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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宁视(30007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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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076 *ST宁视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04-21│ 65.00│ 8.1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市泰亨光电科技│ 1750.00│ ---│ 70.00│ ---│ -15.69│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生产高清大屏幕拼接│ 2.27亿│ 0.00│ 2.05亿│ 89.98│ ---│ 2013-08-31│ │显示系统项目(已处│ │ │ │ │ │ │ │置) │ │ │ │ │ │ │ ├─────────┼──────┼─────┼─────┼─────┼─────┼──────┤ │购买宁波奇科威电子│ 4558.64万│ 0.00│ 4558.64万│ 100.00│ ---│ 2010-08-12│ │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 │ │ │ │ │ │ │权(已处置) │ │ │ │ │ │ │ ├─────────┼──────┼─────┼─────┼─────┼─────┼──────┤ │已处置1 │ ---│ 0.00│ 2.05亿│ 89.98│ ---│ 2013-08-31│ ├─────────┼──────┼─────┼─────┼─────┼─────┼──────┤ │已处置2 │ ---│ 0.00│ 205.95万│ 100.00│ ---│ 2013-08-31│ ├─────────┼──────┼─────┼─────┼─────┼─────┼──────┤ │购买上海鑫森电子科│ 1695.00万│ 0.00│ 0.00│ ---│ ---│ ---│ │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 │ │ │ │ │ │ │权(已处置) │ │ │ │ │ │ │ ├─────────┼──────┼─────┼─────┼─────┼─────┼──────┤ │年产1万套数字实验 │ 3300.00万│ 0.00│ 205.95万│ 100.00│ ---│ 2013-08-31│ │系统项目(已变更)│ │ │ │ │ │ │ ├─────────┼──────┼─────┼─────┼─────┼─────┼──────┤ │收购深圳欣动态影像│ 750.00万│ 0.00│ 0.00│ ---│ ---│ ---│ │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 │ │ │ │ │ │ │(已处置) │ │ │ │ │ │ │ ├─────────┼──────┼─────┼─────┼─────┼─────┼──────┤ │设立山东奇科威数字│ 260.10万│ 0.00│ 0.00│ ---│ ---│ ---│ │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 │ │ │ │ │已处置) │ │ │ │ │ │ │ ├─────────┼──────┼─────┼─────┼─────┼─────┼──────┤ │已处置3 │ ---│ 0.00│ 4558.64万│ 100.00│ ---│ 2010-08-12│ ├─────────┼──────┼─────┼─────┼─────┼─────┼──────┤ │已处置4 │ ---│ ---│ ---│ ---│ ---│ ---│ ├─────────┼──────┼─────┼─────┼─────┼─────┼──────┤ │投资美国JIBO公司A-│ 897.54万│ 0.00│ 897.54万│ 100.00│ ---│ 2015-11-22│ │1轮优先股 │ │ │ │ │ │ │ ├─────────┼──────┼─────┼─────┼─────┼─────┼──────┤ │增资深圳蓝普视讯科│ 2920.00万│ 0.00│ 2920.00万│ 100.00│ 158.66万│ 2017-11-29│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投资美国Meta公司B │ 4794.40万│ 0.00│ 4794.40万│ 100.00│ ---│ 2016-01-06│ │轮优先股 │ │ │ │ │ │ │ ├─────────┼──────┼─────┼─────┼─────┼─────┼──────┤ │已处置5 │ ---│ ---│ ---│ ---│ ---│ ---│ ├─────────┼──────┼─────┼─────┼─────┼─────┼──────┤ │已处置6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55亿│ 0.00│ 3.55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0-20 │交易金额(元)│175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泰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70%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份 │ │ │ ├──────┼────────────────┴──────┴────────────────┤ │买方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查长春、查小刚、辜勇强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2025年9月17日,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GQY视讯”)与深 │ │ │圳市泰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亨光电”或“标的公司”)股东查长春、查小刚│ │ │、辜勇强签署了《关于深圳市泰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深圳市泰亨│ │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亨光电”或“标的公司”)股东查长春、查小刚、辜勇强│ │ │收购其所持泰亨光电70%股份,其中,收购查长春持有泰亨光电33.60%股份,收购查小刚持 │ │ │有泰亨光电33.60%股份,收购辜勇强持有泰亨光电2.80%股份,对应标的公司股本350万股(│ │ │“标的股权”),交易对价1750万元。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支付股权交易款,本次交易完成│ │ │后,公司持有泰亨光电的70%股份。2025年10月10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由于工作人员未能准确理解披露要求,未在对外投资购买股权事项办理前履行审议和披露程│ │ │序。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 1.12亿 26.36 88.72 2025-12-12 ───────────────────────────────────────────────── 合计 1.12亿 26.36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12-12 │质押股数(万股) │1421.75 │ ├────────┼──────────────┼────────┼──────────────┤ │质押占所持股(%) │11.28 │质押占总股本(%) │3.35 │ ├────────┼──────────────┴────────┴──────────────┤ │股东名称 │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豫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1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 │ │东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高斯”)函告,获悉宁波高斯将所持有本公│ │ │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押业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2-12 │质押股数(万股) │612.80 │ ├────────┼──────────────┼────────┼──────────────┤ │质押占所持股(%) │4.86 │质押占总股本(%) │1.45 │ ├────────┼──────────────┴────────┴──────────────┤ │股东名称 │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豫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1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 │ │东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高斯”)函告,获悉宁波高斯将所持有本公│ │ │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押业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质押股数(万股) │3456.30 │ ├────────┼──────────────┼────────┼──────────────┤ │质押占所持股(%) │27.43 │质押占总股本(%) │8.15 │ ├────────┼──────────────┴────────┴──────────────┤ │股东名称 │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豫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1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11 │解押股数(万股) │3456.30 │ ├────────┼──────────────┴────────┴──────────────┤ │质押说明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 │ │东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高斯”)函告,获悉宁波高斯将所持有本公│ │ │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10日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421.7512万股 │ │ │2025年12月11日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421.7512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质押股数(万股) │1421.75 │ ├────────┼──────────────┼────────┼──────────────┤ │质押占所持股(%) │11.28 │质押占总股本(%) │3.35 │ ├────────┼──────────────┴────────┴──────────────┤ │股东名称 │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豫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0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08日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421.7512万股给中豫商业保理(天津) │ │ │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2-10 │质押股数(万股) │1421.75 │ ├────────┼──────────────┼────────┼──────────────┤ │质押占所持股(%) │11.28 │质押占总股本(%) │3.35 │ ├────────┼──────────────┴────────┴──────────────┤ │股东名称 │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豫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0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 │ │东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高斯”)函告,获悉宁波高斯将所持有本公│ │ │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15 │质押股数(万股) │4878.05 │ ├────────┼──────────────┼────────┼──────────────┤ │质押占所持股(%) │38.72 │质押占总股本(%) │11.50 │ ├────────┼──────────────┴────────┴──────────────┤ │股东名称 │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豫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1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09 │解押股数(万股) │4878.05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13日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4878.0488万股给中豫商业保理(天津) │ │ │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09日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421.7512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7-01 │质押股数(万股) │6299.80 │ ├────────┼──────────────┼────────┼──────────────┤ │质押占所持股(%) │50.00 │质押占总股本(%) │14.86 │ ├────────┼──────────────┴────────┴──────────────┤ │股东名称 │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豫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3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30日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6299.8万股给中豫商业保理(天津)有限│ │ │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8-04│其他事项 ──────┴────────────────────────────────── 2026年1月31日,*ST宁视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营业收入为1.02亿元至 1.4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9000万元至-6000万元,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9900万元至-6900万元。 4月17日,*ST宁视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将预计营业收入修正为7500万元至8400万元,并首次提示股票 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月30日,*ST宁视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经审计营业收入为8249.76万元,营 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8022.41万元,净利润为-8124.9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8811.81万元, 利润总额为-7911.10万元,*ST宁视股票交易自2026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ST宁视未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业绩预告,未在2025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 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ST宁视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5.1. 1条、第6.2.1条、第6.2.2条第四项、第10.3.3条第一款的规定。 *ST宁视董事长兼总经理荆毅民,时任财务总监夏治锋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 定,对*ST宁视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2.3条、 第12.5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时任财务总监夏治锋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ST宁视及相关当事人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 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ST宁视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 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曹女士,电话:0755-8 8668399)。 对于*ST宁视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 信档案数据库。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年7月31日 ──────┬────────────────────────────────── 2026-07-3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2026年7月29日14时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9日14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9日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 26年7月2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河南省开封市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B座5楼会议室3、召开方式:本次股 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夏治锋先生进行主持6、会议的召开 :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3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2 893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089%。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89名,代表有效表 决权股份4088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43%。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92名,合计持 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30225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732%。其中除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91人,代表股份70265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7 2%。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夏治锋 先生担任主持人。 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 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 2026-07-13│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定于2026年7月29日(星期三)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拟将会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7-13│其他事项 ──────┴──────────────────────────────────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及日常经营管理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 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0385120. 00元,其中募集项目资金267900000.00元,超募资金542485120.00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0]431号《关于核准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64万股,发行价格为65元/股。共募集资 金总额886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621488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0385120.0 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于2010年4月26日出具信 会师报字(2010)第11530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规定,公司在2010年度审计报告中将上市过程中发生的 宣传费、路演费等相关费用6393367.44元计入管理费用,但上述资金原作为发行费用从募集资 金专户中扣除,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调整,并于2011年4月15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 账户。据此,公司2010年IPO募集资金净额由原810385120.00元调整为人民币816778487.44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 2026-06-16│其他事项 ──────┴──────────────────────────────────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任非独立董事韩静女士因工作安排原 因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FANXIAOLEI (范晓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FANXIAOLEI(范晓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2026-06-16│其他事项 ──────┴──────────────────────────────────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关于择期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均无 异议,该议案获得通过。鉴于公司目前工作安排等原因,公司将择期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在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形式发出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通 知全体股东,具体议案内容、股东会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实际公告的股东会通知为准。 ──────┬────────────────────────────────── 2026-05-22│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15时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15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9:15-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河南省开封市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B座5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4-30│其他事项 ──────┴──────────────────────────────────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GQY视讯”)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5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 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 2026-04-30│委托理财 ──────┴──────────────────────────────────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GQY视讯”)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创造更大的经营 效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 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日。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自 有资金的持续增值作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 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投资期限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总 额不得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3、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 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产品、大额存单等。 4、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有效期内,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单个产品的投资期 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 2026-04-30│委托理财 ──────┴──────────────────────────────────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超募资金,增加公司收益,2026年4月29日,宁波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QY视讯”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不超过40000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一)本次闲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1、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超募资金,对 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资金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运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银行理 财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 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公司拟购买的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 4、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来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超募资金。 5、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合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 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 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 2026-04-30│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29日,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GQY视讯”)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 况说明如下: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81,249,026.2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2,191,928.31元,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6,123,853.2 2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8,315,781.53元。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30│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或“GQY视讯”)定于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拟 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GQY视讯”)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津贴)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工作, 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于2026年4月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和《关于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 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如下 :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津贴)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度。 ──────┬────────────────────────────────── 2026-04-17│其他事项 ──────┴──────────────────────────────────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项规定,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后 ,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 2026-01-31│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 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 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 2026-01-23│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2026年1月22日15时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2日15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2日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 2、召开地点:河南省开封市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B座5楼会议室3、召开方式:本次股 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荆毅民先生 6、会议的召开: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2 599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160%。 (2)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229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14620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20%。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230名,合计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914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580%。其中除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22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14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7420%。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荆毅 民先生担任现场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北 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 2026-01-05│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2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19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 表》格式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开封市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B座5楼会议室。 ──────┬────────────────────────────────── 2026-01-05│其他事项 ──────┴────────────────────────────────── 2026年1月4日,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朱正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的辞任情况 2025年12月29日,公司非独立董事张磊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职务,张磊先生的原定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 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64)。 张磊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对张磊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非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朱正锋先生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朱正锋,男,1979年3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历,法学专业,曾任浙江省 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浙江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委员,曾获杭州市十大青年英才荣誉称号,杭州 市“五四”奖章获得者,曾就职于浙江省学联、浙江工商大学团委。2021年07月至2025年6月 ,担任嘉兴友好净控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年6月至今,担任嘉兴友好净控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6年1月至今,拟任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正锋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2025-12-1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8日15时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8日15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8日9:15-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河南省开封市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B座5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5-12-12│股权质押 ──────┴──────────────────────────────────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高斯”)函告,获悉宁波高斯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 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押业务。 ──────┬────────────────────────────────── 2025-12-10│股权质押 ──────┴──────────────────────────────────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比例达到10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高斯”)函告,获悉宁波高斯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 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 2025-11-27│其他事项 ──────┴────────────────────────────────── 2025年11月26日,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 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 8、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9、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202 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10、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家 11、涉及的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12、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13、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 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 ,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 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 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 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 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 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 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三)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 、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相繁,2004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 告数量超过3家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明辉,201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 告超过5家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1997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6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1997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 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为11 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含税)。 ──────┬────────────────────────────────── 2025-11-2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参会股东登 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开封市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B座5楼会议室。 ──────┬────────────────────────────────── 2025-11-27│其他事项 ──────┴────────────────────────────────── 2025年11月26日,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周阳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辞任情况 2025年11月19日,公司独立董事郝振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职务,同时辞去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 务,郝振江先生的原定任期至2027年7月28日,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55)。 郝振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对郝振江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郝振江先生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郝振江先生将继续 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周阳敏先生进行了资格审查,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周阳敏先生为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周阳敏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10-20│收购兼并 ──────┴────────────────────────────────── 一、交易概述 2025年9月17日,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GQY视讯”)与深圳 市泰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亨光电”或“标的公司”)股东查长春、查小刚、辜 勇强签署了《关于深圳市泰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深圳市泰亨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亨光电”或“标的公司”)股东查长春、查小刚、辜勇强收购其所 持泰亨光电70%股份,其中,收购查长春持有泰亨光电33.60%股份,收购查小刚持有泰亨光电3 3.60%股份,收购辜勇强持有泰亨光电2.80%股份,对应标的公司股本350万股(“标的股权” ),交易对价1750万元。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支付股权交易款,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泰 亨光电的70%股份。2025年10月10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于工作人员未能 准确理解披露要求,未在对外投资购买股权事项办理前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公司对 外投资购买股权的议案》,就上述对外投资购买股权事项补充履行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的交易定价,以评估报告为基础,考虑了标的公司的竞争优势、过往的业绩、未 来经营计划及销售目标等因素。公司以自有资金合计1750万元人民币向泰亨光电原股东查长春 、查小刚、辜勇强收购其所持泰亨光电70%股份。其中,收购查长春持有泰亨光电33.60%股份 ,收购查小刚持有泰亨光电33.60%股份,收购辜勇强持有泰亨光电2.80%股份,对应标的公司 股本350万股,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支付股权交易款。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泰亨光电的7 0%股份。本次交易价格是与标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定的,定价公平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09-1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2025年9月10日15时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0日15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0日9:15-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河南省开封市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B座5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5-08-28│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GQY视讯”)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燕君女士主持,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 召开合法、有效。 ──────┬────────────────────────────────── 2025-08-28│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GQY视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各类资产进行 了全面清查。 ──────┬────────────────────────────────── 2025-08-25│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定于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拟将会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投票的 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 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 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 表》格式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开封市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B座5楼会议室。 ──────┬────────────────────────────────── 2025-08-15│股权质押 ──────┴──────────────────────────────────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高斯”)函告,获悉宁波高斯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 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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