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099 尤洛卡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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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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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07-26│ 48.65│ 4.6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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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4-01-16│ 10.89│ 8602.50万│
├───────────┼───────────┼───────────┼───────────┤
│增发 │ 2016-10-10│ 6.33│ 6.45亿│
├───────────┼───────────┼───────────┼───────────┤
│增发 │ 2016-12-14│ 8.18│ 1.7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29│ 4.03│ 3578.64万│
├───────────┼───────────┼───────────┼───────────┤
│增发 │ 2022-10-17│ 5.63│ 3.8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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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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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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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恒天领锐汽车有│ 10000.00│ ---│ 12.50│ ---│ 684.21│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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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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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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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智能单轨吊运输│ 4.77亿│ 7333.62万│ 1.97亿│ 71.36│ 0.00│ 2025-12-31│
│系统数字化工厂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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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75亿│ 0.00│ 1.1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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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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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7 │交易金额(元)│64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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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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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富华宇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3.9│标的类型 │股权 │
│ │9%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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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海南中宇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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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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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北京富华宇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华宇祺”)63.9│
│ │9%的股权以64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海南中宇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宇智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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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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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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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洛卡精准│宇祺智能装│ 2000.00万│人民币 │2021-12-31│2023-12-31│连带责任│是 │否 │
│信息工程股│备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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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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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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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8日,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授权公司经营层与致同所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
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具备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致同所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按进
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
经营结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
2011年12月2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
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〇0014469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
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45
人。2023年度,致同所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
02亿元)。2023年度,致同所审计上市公司客户257家,收费总额3.55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致同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
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
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健
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
(2)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磊
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
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帅
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刘健先生2024年12月27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给予的监管
谈话行政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刘健受到的处理处罚情况如下: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
4、审计收费
对其报酬事宜,公司将依据国家关于中介机构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参照实际工作量的多
少及工作开展的复杂程度等相关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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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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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
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和会
计估计变更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
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根据“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
理”的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
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
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
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
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结合公司及子公司新建设房屋及建筑物、新购置机器设备的实际可使用
状况,对相应类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了梳理。
随着公司新建项目持续推进,部分厂房及生产设备陆续投入使用。公司新建设房屋及建筑
物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结构,均符合国家标准并采用了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
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同时,公司新购置的生产设备中,部分大型设备的技术规格、工艺水
平均高于现有设备,预计使用寿命超过现有设备估计的最高使用年限。因此,为了更加公允地
反映公司固定资产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拟根据实际可使用情况调整新增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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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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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
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如
下:
一、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拟于2025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
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
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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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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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
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合同资产、商誉、预付账款、长
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评估及减值测试,判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
,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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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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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和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
事会认为: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本次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综合
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相匹
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当前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该利润分配预
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
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
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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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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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以现场方式送
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道银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予以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尤洛
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及《尤洛卡精准信
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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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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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按照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34644635.68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41601657.38元;截至2024年6月30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10099495.09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6550893.91元。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上市公司应
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的规
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66550893.91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与股东共享公司经
营发展成果,结合公司股本现状、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7372652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3176936.4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派发现金分
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0.45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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