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97 智云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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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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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07-16│ 19.38│ 2.5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5-14│ 6.73│ 670.5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2-16│ 6.71│ 238.97万│
├───────────┼───────────┼───────────┼───────────┤
│增发 │ 2015-11-17│ 27.70│ 7.1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5-19│ 11.46│ 214.2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5-19│ 6.68│ 928.68万│
├───────────┼───────────┼───────────┼───────────┤
│增发 │ 2017-07-14│ 24.49│ 4.6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7-20│ 4.67│ 4548.5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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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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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星 │ 58.26│ ---│ ---│ 0.00│ 2.1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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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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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技术中心及│ 8700.00万│ 0.00│ 3103.91万│ 100.00│ ---│ 2017-08-15│
│配套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 5640.16万│ 0.00│ 5640.16万│ 100.00│ ---│ ---│
├─────────┼──────┼─────┼─────┼─────┼─────┼──────┤
│对外共同投资设立公│ 1484.34万│ 0.00│ 1484.34万│ 100.00│ ---│ ---│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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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生产│ 3300.00万│ 0.00│ 3300.00万│ 100.00│ -81.21万│ 2012-07-31│
│建设项目 │ │ │ │ │ │ │
├─────────┼──────┼─────┼─────┼─────┼─────┼──────┤
│剩余募集资金(含利│ 0.00│ 0.00│ 6946.27万│ 100.00│ ---│ ---│
│息)永久补充流动资│ │ │ │ │ │ │
│金 │ │ │ │ │ │ │
├─────────┼──────┼─────┼─────┼─────┼─────┼──────┤
│实施大连智云自动化│ 3350.00万│ 0.00│ 3352.58万│ 100.11│ ---│ ---│
│工业园公共基础设施│ │ │ │ │ │ │
│及配套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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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吉阳科技股权并│ 5284.29万│ 0.00│ 5284.29万│ 100.00│ ---│ ---│
│增资 │ │ │ │ │ │ │
├─────────┼──────┼─────┼─────┼─────┼─────┼──────┤
│3C智能制造装备产能│ 2.95亿│ 0.00│ 61.23万│ ---│ ---│ ---│
│建设项目及南方智能│ │ │ │ │ │ │
│制造研发中心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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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深圳市九天中创│ 2.95亿│ 4547.21万│ 2.95亿│ 100.00│ ---│ 2020-06-29│
│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 │ │ │ │
│81.3181%股权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78亿│ 0.00│ 1.78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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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3-11 │转让比例(%) │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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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8700.00万 │转让价格(元)│6.00 │
├──────┼────────────────┼──────┼────────────────┤
│转让股数(股)│145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谭永良 │
├──────┼────────────────────────────────────────┤
│受让方 │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公告日期 │2026-07-08 │转让比例(%) │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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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430.00万 │转让进度 │---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
┌──────┬────────────────┬──────┬────────────────┐
│公告日期 │2026-07-21 │转让比例(%) │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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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06亿 │转让价格(元)│7.28 │
├──────┼────────────────┼──────┼────────────────┤
│转让股数(股)│145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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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宋长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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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姚拥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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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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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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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冯彬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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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6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 │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接受关联方担保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冯彬先生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师利全先生拟无偿为公司│
│ │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15,000万元的担保或反担保,担保或反担保方│
│ │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
│ │效,且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或反担保事项,冯彬先生、师利全先生不向公司及│
│ │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反担保。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反)担保人冯彬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系公司关联自然│
│ │人。(反)担保人师利全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事│
│ │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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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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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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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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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公司与慧达富能于2026年3月12日签署了《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 │
│ │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 │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慧达富能将以现金方│
│ │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 │
│ │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对象慧达富能认购股票│
│ │数量不超过37,936,267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慧达富能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 │慧达富能为公司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
│ │ (三)审议程序 │
│ │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冯│
│ │彬、邓晖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
│ │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 │联人将回避表决,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
└──────┴────────────────────────────────────────┘
┌──────┬────────────────────────────────────────┐
│公告日期 │2025-08-01 │
├──────┼────────────────────────────────────────┤
│关联方 │师利全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一、担保情况概述 │
│ │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智云长全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智云长全”)于近日向│
│ │湖北孝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399万元整,期限12个月,并签署《流 │
│ │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鑫三力”)、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师利全先生、孝│
│ │感市嘉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公司”)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
│ │时,师利全先生就嘉元公司担保事项向嘉元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并由湖北智云长│
│ │全以其自有房地产向嘉元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反)担保人师利全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经理,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 │,故本次无偿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三)审议程序 │
│ │ 上述担保事项涉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鑫三力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湖北│
│ │智云长全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履 │
│ │行了深圳鑫三力内部决策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
│ │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
│ │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
│ │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师利全先生无偿为公司及控股子│
│ │公司、孙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或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 │
│ │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 │编号:2025-020)。本次接受师利全先生无偿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接受│
│ │无偿担保金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师利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
│ │露日,师利全先生持有公司24,707,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6%,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 │。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师利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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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师利全 1750.00万 6.06 70.83 2026-01-12
─────────────────────────────────────────────────
合计 1750.00万 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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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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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3 │质押股数(万股) │14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9.99 │质押占总股本(%) │5.03 │
├────────┼──────────────┴────────┴──────────────┤
│股东名称 │宋长江 │
├────────┼──────────────────────────────────────┤
│质押方 │姚拥军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3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7-20 │解押股数(万股) │1450.00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30日宋长江质押了1450.0万股给姚拥军 │
├────────┼──────────────────────────────────────┤
│解押说明 │2026年07月20日宋长江解除质押145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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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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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大连智云自│深圳鑫三力│ 7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动化装备股│ │ │ │ │ │保证、抵│ │ │
│份有限公司│ │ │ │ │ │押 │ │ │
├─────┼─────┼─────┼────┼─────┼─────┼────┼───┼───┤
│大连智云自│深圳鑫三力│ 6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动化装备股│ │ │ │ │ │保证、抵│ │ │
│份有限公司│ │ │ │ │ │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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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湖北智云长│ 446.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动化装备股│全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大连智云自│湖北智云长│ 399.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动化装备股│全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大连智云自│孝感鑫三力│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动化装备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大连智云自│湖北智云长│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动化装备股│全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大连智云自│武汉鑫三力│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动化装备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大连智云自│深圳鑫三力│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动化装备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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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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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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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云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07月2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及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06月0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6年06月0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3、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
间为2026年06月10日至2026年06月21日,公示期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对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正式提出的异议。
4、2026年06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6年06月2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
6、2026年0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情况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以及2026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于本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或全部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
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0人调整为27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02.00万
股调整为974.0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5.00万股调整为243.50万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1377.00万股调整为1217.5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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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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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去职务的情况
1、总经理辞去职务的情况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冯彬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需要,冯彬先生提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原定
任职期限为2026年03月04日至2026年11月26日。辞去上述职务后,冯彬先生仍在公司担任董事
长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去职务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斐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需
要吴斐先生提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其副总经理原定任职期限为2026年03月
04日至2026年11月26日、董事会秘书原定任职期限为2026年05月06日至2026年11月26日。辞去
上述职务后,吴斐先生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斐先生已获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7.
5万股(尚未完成登记过户手续),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
日起生效。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已顺利交接,其任职变动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的正
常运行。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冯彬先生、吴斐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二、关于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1、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07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总经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规范治理,明晰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
升决策科学性和有效性,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斐先生为
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吴斐先生的简历
详见附件。
2、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07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长冯彬先生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泳诗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聘任正式生效之日起至第六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泳诗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泳诗女士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承
诺将及时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在其取
得任职资格证明前,由公司董事长全程代行董事会秘书法定职责。待张泳诗女士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合格证明后,将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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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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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7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6年07月20日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的授予日。以授予价格4.67元/股向2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974.00万股限制性股票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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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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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
东宋长江先生(以下简称“乙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姚拥军先生(以下简称“甲方”)
转让其所持有上市公司14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3%)。
2025年12月01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慧达富能”)与姚拥军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慧达富能和姚拥军先生将在上市公司的公
司治理和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相关决策以慧达富能决策为准。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姚拥军先生将持有公司14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3%)
,其一致行动人慧达富能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18.61%的股份表决权。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仍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进行合
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
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权益变动事项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1、2025年12月01日,甲乙双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乙方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
4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3%)转让给甲方。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乙方累
计增持上市公司1200股股份,为避免乙方形成短线交易,甲乙双方未办理股份协议转让。
2、2025年12月01日,公司控股股东慧达富能与姚拥军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慧达
富能和姚拥军先生将在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和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相关决策以
慧达富能决策为准。
3、2026年07月07日,甲乙双方重新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乙方依协议之约定将其所
持有的上市公司14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3%)转让予甲方,甲方依协议之约定受
让乙方持有的标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姚拥军先生将持有公司14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3%)
。其一致行动人慧达富能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18.61%的股份表决权。
上述权益变动前后,各方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及享有的表决权情况具体如下: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主要为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充实上市公司发展资源,推动
上市公司未来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仍需深交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登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
续,权益变动事项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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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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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根据《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师利全之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相
关约定,师利全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2470762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6%)对应的全部表
决权委托给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
0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
026年06月26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大洋路12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彬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6日上午9:15至
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6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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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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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6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接受关联方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冯彬先生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师利全先生拟无偿为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孙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15000万元的担保或反担保,担保或反担保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且在
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或反担保事项,冯彬先生、师利全先生不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收取担保
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关联关系说明
(反)担保人冯彬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反)担保人师利全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事项
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2026年06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本次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解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
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发展利益。关联方不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收取任
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026年06月25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关联董事
冯彬先生、邓晖先生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
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上市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事项,可豁免提交股东会
审议。因此,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冯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彬先生通过控股股东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公司1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师利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师利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4707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6%,为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彬先生、师利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或反担保,不向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孙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该担
保事项系冯彬先生及师利全先生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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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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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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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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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根据《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师利全之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相
关约定,师利全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24,707,62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6%)对应的全部
表决权委托给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
月0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0
5月15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大洋路12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
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彬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上午9:15至9:25,
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6年0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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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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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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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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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辞去职务相关情况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华家蓉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华家蓉女士因工作调整提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职务,上述职务原定任职期限为2024年01月12日至2026年11月26日。辞去上述职务后,
华家蓉女士仍在公司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家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股份管理。
二、上述辞去职务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华家蓉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
。华家蓉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由公司副总经理吴斐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
新任董事会秘书。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
聘任工作。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华家蓉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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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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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总监辞去职务相关情况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张秀敏
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秀敏女士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上述职务原定
任职期限为2025年06月05日至2026年11月26日。辞去上述职务后,张秀敏女士仍在公司及子公
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秀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进
行股份管理。
二、上述辞去职务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张秀敏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
,其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财务总监的聘任工作。
由于张秀敏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其将不再以财务总监身份参加公司原
定于2026年04月16日召开的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秀敏女士在任职
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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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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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
,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内。根据连续十二个月累计
计算的原则,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已达到诉讼
、仲裁事项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
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案件共计53件,涉案金额合计为22987569.82元,占本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0%。其中,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案金额合计为11095769.88
元,占涉诉案件总金额的48.2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案金额合计为118
91799.94元,占涉诉案件总金额的51.73%。
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中,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本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均
为单项涉案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小额诉讼、仲裁案件。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主要为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合同纠纷等,鉴
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本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的实际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公司将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
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本公司及股东利益。本公司将积极关注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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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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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末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
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
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的资产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综合计提与转回因
素,本期实际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为132822110.25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为存货
、合同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综合计提与转回因素,本期实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4292
7408.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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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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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01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394,961,464.61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并超过
实收股本总额288,549,669.00元的三分之一。
二、亏损原因
出现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原因是公司2025年度触控显示模组段自动化
设备业务因受行业下游需求及验收进度未达预期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减少,净
利润降低,同时2025年度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比上年有较大增加,综合导致2025年度业
绩亏损。
加之以前年度的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截至2025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
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1、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客户资源,为其提供全面优质的售后服务以增强客户粘性,形成
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2、公司将聚焦主营业务,优化销售策略,加强市场开拓,迎合市场对智能化生产线及自
动化设备的需求,发挥公司核心技术优势,深化研发创新,丰富产品线,提升产品竞争力,扩
大市场占比;
3、公司将做好现有业务的经营和整合,优化内部管理,降本增效,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4、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合规体系建设,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
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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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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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01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拟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
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
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上述授信
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此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
次综合授信额度生效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自动失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的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办理相关融资手续等,授权有效期为十二个月。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自
身运营资金需求,优化公司现金资产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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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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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鑫三力
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鑫三力”)及湖北智云长全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湖北智云长全”)、全资孙公司孝感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孝感鑫三力”
)及武汉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鑫三力”)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
要,保障其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全资下属公司深圳鑫三力、湖北智云长全、孝感鑫三力、
武汉鑫三力申请综合授信、借贷业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时提供担保。公司合计提供担保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其中为上述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12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担保额度在此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额度生
效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
通过的《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动失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
期内办理有关上述担保的相关事宜,签署上述担保业务及与该业务有关的其他事务所涉及的各
项法律文件。
(二)本次担保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04月0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提供担保
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上述担保对象可基于自身的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各银行及金融机构洽
谈具体的担保条件。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鑫三力
名称:深圳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2759414X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稔田社区大洋路126-1号101法定代表人:师利全
成立日期:2010年9月19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自动化设备、LCD/液晶模组/触摸/背光源等平板显示设备的研
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
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自动化设备、LCD/液晶模组/触摸/背光源等平板
显示设备的生产(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股权关系:深圳鑫三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经查询,深圳鑫三力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深圳鑫三力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武汉鑫三力
名称:武汉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46TK96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关南四路37号东港科技产业园5号楼B座80
3室、806室
法定代表人:师利全
成立日期:2019年5月30日
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设备、集成电路设备、电子设备的制造;显示器研发、生产、批发
兼零售;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转让;机械设备批发兼零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股权关系:武汉鑫三力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通过深圳鑫三力持有其100%股权。
经查询,武汉鑫三力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武汉鑫三力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3、湖北智云长全
名称:湖北智云长全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02MA49JG3Q11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东山头办事处京珠村(湖北智云长全工贸有限公司7幢宿舍)0
101
法定代表人:张元涛
成立日期:2020年8月1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代理
,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
,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物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
备租赁服务,停车场服务股权关系:湖北智云长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查询,湖北智云长全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湖北智云长全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4、孝感鑫三力
名称:孝感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02MA7KGLQ16R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东山头办事处京珠村(湖北智云长全工贸有限公司5幢厂房)0
101
法定代表人:张炜
成立日期:2022年3月2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
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销售,电子、
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股权关系:孝感鑫三力为公司全资孙公
司,公司通过深圳鑫三力持有其100%股权。
经查询,孝感鑫三力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孝感鑫三力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
及相关下属公司与融资合作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内
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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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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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01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独
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下同
)2026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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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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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冯彬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02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7)。
近日,公司已完成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公司《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241267363B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捌仟捌佰伍拾肆万玖仟陆佰陆拾玖元整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彬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日路32号-1成立日期:1999年06月04日
经营范围:自动化制造工艺系统研发及系统集成;自动化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技术
咨询及技术服务;国内一般贸易、货物、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项
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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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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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3月23日召开20
26年第三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蔡绍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蔡绍良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董
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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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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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
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发行涉及的后续事宜,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慧达富能”),慧达富能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相关规定,慧达富能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与慧达富能于2026年3月12日签署了《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慧
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慧达富能将以现金方式认购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对象慧达富能认购股票数量不超过37
936267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二)关联关系说明
慧达富能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慧
达富能为公司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冯彬
、邓晖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
回避表决,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一)关联人基本信息
经查询,慧达富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
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
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依据上述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发行价格确定为6.59元/股,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
整。调整公式为: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现金股利和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两项同时进行:
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
后发行价格为P1。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
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与慧达富能于2026年3月12日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三)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在甲方、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满足
下述全部条件时生效:
(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
(2)本次发行已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3)本次发行事宜获得其他有权政府机构的备案、批准、许可、授权或同意(如适用)
;
(4)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条件的情形。
除上述约定的生效条件外,本协议的生效未附带任何其他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本协议的变更: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修改或补充
文件。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文件均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协议发生冲突时,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2、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生效后,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本协议将终止:
(1)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
(3)如果根据有管辖权的立法、司法、政府监管部门或深交所作出的法规、规则、规章
、命令或决定,本次交易或本次发行被限制、禁止、不予注册备案,甲方或乙方均有权以书面
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4)如果因为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守约方向违约方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违约
方对此等违约行为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之日起三十(30)日内,此等违约行为未获得补救,守约
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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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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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及其发展阶段、实际情况、发展目标、未来
盈利规模和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外部融资环境等情
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平
衡投资者短期利益和长期回报,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和听
取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既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
公司计划在保证公司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努力为股东提供科学、持续、稳定、合理
的投资回报。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
方式分配股利。
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
进行利润分配。其中,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
2、现金分配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
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
3、现金分配的时间及比例
在符合现金分配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于每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
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
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
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
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
求情况拟订预案。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分红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
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
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
预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
权益为出发点,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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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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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云股份”)于2026年03月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对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
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及整改的情况
2025年03月14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以下简称
“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
(一)主要内容
2020年,智云股份收购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中创”)81
.32%股权,九天中创成为智云股份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2年,九天中创虚假确
认与江西米赞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5973.45万元、利润2411.23万元,分别占智云股份同期
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3.27%、7.09%。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
条第二款的规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师利全、周非给
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包锋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李超给予警告,
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二)整改措施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就《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事项
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
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3)及更正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2024年04月11日,公司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大连智云自动
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24】6号)。
(一)主要内容
2020年6月,公司收购了九天中创81.3181%的股权,九天中创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2
2年九天中创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导致公司2022年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
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大连证
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二)整改措施
1、对相关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规
定,公司针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已于2024年0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的议案》,并对《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
第三季度报告》中的部分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
出具了《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立信
中联专审字[2024]D-0184号)。
2、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监督与检查,严格规范公司内
部控制工作,改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同时,严格执行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对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结构、财务及人事管理、经营决策管理、重大
信息管理等方面明确管理要求,全面加强对下属公司的管控力度,对控股子公司的组织、资产
及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控股子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提升管理水平。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水平,提
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3、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
公司将持续完善重大信息内部沟通机制,公司管理层将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
持续跟踪了解各子公司的运营情况、资产及财务状况,并确保子公司能够按照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制度》的要求,密切关注、跟踪日常事务中与信息披露相关的事项,及时向公司管理
层报告、传递重大信息,并对所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4、加强会计核算管理
公司将全面夯实会计核算基础,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着重对收入准则等常
用会计准则及监管文件进行深入解读,规范收入成本等会计核算过程,提高账务处理能力,健
全财务信息复核机制,提升财务信息质量,强化财务核算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推动公司财务管
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保障会计处理及财务核算真实、准确、完整。
同时,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认真检查公司财务报表的准确性、真实性
和完整性;加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进一步提升财务核算的专业性、规范性。
5、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将强化审计监督,切实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工作规范要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加强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审计部将定期、不定期对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重要业务循环、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
定期专项审计,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措施实际实施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6、加强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将高度重视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持续加
强对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加强其岗位履职的合规意识,密切关
注涉及信息披露的相关事项,提升信息披露业务水平,提升关键少数人员的履职能力,依法依
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以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
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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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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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郑
重作出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
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
情形,不存在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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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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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议案》及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相关议案。
基于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股东会,待相关工作及
事项准备完成后,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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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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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于2026年03月12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
议案。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企业”)作为本次发行的认
购对象,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企业于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减持所持上
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2、本企业自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
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票,亦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
3、如本企业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
部归上市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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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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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03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
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4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以下简称“大连证监局
”)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大证监处罚字【2024】3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七)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2月12日起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股票交
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一)关于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的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已针对2022年公司原控股子公司
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
虚假记载的事项做出会计差错更正,并已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立信中联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专项说明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018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及更正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二)关于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3
月14日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
定的情况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3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12个月。
(三)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进行了逐项自查,确认不存在
其他触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公司已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的诉讼资料,投资者提
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41起,诉讼总金额合计272.83万元。公司已就投资者索赔事
项充分计提预计负债。
综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第9.11条申请撤
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其他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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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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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收到深圳市慧
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慧达富能”)的通知,慧达富能已通过协议方
式受让谭永良先生持有的公司14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3%)(以下简称“本次协
议转让”)。本次协议转让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并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至此,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慧达富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冯彬先生及邓晖先生。
一、本次控制权变更的基本情况
1、2025年12月1日,慧达富能与谭永良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谭永良先生所
持公司14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3%)。本次协议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8700万元
(大写:捌仟柒佰万元整),转让价格为6元/股。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慧达富能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1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2025年12月1日,慧达富能与师利全先生签署《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与师利全之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慧达富能接受师利
全先生所持公司2470762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6%)的表决权委托,《表决权委托协议
》在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
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相关约定,慧达富能向公司推荐冯彬先生、邓晖先生、贺
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新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钟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新的
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2026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7日、2026年2月25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关于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取得了《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3月10日,过户股份数量为14500000股,股份性质为
无限售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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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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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根据《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师利全之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相
关约定,师利全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2470762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6%)对应的全部表
决权委托给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
0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
026年02月25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大洋路12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师利全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
0期间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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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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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日,慧达富能与公司股东师利全先生签署《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与师利全之表决权委托协议》,师利全先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4707628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56%)的表决权委托给慧达富能行使;同日,慧达富能与公司股东谭永
良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谭永良先生所持公司145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5.03%),以及与拟受让上市公司股东宋长江先生145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03%)的姚拥军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慧达富能已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将不会以
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因本次收购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但前述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限制。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鉴于姚拥军先生与宋长江先生之间的股份转让尚需在满足不构成短线交易的时限后方能完
成,为进一步明确本次交易关于慧达富能所获得的股份锁定期,慧达富能于近日向公司出具了
《关于锁定期的承诺函》,追加承诺如下:“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慧达富能”“本企业”)拟约定师利全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4707628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8.56%)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本企业行使。同时,本企业拟受让谭永良持有的上市
公司145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3%)。
本企业承诺:在本企业受让谭永良持有上市公司5.03%的股份过户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
让。
后续,姚拥军拟受让宋长江持有的上市公司5.03%的股份。本企业与姚拥军签订了一致行
动协议,从而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为18.61%,进而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本企业承诺:本企业受让的谭永良持有上市公司5.03%的股份,自姚拥军受让宋长江持有
的上市公司5.03%的股份过户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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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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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根据《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师利全之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相
关约定,师利全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2470762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6%)对应的全部表
决权委托给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
026年02月09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大洋路12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师利全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
0期间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表决权委托的受托人,下同)207人,代表
股份914038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7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3483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0
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4人,代表股份579207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731%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4人,代表股份34367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91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87754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
041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2人,代表股份25592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9
2%。
3、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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