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116 保力新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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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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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保宝储能科技有│ 1000.00│ ---│ 50.00│ ---│ 0.00│ 人民币│
│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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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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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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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力新(内蒙古)电│ 1.33亿│ 771.58万│ 1258.64万│ 9.49│ ---│ 2023-12-31│
│池有限公司专项升级│ │ │ │ │ │ │
│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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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力新研发中心建设│ 3000.00万│ 67.20万│ 99.34万│ 3.31│ ---│ 2023-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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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万│ ---│ 7003.00万│ 100.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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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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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6-26 │交易金额(元)│2.5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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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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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无锡旭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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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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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吴可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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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吴可可持有的无锡旭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
│ │%股权。 │
│ │ 经初步评估及协商,交易双方签署协议约定标的公司的整体估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
│ │对应标的资产(即无锡旭浦51%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55亿元。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 │
│ │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充分│
│ │协商确定。 │
│ │ 202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
│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
│ │项。独立董事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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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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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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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陕西奥林波斯电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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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法定代表人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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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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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资公司尚未设立,名称及相关工商信息将以最终登记注册信息为 │
│ │准; │
│ │ 2、合资公司成立初期在人员配置、运营管理等方面,需要一定时间进行建设和完善。 │
│ │ 同时,各方能否在投资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相应的实缴出资义务存在不确定性。因此│
│ │合资公司成立后能否快速构建大容量高安全性储能专用3000Ah磷酸铁锂电池生产线,能否顺│
│ │利实现量产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 │ 3、合资公司在设立后还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因素影 │
│ │响,以及大容量高安全性储能专用3000Ah磷酸铁锂能否得到市场各方的验证并获得认可,能│
│ │否顺利开拓市场来保证合资公司持续运营并实现盈利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市场化运│
│ │作原则,充分整合各方资源优势,提升合资公司竞争优势及盈利能力,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
│ │制制度,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
│ │ 1、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的产品品类,满足公司大容量磷酸铁锂电池产品的产能规划│
│ │需求,拓宽公司磷酸铁锂电池产品在大型储能领域的战略布局,公司与陕西奥林波斯电力能│
│ │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奥林波斯”或“乙方”)、西安贝里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贝里安公司”或“丙方”)签署《合资设立公司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
│ │公司。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 │1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50%;奥林波斯认缴出资人民币900万元,占合资公司持股│
│ │比例为45%;贝里安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5%。 │
│ │ 2、关联关系说明:奥林波斯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为郭鸿香女士,其哥哥郭鸿宝先生 │
│ │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坚瑞鹏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
│ │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
│ │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3、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 │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 │
│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
│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陕西奥林波斯电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B0Q9KA2G │
│ │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4、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6幢10701室 │
│ │ 5、法定代表人:郭鸿香 │
│ │ 6、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 │
│ │ 7、成立日期:2021年01月18日 │
│ │ 8、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销售;风电场相│
│ │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
│ │、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
│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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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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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鸿宝 5.94亿 24.43 --- 2018-04-11
李瑶 2.30亿 9.46 --- 2017-11-01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 1.94亿 4.38 32.33 2024-04-25
有限合伙)
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 2968.00万 2.44 --- 2017-02-11
司
童新建 3095.25万 1.27 --- 2018-06-13
李金林 2479.72万 1.02 --- 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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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1.04亿 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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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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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5 │质押股数(万股) │9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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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63 │质押占总股本(%) │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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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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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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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4-22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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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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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4月22日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质押了980.00万股给海南润泰欣│
│ │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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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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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27 │质押股数(万股) │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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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3.33 │质押占总股本(%) │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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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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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王宫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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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7-26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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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26日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质押了8000.00万股给王宫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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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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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13 │质押股数(万股) │104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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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7.36 │质押占总股本(%) │2.35 │
├────────┼──────────────┴────────┴──────────────┤
│股东名称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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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7-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12日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质押了10417.00万股给海南润泰│
│ │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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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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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05 │质押股数(万股) │10417.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7.36 │质押占总股本(%) │2.35 │
├────────┼──────────────┴────────┴──────────────┤
│股东名称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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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7-04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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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07-12 │解押股数(万股) │10417.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04日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质押了10417.00万股给海南润泰│
│ │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3年07月12日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解除质押10417.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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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2-05-23 │质押股数(万股) │404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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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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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高保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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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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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05-20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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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05-12 │解押股数(万股) │404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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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高保清女士通知,获悉高保清女士所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被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3年05月12日高保清解除质押4046.24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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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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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保力新能源│保力新(内│ 1.4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蒙古)电池│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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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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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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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常德新中喆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德新中喆”)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
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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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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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维护
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
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民主讨论,选举林宇英女士、王欢女士为公司第
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将与股东大会选举的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
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林宇英女士,198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
商管理学士学位。2008年参加工作,历任深圳超多维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深圳市盛弘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经理。
林宇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现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欢女士,199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
硕士学历。2019年参加工作,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法务高级专员。
王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现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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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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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保清女士、财务
总监徐长莹先生于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证监局”)
下发的《关于对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高保清、徐长莹采取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3]45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
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保清、徐长莹: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销售回款不真实
你公司与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威动力)于2020年9月签订32700电芯销售
合同,京威动力于2021年4月14日至21日期间支付的货款中有1010万元来自于你公司子公司和
实控人高保清。上述事项导致你公司2021年半年报少记应收账款1010万元,多记预付账款950
万元,少记其他应付款60万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
(二)委托加工业务信息披露不充分
2020年你公司委托加工业务确认销售收入3677.11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比重为26.17%。
委托加工业务与自产业务在生产流程、成本核算以及销售毛利率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但你
公司未在2020年年报中分项披露相关信息。
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原办法》
)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
三条第一款、《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
017年修订)》第二十七条规定。
根据《原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高保清、财务总监徐长莹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原办法》第五十九条、《办
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高保清、徐长莹采取出具警示函
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自收
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
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
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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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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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力新”或“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存
在被其破产管理人处置而导致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实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0),对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西安坚瑞鹏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坚瑞鹏华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其破产管理人继续处置而导致
其被动减持的减持计划进行了披露。
2023年7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了《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存在
被其破产管理人继续处置而导致被动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坚瑞鹏华合
伙企业所持的公司股份尚未遭遇被动减持。
2023年9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披露了《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因被司法拍卖导致其持股变动比例达到1%暨被动处置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3-079),坚瑞鹏华合伙企业的破产管理人已通过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
开拍卖的形式将坚瑞鹏华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97270000股股票进行了司法处置,该部分股票于
2023年8月31日发生过户,其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20%。
公司于近日收到坚瑞鹏华合伙企业破产管理人出具的《关于西安坚瑞鹏华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资产处置情况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坚瑞鹏华合伙企业
的破产管理人已通过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开拍卖的形式将坚瑞鹏华合伙企业持有
的公司剩余123472101股股票进行了司法处置,该部分股票于2023年9月26日发生了过户,其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79%。本次股份被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坚瑞鹏华合伙企业不再持有公司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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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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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王建立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经公司
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9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王洪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有序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第五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
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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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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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双方进行战略合作的原则性、指导性文件,协议相关约定付诸实施
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保力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规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合作事项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签署的协议所涉项目分三期实施,总体投资金额较大,协议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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