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127 银河磁体 更新日期:2025-10-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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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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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0-09-20│ 18.00│ 6.9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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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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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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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工具 │ ---│ ---│ ---│ 5034.22│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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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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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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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号厂房建设项目 │ 2200.00万│ 0.00│ 2038.97万│ 100.00│ ---│ 201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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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度、高洁净度硬│ 1.39亿│ 0.00│ 7248.85万│ 100.00│ ---│ 2013-06-30│
│盘用粘结钕铁硼磁体│ │ │ │ │ │ │
│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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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汽车用粘结钕│ 4790.00万│ 0.00│ 2612.60万│ 100.00│ 1340.58万│ 2013-06-30│
│铁硼磁体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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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钐钴磁体项目 │ 2600.00万│ 0.00│ 1586.72万│ 88.71│ -16.13万│ 201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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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压磁体项目 │ 3800.00万│ 0.00│ 2707.45万│ 96.94│ 446.53万│ 201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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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节余永久补充流│ ---│ ---│ 9723.39万│ ---│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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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钕铁硼微晶磁粉生产│ 4000.00万│ 0.00│ 4000.03万│ 100.00│ ---│ 2014-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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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 │ 7272.00万│ 0.00│ 7272.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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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4.09亿│ 0.00│ 4.09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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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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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7 │交易金额(元)│4.5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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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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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四川京都龙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 │
│ │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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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华强睿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唐明星、徐刚│
│ │、福州启赋新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4名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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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宁波华强睿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唐明星、徐刚、福州启赋新材创业投资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等14名股东、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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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华强睿哲创业│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唐明星、徐刚、福州启赋新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华强睿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龙泰聚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都龙泰众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衡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北京合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启赋四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舟山亚商复观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启赋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都鸿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湘江启赋弘泰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
│ │合伙)共计14名标的公司原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四川京都龙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交│
│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京都龙泰100%的股权。 │
│ │ 经交易各方初步协商,本次交易标的预估值为人民币4.5亿元左右。截至本预案签署日 │
│ │,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因此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最终财务数据、评估结果│
│ │将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出具正式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后确定。│
│ │本次重组所涉及的标的公司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
│ │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最终评估结果与交易价格将在重组报告│
│ │书中予以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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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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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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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华强睿哲、唐明星、徐刚、福州启
赋、华强睿华、龙泰聚力、龙泰众锦、成都衡通、北京合享、新余启赋、舟山亚商、嘉兴启赋
、成都鸿合、长沙启赋14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京都龙泰100%股权。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将持有京都龙泰100%的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作为支付对价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
事项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本次发行股份作为支付对价购买资产的股份发
行价格确定为23.15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作为支付对价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1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及上
市公司发行股份作为支付对价购买资产的最终股份发行数量均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
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
双方协商确定,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二)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
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30%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支付对价的100%。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标的公
司的项目建设、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以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等,募集配
套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若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足,则不足部分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融资方式解
决。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
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因此标的公司经审计
的财务数据及交易对价暂未确定。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上市公司及标的公
司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但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需提交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
实施。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维持无实际控制人的状
态。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
市情形。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预计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5%。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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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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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四
川京都龙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河磁体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集公司股东
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
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依照法定程序召集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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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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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和第七届监事会于2025年
5月31日任期届满,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监事会。现将
部分董事换届离任和监事自然离任情况公告如下:独立董事王仁平先生、傅江先生离任后不再
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亦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董事朱魁文先生离任后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监事会主席代华进先生离任后继续在公司任职,并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监事毛荣华先生离任后继续在公司任职。
监事唐建英女士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上述离任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离任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职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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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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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3日14:30在成都高新区西区百草路6
08号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戴炎先生
主持,公司全体董事、高管及监事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一)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日9:15-15:0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
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20,109,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8654%;
反对17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811%;弃权117,90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
数的0.0535%。
表决结果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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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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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职工大会,经全体职工投票表决,选举代华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示期已满无异议,代华进先生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
期一致。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
代华进先生: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不具有境外居留权。1991年计算机应用专业毕
业,2009年4月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MBA结业。1998年就职于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历任技术员、质控部部长,现任公司技术部部长,从2013年5月31日开始任公司监事,自2021
年7月22日起历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至2025年5月31日届满。
代华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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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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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选择保本型,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
2.投资金额: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可能会有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
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购买事宜
,授权有效期一年。本议案属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
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将对理财
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保本型,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
应为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用于其他证券
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四)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来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人民币20000万元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七)公司近12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近12个月,公司没有购买理财产品。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及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发行主体、类型、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
、投资范围、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实现保本的风险控制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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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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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为降低生产成本,节约用电
费用,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利用现有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本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与项目相关后期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
项目建设及项目后期管理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项目投资建
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现将项目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银河磁体”))计划使用自有资金75
0万元,用于建设2.7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银磁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磁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89
0万元,用于建设3.3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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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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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5年4月24日14:30开始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现将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
024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4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
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联系电话:028-87951914
7、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7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成都高新区西区百草路608号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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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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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
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支付其2024年度报告审计总费用4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费用3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1万元)。
(一)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初始成立
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
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2人。
四川华信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242.5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242.59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13736.28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41家上市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
5655.0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同行业上
市公司为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
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
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
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监督管理措施1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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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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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323,146,3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13,101,226
.00元(含税),不送转股。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会
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下:
1、2025年3月26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基于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现有项目建设情况,公司资金充裕,
拟分红金额不影响公司在建项目进程,公司此次现金分红符合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业绩增长状况
和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对股东的长期回报规划,具有合法性、合规性
及合理性。
3、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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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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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河磁体”)于2024年12月9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995044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7924%)的股东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银河集团”)计划自公告发布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2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9903%。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银河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银河磁体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现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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