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89 文化退 更新日期:2023-07-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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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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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雅鑫实业有限│ 45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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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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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偿还短期借款 │ 2.08亿│ 0.00│ 2.04亿│ 98.24│ ---│ ---│
├─────────┼──────┼─────┼─────┼─────┼─────┼──────┤
│补充营运资金 │ 1.35亿│ 0.00│ 1.40亿│ 102.77│ ---│ ---│
├─────────┼──────┼─────┼─────┼─────┼─────┼──────┤
│支付诉讼费 │ ---│ ---│ 14.3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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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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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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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蔡廷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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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20.10%股份的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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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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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12月29日,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债权豁免协议〉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现将相│
│ │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交易及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拟与高新投、蔡廷祥先生、潮州市名源陶瓷有限公司、潮州市枫溪区锦汇陶瓷原料│
│ │厂签订《债权豁免协议》,就债权豁免相关事项进行约定:在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司法重整的│
│ │先决条件下,高新投同意在《债权豁免协议》所述的标的债权范围内以潮州市名源陶瓷有限│
│ │公司、潮州市枫溪区锦汇陶瓷原料厂尚欠公司的款项176358381.11元为限进行豁免,专项用│
│ │于代潮州市名源陶瓷有限公司、潮州市枫溪区锦汇陶瓷原料厂偿付对公司的欠款,以解决证│
│ │券监管部门认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对豁免后的剩余部分债权仍继续承担清偿责│
│ │任。《债权豁免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公司司法重整获得法院裁定受理且│
│ │公司接受高新投及/或高新投认可的主体为公司重整投资人时生效。 │
│ │ 公司及董事会授权公司代理董事长和公司代理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全权负责和具体经办前│
│ │述债权豁免相关事务;《债权豁免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文本为准。 │
│ │ 蔡廷祥先生系持有公司20.10%股份的大股东,其系公司关联方,其与公司等各方签订 │
│ │《债权豁免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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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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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廷祥 1.41亿 29.35 --- 2019-01-02
陈素芳 792.00万 5.28 --- 2015-10-28
许高镭 1494.09万 3.44 --- 2017-08-02
吴淡珠 1485.00万 3.42 --- 201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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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79亿 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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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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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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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广东联汛教│ 5000.00万│人民币 │2018-09-13│--- │连带责任│否 │否 │
│城集团股份│育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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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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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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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6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
出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81)。
前述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发出后,公司收到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3%以上的股东提交的股东
大会临时提案。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时提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安卓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卓智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文化长城”或“公司”)的股东,
合计所持公司股份占总股本3%以上,现提名何晓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非职工代表监事何晓晶简历:
何晓晶先生,男,汉族,198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电力大学
电子信息工程系毕业;何晓晶先生2015-2018年任北京中泰裕恒商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
2020年任中软天辰信息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2020-2022年任上海氤趣至馨商
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拟任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何晓晶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二、董事会对股东临时提案的相关意见
1、安卓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卓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股东,
合计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以上,是联名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适格主体。
2、安卓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卓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名提出的事项
属于股东大会的审议范围。
3、董事会同意增加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即: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至202
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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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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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5日,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聘请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
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48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
块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
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聘请证券公司作为主办券商,委托其
提供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的
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经过对接,公司拟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推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的主办券商,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为公司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股
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登记结算、提供股份转让服务、持续
督导等相关事宜。
公司将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
聘请的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neeq.
com.cn)的确权等相关公告。
二、主办券商的基本情况
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3291872B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证券代码:600369
成立日期:1990年6月7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号
法定代表人:吴坚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
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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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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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5日,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增补魏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完善公司决策治理,
更好地开展可持续性经营等各方面工作,公司拟增补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魏炜先生(简历附
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
魏炜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素质、工作经验和职业操守;魏炜先生此前
已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熟悉公司业务和发展情况,有助于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
前述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
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补非独立董事之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前述增补事项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魏炜先生简历
魏炜先生,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
学院新闻学专业,兼修法律;魏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魏
炜先生2001-2003年任职于河南卫视新闻部,2003-2007年任中央电视台大型节目导演组现场导
演,2007-2011年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培训项目负责人,2011-2015年任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
心、《中国培训》杂志社运营部主任。魏炜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拟同时担任
公司非独立董事。
魏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魏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
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魏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魏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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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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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关于公司股东所
持股份将被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公司第一大股东蔡廷祥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淡珠女士所持股份于2023年5月5日10时-2023年7月4日10时(延时除外)
在「阿里资产·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变卖。根据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页面显示,本次变卖已流
拍。
公司当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变卖流拍对公司生产经营无直接的重大影响,
未造成公司控制权变化。如后续蔡廷祥先生、吴淡珠女士与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债权
债务纠纷涉及的相关股份仍被拍卖/变卖且拍卖/变卖成功或/及过户完成或“以股抵债”,则
公司股东名单及相关股东持股数、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化,届时蔡廷祥先生、吴淡珠女士将不再
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表决权委托取得蔡廷祥先生所持股份表决权的孙光亮先生亦将可能相应地
不再享有股份表决权〕,公司控制权将可能发生变化。
公司将持续关注和跟进蔡廷祥先生、吴淡珠女士相关案件强制执行及股份变动状况,并督
促第一大股东蔡廷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淡珠女士、孙光亮先生等相关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
则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当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
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亦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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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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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深证上〔2023〕488号《关于广东文
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简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2、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3年6月20日,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预计
最后交易日期为2023年7月12日
3、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复核申请,并于2023年6月28日收到《复核
受理通知书》。复核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除外
4、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据上诉复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复核决定为终局决定广东文化长
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文化长
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48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
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2023年6月21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复核申请书》;2023年6月28日公司收到
《复核受理通知书》(〔2023〕第10号),主要内容如下:“你公司提出的复核申请已收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受理,并定于2023年7
月11日召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复核会议,就复核申请事项进行审议。”
复核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另有规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除外。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据上诉复核委
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复核决定为终局决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复核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
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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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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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深证上〔2023〕488号《关于广东文
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简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2、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3年6月20日,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预计
最后交易日期为2023年7月12日
3、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复核申请并将及时关注复核事项的进展;
复核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另有规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除外4、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据上诉复核委员会
的审核意见作出复核决定为终局决定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
6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深证上〔2023〕48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复核申请。
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提交的复核申请文件之日后的5个交
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复核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不停止执行
,但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除外。深圳证
券交易所依据上诉复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复核决定为终局决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复核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
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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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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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5日,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自前述议案获得通过时起,公
司调整监事会成员年度薪酬如下:自2023年度起,监事会成员同时在公司任职的,依照其任职
岗位领取相应薪酬,公司无需另行支付其监事职务津贴;监事会成员未在公司任职的,公司按
照肆万元人民币/年/人的标准向其支付监事职务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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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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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9日,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补李家双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易小虎先生为公司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自前述2个议案获得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起,李家双先生(简历
附后)、易小虎先生(简历附后)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其任期均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当前董事会成员共9名,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附件:
李家双先生简历
李家双先生,男,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李家
双先生于2012年7月至2018年7月任卓新思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8月至2
020年9月任北京尚观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0月到2022年8月任北京华新智教教育科
技有限公司研究院长;2022年9月至今任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李家双
先生现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
李家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家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
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李家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家双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
易小虎先生简历
易小虎先生,男,汉族,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师范大学经济
法专业本科毕业;易小虎先生2004年-2015年任湖南新时代医药公司业务部经理,2015年-2018
年任长沙奥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8年起至今任北京好未来在线教育公司副总经理
。易小虎先生现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易小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易小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
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易小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易小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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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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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7日,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监事会成员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自2023年度起,监事会成员同时在公司任职的,依照其任职岗位领取相应薪酬,公司无需
另行支付其监事职务津贴;监事会成员未在公司任职的,公司按照肆万元人民币/年/人的标准
向其支付监事职务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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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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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
的关于终止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终止上市事先告
知书暨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135)。公司已就《事先告知
书》相关事项提交听证申请;现将公告如下:
一、提交听证申请的背景及情况
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
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021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2021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5月6日起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202
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12882.81万元,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
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7812.32万元;2022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
产为-41455.10万元;且公司2022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
项、第二项及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公司于2023年5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
的关于终止上市的《事先告知书》,深圳证券交易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至本公告披露时,公司已就前述《事先告知书》相关事项提交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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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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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1日,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郭文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自前述议案获得通过时起
,郭文捷先生(简历附后)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其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
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独立董事殷庭兰女士于2023年4月24日由于个人工作原因辞去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殷庭兰女士继续履职至公司
选举出新的会计专业人士之独立董事时止。自前述议案获得通过时起,殷庭兰女士辞去独立董
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正式生效。
公司当前董事会成员共7名,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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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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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8日以
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补充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26)、《关于增加股东临时提案暨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23-130)。前述股东大会通知及补充通知公告发出后,公
司收到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3%以上的股东提交的《关于再次提议增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
案的函》。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时提案的内容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实董事会力量,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我们〔注
:指安卓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卓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同〕作为合计持
有文化长城总股本3%以上的股东,现督请公司及董事会将本函所述相关议案增加提交由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易小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实董事会力量,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合计持有文化长城总股本3%以上的股东,现督促和提请公司及董事会将“关于增补易小虎先
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增加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附简历如下:
易小虎先生,男,汉族,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师范大学经济
法专业本科毕业;易小虎先生2004年-2015年任湖南新时代医药公司业务部经理,2015年-2018
年任长沙奥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8年起至今任北京好未来在线教育公司副总经理
。
易小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易小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
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易小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易小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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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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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
发出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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