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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股份(30013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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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132 青松股份 更新日期:2026-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0-10-12│ 23.00│ 3.65亿│ ├───────────┼───────────┼───────────┼───────────┤ │增发 │ 2019-04-24│ 11.56│ 15.1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6054.24│ ---│ ---│ 1220.05│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收购张家港亚细亚化│ ---│ ---│ 1.18亿│ 100.00│ ---│ 2011-09-06│ │工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 │ │ ├─────────┼──────┼─────┼─────┼─────┼─────┼──────┤ │松节油深加工扩建及│ 1.59亿│ 38.55万│ 1.30亿│ 99.98│ 1111.54万│ 2013-12-31│ │下游系列产品的开发│ │ │ │ │ │ │ ├─────────┼──────┼─────┼─────┼─────┼─────┼──────┤ │樟脑磺酸系列产品技│ ---│ ---│ 1470.30万│ 100.00│ ---│ 2013-11-30│ │改整合项目 │ │ │ │ │ │ │ ├─────────┼──────┼─────┼─────┼─────┼─────┼──────┤ │购买50辆GQ70型铁路│ ---│ ---│ 2748.00万│ 100.00│ 102.33万│ 2013-06-30│ │自备罐车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 │ ---│ ---│ 2210.00万│ 100.00│ ---│ ---│ ├─────────┼──────┼─────┼─────┼─────┼─────┼──────┤ │募集资金结余永久补│ ---│ 26.38万│ 1412.86万│ 100.00│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4203.52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杨建新 2280.00万 4.41 99.91 2020-02-10 ───────────────────────────────────────────────── 合计 2280.00万 4.41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6-17│其他事项 ──────┴──────────────────────────────────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0)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1)。 ──────┬────────────────────────────────── 2026-06-10│其他事项 ──────┴──────────────────────────────────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相关工作安排,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公司将根据总体工作安 排及实际情况适时召开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并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 2026-06-10│股权回购 ──────┴──────────────────────────────────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 司的信心,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前景及合理 估值水平等因素,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1.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上限未超 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5)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0元/股计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0万股至4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807%至0.8711%,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6)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人员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 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 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 2026-06-08│股权回购 ──────┴──────────────────────────────────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青松股份”)于2026年6月8日收到第一大 股东诺斯贝尔(香港)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诺斯贝尔”)《关于提议回购公 司股份的函》。香港诺斯贝尔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第一大股东诺斯贝尔(香港)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 2.提议时间:2026年6月8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 对公司的信心,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第一大股东香港诺斯贝尔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价格区间: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 。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具体内容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2026-05-27│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3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9:15—9:2 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0号青松股份中山分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召集人:公司董 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范展华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 2026-04-29│银行授信 ──────┴──────────────────────────────────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同意公 司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 为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相关授权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境内外商业银行及境内政策性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非 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押汇等。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自主决定以公司自身或控股子公司 的名义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各银行机 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 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 求及银行最终审批结果确定,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为完善和健全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 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文件精神以及《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发展经营情况,特制定《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 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发展所处阶段、目前及未来的盈 利能力和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经营资金需求和银行信贷及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 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每年按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基础向股东分配股利,同时为避免出现超额分配 的情况,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在具备现金分红条 件时,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 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 留意见; (2)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 (3)公司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4)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 备或者大型项目投入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20000万元 。 (5)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等相关规定,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 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以固定津贴形式按月平均发放,不参与公司与薪酬挂钩的经营绩效考核 。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内部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执行,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根据公司相关绩效与履职评价办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年度结束后启动对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与履职评价工作,并根据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企业经营目 标的完成情况及员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薪酬同日披露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 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4063.47万元。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2025年末,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存 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5年度计提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457.79万元。 1.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 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 2.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公司本期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主要是受市场需求变化产品更新迭代影响,公司部分产成 品预计市场销售价格低于成本,部分原材料库龄较长且难以在短期内使用,存在明显减值迹象 ,公司对上述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对闲置房地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全资子公司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斯贝尔”)拥有的位于广州 市越秀区一处地下商业房地产长期闲置,且暂无具体的租售或自用改造计划,鉴于此,公司以 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委托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众华”)对 该处房地产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上海众华于2026年3月9日出具了“沪众评报字(2026)第01 50号”《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目的资产减值测试涉及其拥有的部分资产可 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根据上述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本次评估基准日该处房地产评估价 值(可收回金额)为40563118.00元,评估减值9037382.09元。据此,公司对该处房地产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903.74万元。 4.对闲置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全部机器设备进行了全面清查、盘点和减值测试。发现有部 分机器设备投入使用时间较长,生产产品无法满足当前市场要求,技术性能落后于行业现有水 平,生产效率低,且无法通过升级改造满足当前生产需求。部分机器设备受行业市场环境变化 已不具备使用价值且预计不再使用。根据相关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市场价格评估,预计已无法为 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经测算,公司对该批老旧设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50.85万元。 ──────┬────────────────────────────────── 2026-04-22│其他事项 ──────┴──────────────────────────────────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相关工作安排,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公司将根据总体工作安 排及实际情况适时召开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并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 2026-03-10│重要合同 ──────┴──────────────────────────────────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诺斯贝尔签署<厂房租赁预约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全 资子公司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斯贝尔”)就承租位于中山市南头镇穗 西村的相关厂房以及配套设施事项,与出租方中山市鸿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嘉公司 ”)签署《厂房租赁预约框架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诺斯贝尔于2026年3月10日与鸿嘉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厂房租赁预 约框架协议》,约定诺斯贝尔承租鸿嘉公司位于中山市南头镇穗西村的相关厂房以及配套设施 用于诺斯贝尔经营范围内的生产、存储以及其他运营,租赁期为15年,协议同时约定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经测算,上述协议租赁期的租金总额约为人民币33411.03万元(含税),金额达到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租赁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此项交易在 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诺斯贝尔签署<厂房租赁预约框架协议>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诺斯贝尔与出租方鸿嘉公司签署的《厂房租赁预约框架协议》内容,承租位于中山市南头 镇穗西村的相关厂房以及配套设施事项;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与上述框架协议约定 的内容无重大调整的情况下,适时与鸿嘉公司签订正式的《厂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厂房租赁合同》内容不得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中山市鸿嘉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24年10月29日 5、法定代表人:郝祥 6、住所: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0号B幢首层之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E263F518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数字技术服务;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电器辅件制造;电器辅件销售;家用电 器研发;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日用品批发;家 居用品制造;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 ;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 2026-01-23│仲裁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 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 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 2026-01-09│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近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对广东省认定机构2025年 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根据备案名单,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斯贝尔”)通过 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544006589,发证日期为2025年12月19日,有效期三年 。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认定系诺斯贝尔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诺斯贝尔自本次通过高新 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2025年度-2027年度)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 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诺斯贝尔2025年度已根据相关规定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 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 2025-12-23│委托理财 ──────┴──────────────────────────────────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福建青 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 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 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 好的理财产品,投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港币、美元。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属于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资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的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种: (1)商业银行发行的风险等级为PR1、PR2的保本型、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和结构 性存款产品; (2)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3、额度及期限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外币)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上述资金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单个理财产品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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