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107 建新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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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08-09│ 38.00│ 6.0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9-13│ 3.58│ 522.6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1-27│ 3.58│ 332.9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11│ 2.67│ 1078.0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11│ 2.65│ 522.8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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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沧州建新瑞祥化学科│ ---│ ---│ 100.00│ ---│ -169.31│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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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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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16000吨/年间氨│ 1.56亿│ ---│ 1.56亿│ 100.00│ 148.22万│ ---│
│基苯磺酸及加氢还原│ │ │ │ │ │ │
│改造1200吨/年间氨 │ │ │ │ │ │ │
│基苯磺酸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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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00吨2,5酸、│ 9859.15万│ ---│ 9858.50万│ 99.99│ 4062.17万│ 2013-09-30│
│年产2,000吨间羟基 │ │ │ │ │ │ │
│和年产5,000吨氯乙 │ │ │ │ │ │ │
│烷配套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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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吨造纸成 │ 9430.86万│ ---│ 9427.47万│ 99.96│ 4147.77万│ 2013-04-30│
│色剂、年产2,000吨 │ │ │ │ │ │ │
│间氨基苯酚项目和企│ │ │ │ │ │ │
│业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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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12.5吨/小时MVR│ 2500.00万│ ---│ 1522.06万│ 60.88│ ---│ ---│
│蒸发及配套装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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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电极氧化技术处│ 2330.00万│ ---│ 2252.69万│ 96.68│ ---│ ---│
│理高含盐污水日处理│ │ │ │ │ │ │
│700立方米/d生产装 │ │ │ │ │ │ │
│置及其配套废水工程│ │ │ │ │ │ │
├─────────┼──────┼─────┼─────┼─────┼─────┼──────┤
│年产500吨3,3′-二 │ 7883.57万│ ---│ 7881.23万│ 99.97│ 487.71万│ 2014-03-31│
│氨基二苯砜和年产1,│ │ │ │ │ │ │
│000吨4,4′-二氨基 │ │ │ │ │ │ │
│二苯砜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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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热式热力焚化炉(R│ 1100.00万│ ---│ 924.43万│ 84.04│ ---│ ---│
│TO)处理喷雾干燥尾 │ │ │ │ │ │ │
│气工程 │ │ │ │ │ │ │
├─────────┼──────┼─────┼─────┼─────┼─────┼──────┤
│自动化改造工程 │ 1800.00万│ 59.54万│ 1839.08万│ 102.17│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万│ ---│ 3000.00万│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 5000.00万│ 100.00│ ---│ ---│
├─────────┼──────┼─────┼─────┼─────┼─────┼──────┤
│投资理财 │ 6000.00万│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7735.62万│ 7735.62万│ 7735.62万│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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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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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05 │交易金额(元)│1.3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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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沧州建新瑞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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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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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沧州建新瑞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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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
│ │ 1、为进一步拓展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提升综合竞争 │
│ │力,满足项目建设及战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3000万元 │
│ │对全资子公司沧州建新瑞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瑞祥")进行增资。 │
│ │ 公司近日办理完成了全资子公司沧州建新瑞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
│ │手续,并取得了中捷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08-16 │交易金额(元)│1.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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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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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沧州建新瑞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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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沧州建新瑞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展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提升综合竞争力,满│
│ │足项目建设及战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对全资│
│ │子公司沧州建新瑞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瑞祥”)进行增资。增资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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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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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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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
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近日办理完成了全资子公司沧州建新瑞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并取得了中捷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情况
变更前:
注册资本:叁亿伍仟万元整
变更后:
注册资本:肆亿捌仟万元整
二、本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31MAOCDQMT7X
名称:沧州建新瑞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学为
注册资本:肆亿捌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06月13日
住所:临港化工园区经四路西、纬三路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合成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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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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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议案
》,决定注销第三个考核期7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的171.65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
25年8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以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经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办理完成了74名激励对
象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71.6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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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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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为进一步拓展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提升综合竞争
力,满足项目建设及战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3000万元对
全资子公司沧州建新瑞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瑞祥”)进行增资。
2、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未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修订建新瑞祥《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3、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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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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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5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年7月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
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
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3年7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
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年6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
应报告。
8、2024年7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9、2025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10、2025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部分
限制性股票作废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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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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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
月14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话、微信
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维政先生主持。公
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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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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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
调整。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了《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258486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16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红利9001357.8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5.374-0.016=5.358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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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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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拟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
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
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
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
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琰,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建新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和复核3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硕,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建新股份提供审计服务。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
人为吴抱军,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吴抱军和项目合伙人陈琰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硕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
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陈琰、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抱军不存在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由双方结合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
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及实际工作情况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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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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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7日,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具体相关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使用单笔额度、同一时点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品种拟采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
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
4、投资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
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6、决策程序: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明确
意见后实施。
7、信息披露: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
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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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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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
长远利益。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制定与公司业绩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
年度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125668.4
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其他相关规定,按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2312566.84元,余下未分配利润20813101.59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527871564
.46元,扣除2023年度权益分派8902838.03元,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9781828.02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2025年4月10日总股本
562582268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001316.2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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