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99 尤洛卡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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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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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07-26│ 48.65│ 4.63亿│
├───────────┼───────────┼───────────┼───────────┤
│增发 │ 2014-01-16│ 10.89│ 8602.50万│
├───────────┼───────────┼───────────┼───────────┤
│增发 │ 2016-10-10│ 6.33│ 6.45亿│
├───────────┼───────────┼───────────┼───────────┤
│增发 │ 2016-12-14│ 8.18│ 1.7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29│ 4.03│ 3578.64万│
├───────────┼───────────┼───────────┼───────────┤
│增发 │ 2022-10-17│ 5.63│ 3.8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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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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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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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恒天领锐汽车有│ 10000.00│ ---│ 12.50│ ---│ 684.21│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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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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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智能单轨吊运输│ 4.77亿│ 4470.81万│ 2.42亿│ 87.55│ 0.00│ 2026-09-30│
│系统数字化工厂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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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75亿│ 0.00│ 1.10亿│ 100.00│ 0.00│ 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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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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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9 │交易金额(元)│1.3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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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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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恒天领锐汽车有限公司11.42%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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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汪先锋、南京领锐新能壹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领锐新能贰号企业管│
│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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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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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南京恒天领锐汽车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领锐”)11.42%股权全部转让给汪先锋、南京领锐新能壹号企业管理│
│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领锐新能贰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
│ │价格为7.20元/股,转让股份数量为1875万股,转让总价格为135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转 │
│ │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南京领锐的股份。 │
│ │ 转让方: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1:汪先锋(乙方1) │
│ │ 受让方2:南京领锐新能壹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2) │
│ │ 受让方3:南京领锐新能贰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3) │
│ │ 因乙方2、乙方3为南京领锐公司创始团队持股平台,由乙方1实际控制,乙方1、乙方2 │
│ │、乙方3以下合称“乙方”或“创始股东”或“受让方” │
│ │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的标的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35000000元(大写:壹亿叁仟伍佰│
│ │万元,即每股7.20元)。 │
│ │ 近日,南京领锐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款已由相关指│
│ │定第三方支付完成,公司不再持有南京领锐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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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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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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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安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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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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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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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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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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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安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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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副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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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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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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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安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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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曾作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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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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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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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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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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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洛卡精准│宇祺智能装│ 2000.00万│人民币 │2021-12-31│2023-12-31│连带责任│是 │否 │
│信息工程股│备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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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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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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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
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31号)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
分析,并就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1、假设前提
(1)本次发行于2026年12月底实施完成(本次发行完成时间仅为测算所用,最终以实际
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3)假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221179576股。
(4)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5)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
资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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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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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完善和健全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决策机
制,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切实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尤
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
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经营发展规划、股东意愿与要求、现金流量状况
、外部融资环境及资本成本,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
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本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
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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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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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预案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基于公司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
不召开股东会。公司将根据总体工作安排及实际情况适时召开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并另行发
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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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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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相关议案。公司
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
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本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
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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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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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
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要求,现公开披露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如下: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不涉及整改落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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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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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9日14:30时;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6年6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凤祥路以西规划支路以北,尤洛卡国家地方联合
工程研究中心二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黄自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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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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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
决定于2026年6月9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0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6月0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0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8、会议地点: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凤祥路以西规划支路以北,尤洛卡国家地方联合工程
研究中心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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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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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16日14:30时;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6年4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凤祥路以西规划支路以北,尤洛卡国家地方联合
工程研究中心二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黄自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公司总股本为737,265,255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37,265,255股。出席本次股
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205,512,42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75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4
5人,代表股份5,457,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0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200,431,41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858%。
3、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5,081,00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92%。
4、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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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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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
决定于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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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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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
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如
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拟于2026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
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
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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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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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具备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致同所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按进
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
经营结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
2011年12月2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
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〇0014469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
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过400人。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
.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
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
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
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健,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
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挂牌
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磊,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
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潘帅,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刘健先生2024年12月27日受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给予的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1次,2026年1月19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出具对本人警示函。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
4、审计收费
对其报酬事宜,公司将依据国家关于中介机构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参照实际工作量的多
少及工作开展的复杂程度等相关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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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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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本
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
存货、合同资产、商誉、预付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评估及减值测
试,判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
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国有企业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其他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产品销售
合同资产组合2:技术服务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
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备用金
B、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保证金、押金
C、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往来款
D、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退税款
E、其他应收款组合5:应收其他款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
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
、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
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
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
,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
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
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
值损失。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资产实
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1、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
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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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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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
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
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
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3、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183241619.5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1314664.3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
未分配利润为445345670.15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57253786.58元。
按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5年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57253786.58元。
4、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7265255股为基数,拟定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如下: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3217135.70元(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5、2025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1)公司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截至2025年9月11日总股本737265255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8337793.26元(含
税)。
(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7372652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1.4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103217135.70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6.33%。2025年全年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141554928.96元(含税)。
6、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
在本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将按照“维持现金红利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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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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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进
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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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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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基本情况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
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南京恒天领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领锐”)全
部股权(对应注册资金1875万)以13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汪先锋、南京领锐新能壹号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领锐新能贰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其指
定的第三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南京领锐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款已由相关指定
第三方支付完成,公司不再持有南京领锐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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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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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3日14:30时;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凤祥路以西规划支路以北,尤洛卡国家地方联合
工程研究中心二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黄自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
》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公司总股本为737265255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37265255股。出席本次股东会
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202713519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95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08人,
代表股份2658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20043141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858%。
3、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22821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5%。
4、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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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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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提前履行业绩补偿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上市公司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质量与持续盈利能力,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2025年2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
控股子公司股权暨提前履行业绩补偿的议案》。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北京富华宇祺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富华宇祺”)63.99%股权,转让给海南中宇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宇智控”),转让价格以坤信国际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拟出售股权涉及的北京富华宇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7月31日)所载评估结果为基础。同时,田斌、季宗生、卢存方、康剑
、冯钊(以下简称“业绩补偿方”)对富华宇祺及公司提前履行相关业绩补偿义务,部分补偿
业务由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中宇智控代为履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7日、2025年2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相关公告。
二、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全额收到股权转让款及业绩补偿款,富华宇祺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之
约定办理了原公司持有的63.99%股权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将不再持有富华宇祺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暨提前履行业
绩补偿交易已完成,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数据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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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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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江霞
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江霞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江霞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江霞女士的辞职将导
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江霞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
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江霞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霞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其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
对江霞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换届改
选完成之日止。
张振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独立
董事职责,符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条件。张振华先生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自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张振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张振华先生将担任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成员无变化,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
1、张振华、何志聪、王晶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张振华为第六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何志聪、张青、黄屹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何志聪为第六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3、何志聪、黄自伟、黄屹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黄自伟为第六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4、张振华、张青、黄自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张青为第六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截至本公告日,张振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补选张振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振华,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注册会计师。
历任山东财政学校讲师、山东科技大学经济系主任、山东科技大学资产处副主任、山东科
技大学财经学院副院长、教授。2021年6月至今任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3年2月至今泰山科技学院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张振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或《公司章程》所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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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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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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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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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4日14:30时;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5年9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凤祥路以西规划支路以北,尤洛卡国家地方联合
工程研究中心二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黄自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
》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公司总股本为737265255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37265255股。出席本次股东会
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204254161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04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2
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3822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8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20043141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858%。
3、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382274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85%。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公
司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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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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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
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4日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5年9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凤祥路以西规划支路以北,尤洛卡国家地方联合
工程研究中心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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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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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按照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38532906.44,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53887300.82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
,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37049895.11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9906952.69元。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上市公司应当
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的规定
,公司2025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79906952.69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与股东共享公司经
营发展成果,结合公司股本现状、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7372652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8337793.2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维持现金红利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金额进行调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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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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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于2025年8月1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0日以现场方式送
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道银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予以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尤洛
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5)及《尤洛卡精
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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