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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荃银(30008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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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087 ST荃银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05-13│ 35.60│ 4.27亿│ ├───────────┼───────────┼───────────┼───────────┤ │增发 │ 2021-07-13│ 23.14│ 5.3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河北新纪元种业有限│ 22407.00│ ---│ 67.90│ ---│ -1130.22│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青贮玉米品种产业化│ 8493.00万│ 2912.51万│ 6948.76万│ 81.82│ ---│ 2025-07-31│ │及种养结合项目 │ │ │ │ │ │ │ ├─────────┼──────┼─────┼─────┼─────┼─────┼──────┤ │研发创新体系建设项│ 1.38亿│ 600.20万│ 1.12亿│ 81.22│ ---│ 2025-06-30│ │目 │ │ │ │ │ │ │ ├─────────┼──────┼─────┼─────┼─────┼─────┼──────┤ │农作物种子海外育繁│ 1.03亿│ 313.10万│ 2023.64万│ 19.65│ ---│ 2027-06-30│ │推一体化建设项目 │ │ │ │ │ │ │ ├─────────┼──────┼─────┼─────┼─────┼─────┼──────┤ │收购河北新纪元种业│ 2.24亿│ 3172.14万│ 1.66亿│ 74.16│ 2538.16万│ 2023-06-01│ │有限公司67.90%股权│ │ │ │ │ │ │ │项目 │ │ │ │ │ │ │ ├─────────┼──────┼─────┼─────┼─────┼─────┼──────┤ │青贮玉米品种产业化│ 3.09亿│ 2912.51万│ 6948.76万│ 81.82│ ---│ 2025-07-31│ │及种养结合项目 │ │ │ │ │ │ │ ├─────────┼──────┼─────┼─────┼─────┼─────┼──────┤ │收购河北新纪元种业│ 0.00│ 3172.14万│ 1.66亿│ 74.16│ 2538.16万│ 2023-06-01│ │有限公司67.90%股权│ │ │ │ │ │ │ │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荃银高科”)为提高资金 │ │ │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 │简称“财务公司”)自2019年起多次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签署以来,公司资金管│ │ │理手段进一步丰富,资金使用效率得以提升。目前,鉴于最近一次《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 │ │26年6月30日到期,现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在 │ │ │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其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关于成员单位标准的控股子公司│ │ │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贷款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 │称“银保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综合金融业务服务,涉及金额上限不超过人│ │ │民币60.2亿元。 │ │ │ 2、财务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同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 │ │ │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 │ │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 │ │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 │ │ │票),关联董事姜业奎先生、应敏杰先生、戴晨晗先生、宋维波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 │ │易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 │ │得公司股东会批准,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 │ │ │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山东黎明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北京北农泰斯特农业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张掖市三北种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三北种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广东省金稻种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安徽农研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生命科学技术中心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中种集团新疆种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中种科技创新服务(湖北)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中化种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北京华农伟业种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山高荃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合肥禾味食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安徽张海银种业基金会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Syngenta Vietnam Limited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Syngenta Pakistan Limited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Syngenta Crop Protection AG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Syngenta Bangladesh Limited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Syngenta Asia Pacific Pte Ltd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顶优商贸分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中化化肥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唯一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唯一股东控制的企业的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中化现代农业四川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唯一股东控制的企业的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中化现代农业安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唯一股东控制的企业的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中化现代农业(江西)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唯一股东控制的企业的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中化现代农业(湖北)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唯一股东控制的企业的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 │关联方 │中化现代农业(河南)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唯一股东控制的企业的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张琴 210.00万 0.46 9.38 2022-03-22 ───────────────────────────────────────────────── 合计 210.00万 0.46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12-25 │质押股数(万股) │53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8.17 │质押占总股本(%) │0.56 │ ├────────┼──────────────┴────────┴──────────────┤ │股东名称 │贾桂兰 │ ├────────┼──────────────────────────────────────┤ │质押方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2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9-18 │解押股数(万股) │535.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23日贾桂兰质押了535.0万股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9月18日贾桂兰解除质押535.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安徽荃银高│辽宁铁研种│ 500.00万│人民币 │2018-12-14│2019-12-14│连带责任│否 │否 │ │科种业股份│业科技有限│ │ │ │ │担保,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1│其他事项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3202 6002号),并于当日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2)。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披露《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45),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处罚字〔2026〕3号)。 2026年7月9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6〕3号),现公告如下: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当事人: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荃银高科),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 新技术开发区。 应敏杰,男,1983年2月出生,时任荃银高科董事长,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张琴,女,1963年6月出生,时任荃银高科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住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 区。 张庆一,男,1982年5月出生,时任荃银高科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住址:北京市海淀 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荃银高科信 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 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 办理终结。 经查明,荃银高科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荃银高科2024年年报未如实反映其控股子公司四川荃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荃银生物)与贵州某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且在知悉贵州某公司存在信用风险情况下,未单项 考虑贵州某公司的信用风险并计提坏账准备,导致荃银高科2024年年报少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8 715068.36元,虚增利润总额18715068.36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86%。 2026年1月30日,荃银高科发布公告对相关问题进行更正。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合同、银行流水、财务资料、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 明,足以认定。 荃银高科2024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 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对上述违法行为,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应敏杰时任荃银高科董事长, 张琴时任荃银高科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庆一时任荃银高科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依法负有 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却未能充分、审慎考虑前述情况,仍按照账龄组合法 计提坏账准备,导致荃银高科2024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 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二、对应敏杰、张琴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三、对张庆一给予警告,并处 以130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具体缴款方式见 本处罚决定书所附说明。同时,须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安徽监管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 2026-07-10│其他事项 ──────┴────────────────────────────────── 当事人: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应敏杰,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张琴,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 公司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庆一,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根据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3号)查明的事实,安徽荃银 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荃银)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ST荃银2024年年报未如实反映其控股子公司四川荃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某公司 的债权债务关系,且在知悉贵州某公司存在信用风险情况下,未单项考虑贵州某公司的信用风 险并计提坏账准备,导致ST荃银2024年年报少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8715068.36元,虚增利润总 额18715068.36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86%。 2026年1月30日,ST荃银发布公告对相关问题进行更正。 ST荃银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5.1.1 条的规定。 ST荃银时任董事长应敏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二款、第5.1.2条的规定,对ST荃银上述违规 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荃银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琴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5.1.2条的规定, 对ST荃银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荃银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庆一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三款、第5.1.2条的规定,对S T荃银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2.3条、 第12.5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时任董事长应敏杰、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琴、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庆一给予通报 批评的处分。 对于ST荃银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 档案数据库。 ──────┬────────────────────────────────── 2026-07-10│其他事项 ──────┴────────────────────────────────── 当事人: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应敏杰,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张琴,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 公司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庆一,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根据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3号)查明的事实,安徽荃银 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荃银)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ST荃银2024年年报未如实反映其控股子公司四川荃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某公司 的债权债务关系,且在知悉贵州某公司存在信用风险情况下,未单项考虑贵州某公司的信用风 险并计提坏账准备,导致ST荃银2024年年报少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8715068.36元,虚增利润总 额18715068.36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86%。 2026年1月30日,ST荃银发布公告对相关问题进行更正。 ST荃银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5.1.1 条的规定。 ST荃银时任董事长应敏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二款、第5.1.2条的规定,对ST荃银上述违规 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荃银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琴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5.1.2条的规定, 对ST荃银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荃银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庆一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三款、第5.1.2条的规定,对S T荃银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2.3条、 第12.5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时任董事长应敏杰、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琴、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庆一给予通报 批评的处分。 对于ST荃银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 档案数据库。 ──────┬────────────────────────────────── 2026-06-3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6月2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 ──────┬────────────────────────────────── 2026-06-27│仲裁事项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3202 6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22)。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 罚字〔2026〕3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应敏杰、张琴、张庆一: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荃银高科)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 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 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荃银高科等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荃银高科2024年年报未如实反映其控股子公司四川荃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荃银生物)与贵州某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且在知悉贵州某公司存在信用风险情况下,未单项 考虑贵州某公司的信用风险并计提坏账准备,导致荃银高科2024年年报少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8 715068.36元,虚增利润总额18715068.36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86%。 2026年1月30日,荃银高科发布公告对相关问题进行更正。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合同、银行流水、财务资料、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 明。 我局认为,荃银高科2024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 述违法行为。 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应敏杰时任荃银高科董事长,张琴时任荃银高科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庆一时任荃银高科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依法负有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在知悉荃银生物与 贵州某公司债权债务关系,且贵州某公司存在信用风险的情况下,未能充分、审慎考虑,仍按 照账龄组合法计提坏账准备,直接导致荃银高科2024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系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 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一、对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 万元罚款; 二、对应敏杰、张琴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三、对张庆一给予警告,并处 以130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我局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陈 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以 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 行政处罚决定。 ──────┬────────────────────────────────── 2026-06-0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6-09│其他事项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关 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主要用于补偿其履职期间的时间投入、专业 付出及相关成本,津贴标准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具体金额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包括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所需的通讯、 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按规定实报实销,不纳入津贴范围;独立董事不享受公司其他 薪酬及福利待遇。 2、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参与日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 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 2026-06-02│仲裁事项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诉讼、仲裁事 项进行了统计,案件涉及金额累计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17487.89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7%。其中,公司或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应诉 的案件共15件,合计金额为12607.77万元;公司或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应诉的案件共10 件,合计金额4880.1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 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 2026-05-01│其他事项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 已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届满,同时根据公司2025年业绩完成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 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11月19日回购股份18,134,236股。2020年12月16日,公司 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170,000股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2022年11月14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的8, 964,236股非交易过户至“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 账户。 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 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的前12个月为锁定期,锁定期届满后,股票分 三批解锁,自公司分别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后解锁本期员 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30%、20%。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完成2023年度业绩考核指标。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未完成2024年度业绩考核指标,管理委员会已办理该考 核期对应批次的持股计划份额取消收回手续,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出售对应批次股票,所获得的 资金归属公司,公司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及利息。 根据公司2025年业绩情况,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2亿元。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未完成考核指标,剩余标的股票为2,510,050股(公司已于2023年5月5 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6%。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若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未达成,由管理委员会办理该考核期对应批次的持股计划份额取消收回手续,本员工持股计划 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其持有的对应批次全部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公司,公司应以该资金 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及利息(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执行标准)。 ──────┬────────────────────────────────── 2026-04-25│重要合同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荃 银高科”)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与中化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自2019年起多次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 签署以来,公司资金管理手段进一步丰富,资金使用效率得以提升。目前,鉴于最近一次《金 融服务协议》将于2026年6月30日到期,现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 》,财务公司将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其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关于成员单位标 准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贷款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综合金融业务服务,涉及金额上 限不超过人民币60.2亿元。 2、财务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同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 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姜业奎先生、应敏杰先生、戴晨晗先生、宋维波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 东会批准,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 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涉及的各项业务定价依据为其他在中国境内的(港澳台地区除外)中资商业银行 同等条件下的金融政策,具体以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 2026-04-25│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 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 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 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实施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 ──────┬────────────────────────────────── 2026-04-25│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 ──────┬────────────────────────────────── 2026-02-27│其他事项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姜业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据此,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应敏杰先生变更为姜业奎先生。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 0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25)。 目前,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新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40872226E 名称: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姜业奎 注册资本:玖亿肆仟柒佰叁拾叁万壹仟柒佰伍拾壹圆整 成立日期:2002年07月24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98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转基因棉花 种子生产;转基因棉花种子经营;农作物种子进出口;草种进出口;农药批发;农药零售;食 品生产;食品销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化肥销售;肥料销 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谷物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 工;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农业管理; 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土地整治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农业机械服务 ;农业机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 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 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2026-01-3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1月3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9:15-15:00。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遵循会计准则进行的初步核算,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相关财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2026-01-30│其他事项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3202 6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 重大影响。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 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1-15│其他事项 ──────┴────────────────────────────────── 一、同业竞争问题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种集团”)系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荃银高科”)控股股东,在境内水稻种子、小麦种子领域,中种集团及其 关联方与荃银高科存在一定程度同业竞争;在境外业务领域,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从 事的业务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农作物种子海外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子 项目孟加拉国农作物种子育繁推一体化基地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在孟加拉国玉米种子业务上 存在一定的同业竞争。 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中种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与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 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为:“鉴于现代农业直接持有荃银高科92520965股普通股 股份并通过与荃银高科自然人股东贾桂兰和王玉林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取得荃银高科控股权(以 下简称“前次权益变动”),中种集团通过受让现代农业直接持有的荃银高科股份及自动承继 现代农业与荃银高科的自然人股东就荃银高科35405962股普通股股份达成的表决权委托及一致 行动关系安排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而取得荃银高科控股权。对于今后若出现或发现荃银高科 与中种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竞争情形,本公司将自前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在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政策的前 提下,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资产重 组、业务调整、委托管理、设立合资公司等多种方式,逐步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竞争 问题。”具体详见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10日分别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目前,荃银高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农作物种子海外育繁推一体化建设 项目”建设缓慢,目前尚未投产,暂时与中种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同业竞争。存在同业竞争 的境内水稻种子、小麦种子领域相关业务涉及公司为中种集团全资子公司中种农业科技(湖南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种农科”)。为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现决定通过委托管理的方式解决公司与中种集团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与中种集团于20 26年1月14日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其持有的中种农科100%股权,委托管理费 用为每年60万元。 2026年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解决 种子业务同业竞争问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 联董事姜业奎先生、应敏杰先生、戴晨晗先生、宋维波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 司2026年1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 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0438C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还金路金茂南繁科创中心A座8楼001号 法定代表人:姜业奎 注册资本:124430.21184万元 成立日期:1981年9月14日 经营范围:农作物种子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 生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加工;农作物种子质 量检验;农作物种子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267143.78万元,净资产428969.38万元,营 业收入700301.13万元,净利润26194.55万元。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262843. 66万元,净资产411891.53万元,营业收入358506.92万元,净利润-7207.36万元。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种集团控股股东为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 务院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种集团系荃银高科控股股东。 中种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2026-01-15│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3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3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98号荃银高科319会议室 ──────┬────────────────────────────────── 2026-01-09│其他事项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荃银高科”)于2025年12月3日 披露了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种集团”)送达的《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 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中种集团向除中种集团以外的公司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以下简 称“本次要约收购”),要约价格为11.85元/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18946635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0.00%。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1月5日。 截至2026年1月5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 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3763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为297787643股。其中贾桂兰女士、王玉林先 生已经按照其承诺以所持荃银高科65521411股、8831109股(合计74352520股)股份就本次要 约收购预受要约。 中种集团已按照《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约定,按照同等比 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最终收购股份数量为189466350股。 中种集团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中种集团持有荃银高科38376037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0.51%。 ──────┬────────────────────────────────── 2026-01-06│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网址:http://www.moa.gov.cn/)发布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85号》,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自主选育或合作选育的52个杂交水稻新品种、5个杂交玉米新品种经第五届国家农作 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八次主任委员会会议审定通过。 ──────┬────────────────────────────────── 2025-12-3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12月3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98号公司319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应敏杰先生。 (六)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87名,代表股份数2658222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股份数255622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6.9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79名,代表股份数1019942 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 (七)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12-1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9:15-15:00。 ──────┬────────────────────────────────── 2025-12-16│其他事项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 内容公告如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共有8名,公司拟补选1名非独立董事。 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姜业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完成换届之日止。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姜业奎,男,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先正达 集团中国副总裁,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种子贸易协会理 事长。先后在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务司工作,曾任拜耳作物科学( 中国)有限公司公共与政府事务总监、拜耳(中国)有限公司公共与政府事务总监,先正达集 团中国可持续发展与政府事务负责人、首席可持续发展官、政府事务与可持续发展高级总监、 办公室主任,中化粮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姜业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党委书记、总经理,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 ──────┬────────────────────────────────── 2025-12-16│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5日 7、出席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8、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98号荃银高科319会议室 ──────┬────────────────────────────────── 2025-12-03│收购兼并 ──────┴────────────────────────────────── 1、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荃银高科”)于2025年12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的《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2、申报代码:990086。 3、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4、要约收购价格:本次要约收购的价格为11.85元/股。 5、要约收购数量:本次要约收购为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向除 收购人以外的荃银高科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89466350股,约 占荃银高科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00%,要约收购价格为11.85元/股。 6、要约收购有效期:本次要约收购起始日期为2025年12月4日,要约截止日期为2026年1 月5日。 7、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现就收购人以要约方式收购公司部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要约收购的提示 《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30日内,公司将在巨潮资讯网发布至少三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 告。 (二)要约收购申报程序 1、被收购公司名称: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荃银高科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300087.SZ 4、收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189466350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0% 7、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8、要约价格:11.85元/股 9、要约收购有效期: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1月5日 (三)本次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11.85元/股。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 下: 1、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 高价格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不存在买入荃银高科股份的 情况。 2、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 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荃银高科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 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为9.12元/股。 经综合考虑,要约人确定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11.85元/股。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 格不低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 均值,要约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若荃银高科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 2025-12-03│其他事项 ──────┴────────────────────────────────── 1、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 3、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毕马威华振”)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获取更适配的审计服务,提高协同效率,提升审计质量 与合规水平,满足企业发展需求,经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6、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 ──────┬────────────────────────────────── 2025-12-0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1日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98号荃银高科319会议室 ──────┬────────────────────────────────── 2025-10-30│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概述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 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 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损失。 ──────┬────────────────────────────────── 2025-09-22│股权质押 ──────┴──────────────────────────────────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5%以上股东贾桂兰女士的通知 ,获悉贾桂兰女士所质押的公司股份已办理解除质押业务。 ──────┬────────────────────────────────── 2025-08-28│其他事项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开展玉米等育种研发与 合作,储备相关资源,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作为中化种业创新中心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化种业创新中心”)研发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项目任务目标,预计获取经费 1000万元。 2、中化种业创新中心系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公 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应敏杰先生、戴晨晗先生、宋维波先生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 通过。 4、因连续12个月内公司与中化种业创新中心及与其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 超出关联交易预计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达到0.88%(含本 次关联交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 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化种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7N94K40N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昌平区生命科学园生命园路25号院1号楼1层法定代表人:李翔 注册资本:6034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4月15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租赁;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农作物栽培服务;智能农业管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大数据服务;数据 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内容制 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生物饲料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零售;电子出版物制作。(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要财务 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219885587.16元,净资产为205984116.44元。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化种业创新中心股东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化种业创新中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中化种业创新中心研发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项目任务目标。相关科 研项目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 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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