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86 康芝药业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05-13│ 60.00│ 14.4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01│ 3.11│ 1593.69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金融衍生工具 │ ---│ ---│ ---│ 701.45│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对北京顺鑫祥云药业│ 9264.64万│ ---│ 5655.40万│ 100.00│ ---│ 2011-12-31│
│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 │ │ │ │ │ │
│资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 │ 1096.61万│ 1096.61万│ 1096.61万│ 100.00│ ---│ ---│
├─────────┼──────┼─────┼─────┼─────┼─────┼──────┤
│儿童药生产基地建设│ 2.45亿│ ---│ 2.45亿│ 100.00│ ---│ 2010-09-30│
│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2913.24万│ 2913.24万│ 2913.24万│ 100.00│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3025.00万│ ---│ 921.27万│ 100.00│ ---│ 2016-12-31│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 │ ---│ ---│ 5295.37万│ 100.00│ ---│ ---│
├─────────┼──────┼─────┼─────┼─────┼─────┼──────┤
│对河北康芝项目进行│ 8000.00万│ ---│ 4270.00万│ 100.00│ ---│ 2012-12-31│
│投资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 │ ---│ ---│ 3304.90万│ 100.00│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 │ 71.88万│ 71.88万│ 71.88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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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 3838.71万│ ---│ 2742.10万│ 100.00│ ---│ 2013-12-31│
│目 │ │ │ │ │ │ │
├─────────┼──────┼─────┼─────┼─────┼─────┼──────┤
│对沈阳康芝项目进行│ 1.80亿│ ---│ 1.80亿│ 100.00│ ---│ 2011-09-30│
│投资 │ │ │ │ │ │ │
├─────────┼──────┼─────┼─────┼─────┼─────┼──────┤
│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固│ 5391.09万│ ---│ 5391.09万│ 100.00│ ---│ 2012-12-31│
│定资产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 1096.61万│ 1096.61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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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受让1类新药“ │ 7800.00万│ ---│ 800.00万│ 100.00│ ---│ 2013-03-31│
│注射用头孢他啶他唑│ │ │ │ │ │ │
│巴坦钠(3:1)”技术 │ │ │ │ │ │ │
├─────────┼──────┼─────┼─────┼─────┼─────┼──────┤
│对广东元宁制药有限│ 4841.00万│ ---│ 4841.00万│ 100.00│ ---│ 2014-08-16│
│公司100%投资并增资│ │ │ │ │ │ │
├─────────┼──────┼─────┼─────┼─────┼─────┼──────┤
│购买治疗“手足口病│ 6800.00万│ 2.56万│ 3962.96万│ 100.00│ ---│ 2018-01-01│
│”专利技术及后续研│ │ │ │ │ │ │
│发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 2913.24万│ 2913.24万│ 100.00│ ---│ ---│
├─────────┼──────┼─────┼─────┼─────┼─────┼──────┤
│康芝广东生产基地项│ 3.00亿│ ---│ 2.99亿│ 100.00│ ---│ 2018-06-30│
│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 │ ---│ 71.88万│ 71.88万│ 100.00│ ---│ ---│
├─────────┼──────┼─────┼─────┼─────┼─────┼──────┤
│对广东康芝医院管理│ 3.21亿│ ---│ 3.21亿│ 100.00│ ---│ 2018-07-01│
│有限公司投资 │ │ │ │ │ │ │
├─────────┼──────┼─────┼─────┼─────┼─────┼──────┤
│收购中山爱护日用品│ 2.46亿│ ---│ 2.46亿│ 100.00│ ---│ 2018-08-29│
│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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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10-17 │转让比例(%) │5.00 │
├──────┼────────────────┼──────┼────────────────┤
│交易金额(元)│1.22亿 │转让价格(元)│5.34 │
├──────┼────────────────┼──────┼────────────────┤
│转让股数(股)│2275.8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北京晨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晨乐佳享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9-10 │交易金额(元)│1.22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2758000股无│标的类型 │股权 │
│ │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5.0004% │ │ │
│ │) │ │ │
├──────┼────────────────┴──────┴────────────────┤
│买方 │北京晨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乐佳享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卖方 │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持有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芝药业”、“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24038│
│ │747股,占总股本比例27.25%的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氏投资 │
│ │”、“转让方”或“甲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公司22758000股无限售流通股(│
│ │占总股本比例5.0004%)转让给北京晨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乐佳享4号私募证券投│
│ │资基金,基金编号:SGP496”)(以下简称“晨乐佳享4号”、“受让方”或“乙方”)。本 │
│ │次转让前晨乐佳享4号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转让后,晨乐佳享4号将持有公司股份22758000│
│ │股,占总股本比例5.000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为5.34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 │12152.772万元。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出售商品/产品代理/租赁 │
│ │ │ │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海南鸿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出售商品/产品代理/租赁 │
│ │ │ │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 9590.00万 21.07 94.69 2026-01-22
洪江游 150.00万 0.33 19.51 2026-06-01
─────────────────────────────────────────────────
合计 9740.00万 21.40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6-01 │质押股数(万股) │1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9.51 │质押占总股本(%) │0.33 │
├────────┼──────────────┴────────┴──────────────┤
│股东名称 │洪江游 │
├────────┼──────────────────────────────────────┤
│质押方 │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29日洪江游质押了150.0万股给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0.99 │质押占总股本(%) │0.22 │
├────────┼──────────────┴────────┴──────────────┤
│股东名称 │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海南银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0-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29日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00.0万股给海南银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9-04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03 │质押占总股本(%) │1.10 │
├────────┼──────────────┴────────┴──────────────┤
│股东名称 │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29 │质押截止日 │2026-08-3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29日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500.0万股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 │
│ │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9-03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03 │质押占总股本(%) │1.11 │
├────────┼──────────────┴────────┴──────────────┤
│股东名称 │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30 │质押截止日 │2025-08-28 │
├────────┼──────────────┼────────┼──────────────┤
│实际解押日 │2025-08-29 │解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30日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500.0万股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 │
│ │分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29日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5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9-03 │质押股数(万股) │1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21 │质押占总股本(%) │0.33 │
├────────┼──────────────┴────────┴──────────────┤
│股东名称 │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02 │质押截止日 │2026-12-1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02日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50.0万股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 │
│ │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康芝药业股│海南康芝健│ 3.10亿│人民币 │--- │2030-06-14│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康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康芝药业股│广东康大药│ 4000.00万│人民币 │--- │2026-09-23│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品营销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康芝药业股│广东康大药│ 3000.00万│人民币 │--- │2026-08-25│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品营销有限│ │ │ │ │保证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康芝药业股│海南康芝生│ 1000.00万│人民币 │--- │2026-03-05│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物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康芝药业股│海南康芝生│ 1000.00万│人民币 │--- │2026-06-06│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物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康芝药业股│广东爱护健│ 1000.00万│人民币 │--- │2028-01-06│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康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康芝药业股│中山恒扬实│ 1000.00万│人民币 │--- │2028-01-06│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康芝药业股│广州爱户信│ 980.00万│人民币 │--- │2028-01-06│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息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康芝药业股│海南康芝生│ 900.00万│人民币 │--- │2026-07-21│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物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康芝药业股│海南康芝生│ 700.00万│人民币 │--- │2026-06-27│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物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6-25│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4、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
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上午9:1
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三路6号。
4、会议召集人: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洪江游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
2026-06-18│购销商品或劳务
──────┴──────────────────────────────────
本次集采由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派代表组成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
(以下简称“联合采购办公室”)统筹实施,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承担联合采购办公室日常工作
并负责具体实施。
根据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于2026年6月17日发布的《关于公布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
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公司申报产品感冒清热颗粒成功中选本次集中带量采购。
一、此次中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采购文件,联盟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本次集中带量采
购,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按照联盟地区有关规定参加,采购协议可每年一签,
续签时,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上年度协议采购量;也可一次性签至采购周期结束,周期届
满后按规定开展接续工作。
公司产品感冒清热颗粒中选本次集采后,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优先使用本次集中带量采
购中选药品,并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协议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
企业仍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后续相关购销协议签订并实施后,有利于公
司进一步提升感冒清热颗粒的市场占有率,强化公司在感冒类用药领域的市场竞争力与品牌影
响力,对公司长期经营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
2026-06-05│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康芝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芝药业”)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
2.公司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
存在异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2026年6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自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5年经审计总收入221,574.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4,341.73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56,912.18万元。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
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责任保险的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众环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5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4名
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4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卢剑,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开始为康芝药业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以上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吉,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康芝药业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以
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熊建龙,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康芝药业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
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吉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熊建龙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卢剑最近3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卢剑、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熊建龙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因此,中审众环及相关从业人
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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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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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
)在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三路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信
息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上午9:1
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三路6号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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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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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康芝药业”或“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氏投资”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今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洪江游先生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实际控制人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1.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洪江游、洪志慧及洪丽萍所持限售股份性质均为高管锁定股;陈惠贞、洪江涛所持限售
股份性质为IPO承诺锁定股。
3.洪江游为康芝药业的实际控制人,宏氏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洪江游,洪丽萍、洪志慧均
为洪江游的妹妹,洪江涛为洪江游的弟弟,陈惠贞为洪江游、洪江涛、洪志慧及洪丽萍的母亲
,宏氏投资、洪丽萍、洪志慧、洪江涛及陈惠贞与洪江游均为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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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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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
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为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
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项目投资建设及并购投资的长、短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抵押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
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金融单位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
与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针对上述金
融机构综合授信下的具体业务,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之间可互相
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洪江游先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全权
办理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或提供担保相关的
具体事宜,代表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
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
法律文件。董事长洪江游先生按照本议案所形成的决议所签署的与上述授信融资业务相关文件
,其法律责任和义务由公司承担。
上述授权额度的授权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超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范围外的授信或担保,应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重新提交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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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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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结合康芝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重视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
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在保证符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严格审查对外传达的信息,客
观、真实、准确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做好对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管理,
接受投资者的监督。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
(一)通过及时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强与投资者沟通,形成公司与投资者间的良性关系,增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五)提高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
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
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
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
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
、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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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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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基
于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
年度末各类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
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地清查,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
分析,对公司上述类别资产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2025年度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44263886.39(损失)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
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按
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
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
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
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
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
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
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
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
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2)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公司支付的押金;代理保
证金;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
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
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3)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
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
为减值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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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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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未分配利润为-519,416,329.73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519,416,329.73元,实收股本为4
5,512.4411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二、亏损原因
报告期内,在药品终端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公司为提升市场份额、拓展营销渠道,着
力加大销售投入,同时在研发领域坚持长效投入以应对市场竞争,在营业收入短期变化不大的
情况下,营业总成本金额大于营业总收入金额。此外,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也对当期利
润产生了一定影响。综上,公司暂未实现扭亏。
三、应对措施
2026年,面对医药行业政策深化、市场竞争加剧的复杂环境,公司将紧密围绕公司“聚焦
主业、稳健经营、降本增效、创新发展”的经营思路,以“收入增长、利润提升、资产优化、
管理升级”四大方向为核心,继续利用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后的政策优势,响应健康中国战略
,秉持“诚善行药,福泽人类”的宗旨、“合作共赢”的理念,围绕公司核心战略,通过精细
化财务管理、强化风险管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等措施,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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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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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以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的薪
酬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将直接提请股东会审议。《关于确认
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以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洪江游
、洪丽萍,以及其关联董事洪志慧、李幽泉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
一、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1.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完成董事会换届,原独立董事张继承先生、原董事洪东雄先生、
原总裁洪江涛先生、原董事长助理(副总裁级)王勇先生因为换届原因,任期满离任,其中王
勇先生于2026年1月15日重新聘任为公司副总裁;
2.2025年2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
的议案》,原财务总监韩鼎夫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聘任李静女士为新任财务总监;2025年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考核要求,符
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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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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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净利润为-234028867.48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0138658.52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19416329.73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为-141968738.06元,合并资本公积余额为842991008.41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净利润为-234028867.48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0138658.5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
配利润为-519416329.73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1968738.06元,合并资本公积余额为
842991008.41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
,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
超分配的情况,截至2025年末,由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
值,公司2025年度不具备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条件。据此,考虑到公司的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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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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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
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
决定》(〔2026〕1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上述《决定书》
所提到的问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司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费用、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
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二是公司为控股
股东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员工支付绩效工资100.42万元,构成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方面未保持有效独立,你公司对相关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不符,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
29号)第六十八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六十二条和《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三
条、第五条的规定。三是公司对代理销售业务的人员管理不规范,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财会〔2008〕7号)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
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你公司应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对相关年度财务
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自查,强化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根据后续检查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将认真总结不足、充分
吸取教训。后续公司将根据海南证监局现场检查提出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采取有
效措施积极整改,尽快形成整改报告。公司将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内部控制,强化财务核算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持续、
稳健、高质量发展。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严格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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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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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7日,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国家组
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LC-YPJX-2026-1)中选结果的通知》,康芝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康芝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康芝”)申报
的布洛芬颗粒产品正式中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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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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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目前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
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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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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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参加河北省牵头京津冀赣化学药品集
中带量采购(文件编号HBYPJC-2025-05)申报工作,公司产品盐酸左西替利嗪颗粒中选本次集中
带量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产品盐酸左西替利嗪颗粒中选本次集采后,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将优先选
择使用中选药品,保障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若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
供应超出约定采购量部分的中选药品,直至采购周期结束。后续签订采购合同并实施后,将有
利于进一步扩大中选产品的市场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对公司长远发
展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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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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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宏氏投资系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做出的质押展期,不涉及新增融资。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宏氏投资具备履约能力,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上述部
分股份质押展期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
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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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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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
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
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选举公司职工高洪常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高洪常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的八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年12月9日)起三年。
高洪常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附:高洪常先生简历
高洪常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主管中药师,执业
药师。曾任山东金泰集团药物研究所实验员、课题组长,济南三株药业有限公司车间主任、药
理室主任,内蒙古惠丰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公司海南生产基地总经理;兼任海南康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海南康芝母婴
童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海南康芝中药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洪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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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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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1
日在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三路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1日分别以邮件、电话和书面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监事3名
,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洪常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1、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不设监事会后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修订《公司章
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
定,有利于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
同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
期安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修订《公司章程》,符合《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的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部分公
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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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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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宏氏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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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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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芝药业”或“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宏氏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宏氏投资”)于2025年9月9日与北京晨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乐佳
享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GP496)(以下简称“晨乐佳享4号”)签署了《海南
宏氏投资有限公司与晨乐佳享4号关于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5.0004%股份转让协议》,宏氏
投资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22758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04
%)转让给晨乐佳享4号,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为5.34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2152.
772万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晨乐佳享4号持有公司股份2275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004
%,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宏氏投资与晨乐佳享4号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
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
份的过户日期为2025年10月16日,过户股份数量为2275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04%,
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3.晨乐佳享4号承诺:本次协议转让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
4.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5年9月9日,宏氏投资与晨乐佳享4号签署了《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与晨乐佳享4号关
于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5.0004%股份转让协议》,宏氏投资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
的公司22758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04%)转让给晨乐佳享4号,本次股份
协议转让价格为5.34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2152.772万元,晨乐佳享4号本次受让股
份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
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及交易双方
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受让方晨乐佳享4号已全部支付本次股份转让款合计人民币12152.772
万元,与前期披露、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各方持股情况
经转让双方共同确认,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并于2025年10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5年10月16日,过户股份数量为22758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5.0004%,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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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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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持有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芝药业”、“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240
38747股,占总股本比例27.25%的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氏投资
”、“转让方”或“甲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公司22758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
总股本比例5.0004%)转让给北京晨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乐佳享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编号:SGP496”)(以下简称“晨乐佳享4号”、“受让方”或“乙方”)。本次转让
前晨乐佳享4号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转让后,晨乐佳享4号将持有公司股份22758000股,占总
股本比例5.0004%。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未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仅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宏氏投资与晨乐佳享4号之间的转让。本次股
权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4.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晨乐佳享4号承诺在本次标的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后的12个月内
不减持所持公司标的股份。
5.本次股份转让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宏氏投资为了履行承诺回购中山爱护日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以筹备资金
,以及北京晨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晨乐佳享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对康芝药业未来发展前景及
投资价值的认可及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导致的股份变动,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6.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且股份过户相关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才
能全部完成。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一)股权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宏氏投资通知,获悉宏氏投资与晨乐佳享4号于2025年9
月9日签订了《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晨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乐佳享4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5.0004%股份转让协议》,宏氏投资拟通过协
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将持有公司的22758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04%)转让
给晨乐佳享4号。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为5.34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2152.772万元。
本次协议转让双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关系、投资关系、重大影响以
及其他任何利益或利害关系等。亦不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
有对方股份或权益的情况,不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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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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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宏氏投资”)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押和再质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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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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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况
(一)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升公司资产整体运营效率,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中山宏氏健康
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和光街2号建筑面积27214.34平方米,以及全资子公
司广东康大制药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和煦街6号建筑面积63783.73平方米,合
计90998.07平方米的闲置房产对外出租。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
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若最终承租对象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目前该闲置房产仍在招租过程中,承租方尚不确定。公司本次对外出租闲置房产事宜将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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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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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公司部分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事项概述
为盘活闲置资产并提升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求,在保障生产经营有序
进行的基础上,公司计划将部分自用房地产转型为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出租以获取收益。
二、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自用房地产物业纳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后,2025年9-12月将
减少折旧摊销额预计为811.46万元。公司将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该房地产物业公允价值进行评
估,评估值与账面净值差异将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要求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科目;2025年年末,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再次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该房地产物
业公允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值与账面净值差异将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要求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科目。
2.上述自有房地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之后,公司每个会计年度末均须通过评估对该自有
房地产公允价值进行估价,若建筑物所在地的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变动导致公允价值的变动,
可能会增加公司未来年度业绩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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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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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芝药业”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2025年8月26日在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三路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
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分别以邮件、电话和书面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
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洪常先生主持。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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