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91 金通灵 更新日期:2025-10-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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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06-11│ 28.20│ 5.50亿│
├───────────┼───────────┼───────────┼───────────┤
│增发 │ 2017-08-04│ 13.19│ 4.25亿│
├───────────┼───────────┼───────────┼───────────┤
│增发 │ 2018-06-12│ 13.06│ 7.85亿│
├───────────┼───────────┼───────────┼───────────┤
│增发 │ 2018-12-26│ 3.31│ 1.96亿│
├───────────┼───────────┼───────────┼───────────┤
│增发 │ 2021-01-21│ 3.09│ 7.9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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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 78500.00│ ---│ 100.00│ ---│ 8039.8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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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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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上高效汽轮机及配│ 2.20亿│ 872.00万│ 2.03亿│ 92.65│ -787.32万│ 2019-12-31│
│套发电设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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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燃气轮机研发项│ 4400.00万│ 0.00│ 3552.46万│ 80.74│ ---│ 2021-08-0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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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气化发电扩建项│ 4200.00万│ 0.00│ 4200.86万│ 100.00│-6374.06万│ 2017-10-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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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19亿│ 5900.00│ 1.45亿│ 121.69│ ---│ 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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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10-01 │转让比例(%) │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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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3033.42万 │转让价格(元)│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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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112.00万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
│转让方 │季伟 │
├──────┼────────────────────────────────────────┤
│受让方 │北京奥源华宇科技有限公司、储晓杰、邓文婷、史宪荣、孙永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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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9-27 │
├──────┼────────────────────────────────────────┤
│关联方 │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5年6月10日,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江苏省南 │
│ │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批复》[(2025)苏06破申22号],许可公司在预重整期间借款合 │
│ │计不超过2亿元,所借款项专项用于支付公司维持生产经营的必要支出。相关情况详见公司 │
│ │同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批复许可公司在预重整期间进行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 │-025)。 │
│ │ 2025年9月5日,公司、公司临时管理人与重整产业投资人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汇通达”)签署了《(预)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约定汇通│
│ │达拟认购的股份数量对应重整投资完成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25%(含本数)。相关 │
│ │情况详见公司于9月6日披露的《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
│ │编号:2025-033)。 │
│ │ 为维持预重整期间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向汇通达申请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含│
│ │)3,000万元,以实际借款金额为准;借款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借款利率为年 │
│ │利率3%。公司免于向汇通达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7.2.6条第 │
│ │一款相关规定及《投资协议》认购股份约定,汇通达视同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 │交易。 │
│ │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委员会,一致赞成本次关 │
│ │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重整产业投资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
│ │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在本事项审议中不存在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 │人回避表决的情况。 │
│ │ 根据《上市规则》第7.2.8条的规定,本次借款金额不超过(含)3,000万元,占公司最│
│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0%,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信息 │
│ │ 企业名称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 │ 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投资协议》认购股份的约定,汇通达视同公司的关联方│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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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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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7亿 13.87 49.77 2021-07-02
季维东 7887.97万 5.30 99.95 2022-12-29
季伟 6639.34万 4.46 71.32 2022-12-29
─────────────────────────────────────────────────
合计 3.52亿 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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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金通灵科技│南通众和融│ 942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集团股份有│资担保集团│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金通灵科技│江苏金通灵│ 626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集团股份有│鼓风机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金通灵科技│江苏金通灵│ 626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集团股份有│鼓风机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通灵科技│泰州锋陵特│ 2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集团股份有│种电站装备│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金通灵科技│泰州锋陵特│ 1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集团股份有│种电站装备│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金通灵科技│高邮市林源│ 1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集团股份有│科技开发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通灵科技│泰州锋陵特│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集团股份有│种电站装备│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金通灵科技│高邮市林源│ 9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集团股份有│科技开发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通灵科技│泰州锋陵特│ 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集团股份有│种电站装备│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金通灵科技│南通新世利│ 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集团股份有│物资贸易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通灵科技│南通新世利│ 716.8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集团股份有│物资贸易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金通灵科技│上海工业锅│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集团股份有│炉(无锡)│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金通灵科技│高邮市林源│ 4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集团股份有│科技开发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通灵科技│高邮市林源│ 1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集团股份有│科技开发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通灵科技│南通国润融│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有│资租赁有限│ │ │ │ │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通灵科技│高邮市林源│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有│科技开发有│ │ │ │ │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通灵科技│黑龙江江鑫│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有│金源农业环│ │ │ │ │ │ │ │
│限公司 │保产业园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金通灵科技│江苏金通灵│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有│精密制造有│ │ │ │ │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通灵科技│江苏运能能│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有│源科技有限│ │ │ │ │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通灵科技│上海运能能│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有│源科技有限│ │ │ │ │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通灵科技│江苏金通灵│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有│储能科技有│ │ │ │ │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通灵科技│江苏金通灵│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有│鼓风机有限│ │ │ │ │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通灵科技│江苏金通灵│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有│氢能机械科│ │ │ │ │ │ │ │
│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金通灵科技│江苏金通灵│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集团股份有│新能源运营│ │ │ │ │ │ │ │
│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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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
2025-10-01│诉讼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2.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3.涉案的金额:被告单位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罚金800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根据《刑事判决书》,公司被判处罚金800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7%,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以审计意见为准。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或“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收到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5)沪03刑初67号】,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涉诉当事人
1.公诉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2.被告单位:金通灵
3.被告人: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等6人
二、涉诉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检察机关起诉书的公告》,经依法审查查明相关
事实,检察机关认为,金通灵作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连续六年向股东和社会公众
提供记载虚假财务数据的年度报告,其间有四年将亏损披露为盈利,造成投资者经济损失,情
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季伟、袁学礼作为金通灵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许坤明、冒鑫鹏等
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犯
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单位金通灵
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被告人季伟、袁学礼、冒鑫鹏分别作
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触犯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一百六十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欺
诈发行证券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判决结果
根据《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依照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一百六十条、《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十
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
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单位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
2.被告人季伟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
元;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
元。
3.被告人袁学礼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
二十万元;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
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
4.被告人许坤明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
万元。
5.被告人冒鑫鹏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六十万元。
6.其他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
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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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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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6月10日,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江苏省南通
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批复》[(2025)苏06破申22号],许可公司在预重整期间借款合计不
超过2亿元,所借款项专项用于支付公司维持生产经营的必要支出。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的《关于收到法院批复许可公司在预重整期间进行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2025年9月5日,公司、公司临时管理人与重整产业投资人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汇通达”)签署了《(预)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约定汇通达拟
认购的股份数量对应重整投资完成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25%(含本数)。相关情况详
见公司于9月6日披露的《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33)。
为维持预重整期间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向汇通达申请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含)
3000万元,以实际借款金额为准;借款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借款利率为年利率3%
。公司免于向汇通达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7.2.6条第一
款相关规定及《投资协议》认购股份约定,汇通达视同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委员会,一致赞成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重整产业投资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
述额度内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在本事项审议中不存在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回避表
决的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7.2.8条的规定,本次借款金额不超过(含)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0%,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
关部门批准。
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投资协议》认购股份的约定,汇通达视同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汇通达向公司提供借款,专项用于公司预重整期间维持生产经营的必要支出,体现了
重整产业投资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的支持,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借款利率与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最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1年期LPR为3.0%)一致,符合市场公
平原则定价,且公司免予为本次借款向汇通达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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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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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均
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2683.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47.95%。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和日常流动资金需求,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
”或“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工业锅炉(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工锅”)拟向江
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无锡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5年9月2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单笔授信业务的期限、金额、利
率、费率等约定以相应的单项授信业务合同、凭证为准。经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运能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运能”)股东会决议,同意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无
锡工锅以其自身不动产权为本次向江苏银行无锡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同
时,江苏运能拟向江苏银行无锡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5年
9月2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单笔授信业务的期限、金额、利率、费率等约定以相应的单项
授信业务合同、凭证为准。经公司全资孙公司无锡工锅股东决定,同意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并以其自身不动产权为本次授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近日,无锡工锅、江苏运能分别与江苏银行无锡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最高额
抵押合同》。
无锡工锅和江苏运能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属于“上市公司控股
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
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事项,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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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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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自2025年5月9日起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金通灵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累计发生且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共
42起,其中作为原告的案件6起,作为被告的案件36起。
2、案件所处诉讼(仲裁)阶段:上述案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处于一
审阶段的3起,调解结案的2起,撤诉1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处于一审/一审判
决阶段的21起,调解结案的9起,劳动仲裁4起,撤诉1起,执行1起。
3、涉案的金额:上述案件涉案金额合计为14824.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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