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125 *ST聆达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09-20│ 55.00│ 7.7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13│ 8.28│ 1738.8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铜陵嘉悦新能源科技│ 48000.00│ ---│ 80.00│ ---│ 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喀什飞龙合同能源管│ 3600.00万│ ---│ 3612.30万│ 100.00│ ---│ 2014-06-09│
│理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万│ ---│ 8000.00万│ 100.00│ ---│ 2010-11-01│
├─────────┼──────┼─────┼─────┼─────┼─────┼──────┤
│湖北世纪新峰合同能│ 7760.00万│ ---│ 7773.94万│ 100.00│ ---│ 2013-01-01│
│源管理项目 │ │ │ │ │ │ │
├─────────┼──────┼─────┼─────┼─────┼─────┼──────┤
│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 2.38亿│ ---│ 2.38亿│ 100.00│ 1363.00万│ 2014-11-01│
│限公司 │ │ │ │ │ │ │
├─────────┼──────┼─────┼─────┼─────┼─────┼──────┤
│偿还子公司格尔木神│ 2500.00万│ ---│ 2441.68万│ ---│ ---│ 2017-12-19│
│光银行贷款 │ │ │ │ │ │ │
├─────────┼──────┼─────┼─────┼─────┼─────┼──────┤
│易世达科技园研发中│ 5071.00万│ ---│ 5070.95万│ 100.00│ ---│ 2018-12-27│
│心项目 │ │ │ │ │ │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0万│ ---│ 0.00│ ---│ ---│ 2017-07-24│
├─────────┼──────┼─────┼─────┼─────┼─────┼──────┤
│上海易世达商业保理│ 4000.00万│ ---│ 4000.00万│ 100.00│ 13.65万│ 2017-09-13│
│有限公司 │ │ │ │ │ │ │
├─────────┼──────┼─────┼─────┼─────┼─────┼──────┤
│上海易维视科技有限│ 1.08亿│ 230.00万│ 1.07亿│ 100.00│ -590.40万│ 2019-03-06│
│公司 │ │ │ │ │ │ │
├─────────┼──────┼─────┼─────┼─────┼─────┼──────┤
│偿还子公司格尔木神│ 3500.00万│ 3465.55万│ 3465.55万│ ---│ ---│ 2020-12-17│
│光银行贷款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700.00万│ 1700.00万│ 1700.00万│ 100.00│ ---│ 2020-01-09│
├─────────┼──────┼─────┼─────┼─────┼─────┼──────┤
│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 2.00亿│ 2.00亿│ 2.00亿│ 100.00│ 1519.01万│ 2020-10-29│
│有限公司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10-10 │转让比例(%) │0.07 │
├──────┼────────────────┼──────┼────────────────┤
│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19.7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
┌──────┬────────────────┬──────┬────────────────┐
│公告日期 │2025-10-10 │转让比例(%) │0.06 │
├──────┼────────────────┼──────┼────────────────┤
│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15.3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5-28 │
├──────┼────────────────────────────────────────┤
│关联方 │合肥威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5-28 │
├──────┼────────────────────────────────────────┤
│关联方 │江苏精煜智显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5-28 │
├──────┼────────────────────────────────────────┤
│关联方 │江苏精煜智显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5-28 │
├──────┼────────────────────────────────────────┤
│关联方 │江苏精煜智显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6 │
├──────┼────────────────────────────────────────┤
│关联方 │江苏精煜智显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担任董事长之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根据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
│ │简称“《重整计划》”)的相关安排及要求,公司将在完成《重整计划》的基础上,逐步调│
│ │整业务结构、提升经营能力,向先进智造产业转型升级 │
│ │ 精煜智显在玻璃基板图形工艺、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分子材料生产及自研驱动技术等领域│
│ │拥有深厚的技术积淀,其产品应用于新型显示行业的关键领域,主营业务包括TFT-LCD显示 │
│ │部件(包括CF半成品、AR/AG膜、ITO玻璃等)、染料液晶调光玻璃、胆甾相液晶电子纸部件│
│ │的研发与生产。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拟与精煜智显共同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合资公司 │
│ │,其中金寨嘉悦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6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2%;精煜智显拟以实│
│ │物设备作价出资2,4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8%。合资公司聚焦彩色滤光膜(“彩膜│
│ │/CF”)检测、封装技术,专注服务G5代线及以下中小尺寸显示面板领域,打造成熟的彩膜 │
│ │成品供应体系,从事彩色滤光膜封装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业务。 │
│ │ (二)关联关系情况 │
│ │ 精煜智显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彭骞先生担任董事长之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
│ │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合肥威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江苏精煜智显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长之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与江苏精煜智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煜智显”)于20│
│ │26年3月30日签署《框架协议》。双方有意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产业协同与资源互补,共同 │
│ │出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以从事彩色滤光膜、新型显示彩膜封装模组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
│ │售业务。 │
│ │ 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与精煜智显签署《框架协议》事项│
│ │构成关联交易,但因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 │ 公司将在本协议中相关的投资项目明确后,按照《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有关要求,及时│
│ │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二、《框架协议》合作方基本情况 │
│ │ 1、名称:江苏精煜智显科技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精煜智显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担任董事长之公司,根据《上市规│
│ │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与精煜智显签署《框架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
│ │因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唐洪湘、谢景远 │
├──────┼────────────────────────────────────────┤
│关联关系 │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内部工作、人事调整,经与唐洪湘先生│
│ │、谢景远先生协商一致,公司与唐洪湘先生、谢景远先生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分别向其支付│
│ │经济补偿金及其他费用合计均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前述具体事项、金额由公司相关部门进│
│ │行核算发放。因唐洪湘先生于2025年12月10日离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谢景远先生于│
│ │2025年12月10日离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两人离任后十二个月内仍为公司│
│ │关联方,故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无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杭州光恒昱股权投资合伙企 3507.00万 13.21 60.00 2023-04-19
业(有限合伙)
唐金泉 424.00万 3.59 --- 2015-02-02
─────────────────────────────────────────────────
合计 3931.00万 16.80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聆达集团股│金寨嘉悦新│ 1.57亿│人民币 │--- │2029-03-31│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 │限公司 │ │ │ │ │ │ │ │
├─────┼─────┼─────┼────┼─────┼─────┼────┼───┼───┤
│聆达集团股│格尔木神光│ 1.16亿│人民币 │--- │2028-08-27│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聆达集团股│金寨嘉悦新│ 1.08亿│人民币 │--- │2029-06-29│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 │限公司 │ │ │ │ │ │ │ │
├─────┼─────┼─────┼────┼─────┼─────┼────┼───┼───┤
│聆达集团股│金寨嘉悦新│ 9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 │限公司 │ │ │ │ │ │ │ │
├─────┼─────┼─────┼────┼─────┼─────┼────┼───┼───┤
│聆达集团股│金寨嘉悦新│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 │限公司 │ │ │ │ │ │ │ │
├─────┼─────┼─────┼────┼─────┼─────┼────┼───┼───┤
│聆达集团股│金寨嘉悦新│ 572.00万│人民币 │--- │2032-12-28│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 │限公司 │ │ │ │ │ │ │ │
├─────┼─────┼─────┼────┼─────┼─────┼────┼───┼───┤
│聆达集团股│金寨嘉悦新│ 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 │限公司 │ │ │ │ │ │ │ │
├─────┼─────┼─────┼────┼─────┼─────┼────┼───┼───┤
│聆达集团股│金寨嘉悦新│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 │限公司 │ │ │ │ │ │ │ │
├─────┼─────┼─────┼────┼─────┼─────┼────┼───┼───┤
│聆达集团股│金寨嘉悦新│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 │限公司 │ │ │ │ │ │ │ │
├─────┼─────┼─────┼────┼─────┼─────┼────┼───┼───┤
│聆达集团股│金寨嘉悦新│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 │限公司 │ │ │ │ │ │ │ │
├─────┼─────┼─────┼────┼─────┼─────┼────┼───┼───┤
│聆达集团股│格尔木神光│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是 │
│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6-13│其他事项
──────┴──────────────────────────────────
一、交易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股权架构,完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管理层、核
心骨干人员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湖北长晶环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晶环芯”)拟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核心团队
持股平台武汉忠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忠芯”)。武汉忠芯拟以现金
增资2250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金额全部计入注册资本。
公司拟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长晶环芯的注册资本由2750万元人
民币增加至5000万元人民币,武汉忠芯持股比例为45%,公司对长晶环芯的持股比例由100%变
更为55%。长晶环芯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需要,对公司长期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
扩股暨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增资事
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武汉忠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7MAKCL8QX66
3、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白玉山街道康宁社区24门附1号一层087
4、注册资本:675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执行事务合伙人:福芯晶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7、成立日期:2026年4月17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
售,计算机系统服务,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
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武汉忠芯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10、关联情况:经查询,武汉忠芯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6-04-22│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至15:00。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地址:安徽省六安
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骞先生。
6、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为665,849,987股,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并参加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为17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32,300,8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8879%。
(1)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为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132,860,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953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为173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99,440,2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9343%;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为176人,代表股份119,
550,8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54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
──────┬──────────────────────────────────
2026-04-16│对外投资
──────┴──────────────────────────────────
特别提示: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聆达股份”)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拟与江苏精煜智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煜智显
”)共同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南京嘉悦智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其
中金寨嘉悦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6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2%;精煜智显拟以实物设备
作价出资24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8%(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精煜智显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彭骞先生担任董事长之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专门会议、委员会及董
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资公司尚未注册成立,名称及相关工商信息将以最终登记注册
信息为准,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
称“《重整计划》”)的相关安排及要求,公司将在完成《重整计划》的基础上,逐步调整业
务结构、提升经营能力,向先进智造产业转型升级。精煜智显在玻璃基板图形工艺、自主知识
产权的高分子材料生产及自研驱动技术等领域拥有深厚的技术积淀,其产品应用于新型显示行
业的关键领域,主营业务包括TFT-LCD显示部件(包括CF半成品、AR/AG膜、ITO玻璃等)、染
料液晶调光玻璃、胆甾相液晶电子纸部件的研发与生产。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拟与精煜智显共
同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合资公司,其中金寨嘉悦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600万元,占合资公司
注册资本的52%;精煜智显拟以实物设备作价出资24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8%。合资
公司聚焦彩色滤光膜(“彩膜/CF”)检测、封装技术,专注服务G5代线及以下中小尺寸显示
面板领域,打造成熟的彩膜成品供应体系,从事彩色滤光膜封装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业务。
(二)关联关系情况
精煜智显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彭骞先生担任董事长之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
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彭骞先生已经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
案由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在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及《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
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等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精煜智显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MAEC3YMH1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佑路33号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年2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技术玻璃
制品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显示器件制造;新材
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
议及展览服务;显示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精煜智显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彭骞先生担任董事长之公司,根据《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精煜智显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26年4月15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金寨县签署:甲方:金寨嘉
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精煜智显科技有限公司
──────┬──────────────────────────────────
2026-04-16│其他事项
──────┴──────────────────────────────────
根据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结合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长晶环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一、全资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相关信息
近日,湖北长晶环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鄂州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葛店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湖北长晶环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10MAKC1W9A64
3、注册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西路与建设大道交汇处泛半导体产
业园14#C型厂房3(自主申报)
4、注册资本:贰仟柒佰伍拾万圆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明星
7、成立日期:2026年4月14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通
用零部件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金属表面处
理及热处理加工;真空镀膜加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6-04-16│其他事项
──────┴──────────────────────────────────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明星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鉴于聘任时,明星
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董事会指定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待其取得相关资格证明后,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4日披
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近日,明星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根据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明星女士自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之日起正式履行公司董
事会秘书职责。其联系方式如下:
投资者热线电话:0564-7339502
邮箱:east300125@lingdagroup.com.cn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
──────┬──────────────────────────────────
2026-03-31│重要合同
──────┴──────────────────────────────────
特别提示:
1、《关于设立合资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框架协议》”)
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尚存在不确定性。除保密条款
外,对双方不构成法律约束力、无强制执行力。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相关
正式合作协议。
2、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短期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需视协议双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3、江苏精煜智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煜智显”)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担
任董事长之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
悦”)与精煜智显签署《关于设立合资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因本协议
为框架性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
4、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与江苏精煜智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煜智显”)于2026
年3月30日签署《框架协议》。双方有意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产业协同与资源互补,共同出资
设立一家合资公司,以从事彩色滤光膜、新型显示彩膜封装模组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
。
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与精煜智显签署《框架协议》事项构
成关联交易,但因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在本协议中相关的投资项目明确后,按照《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有关要求,及时履
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协议》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精煜智显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彭骞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MAEC3YMH12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佑路33号
6、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5年2月28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技术
玻璃制品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显示器件制造;
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会议及展览服务;显示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9、关联关系说明:精煜智显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担任董事
长之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与精煜智显签署《框架协议》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因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
10、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精煜智显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11、精煜智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二)合作的原则
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拟设立合资公司(
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的相关事宜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并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
2026-03-31│其他事项
──────┴──────────────────────────────────
一、关联交易概述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内部工作、人事调整,经与唐洪湘先生、
谢景远先生协商一致,公司与唐洪湘先生、谢景远先生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分别向其支付经济
补偿金及其他费用合计均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前述具体事项、金额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核算
发放。因唐洪湘先生于2025年12月10日离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谢景远先生于2025年12
月10日离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两人离任后十二个月内仍为公司关联方,故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无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
──────┬──────────────────────────────────
2026-03-31│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鄂州设立全
资子公司湖北科晶环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
下简称“科晶环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
2026-03-31│其他事项
──────┴──────────────────────────────────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
认为,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并已经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
申请能否获得深交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2、在深交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5579万元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为57
85万元,期末净资产为-53841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公司触发“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与“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因此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高效太阳能电池
片生产线于2024年3月14日实施临时停产,并预计无法在三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根据《上市
规则》第9.4条第(一)项,公司股票被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四)项,公司股票被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因公司涉及违规担保情形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解决,根据《上市规则》第9.4条第(五)
项,公司股票被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4、公司2022年至2024年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值为负且公司2024年度被出具了带有持续经
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公司股
票被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2026-03-31│其他事项
──────┴──────────────────────────────────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即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
润为-146679.22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9035.15万元,公司实收股本为665849987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自2024年起,光伏行业面临结构性产能过剩以及阶段性供需失衡,市场竞争加剧,主产业
链价格大幅下跌。受此影响,公司主要收入来源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续停
产,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减少,盈利能力下降,存货跌价和长期资产减值计提大幅增加,对公司
业绩造成较大影响,导致公司未弥补亏损累计较大。
三、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未弥补亏损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正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经营
和财务状况,以弥补前期亏损,推动企业稳健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1、聚焦核心业务,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质量,提升公司长期发展能力。
2、积极拓展先进智造产业领域优质业务,培育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3、加强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深入推动公司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持续提升管
理效率、降低经营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
2026-03-31│其他事项
──────┴──────────────────────────────────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事项无异议。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
2011年12月2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
琦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
元。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致同所近三
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
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
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姜韬,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
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字注册
会计师:张一曲,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致同
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司伟库,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3、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5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
费无变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致同所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
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致同所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
较好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
构的要求。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
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根据市场情况和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
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2026-03-31│其他事项
──────┴──────────────────────────────────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
3月29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6年4月21日15:0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至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地址:安
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
5、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
2026-03-31│其他事项
──────┴──────────────────────────────────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
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3-26│其他事项
──────┴──────────────────────────────────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经营范
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
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为进一步
契合实际情况及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了经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新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
公司新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82461759L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骞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陆仟叁佰柒拾肆万玖仟玖佰捌拾柒元整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2日
住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32B号第9层902、903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
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
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
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半导体
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机
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
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
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电子元
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
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真空镀膜加工;专业保洁
、清洗、消毒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3-1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18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18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
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9:15至15:00
。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地址:安徽省六安
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骞先生。
6、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为665,849,987股,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并参加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为19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07,612,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18%。
(1)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为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为19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量为207,612,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18%;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为196人,代表股份94,8
6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5%;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
──────┬──────────────────────────────────
2026-03-04│其他事项
──────┴──────────────────────────────────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并于2026年2月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刘良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
截至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刘良志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刘良志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
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刘良志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
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
2026-03-03│其他事项
──────┴──────────────────────────────────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聆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或“薪酬方案”)。本方案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构成及标准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薪酬和绩
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其董事职务
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薪酬。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
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的考核结果核定。
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以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30万元/年(税前),按月
度平均发放。
──────┬──────────────────────────────────
2026-03-03│委托理财
──────┴──────────────────────────────────
1、投资种类: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到期
还本风险相对较低的境内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对拟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筛选与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形势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本次投资因市场波动影响导致实际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
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为公司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
2、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到期
还本风险相对较低的境内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
5、资金来源: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委托理
财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实施方式: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
上述投资额度内进行审批,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手续等事宜。
7、关联关系: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
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2026-03-03│其他事项
──────┴──────────────────────────────────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
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9:15至15:00。3、会议召
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全资子
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
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6、出席对象: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上述提案经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议案1.00需逐项表决。议案1.01、1.02、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2、登记地
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
区)笔架山路1号)。3、登记方式: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
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1、联系方式联系人:明星
联系地址: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
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
联系电话:0564-7339502传真:0564-7339502
公司邮箱:east300125@lingdagroup.com.cn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350125
2、投票简称:聆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
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9:15-15:00。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股东参会登记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
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股性质: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
2026-02-10│其他事项
──────┴──────────────────────────────────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法定代表
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公司《营业执照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2月4日召开了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及高级管理人员称谓并修订<公司章程>
等相关制度的议案》。公司为执行《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对出资人权益进行了
调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265499995股增至663749987股,注册资本
由265499995元增至663749987元。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
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彭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二、新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
公司新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82461759L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骞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陆仟叁佰柒拾肆万玖仟玖佰捌拾柒元整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2日
住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32B号第9层902、903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
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
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
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
计、监理除外),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
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
,再生资源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通用设备制造(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
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
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2-0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2月4日下午
15:00在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
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永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并参加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为14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量为2921458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88%。其中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为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
的股东为14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921458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88%。通
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6人,代表股份179395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94%。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
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要求,为更加公允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
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
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
在分歧。
──────┬──────────────────────────────────
2026-01-27│其他事项
──────┴──────────────────────────────────
1、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
经消除,公司已于2026年1月8日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
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2026年1月27日,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
2026年1月28日起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仍因触及《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二)项规定及第9.4条第(一)(四
)(五)(六)项规定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聆
达”,股票代码仍为“300125”,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一、公司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消除的情况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管理人向六安中院提交了《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同日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37)。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皖15
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终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金寨嘉悦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终结公司及子公司重整程序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138)。
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根据《上市规则》第10.4.14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符合申
请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于2026年1月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2026年1月27日,深交所审核同意撤
销公司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触及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保
持不变。
二、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仍因触及《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二)项规定及第9.4条第(一)(四)
(五)(六)项规定,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聆达”,股票代码仍为“300125”,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
0%。
──────┬──────────────────────────────────
2026-01-20│其他事项
──────┴──────────────────────────────────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
: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4日9:15至15:00。3、会议召开
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全资子公
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
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5、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30日
6、出席对象: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上述提案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议案1.00需逐项表决。议案1.01、1.02、1.03为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2.00、
3.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
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将分别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其
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
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
告时同时公开披露。2、登记地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安徽省六安市
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3、登记方式: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
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
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1、联系
方式
联系人:杨冬林
联系地址: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
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
联系电话:0564-7339502传真:0564-7339502
公司邮箱:east300125@lingdagroup.com.cn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附件:1、《参加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350125
2、投票简称:聆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
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
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若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4日,9:15-15:00。具体的身份
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股东参会登
记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
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股性质: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
2026-01-20│资产出售
──────┴──────────────────────────────────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出售部分废旧机器设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拟
投资建设光伏电站技改项目的议案》,公司为优化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
率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光新能源)二期50MWp电站实
施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现技改项目顺利推进,神光新能源拟对技改项目中替换
下来的废旧设备通过询价的方式进行出售。
对于技改项目中替换下来的废旧设备,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
用效率,拟通过询价的方式出售,所得资金将用于子公司运营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废旧设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约人民币6650万元(具体金额以截至交易基准日的财务核算数
据及审计结果为准),具体金额以最终实际成交价格为准。通过公开市场向具备废旧设备回收
、环保拆解等合法专业资质的部分企业发出统一询价文件,预估本次出售废旧设备交易金额为
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二、出售设备基本情况
1、设备名称:本批处置设备主要包括废旧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废旧500KW逆变器、废旧支
架、废旧管母、废旧箱体;
2、数量及规格:废旧高倍聚光光伏组件不超过123480块,废旧500KW逆变器102台,废旧
支架、废旧管母、废旧箱体若干吨(最终以全部拆除称重为准);
3、购置及使用情况:本批处置设备原用于神光新能源二期50MWp电站日常发电运营,因技
术升级及设备老化,经评估不再适配神光新能源技改后电站的运营需求;
4、账面价值: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批处置设备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账面价值
约为人民币6650万元(最终以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三、其他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1-08│其他事项
──────┴──────────────────────────────────
1、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
经消除,公司已于2026年1月8日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
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如需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该
期限内),做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的决
定,最终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深交所同意公司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仍因触及
《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二)项规定及第9.4条第(一)(四)(五)(六)项规
定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聆达”,股票代码仍为
“300125”,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一、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为-85579万元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为5785万元,期末净资产为-53841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二)项
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5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六安中院)送达的(2024)
皖15破申1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10.
4.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九)法院依法受
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11月19日起被叠加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1、公司2022至2024年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值为负且公司2024年度被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
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9.4条第(四
)项,公司股票被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
险警示中9.4条第(六)项,公司股票被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于2024年3月14日实施临时停产,并预计
无法在三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9.4条第(一)项,公司
股票被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4、因公司涉及违规担保情形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解决,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
中9.4条第(五)项,公司股票被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2025-12-31│其他事项
──────┴──────────────────────────────────
2025年12月31日,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分别收到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皖15破1号
之一、(2025)皖15破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终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金寨嘉悦重
整程序。
一、《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此外,在本院裁定终结重整程序后,聆达股份公司管理人应依法继续履职。综上,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此外,在本院裁定终结重整程序后,金寨嘉悦公司管理人应依法继续履职。综上,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
2025-12-30│其他事项
──────┴──────────────────────────────────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重整
管理人根据《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拟对金寨嘉悦名下一批闲置设备进行
公开处置。
本次资产处置严格遵循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采取网络公开拍卖方式进行,现将拍卖基本
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基本情况
1、拍卖主体: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拍卖平台:京东网络竞价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3、拍卖时间:2026年1月14日10时至2026年1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4、拍卖标的:
专用设备资产包:起拍价为人民币22311162.00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231116.20元。
通用设备资产包:起拍价为人民币4692790.00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69279.00元。
本次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京东网络竞价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
html)。
二、本次拍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拍卖通过处置低效、闲置资产,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回笼资金。所得款项
在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将用于清偿债务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2-30│其他事项
──────┴──────────────────────────────────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针对重整计划执行
工作,管理人出具了《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金寨嘉悦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聆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关于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
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均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2、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
额以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一、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2025年11月18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六安中院、法院)作出(2024)皖15
破申127号、(2024)皖15破申147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皖15破1号、(2025)皖15破2
号《决定书》,六安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
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的重整申请,同时指定聆达股份清算
组担任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
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
)。
2025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金寨嘉悦科
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聆
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披露的《出资人组会
议暨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23)。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分别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聆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124)。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分别收到六安中院送达的(2025)皖15破1号《
民事裁定书》,六安中院裁定批准《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及子公司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5)。
2025年12月19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合计人民币10
59252845.76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亿伍仟玖佰贰拾伍万贰仟捌佰肆拾伍元柒角陆分)。全体
重整投资人已支付完毕全部重整投资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
司收到重整投资人全部重整投资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8)。
2025年12月29日,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398249992股股票已全部转增完毕,登记至管
理人开立的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公司总股本由265499995股增
至663749987股(已扣除未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6日
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5-132)。
二、向部分重整投资人和部分债权人过户转增股票的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应当向债权人或重整投资人分配的股票已
经分配完毕或完成提存。2025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管理人已将212210123股转增股票(占公司总股本31.87%)已由管理人
账户(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至部分重整财务投资人及部分
债权人证券账户,其中向部分重整财务投资人共计划转170118048股,向部分债权人共划转420
92075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