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141 和顺电气 更新日期:2025-02-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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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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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乐叶绿晓电力科│ 21.42│ ---│ 100.00│ ---│ 0.00│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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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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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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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收购、增资│ ---│ ---│ 1.18亿│ ---│ ---│ ---│
│全资子公司苏容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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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子设备产品线│ 1.08亿│ 0.00│ 6209.37万│ 100.00│ 1604.21万│ 2012-07-31│
│产能扩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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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子设备研发中│ 5528.00万│ 0.00│ 3881.47万│ 100.00│ ---│ 2012-07-31│
│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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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 ---│ 7053.76万│ ---│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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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 ---│ 4000.00万│ ---│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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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投资控股子│ ---│ 384.00万│ 1684.00万│ ---│ ---│ ---│
│公司艾能特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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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 ---│ 4000.00万│ 4000.00万│ ---│ ---│ ---│
│公司和顺投资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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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收购、增资│ ---│ 3804.54万│ 3804.54万│ ---│ ---│ ---│
│全资子公司中导电力│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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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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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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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星舰工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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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和公司属于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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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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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顺电气”)的经营│
│ │发展需要,公司计划向星舰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舰工业”)租赁其位于苏州市吴江│
│ │区吴江大道66号汾湖星舰超级工厂A塔楼的部分房屋,用于公司研发办公。公司拟租赁房屋 │
│ │面积为3678.79平方米。租赁期限2年,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其中免租期 │
│ │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扣除免租期租金后租赁费用合计约为206万元。同时公 │
│ │司与星舰工业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预计物业管理费合计约为25.6万元。本次关联交│
│ │易金额预计为231.6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星舰工业和公司属于同一控股股东控 │
│ │制的企业,因此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
│ │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
│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 │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星舰工业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2020年10月30日 │
│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
│ │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
│ │ 注册地: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吴江大道66号 │
│ │ 法定代表人:严晓俊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22W6G13R │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各类│
│ │工程建设活动;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
│ │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会议及│
│ │展览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非居住房地产│
│ │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
│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星舰发展有│
│ │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3.75%;苏州吴江绿脉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25%;苏州 │
│ │汾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1.25%。关联关系说明:中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
│ │接控股股东,持有星舰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星舰工业和公司属于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
│ │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经营及发展状况:2023年度,星舰工业营业收入为145.54万元,净利润为-1949.08万元│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净资产106563.77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星舰工业不是失信被执│
│ │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租赁房屋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吴江大道66号 │
│ │ 租赁房屋面积:3678.79平方米 │
│ │ 权属:租赁的厂房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
│ │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
│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本次公司向星舰工业租赁房产的价格是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 │的,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
│ │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甲方出租方):星舰工业有限公司 │
│ │ 乙方承租方):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租赁房屋地址:苏州市吴江区 │
│ │吴江大道66号 │
│ │ 2、租赁房屋面积:3678.79平方米 │
│ │ 3、租赁期限:2024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
│ │ 4、租金及支付方式: │
│ │ 1)租赁期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其中免租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
│ │12月31日,扣除免租期租金后房屋租赁费用合计约为206万元。物业管理费合计约为25.6万 │
│ │元。 │
│ │ 2)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为一个支付周期,先付后用;每期租金支付前甲方向乙方提 │
│ │供对账单并开具增值税发票;第1期租金在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按│
│ │支付周期提前7个工作日支付。 │
│ │ 物业管理费用、水电费、车位费等根据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要求支付。 │
│ │ 3)装修免租期:4个月,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若本合同未到期,乙│
│ │方提前退租,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租金标准补交免租期内相应的租金。 │
│ │ 4)租赁保证金:按3个月租金标准支付,该保证金随第1期租金支付,合同期满后7个工│
│ │作日内由甲方扣除乙方拖欠的水、电费等费用及乙方的违约金、赔偿金、逾期利息等如有)│
│ │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
│ │ 5)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各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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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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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绿脉电气控股(集团)有 3300.50万 13.00 65.00 2023-05-31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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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300.50万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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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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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5-31 │质押股数(万股) │33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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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5.00 │质押占总股本(%) │13.00 │
├────────┼──────────────┴────────┴──────────────┤
│股东名称 │苏州绿脉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3-05-2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5月26日苏州绿脉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3300.4998万股给中国农业 │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苏州工业园│海原县振兴│ 6000.00万│人民币 │--- │--- │质押、连│否 │否 │
│区和顺电气│光伏发电有│ │ │ │ │带责任担│ │ │
│股份有限公│限公司 │ │ │ │ │保 │ │ │
│司 │ │ │ │ │ │ │ │ │
├─────┼─────┼─────┼────┼─────┼─────┼────┼───┼───┤
│苏州工业园│江苏中导电│ 429.1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区和顺电气│力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苏州工业园│江苏中导电│ 374.6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区和顺电气│力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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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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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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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顺电气”)的经营发
展需要,公司计划向星舰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舰工业”)租赁其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吴
江大道66号汾湖星舰超级工厂A塔楼的部分房屋,用于公司研发办公。公司拟租赁房屋面积为3
678.79平方米。租赁期限2年,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其中免租期为2024年9
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扣除免租期租金后租赁费用合计约为206万元。同时公司与星舰工业
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预计物业管理费合计约为25.6万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23
1.6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星舰工业和公司属于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因此上
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星舰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10月30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吴江大道66号
法定代表人:严晓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22W6G13R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各类工
程建设活动;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
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
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星舰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63.75%;苏州吴江绿脉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25%;苏州汾湖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持股比例为11.25%。关联关系说明:中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持有星舰
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星舰工业和公司属于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
联交易。
经营及发展状况:2023年度,星舰工业营业收入为145.54万元,净利润为-1949.08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净资产106563.77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星舰工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吴江大道66号
租赁房屋面积:3678.79平方米
权属:租赁的厂房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
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向星舰工业租赁房产的价格是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
,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方):星舰工业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租赁房屋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吴
江大道66号
2、租赁房屋面积:3678.79平方米
3、租赁期限:2024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4、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赁期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其中免租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
月31日,扣除免租期租金后房屋租赁费用合计约为206万元。物业管理费合计约为25.6万元。
2)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为一个支付周期,先付后用;每期租金支付前甲方向乙方提供
对账单并开具增值税发票;第1期租金在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按支付
周期提前7个工作日支付。
物业管理费用、水电费、车位费等根据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要求支付。
3)装修免租期:4个月,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若本合同未到期,乙方
提前退租,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租金标准补交免租期内相应的租金。
4)租赁保证金:按3个月租金标准支付,该保证金随第1期租金支付,合同期满后7个工作
日内由甲方扣除乙方拖欠的水、电费等费用及乙方的违约金、赔偿金、逾期利息等如有)后无
息退还给乙方。
5)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各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
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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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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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8月21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00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81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27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8月21日,以3.81元/股的价格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4年8月21日
2、授予数量:1000万股
3、授予价格:3.81元/股
4、授予人数:27人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
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限制
性股票的,授权董事会进行相应调整,将未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
之间进行分配。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①独立董事、监事;②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③外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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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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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6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首次公开披露了相关公
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3年1
2月27日——2024年6月27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
披露前六个月(2023年12月27日——2024年6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
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
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
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
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
,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
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
2024-06-28│其他事项
──────┴──────────────────────────────────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马云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
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
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并经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
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马云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表决权涉及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提案名称
由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
权:
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集人对上述相
关提案行使表决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
代为表决。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投票意向: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
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三)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即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4年7月8日下午股市交易结
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期限: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3、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第二步:向征集人委
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证券部签
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表决权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法人股东
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表决权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
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
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
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权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期限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
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委托表决权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
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8号
收件人:和顺电气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缪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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