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110 华仁药业 更新日期:2025-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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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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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 80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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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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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有息负债 │ 3.42亿│ 3.17亿│ 3.17亿│ 100.07│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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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61亿│ 3.61亿│ 3.61亿│ 100.01│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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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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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曲江天授大健康投资合 1.18亿 10.00 50.00 2019-09-27
伙企业(有限合伙)
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507.56万 4.66 75.84 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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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73亿 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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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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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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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股│广西裕源药│ 1.8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业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
│华仁药业股│青岛华仁医│ 399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疗用品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华仁药业股│华仁药业(│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日照)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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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股│安徽恒星制│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否 │
│份有限公司│药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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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股│湖北华仁同│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否 │
│份有限公司│济药业有限│ │ │ │ │保证 │ │ │
│ │责任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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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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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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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工商银行、农业
银行、交通银行、进出口银行、国开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等及各地城商行、农
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9.1亿元。公司拟为子公司融资提供额度共计不超过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拟为公司融资提供额度共计不超过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工商银行、农业
银行、交通银行、进出口银行、国开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等及各地城商行、农
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9.1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保函
、信用证等各类银行业务。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其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
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以上授信总额度范围内,授权公
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授用信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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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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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
内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历次已专项披露过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
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195160660.54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15.00%。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人民币18115008
2.64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人民币14010577.90元。具
体情况详见附件。除历次已专项披露过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
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已积极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公司的
合法权益,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对于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
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
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
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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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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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
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2024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72,84
8,936.39元、核销资产179,963.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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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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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异议。
3、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
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
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勤勉尽责,严格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
地发表审计意见。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2025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所协商确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
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
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
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6)业务资质: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7)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是;
(9)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10)中兴华所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11)2024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
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上市
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
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中兴华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
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
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以上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影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石磊,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文美,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
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勇,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
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石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文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勇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
的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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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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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合并
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499,999,193.41元,实收股本为1,182,212,982.00元,公司未弥补亏
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1、截至2024年末,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对全资子公司青岛华仁医药有限公司应收国
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纠纷及客观情况影响,2024年度经
营业绩未达预期,商誉出现减值迹象,计提商誉减值8,743万元。
3、2024年,受药品价格相关政策影响,公司部分产品的销售价格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导
致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三、应对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及市场变化,继续聚焦主业、深耕行业,通过稳步推进业务转型、加
快新品研发、统筹基地建设等多项举措,不断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发展韧性。
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研发方面
以肾科、呼吸科、精麻科、大容量制剂等产品线布局为主线,深化原料、制剂、医疗器械
、医用包材、大健康产品等医药大健康全产业链布局。补充产品品种、品规、剂型,进行工艺
升级,深度绑定国家政策和行业趋势,坚持“应评尽评”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延长已有产
品生命周期,持续巩固化学药板块核心领域优势。秉承“没有围墙的研究院”理念,以产学研
医“四位一体”融合创新的研发模式全面整合全球先进技术资源,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开展
高附加值、高毛利、高技术壁垒、市场前景广阔的产品研发,持续打造数智化精准研发平台,
加快推动前沿科学发现、底层技术创新、产品开发的体系化、成果化,多层次提升平台科研能
力,提升研发融合创新能力,推动产品力建设升级,丰富产品矩阵。
2、智能制造及基地建设方面
公司现已拥有山东青岛(药品生产基地、器械包材生产基地)、山东日照、安徽合肥、广
西浦北、湖北孝感六大生产基地,形成了覆盖华北、华中、长三角、珠三角的全国性战略布局
。公司坚持以工厂为核心的“大工厂、小集团”转型升级战略,各生产基地贯彻落实研产销一
体化发展战略,独立依靠各基地生产要素开展工作,集团总部作为成本中心重点履行管理职能
,进一步提升运行效率,加强成本和质量控制。各生产基地持续推进先进制造技术与数字化技
术融合,全面落实以工艺、过程控制与装备集成数字化为核心的智能制造战略,不断提升工艺
、质量标准、生产过程数字化,将数字化技术贯穿于药品全生命周期,通过智能制造构建低成
本高品质的产品竞争力。
青岛药品生产基地在高质量、智能化提升非PVC软袋大容量制剂产能基础上,重点提升肾
科产品产能,统筹青岛药品生产基地、日照基地、浦北基地、孝感基地等,打造肾科产品全国
性闭环产业生态;青岛器械包材生产基地深度融入公司产业链多点布局战略,以实现重点药品
配套医疗器械全覆盖和包材自给率达到90%以上为目标,打造医疗器械和医用包材自主化研发
、生产、销售平台,借助孝感基地科研成果转化优势,协同推进以“阴茎勃起硬度检测器”为
代表的高端男科医疗器械开发,探索推进食品用包材研发;日照基地充分发挥“原料+制剂+包
材”一体化工厂优势,加快推进转型升级,稳步推进高端特色创新原料药及制剂研发生产基地
建设,同步提升肾科产品产能,同时以纸板纸箱、塑料包装及填充物的研产销为辅助,打造全
方位专业绿色包装创新中心及生产基地。同时,依托日照港“一带一路”重要节点优势,将日
照基地打造为国际化出口基地及公司国际业务核心增长极,辐射东北亚、东南亚、中东欧及北
美市场,打造集研发、生产、物流、服务于一体的医药健康产业国际枢纽;合肥基地作为公司
高附加值小剂型仿制药及创新药产业基地,主要聚焦呼吸科、精麻科的“原料+制剂”一体化
发展,加大研发投入,迅速提升仿制药、创新药研发、注册能力;浦北基地充分发挥成本优势
和协同规模效应赋能,通过品种转移、受托生产等举措助力公司整体提升成本控制能力,打造
直立式软袋智能化生产基地,重点推进1000ml以上超大容量输液产品生产;孝感基地依托武汉
“光谷”科创资源,打造华中地区领先的大健康产品研发生产基地,聚焦医学护肤品、功能饮
料等核心领域,形成“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一体化产业体系,建设成为华仁药业大健康板
块的创新策源地、产能中心和品牌标杆。同时进一步夯实“院企”合作模式,依托同济医院在
医疗市场、医药研发方面的优势,协同各大生产基地,加快以市场驱动的研发成果转化。
3、营销方面
加快销售转型,推进融合营销、地产地销,坚持直营逻辑加强专业化市场准入团队建设,
坚持直营逻辑夯实市场准入和补天窗工作,积极拥抱各级集采,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销售端
前瞻性、敏感性,销售网络形成蛛网架构,针对每一个产品、渠道、区域织密管理网络,打造
一支灵敏度高、反应快速的销售团队。加快客户管理模式升级,高标准高起点做好患者服务、
医护保障和产品跟踪,匹配肾科产品线完善“肾友会”建设,加快搭建信息化平台,快速形成
覆盖十万名患者及一万名医护人员的精准服务能力,负责患者联络与维护、药品使用问题收集
与反馈,定期开展护理及产品使用培训,提升客户服务水平,优化产品用户体验;夯实直营客
户管理,完善直营渠道,做深做细并增加客户粘性,增加对终端渠道的把控力;完善合伙人制
度,做深大客户,开展专业化、合规化合作,建立统一战线,打通业务链条;实施精细化招商
,快速抢占市场;进一步加快电商平台建设,拓展大健康产品的线上渠道,实现线上线下全渠
道融合发展;积极响应国家“走出去”战略,拓展国际业务,加快产品认证注册,打造国际化
出口基地,加强国际学术交流,建立本地化营销团队,充分挖掘新的业绩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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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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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且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披露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
年度未实现盈利,且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维
护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
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未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368478968.49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9107704.45元,截止2024年12月3
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99999193.4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54892908.33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且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负,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之一为“公司当期
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
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可以采
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
4年度未实现盈利,且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同时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
要,维护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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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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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业”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创新”)《关于减持华仁药业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红塔创新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4月14日至202
5年7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即不超过1182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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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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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安徽恒星”)近期积极参加了河北牵头京津冀赣化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采购文件编号:
HBYPJC-2024-02、HBYPJC-2024-03)的投标工作。根据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近日
公布的河北牵头京津冀赣化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恒星产品喷他
佐辛注射液中选本次集中采购。
本次集中采购是河北省牵头组织的京津冀赣化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根据本次集中采购的
规则,本次集采中选药品自执行之日起,两年为一个采购周期,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
。采购周期内第1个采购年度约定采购量由各定点医疗机构填报,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采
购文件发布之日前一年内全省各定点医疗机构同通用名同剂型药品实际采购量的80%。采购周
期内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应优先选择使用中选药品,保障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若提前完成约
定采购量,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供应超出约定采购量部分的中选药品,直至采购周期结束。
若子公司后续签订购销协议并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中选产品的销售范围、市场规模
,提高相关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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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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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
司收到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一次性使用配药用注射器”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医疗器械基本情况
1、注册人名称: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2、注册人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号
3、生产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号无菌医疗器械车间楼
4、产品名称:一次性使用配药用注射器
5、适用范围:供抽取或配制药液用
6、注册证编号:鲁械注准20252140002
7、注册分类:Ⅱ类
8、批准日期:2025年1月2日
9、有效期至:2030年1月1日
二、医疗器械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获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一次性使用配药用注射器用于抽取或配制药液,产品
主要由配药器、配药针组成,其中配药器包含36个型号规格,配药针包含328个型号规格,能
够满足多样化临床使用需求。目前国内拥有一次性使用配药用注射器同类上市产品的企业共12
6家(数据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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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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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解聘洪亮先生担任的
执行总裁职务,解聘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聘后洪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此次解聘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洪亮先生的原定任期至2026年9月1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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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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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
司收到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管”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医疗器械基本情况
1、注册人名称: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2、注册人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号
3、生产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号无菌医疗器械车间楼
4、产品名称: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管
5、产品型号:HRDNN1-Fr6、HRDNN1-Fr8、HRDNN1-Fr10、HRDNN1-Fr12、
HRDNN1-Fr14、HRDNN1-Fr16、HRDNN1-Fr18、HRDNN1-Fr20、HRDNN1-Fr22、HRDNN1-Fr24、
HRDNN1-Fr26、HRDNY2-Fr6、HRDNY2-Fr8、HRDNY2-Fr10、HRDNY2-Fr12、HRDNY2-Fr14、HRDNY2
-Fr16、HRDNY2-Fr18、HRDNY2-Fr20、HRDNY2-Fr22、HRDNY2-Fr24、HRDNY2-Fr26、HRDNY3-Fr1
4、HRDNY3-Fr16、HRDNY3-Fr18、HRDNY3-Fr20、HRDNY3-Fr22、HRDNY3-Fr24、HRDNY3-Fr26。
6、适用范围:用于将病人膀胱中的尿液经尿道向体外导出并导入到集尿容器中
7、注册证编号:鲁械注准20242141102
8、注册分类:Ⅱ类
9、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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