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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股份(30012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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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126 锐奇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12310.00│ ---│ ---│ 6944.38│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收购豪迈资产业务 │ 2600.00万│ ---│ 2600.00万│ 100.00│ ---│ 2011-12-31│ ├─────────┼──────┼─────┼─────┼─────┼─────┼──────┤ │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 1.55亿│ ---│ 1.64亿│ 106.37│ 966.17万│ 2013-10-31│ │产业化项目 │ │ │ │ │ │ │ ├─────────┼──────┼─────┼─────┼─────┼─────┼──────┤ │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 6506.50万│ ---│ 7837.48万│ 100.40│ 182.61万│ 2012-12-31│ │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补充高等级专业电动│ 1300.00万│ ---│ ---│ ---│ ---│ 2012-10-31│ │工具扩产及技术改造│ │ │ │ │ │ │ │项目投资额 │ │ │ │ │ │ │ ├─────────┼──────┼─────┼─────┼─────┼─────┼──────┤ │锐境达智能科技(上│ 1.00亿│ ---│ 1.00亿│ 100.00│ ---│ ---│ │海)有限公司 │ │ │ │ │ │ │ ├─────────┼──────┼─────┼─────┼─────┼─────┼──────┤ │专业电动工具研发中│ 3847.00万│ ---│ 3134.36万│ 81.48│ ---│ 2014-12-31│ │心项目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2800.00万│ ---│ 2800.00万│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5000.00万│ 5660.34万│ 3.07亿│ 100.00│ ---│ ---│ │)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6-18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 │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KEN TOOLS (THAILAND) CO., LTD.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浙江锐奇工具有限公司 │ ├──────┼────────────────────────────────────────┤ │卖方 │KEN TOOLS (THAILAND) CO., LTD. │ ├──────┼────────────────────────────────────────┤ │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做出总经理决议,因业务发│ │ │展和增加海外生产基地布局需要,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额人民币)的自有资│ │ │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泰国生产基地: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锐奇工具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浙江锐奇)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下属全资子公司JYUInternationalHoldingLimited│ │ │(以下简称JYU),注册金额5万美元,并以此JYU公司在香港设立两家下属全资子公司Kongy│ │ │aTechCo.,Limited(以下简称港耀)和YaokongTechCo.,Limited(以下简称耀港),注册金│ │ │额均为1万港元,并以港耀和耀港在泰国设立下属全资子公司KENTOOLS(THAILAND)CO.,LTD. │ │ │(以下简称泰国锐奇),注册金额200万泰铢,并由泰国锐奇实施建设泰国生产基地。目前 │ │ │上述四家全资境外子公司已完成注册手续,并已获得国内的境外投资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和│ │ │审批。 │ │ │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境外全资子公│ │ │司增资的议案》,为充实泰国锐奇资金实力,增强泰国生产基地的筹备和运营能力,同意公│ │ │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锐奇以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额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其全│ │ │资子公司泰国锐奇增资,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 │ │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 │ │施建设泰国生产基地。本次增资完成后,泰国锐奇注册金额将从200万泰铢增加至3亿泰铢(│ │ │增资后实际注册金额以泰国当地政府登记审批为准)。为确保上述事项能够顺利实施,公司│ │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合法授权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1-22 │ ├──────┼────────────────────────────────────────┤ │关联方 │上海咖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珞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明│ │ │厅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参股股东与关联方吴明厅先生、上│ │ │海咖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咖帕”)、上海珞盟企业管理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珞盟”)共同出资设立珞奇机器人科技(上海)有限公│ │ │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主要从事割草机│ │ │器人及相关技术领域。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45万元, │ │ │持股比例为4.50%。 │ │ │ 吴明厅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上海咖帕和上海珞盟的控股股东,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主体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事│ │ │项属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 │ │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明厅先生│ │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各方已于同日共同│ │ │签署了《投资协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自然人 │ │ │ 1、姓名:吴明厅 │ │ │ 2、住所:上海市松江区 │ │ │ 3、关联关系:吴明厅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 │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吴明厅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4、经查询,吴明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二)关联法人上海咖帕 │ │ │ 1、公司名称:上海咖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成立日期:2025年1月13日 │ │ │ 3、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站路361号 │ │ │ 4、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明厅 │ │ │ 5、出资额:200万元 │ │ │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 │ │咨询服务) │ │ │ 7、股权结构:吴明厅持股95%,任治国持股5% │ │ │ 8、关联关系:上海咖帕是吴明厅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 │则》等相关规定,上海咖帕为公司关联法人。 │ │ │ 9、经查询,上海咖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二)关联法人上海珞盟 │ │ │ 1、公司名称:上海珞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成立日期:2025年1月13日 │ │ │ 3、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站路361号 │ │ │ 4、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明厅 │ │ │ 5、出资额:100万元 │ │ │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 │ │咨询服务) │ │ │ 7、股权结构:吴明厅持股90%,施正环持股10% │ │ │ 8、关联关系:上海珞盟是吴明厅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 │则》等相关规定,上海珞盟为公司关联法人。 │ │ │ 9、经查询,上海珞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锐奇控股股│上海劲浪国│ 4000.00万│人民币 │--- │2025-08-05│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锐奇控股股│上海劲浪国│ 4000.00万│人民币 │--- │2024-07-25│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际贸易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18│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劲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劲 浪)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额度,授权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年,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 时止,具体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担保 余额不超过授权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上海劲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2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茸路5号 法定代表人:吴明厅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主营业务:电动工具及配件附件、机器设备等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等。 ──────┬────────────────────────────────── 2025-04-18│其他事项 ──────┴──────────────────────────────────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年9月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数量68人,注册会计师数量359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超过18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6893.21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7281.44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684.46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3家 2024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等。 ──────┬────────────────────────────────── 2025-04-18│委托理财 ──────┴──────────────────────────────────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7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 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额外币 )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任一 时点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6亿元。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单一产 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12个月,如单笔理财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 顺延至单笔理财终止时止。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次购买理财 产品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 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额外币) 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额外币)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任一时点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 6亿元。 3、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用于购买流动性好、风险 可控的理财产品,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12个月,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额度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资金安排情况择机购买理 财产品,如单笔理财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理财终止 时止。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04-18│其他事项 ──────┴────────────────────────────────── 1、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 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2)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交易品种和工具: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4)交易金额:任一时点的交易总额不超过8,000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2、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受市场 环境、外部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交易过程中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法律 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在符合相关外汇监管要求、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合计不超过8,000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额 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 任一时点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总额不超过经审议的额度。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 止。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产品出口主要以美元结算,外销收入占比较高,汇率的持续大幅波动可能会给公司经 营业绩带来较大影响,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 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根据经营相关实际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金额 在符合相关外汇监管要求、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 合计不超过8,000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任一时点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总额不超过经审议 的额度。 3、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 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 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4、交易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 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 银行信贷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交易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交易活动由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04-18│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会计政策及财务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4年末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了分析和 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2025-04-18│其他事项 ──────┴──────────────────────────────────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9264406.9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4829727.5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 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53517011.73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68304545.05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 ──────┬────────────────────────────────── 2025-04-01│其他事项 ──────┴──────────────────────────────────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5次 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锐奇股份A股普通股股份。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股份(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用于公司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公司于2024 年2月7日发布《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截止2024 年2月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64%,最高成交价为4.6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342 47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首次授予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07.00万股,占本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35%,全部来源于上述已回购股份。 ──────┬────────────────────────────────── 2025-01-22│对外投资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参股股东与关联方吴明厅先生、上海 咖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咖帕”)、上海珞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珞盟”)共同出资设立珞奇机器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暂 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主要从事割草机器人及相 关技术领域。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45万元,持股比例为4. 50%。吴明厅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上海咖帕和上海珞盟的控股股东,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主体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事项 属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 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明厅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上述各方已于同日共同签署了《投资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自然人 1、姓名:吴明厅 2、住所:上海市松江区 3、关联关系:吴明厅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吴明厅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4、经查询,吴明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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