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132 青松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6054.24│ ---│ ---│ 1220.05│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收购张家港亚细亚化│ ---│ ---│ 1.18亿│ 100.00│ ---│ 2011-09-06│
│工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 │ │
├─────────┼──────┼─────┼─────┼─────┼─────┼──────┤
│松节油深加工扩建及│ 1.59亿│ 38.55万│ 1.30亿│ 99.98│ 1111.54万│ 2013-12-31│
│下游系列产品的开发│ │ │ │ │ │ │
├─────────┼──────┼─────┼─────┼─────┼─────┼──────┤
│樟脑磺酸系列产品技│ ---│ ---│ 1470.30万│ 100.00│ ---│ 2013-11-30│
│改整合项目 │ │ │ │ │ │ │
├─────────┼──────┼─────┼─────┼─────┼─────┼──────┤
│购买50辆GQ70型铁路│ ---│ ---│ 2748.00万│ 100.00│ 102.33万│ 2013-06-30│
│自备罐车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 │ ---│ ---│ 2210.00万│ 100.00│ ---│ ---│
├─────────┼──────┼─────┼─────┼─────┼─────┼──────┤
│募集资金结余永久补│ ---│ 26.38万│ 1412.86万│ 100.00│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4203.52万│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4-12 │交易金额(元)│1.14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中山市南头镇穗西村编号为G02-2021│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0057、总面积为98858.7平方米(折│ │ │
│ │合148.2880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 │
│ │权 │ │ │
├──────┼────────────────┴──────┴────────────────┤
│买方 │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
├──────┼────────────────────────────────────────┤
│交易概述 │2021年11月,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系统│
│ │竞得了位于中山市南头镇穗西村编号为G02-2021-0057、总面积为98,858.7平方米(折合148│
│ │.2880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公 │
│ │开交易成交确认书》。其后,诺斯贝尔与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启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 │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签署流程,并于2021年11月10日正式签署完成。 │
│ │ 出让宗地编号:G02-2021-0057 │
│ │ 出让宗地面积:98858.7平方米(折合148.2880亩) │
│ │ 位置:中山市南头镇穗西村 │
│ │ 用途:工业用地 │
│ │ 出让年限:50年 │
│ │ 出让价款:人民币114181799元 │
│ │ 付款方式: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 │含保证金结转出让价款)。 │
│ │ 建设期限要求:在2022年6月20日之前开工,在2025年6月19日之前竣工。 │
│ │ 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等因素影响,2021年以来公司化妆品业务订单增长不及预期,前│
│ │期新增产能短期未能得到释放,导致公司化妆品ODM业务产能利用率较低,短期大规模扩产 │
│ │需求放缓。董事会对148亩土地项目进行了充分讨论,认为在化妆品行业未全面复苏的背景 │
│ │下,终止148亩土地项目建设,并与政府部门协商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有利于公司降低生 │
│ │产经营成本,减轻资金压力,降低公司借款规模和资产负债率,符合公司在行业环境未明显│
│ │好转的情况下实施降本增效、努力提升生产效益的经营目标。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杨建新 2280.00万 4.41 99.91 2020-02-10
─────────────────────────────────────────────────
合计 2280.00万 4.41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30│其他事项
──────┴──────────────────────────────────
一、项目概述及前期进展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松股份”)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
书的议案》。为推动公司化妆品业务产业布局,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公司全资子公司诺斯
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斯贝尔”)与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签署了《南头镇
工业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投资协议书约定,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
府将位于南头镇一块总面积为98858.7平方米(折合148.2880亩)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通过
公开出让以有偿、有期限的方式提供至诺斯贝尔参与竞拍,用于建设集生产车间、办公及研发
大楼、智能仓储、员工生活中心于一体的大型产业园区(以下简称“148亩土地项目”)。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与《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中山市南头镇人民
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021年11月,诺斯贝尔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系统竞得了位于中山市
南头镇穗西村编号为G02-2021-0057的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价为114181799元(人民
币元,以下同),并与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交确认书
》,与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2000-2021-
0009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48亩土
地已于2021年12月20日前交付诺斯贝尔,诺斯贝尔于2022年取得该宗地《不动产权证书》(编
号:D44621399221)。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148亩土地项
目建设于2022年6月20日前开工,2023年6月20日前达到开工建设标准,并于2025年6月19日前
竣工。截至2023年12月31日,148亩土地项目已完成土地平整,并已完成12000平方米的基础桩
工程,累计建设投入约1335万元。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诺斯贝尔148
亩大型产业园区项目建设暨与政府部门协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董事会对148亩土地项
目进行了充分讨论,认为终止148亩土地项目建设,并与政府部门协商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减轻资金压力,降低公司借款规模和资产负债率,符合公司在
行业环境未明显好转的情况下实施降本增效、努力提升生产效益的经营目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诺斯贝尔148亩大
型产业园区项目建设暨与政府部门协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024年6月,诺斯贝尔已按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下发的《闲置土地认定书》《征缴土地闲置
费决定书》要求,缴纳土地闲置费2283.64万元。
与公司的关系:中山市米伽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4-08-30│委托理财
──────┴──────────────────────────────────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福建青
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包括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
币(或等值的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投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港币、美元。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资金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属于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资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的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种:
(1)商业银行发行的风险等级为PR1、PR2的保本型、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和结构
性存款产品;
(2)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3、额度及期限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外币)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上述资金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单个理财产品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
2024-08-30│其他事项
──────┴──────────────────────────────────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
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外币)的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及部分借款为外币融资,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收
支规模不断增长,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
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
包括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外币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
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
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外币)。
4、业务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
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
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二、审议程序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同
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
场判断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
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3、信用风险: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
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也可能存在履约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操作失误、系统故障
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
2024-04-27│其他事项
──────┴──────────────────────────────────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内部工作调整,程莉女士卸任证券事务代
表职务,卸任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程莉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公司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聘任彭丽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彭丽杉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履职能力,任职资格
和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彭丽杉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0-22511366
传真:0760-22511377
邮箱:lishapeng@greenpine.cc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0号B幢首层之五
邮政编码:528427
──────┬──────────────────────────────────
2024-04-27│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情况概述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
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对2023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分析及测试。管理层认为上述资
产中部分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2024-04-27│其他事项
──────┴──────────────────────────────────
为完善和健全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
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
监会公告〔2023〕61号)文件精神以及《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发展经营情况,特制定《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
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
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发展所处阶段、目前及未来的盈
利能力和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经营资金需求和银行信贷及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
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每年按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基础向股东分配股利,同时为避免出现超额分配
的情况,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在具备现金分红条
件时,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
留意见;
(2)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
(3)公司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4)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
或大型项目投入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20000万元。
(5)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2024-04-27│银行授信
──────┴──────────────────────────────────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
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
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相关授权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境内外商业银行及境内政策性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非
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押汇等。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自主决定以公司自身或控股子公
司的名义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各银行
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
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
实际需求及银行最终审批结果确定,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12│其他事项
──────┴──────────────────────────────────
一、对外投资概述及前期进展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为
推动公司化妆品业务产业布局,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公司全资子公司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斯贝尔”)与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签署了《南头镇工业项目投资协
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投资协议书约定,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将位于南头镇
一块总面积为98858.7平方米(折合148.2880亩)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通过公开出让以有偿
、有期限的方式提供至诺斯贝尔参与竞拍,用于建设集生产车间、办公及研发大楼、智能仓储
、员工生活中心于一体的大型产业园区(以下简称“148亩土地项目”)。诺斯贝尔承诺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9亿元(人民币,下同),达产后年产值达到18亿元,年税收达到9000万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与《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中山市南头
镇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021年11月,诺斯贝尔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系统竞得了位于中山市
南头镇穗西村编号为G02-2021-0057的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价为114181799元,并与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交确认书》,与中山市自然资源
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2000-2021-000975)。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竞
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148亩土地已
于2021年12月20日前交付诺斯贝尔,诺斯贝尔于2022年取得该宗地《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D44621399221)。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148亩土地项目建
设于2022年6月20日前开工,2023年6月20日前达到开工建设标准,并于2025年6月19日前竣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148亩土地项目已完成土地平整,并已完成12000平方米的基础桩工程
,累计建设投入约1335万元。
二、本次进展情况
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等因素影响,2021年以来公司化妆品业务订单增长不及预期,前期
新增产能短期未能得到释放,导致公司化妆品ODM业务产能利用率较低,短期大规模扩产需求
放缓。董事会对148亩土地项目进行了充分讨论,认为在化妆品行业未全面复苏的背景下,终
止148亩土地项目建设,并与政府部门协商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经营成
本,减轻资金压力,降低公司借款规模和资产负债率,符合公司在行业环境未明显好转的情况
下实施降本增效、努力提升生产效益的经营目标。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诺斯贝尔148
亩大型产业园区项目建设暨与政府部门协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终止148亩土地项
目建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政府部门协商退回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收回的具体
方案,并签署相关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
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终止148亩土地项目建设并与政府部门协商收回土地使用权,符合公司在宏观经济
及行业环境复苏短期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特别是居民消费倾向有待修复的背景下,稳中求进
的经营目标。后续公司将继续在产品研发、市场开发、成本控制、结构调整和人力资源管理等
方面深耕细作,增强公司化妆品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同时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优化生产经营管
理,以实现降本增效。
2、终止148亩土地项目建设对公司生产经营短期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投入了较大规模的化妆品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使得化妆品业务产
能有了较大的提升;但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行业增长趋势短暂向下等影响,近两年公司
化妆品业务订单增长总体不及预期,新增产能短期未能得到释放,2021年以来的产能利用率处
于低位。2020-2022年面膜系列产能利用率分别为41.03%、38.54%和32.14%,护肤品系列产能
利用率分别为76.30%、38.04%和28.34%,湿巾系列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3.46%、36.24%和18.69%
。因此,终止148亩土地项目建设后,短期内公司既有化妆品生产线预计能满足业务订单需求
,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终止148亩土地项目后,对前期建设投入减值及预计损失计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诺斯贝尔对148亩土地项目累计建设投入约1335万元,2024年1月1
日至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日未新增投入。终止项目建设后,前期项目建设投入的在建
工程款不含税金额1335万元已全部计提减值;另外,148亩土地项目前期建设进度未达到《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存在被认定为土地闲置情形,诺斯贝尔已根据
上述合同约定于2023年计提了2283.636万元土地闲置费。上述项目建设投入全额计提减值及预
计土地闲置费将对2023年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
2024-02-19│股权回购
──────┴──────────────────────────────────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
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如
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
注销。
(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上限未超
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5)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6元/股计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333334股至166666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1%至3.23%,具体
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