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126 锐奇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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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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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2310.00│ ---│ ---│ 6944.38│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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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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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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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豪迈资产业务 │ 2600.00万│ ---│ 2600.00万│ 100.00│ ---│ 201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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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 1.55亿│ ---│ 1.64亿│ 106.37│ 966.17万│ 2013-10-31│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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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 6506.50万│ ---│ 7837.48万│ 100.40│ 182.61万│ 2012-12-31│
│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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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高等级专业电动│ 1300.00万│ ---│ ---│ ---│ ---│ 2012-10-31│
│工具扩产及技术改造│ │ │ │ │ │ │
│项目投资额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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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境达智能科技(上│ 1.00亿│ ---│ 1.00亿│ 100.00│ ---│ ---│
│海)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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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电动工具研发中│ 3847.00万│ ---│ 3134.36万│ 81.48│ ---│ 2014-12-31│
│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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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2800.00万│ ---│ 2800.00万│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5000.00万│ 5660.34万│ 3.07亿│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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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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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18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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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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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KEN TOOLS (THAILAND) CO., LTD.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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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锐奇工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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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KEN TOOLS (THAILAND) CO.,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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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做出总经理决议,因业务发│
│ │展和增加海外生产基地布局需要,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额人民币)的自有资│
│ │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泰国生产基地: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锐奇工具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浙江锐奇)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下属全资子公司JYUInternationalHoldingLimited│
│ │(以下简称JYU),注册金额5万美元,并以此JYU公司在香港设立两家下属全资子公司Kongy│
│ │aTechCo.,Limited(以下简称港耀)和YaokongTechCo.,Limited(以下简称耀港),注册金│
│ │额均为1万港元,并以港耀和耀港在泰国设立下属全资子公司KENTOOLS(THAILAND)CO.,LTD. │
│ │(以下简称泰国锐奇),注册金额200万泰铢,并由泰国锐奇实施建设泰国生产基地。目前 │
│ │上述四家全资境外子公司已完成注册手续,并已获得国内的境外投资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和│
│ │审批。 │
│ │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境外全资子公│
│ │司增资的议案》,为充实泰国锐奇资金实力,增强泰国生产基地的筹备和运营能力,同意公│
│ │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锐奇以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额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其全│
│ │资子公司泰国锐奇增资,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
│ │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
│ │施建设泰国生产基地。本次增资完成后,泰国锐奇注册金额将从200万泰铢增加至3亿泰铢(│
│ │增资后实际注册金额以泰国当地政府登记审批为准)。为确保上述事项能够顺利实施,公司│
│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合法授权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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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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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咖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珞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明│
│ │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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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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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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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参股股东与关联方吴明厅先生、上│
│ │海咖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咖帕”)、上海珞盟企业管理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珞盟”)共同出资设立珞奇机器人科技(上海)有限公│
│ │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主要从事割草机│
│ │器人及相关技术领域。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45万元, │
│ │持股比例为4.50%。 │
│ │ 吴明厅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上海咖帕和上海珞盟的控股股东,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主体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事│
│ │项属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
│ │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明厅先生│
│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各方已于同日共同│
│ │签署了《投资协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自然人 │
│ │ 1、姓名:吴明厅 │
│ │ 2、住所:上海市松江区 │
│ │ 3、关联关系:吴明厅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 │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吴明厅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4、经查询,吴明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二)关联法人上海咖帕 │
│ │ 1、公司名称:上海咖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成立日期:2025年1月13日 │
│ │ 3、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站路361号 │
│ │ 4、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明厅 │
│ │ 5、出资额:200万元 │
│ │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
│ │咨询服务) │
│ │ 7、股权结构:吴明厅持股95%,任治国持股5% │
│ │ 8、关联关系:上海咖帕是吴明厅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 │则》等相关规定,上海咖帕为公司关联法人。 │
│ │ 9、经查询,上海咖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二)关联法人上海珞盟 │
│ │ 1、公司名称:上海珞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成立日期:2025年1月13日 │
│ │ 3、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站路361号 │
│ │ 4、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明厅 │
│ │ 5、出资额:100万元 │
│ │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
│ │咨询服务) │
│ │ 7、股权结构:吴明厅持股90%,施正环持股10% │
│ │ 8、关联关系:上海珞盟是吴明厅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 │则》等相关规定,上海珞盟为公司关联法人。 │
│ │ 9、经查询,上海珞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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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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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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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控股股│上海劲浪国│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际贸易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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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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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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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参股股东与关联方吴明厅先生、上海
咖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咖帕”)、上海珞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珞盟”)共同出资设立珞奇机器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暂
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主要从事割草机器人及相
关技术领域。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45万元,持股比例为4.
50%。吴明厅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上海咖帕和上海珞盟的控股股东,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主体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事项
属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
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明厅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上述各方已于同日共同签署了《投资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自然人
1、姓名:吴明厅
2、住所:上海市松江区
3、关联关系:吴明厅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吴明厅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4、经查询,吴明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法人上海咖帕
1、公司名称:上海咖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25年1月13日
3、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站路361号
4、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明厅
5、出资额:200万元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
7、股权结构:吴明厅持股95%,任治国持股5%
8、关联关系:上海咖帕是吴明厅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上海咖帕为公司关联法人。
9、经查询,上海咖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以公司自有资金45万元现金出资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珞奇机器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
成立时间:尚未注册成立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
法定代表人:吴明厅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务消费机
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产品
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
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的信息为准)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交易各方将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交
易各方确定以每一元出资额对应一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遵
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各方同意,标的公司由各方共同出资,总出资额为1000万元,各方可分期出资。
2、各方同意,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甲方认缴655万元,乙方认缴45万元,
丙方认缴200万元,丁方认缴100万元。各方应于标的公司成立后5年内缴纳注册资本。
3、各方投资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本结构见上述股权结构图示。
4、各方同意,各方应将本协议约定的投资金额按时以现金方式付至标的公司基本户。
5、各方股东一致同意,标的公司的利润按本协议确定的股份比例享有。
6、各方应当遵守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若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资金需求的
,可采取第三方融资或同比例增资方式解决资金问题,如一方不同意增资,则视为其放弃增资
权利,其增资权利由其他方享有。
7、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
8、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者全部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
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
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
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
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9、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均构成违约。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10、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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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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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情况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
自有资金1亿元参与发起设立“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日
期2015年6月5日,公告编号2015-059)。
2015年7月3日,广州智造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2015年7月13日,公告编号2015-07
0)。公司根据基金出资缴付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缴付了全部认购出资款共计1亿元。
2022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延长广州智造投资基金存续期的公告》,鉴于尚有部
分投资项目在存续期限内未能完全退出,基金召开合伙人会议,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
变更合伙期限为201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2日,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业务变更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27)。
二、投资收回情况
根据合伙协议,广州智造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对投资的部分项目进行处置,由于基
金已处于退出期,公司本次处置收回部分基金份额及对应收益。根据基金分配方案,公司于20
24年11月26日收到分配资金56.62万元。
三、对公司业绩影响
上述处置基金份额收到的56.62万元扣除所得税后的净额将计入公司2024年度留存收益之
中(未经审计),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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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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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做出总经理决议,因业务发展
和增加海外生产基地布局需要,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额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设
立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泰国生产基地: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锐奇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锐奇)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下属全资子公司JYUInternationalHoldingLimited(以下简
称JYU),注册金额5万美元,并以此JYU公司在香港设立两家下属全资子公司KongyaTechCo.,L
imited(以下简称港耀)和YaokongTechCo.,Limited(以下简称耀港),注册金额均为1万港
元,并以港耀和耀港在泰国设立下属全资子公司KENTOOLS(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泰国
锐奇),注册金额200万泰铢,并由泰国锐奇实施建设泰国生产基地。目前上述四家全资境外
子公司已完成注册手续,并已获得国内的境外投资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和审批。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境外全资子公司
增资的议案》,为充实泰国锐奇资金实力,增强泰国生产基地的筹备和运营能力,同意公司全
资子公司浙江锐奇以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额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其全资子公
司泰国锐奇增资,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
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建设泰国
生产基地。本次增资完成后,泰国锐奇注册金额将从200万泰铢增加至3亿泰铢(增资后实际注
册金额以泰国当地政府登记审批为准)。为确保上述事项能够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及其合法授权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
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国内的境外投资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和审批,尚需履行泰国当
地政府相关部门的企业登记变更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涉
及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次投资为现金出资方式,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英文名称:KENTOOLS(THAILAND)CO.,LTD.中文名称:锐奇工具(泰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23年12月4日注册编号:0105566228835注册地址:No.79AnamaiNgamCharoenRoad,ThaKham
Sub-District,BangKhunTianDistrict,Bangkok.注册金额:200万泰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机电产品、五金交电销售,货物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智能装备的技术开发和销售,互联网、工业信息及物联网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电机、模具、电动工具(电钻、冲击扳手、起子机、角磨机、电锤、直砂机、电磨、抛光机
、冲击钻、金刚石钻孔机、石材切割机、型材切割机、电锤、电镐、电圆锯、曲线锯、斜切割
机、砂光机、修边机、雕刻机、电刨、台锯、吹风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技术转让、生产、销售和维修。
3、股权结构
泰国锐奇为浙江锐奇全资子公司,增资前后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
4、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情况
无(公司成立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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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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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劲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劲
浪)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额度,授权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年,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
时止,具体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担保
余额不超过授权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上海劲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2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茸路5号
法定代表人:吴明厅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主营业务:电动工具及配件附件、机器设备等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上海劲浪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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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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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
议选举万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万超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
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万超: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16年1
月任职于上海美维电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2016年2月至2018年10月任职于永大电梯设备(
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2018年10月起任职于锐奇股份人力资源部,2023年4月起任锐奇
股份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5月起任锐奇股份监事会主席。
万超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
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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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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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12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
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
定。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费用50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无变化。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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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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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
司造成不利影响。
(2)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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