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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技术(30010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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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105 龙源技术 更新日期:2025-11-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08-09│ 53.00│ 11.0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2-25│ 3.67│ 3436.59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国能(雄安)地热开│ 1400.00│ ---│ 35.00│ ---│ 0.00│ 人民币│ │发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等离子体低NOx燃烧 │ 5000.00万│ 0.00│ 5000.00万│ 100.00│ 0.00│ 2012-08-20│ │推广工程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44亿│ 0.00│ 6.44亿│ 100.00│ ---│ ---│ ├─────────┼──────┼─────┼─────┼─────┼─────┼──────┤ │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 3.70亿│ 0.00│ 3.16亿│ 85.43│ 1736.67万│ 2014-06-30│ │备增产项目 │ │ │ │ │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4500.00万│ 0.00│ 2186.09万│ 48.58│ 0.00│ 2012-08-20│ ├─────────┼──────┼─────┼─────┼─────┼─────┼──────┤ │节余资金永久补流 │ 0.00│ 0.00│ 7700.26万│ 100.00│ 0.00│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0-24 │ ├──────┼────────────────────────────────────────┤ │关联方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 │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 │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效率,公司拟继续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 │ │》。根据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集团财务公司在监管机构许可的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流│ │ │动资金贷款(包含法人账户透支)、固定资产贷款(包括项目贷款、项目前期贷款、项目营│ │ │运期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并购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债券投资等金融│ │ │产品及服务,协议有效期二年。协议有效期内,集团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每日│ │ │余额不高于3亿元;集团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9亿元。 │ │ │ 2、截至本公告时,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为 │ │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且国家能源集团直接持有集团财务公司60%股权,能实际控制该公 │ │ │司。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 │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 │ │议案》。马丽群、张敏、吴涌、刘勇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 │议,公司股东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和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应回│ │ │避表决。 │ │ │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基本信息 │ │ │ 名称: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 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家能源集团,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03 │ ├──────┼────────────────────────────────────────┤ │关联方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年金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03 │ ├──────┼────────────────────────────────────────┤ │关联方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保险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03 │ ├──────┼────────────────────────────────────────┤ │关联方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和接受服务│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03 │ ├──────┼────────────────────────────────────────┤ │关联方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服务│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03 │ ├──────┼────────────────────────────────────────┤ │关联方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年金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03 │ ├──────┼────────────────────────────────────────┤ │关联方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保险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03 │ ├──────┼────────────────────────────────────────┤ │关联方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和接受服务│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03 │ ├──────┼────────────────────────────────────────┤ │关联方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服务│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0-28│其他事项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经 营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调整治理结构,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因此公司监事张玥女士、高振立女士及程跃彬先生在第六届监事 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三位监事原定离任时间为2027年05月06日,本次监事职务免除后, 程跃彬先生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张玥女士、高振立女士及程跃彬先生不持有公司股 份。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张玥女士、高振立 女士及程跃彬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 表示衷心的感谢! ──────┬────────────────────────────────── 2025-10-24│重要合同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效率,公司拟继续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集团财务公司在监管机构许可的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流动资 金贷款(包含法人账户透支)、固定资产贷款(包括项目贷款、项目前期贷款、项目营运期贷 款、技术改造贷款)、并购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债券投资等金融产品及服 务,协议有效期二年。协议有效期内,集团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每日余额不高于 3亿元;集团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9亿元。 2、截至本公告时,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为本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且国家能源集团直接持有集团财务公司60%股权,能实际控制该公司。 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马丽群、张敏、吴涌、刘勇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股东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和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信息 名称: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7476R类型:其他有 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富锁注册资本:1750000万元成立日期:2000年11月27日营业期限 :2000年11月27日至长期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7单元 201、202,3层7单元301、302。主要办公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7单元 201、202,3层7单元301、302。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2、关联方批准设 立情况 集团财务公司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原名称为神华 财务有限公司。2000年10月4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0〕210号文批准,神华财务有限公 司正式开业。2020年9月22日,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 )北京监管局京银保监复〔2020〕637号文批准,神华财务有限公司更名为国家能源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2020年9月24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银监局批准换发了《金融许可 证》,金融许可证编号为L0022H211000001。 3、关联方财务状况 集团财务公司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4、关联关系 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家能源集团,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5、其他 关联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集团财务公司在监管机构许可的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包含法人账户透支 )、固定资产贷款(包括项目贷款、项目前期贷款、项目营运期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并购 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债券投资等金融产品及服务,协议有效期二年。协议 有效期内,集团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每日余额不高于3亿元;集团财务公司吸收 公司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9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指国有四大银 行,具体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下同)向公司提供 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2、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应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的规定,原则 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3、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国 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 2025-10-2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5日 ──────┬────────────────────────────────── 2025-10-24│其他事项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13202.92万元(实际使用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8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 为5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6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用5000.00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16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8月12 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潍坊分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扣减审计费、律师费、路演及信息 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737.85万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862.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08号《验资报告》 。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 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 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13202.92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利 息为12959.37万元,预计利息总额为13202.92万元,实际使用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0.50%,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 司首次使用本次补流资金的时间不早于2025年11月29日。 ──────┬────────────────────────────────── 2025-10-24│其他事项 ──────┴──────────────────────────────────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高艳丽。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2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3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霍华东。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 服务,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张丽丹。201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1年12月开 始在中兴华执业,2023年度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含IPO)共计15 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中兴华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中兴华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高艳丽、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霍华东、拟任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张丽丹,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 2025-10-13│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结构较同期发生变化以及持续开展降本增效措施,强化项目实施 管控,项目盈利能力较同期提升,公司综合毛利润同比增加约2625.19万元,增长约24.89%。 2、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约1802.88万元,下降108.34%。 主要为确认参股子公司国能科环望奎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收益约8.04万元,投资收益较上 年同期减少1704.32万元,下降99.53%。 3、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约979.02万元,下降约154.21%,主要系本期 账龄结构变化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 4、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约835.43万元,同比下降约163.39%。 2025年度公司可抵扣亏损额增加约6814.97万元,上述业务将减少公司本年所得税费用约1 022.25万元。 5、报告期内,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影响约为185万元,主要为资产处置收益、政府补贴等。 受上述因素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期上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5年 三季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 2025-10-11│其他事项 ──────┴────────────────────────────────── 为了完善和健全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定、科学 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 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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