│ 56.08万│ 2.70亿│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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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593.75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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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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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露 1773.00万 3.26 --- 2017-07-19
熊模昌 500.00万 0.94 17.05 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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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273.00万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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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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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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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华平智慧信│ 1000.00万│人民币 │2020-03-27│2023-03-27│抵押 │是 │否 │
│术股份有限│息技术(深│ │ │ │ │ │ │ │
│公司 │圳)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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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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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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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
划实施过程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第二个行权期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4.50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1名激励对象于2024年11月
5日被选举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0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
注销;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介于触发值与目标值之间,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
,所有激励对象对应20%部分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1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
评价结果为B,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4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
结果为C,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50%,1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
为D,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对应未满足个人层面考核要求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
公司注销;合计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81.30万份。
此外,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导致行权期内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应4.50万份股票期
权。截至第一个行权期届满,1名激励对象尚有2.50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由公司注销。因此
合计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00万份。
综上,公司本次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188.30万份,涉及
72名激励对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5年9月1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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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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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60名。
(二)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420.20万份。
(三)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3.30元/股。
(四)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尚需公司按规定办理行权手续之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关注。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
务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于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
的激励对象共计60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420.20万份,有关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50.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2.35%。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如公司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应当相应调整股票期权
可行权数量。
4、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30元/股。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
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当相应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80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
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7、等待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
4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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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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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决定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188.30万份。
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第
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4.50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1名激励对象
于2024年11月5日被选举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0万份不得
行权,由公司注销;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介于触发值与目标值之间,公司层面可行
权比例为8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20%部分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1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
期的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B,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4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
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C,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50%,1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的个人
绩效评价结果为D,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对应未满足个人层面考核要求的股票期权
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综上合计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81.30万份。
此外,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
8月23日-2025年8月15日止,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72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601.10万份。
行权期内,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导致行权期内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
不得行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应4.50万份股票期权。
截至行权期届满,1名激励对象尚有2.50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综上合
计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00万份。
综上,公司本次决定注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188.30万份,尚需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本次股票
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且已取得公司202
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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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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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1-6月应收款项、各
类存货等资产进行了检查,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
变现净值等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
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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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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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华
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
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经审议,会议选举林兴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林兴斌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本次选举完成后,林兴斌先生将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不再担任非独立董事,并与公司
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林兴斌先生: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上海市中级专业技术
职称。2000年7月至2005年4月在北京育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05年5月加入华
平股份,历任公司华南区技术总监、硬件测试部经理、质量中心总监、硬件开发部经理,2022
年12月至今任视频及通讯事业部副总经理。
林兴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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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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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共审议2项议案,该2项议案均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14:30,召开地点为上
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鞠保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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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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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剩余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计划行
权的股票期权763.34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涉及激励对象225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二个行权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200.00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涉及激励对象13人。详
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剩余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19)。
2025年7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暨注
销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截至2025年5月9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期限届满,尚有2.87
万份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由公司注销,涉及激励对象9人。
综上,公司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966.21万份。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5年8月6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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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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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暨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2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公司决定相应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
2.87万份,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
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取消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四)2022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
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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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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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现决定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决定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9日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8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9:15-9:25,9:30-11:30,以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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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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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已届满
,为了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经审议,会议选举了谢烨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谢烨炜先生的简历见
附件。
谢烨炜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邓伟先生、王怀斌先生共同组成公
司第六届监事会。
谢烨炜先生: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审师
。从2007年起曾先后任职于天安保险公司审计专员、宝胜国际集团稽核专员、顶新集团餐饮群
稽核主管、盘古餐饮公司审计副经理、比瑞吉公司审计经理。2019年9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
审计部副总监。
谢烨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
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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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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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剩余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决定相应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行
权的部分股票期权963.34万份,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取消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
的议案》。
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11月24日,公司
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已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案》。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的议案》。
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未达成暨注销剩余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公司2024年实际经营业绩未满足本激励计划设置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计划行
权的股票期权763.34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涉及激励对象225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二个行权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200.00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涉及激励对象13人。本
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963.34万份。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员工及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公司股东创造
价值。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属于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策事项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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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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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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