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85 银之杰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05-13│ 28.00│ 3.8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3-08-20│ 4.74│ 630.42万│
├───────────┼───────────┼───────────┼───────────┤
│增发 │ 2014-11-13│ 14.23│ 2.9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9-07│ 2.82│ 101.5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0-31│ 2.15│ 100.62万│
├───────────┼───────────┼───────────┼───────────┤
│增发 │ 2017-07-04│ 15.99│ 3.4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安科创新(深圳)有│ 6539.40│ ---│ 100.00│ ---│ 2855.67│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银行数据分析应用系│ 859.73万│ 0.00│ 859.73万│ 100.00│ ---│ ---│
│统建设项目 │ │ │ │ │ │ │
├─────────┼──────┼─────┼─────┼─────┼─────┼──────┤
│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 1.76亿│ 0.00│ 1.82亿│ 103.56│ 382.33万│ 2024-12-31│
│方案项目 │ │ │ │ │ │ │
├─────────┼──────┼─────┼─────┼─────┼─────┼──────┤
│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 7422.00万│ 0.00│ 7817.04万│ 105.32│ 599.67万│ 2024-12-31│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8300.00万│ 0.00│ 8300.00万│ 100.00│ ---│ ---│
├─────────┼──────┼─────┼─────┼─────┼─────┼──────┤
│银行数字化转型解决│ 1.76亿│ 0.00│ 1.82亿│ 103.56│ 382.33万│ 2024-12-31│
│方案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项目 │ 2000.00万│ 0.00│ 2000.00万│ 100.00│ ---│ 2024-06-30│
├─────────┼──────┼─────┼─────┼─────┼─────┼──────┤
│银行智能设备产业化│ 7422.00万│ 0.00│ 7817.04万│ 105.32│ 599.67万│ 2024-12-31│
│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项目 │ 2000.00万│ 0.00│ 2000.00万│ 100.00│ ---│ 2024-06-30│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15 │
├──────┼────────────────────────────────────────┤
│关联方 │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5 │
├──────┼────────────────────────────────────────┤
│关联方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5 │
├──────┼────────────────────────────────────────┤
│关联方 │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银之│安影智选(│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杰科技股份│深圳)技术│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银之│安影智选(│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杰科技股份│深圳)技术│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银之│北京亿美软│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杰科技股份│通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银之│北京亿美软│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杰科技股份│通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银之│深圳市科立│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杰科技股份│发展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银之│安影智选(│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杰科技股份│深圳)技术│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银之│北京亿美软│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杰科技股份│通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银之│深圳市科立│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杰科技股份│发展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银之│深圳市科立│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杰科技股份│发展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银之│安影智选(│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杰科技股份│深圳)技术│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银之│深圳银之杰│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杰科技股份│拓扑技术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银之│深圳市科立│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杰科技股份│发展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银之│安影智选(│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杰科技股份│深圳)技术│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银之│安影智选(│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杰科技股份│深圳)技术│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银之│安影智选(│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杰科技股份│深圳)技术│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银之│深圳市科立│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杰科技股份│发展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银之│北京杰智融│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杰科技股份│软件有限公│ │ │ │ │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市银之│深圳银之杰│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杰科技股份│智慧科技有│ │ │ │ │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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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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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其他事项
──────┴──────────────────────────────────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公司
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9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披露网站的相关信息。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按照修订后《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决议,现公司法定代表人
为宋卢亮先生。除上述事项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
2026-07-02│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2026年5月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为不超过2.7亿
元,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其中为子公司安影智选(深圳)技术有限
公司(简称“安影智选”)、深圳市科立发展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科立科技”)提供担保额
度分别为不超过10000万元、6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安影智选、科立科技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约定办理
各类融资业务而签订的一系列合同以及签署的《融资额度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分别为人民币2000万元、1000万元。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
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安影智选、科立科技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
2026-06-23│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2026年5月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为不超过2.7亿
元,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其中为子公司北京亿美软通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亿美软通”)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近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江苏银行北京分行与子公司亿美软通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本金人民币700万元整以及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
和。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亿美软通提供担保额度范
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6-06-1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下午2: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
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8
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七路博今商务广场B座十二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
2026-06-03│其他事项
──────┴──────────────────────────────────
一、传闻情况
2026年6月3日下午,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网络平
台出现关于公司“被立案调查”的相关传闻。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上述传闻不属实。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任何有权机关关于对公司立案调查的通知或相关
法律文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开展有序,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甄别市场传闻,切勿轻信未经证实的信息。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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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涉
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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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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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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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七路博今商务广场B座十二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向军先生
6.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7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30822
5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64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2255
13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13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69人,代表股份530942
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14%。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69人,代表公司股份5309421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7514%。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8.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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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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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公司子公司为了业务发展和融资需要,存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必要性。为了规
范以上担保事项,控制担保风险,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进
行了审议。
2、2026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为不超过2.7
亿元,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子公司的范围包括北京亿美软通科技有
限公司(简称“亿美软通”)、安影智选(深圳)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安影智选”)、深圳
银之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智慧科技”)、深圳市科立发展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科立
科技”)、深圳银之杰拓扑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拓扑技术”)。
3、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
保事项的相关合同。公司2025年度担保项下仍处于担保期间的担保事项及相关金额不计入前述
2026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超过上
述额度的融资和担保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实施。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子公司亿美软通、安影智选、智慧科技、科立科技、拓扑技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2.7亿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子公司与银
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少数股东是
否提供同比例担保、反担保等重要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授予担保额度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是公司对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
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有利于保障子公司主营业务的
持续稳定发展,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总体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因此,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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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
1.交易概述: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拟根据具
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子公司安影智选(深圳)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影智选”)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7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
等或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产品。
2.已履行的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
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
交易违约风险以及预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安影智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交
易余额不超过7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
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子公司安影智选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
安影智选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7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上
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
期权等或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产品。
(2)交易对方
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及授权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董事会授权有效期限内,安影智选可以与
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
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规定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文件。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属于
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
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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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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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深圳
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
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后,判断存在可能
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2025年度需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明细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特征显著不同与其他一般金融资产,且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
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
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
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
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
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
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存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
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
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
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
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
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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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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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2025年度股东会
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
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种类和数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
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每股面值人民币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所有发行对象均
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
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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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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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
利润为-620741426.29元,实收股本为706640535.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
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20741426.29元,主要是公司自2021
年至2025年连续五年经营业绩亏损所导致。公司近五年连续年度亏损的主要原因如下:
1、自2021年度起,受全球性经济环境、部分传统主营业务行业竞争环境、公
司主动进行业务战略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逐年下降,造成经营业绩下滑
;
2、由于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并购的子公司北京亿美软通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业绩下滑
,公司在2021、2022年度对收购亿美软通形成的商誉全部计提了减值准备,累计计提商誉减值
金额15173.89万元;
3、公司战略投资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近年经营业绩处于亏损状态,导致公司按
持股比例确认的投资收益呈现亏损;
4、2024-2025年度,公司确认2024、2025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合计对
公司归母净利润的影响为-3216.94万元。
三、应对措施
就公司近年来出现的亏损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一直积极努力采取积极措施改善公司
经营业绩,以尽快弥补亏损。主要措施包括:
1、主动采取措施进行业务调整,对盈利能力较低的传统业务采取战略收缩,对盈利能力
良好的现有业务加强降本增效,强化利润导向的业绩考核和管理;
2、积极落实业务战略转型规划,充分利用公司良好的产业生态布局,全力拓展互联网证
券信息服务业务,为公司业务可持续长远发展开辟新的业务发展空间;
3、根据新《公司法》和财政部有关政策,必要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使用资本
公积金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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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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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
分配的议案》。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2891536.47元,母
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95569567.7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需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20741426.29元,母公司可供
分配利润为-617679737.95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
分配的规定,鉴于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同时考虑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的实际情
况,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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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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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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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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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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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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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为不超过2.
5亿元,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其中为子公司安影智选(深圳)技术
有限公司(简称“安影智选”)、深圳市科立发展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科立科技”)、深圳
银之杰拓扑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拓扑技术”)提供担保额度分别为不超过8000万元、5000万
元、2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布吉支行”
)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工商银行布吉支行与子公司安影智选、科立科技、拓扑技
术办理各类融资业务而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最高余额均为人民币
1000万元。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安影智选、科立科
技、拓扑技术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被担保对象中,拓扑技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拓扑技术的少数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
相应担保,公司对拓扑技术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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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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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七路博今商务广场B座十二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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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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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
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
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业务收
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
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8.
5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
、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情况:
(2)项目合伙人郑荣富近三年从业情况:
(3)签字注册会计师何英武近三年从业情况:
(4)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汪斌近三年从业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结合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
及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定价。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合计128
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与上年审计费用总额
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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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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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七路博今商务广场B座十二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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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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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
于2025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并经电话确认送达。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七路博今商务广场B座十二层公司
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缺席
会议的监事0人。董事会秘书刘奕列席了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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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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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为2024年归母净利润达到2000万元,
目标值为2024年归母净利润达到4000万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审
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081号)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公司未达到
上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故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149
500股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剩余4149500股限制性股票
。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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