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154 瑞凌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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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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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能源 │ 3137.28│ ---│ ---│ 1804.98│ -121.63│ 人民币│
├─────────┼─────┼─────┼─────┼─────┼──────┼──────┤
│半导体ETF │ 1381.16│ ---│ ---│ 807.12│ 162.06│ 人民币│
├─────────┼─────┼─────┼─────┼─────┼──────┼──────┤
│华润医药 │ 993.79│ ---│ ---│ 686.46│ 28.32│ 人民币│
├─────────┼─────┼─────┼─────┼─────┼──────┼──────┤
│互联中概ETF │ 989.42│ ---│ ---│ 571.50│ 85.85│ 人民币│
├─────────┼─────┼─────┼─────┼─────┼──────┼──────┤
│阿里巴巴-W │ 913.86│ ---│ ---│ 457.83│ 162.75│ 人民币│
├─────────┼─────┼─────┼─────┼─────┼──────┼──────┤
│哔哩哔哩-W │ 838.35│ ---│ ---│ 394.49│ 283.63│ 人民币│
├─────────┼─────┼─────┼─────┼─────┼──────┼──────┤
│古根海姆短期加强ET│ 714.13│ ---│ ---│ 540.10│ -0.18│ 人民币│
│F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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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恒生科技 │ 632.92│ ---│ ---│ 489.47│ 40.02│ 人民币│
├─────────┼─────┼─────┼─────┼─────┼──────┼──────┤
│中国铁塔 │ 403.72│ ---│ ---│ 528.95│ -0.36│ 人民币│
├─────────┼─────┼─────┼─────┼─────┼──────┼──────┤
│沪深300ETF │ 358.89│ ---│ ---│ 442.42│ -0.0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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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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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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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珠海固得(现名“ │ 2500.00万│ ---│ 2522.86万│ 100.91│ -234.06万│ 2012-04-01│
│珠海瑞凌”)增资扩 │ │ │ │ │ │ │
│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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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变焊割设备扩产及│ 2.53亿│ ---│ 1.51亿│ 59.82│ -312.10万│ 2012-09-01│
│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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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4184.00万│ ---│ 1982.53万│ 47.38│ ---│ 201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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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及增资香港瑞凌│ 4900.00万│ ---│ 1.31亿│ 102.39│ 5079.89万│ 20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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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瑞凌国际 │ 2.00亿│ 481.10万│ 2396.93万│ 11.98│ 577.57万│ 201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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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中心及品牌│ 4073.00万│ ---│ 2065.17万│ 50.70│ ---│ 2013-03-01│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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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瑞凌欧洲 │ 2.30亿│ 645.59万│ 1187.63万│ 8.84│ 858.18万│ 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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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及增资广东瑞凌│ 3000.00万│ 390.72万│ 6432.38万│ 51.05│ 48.65万│ ---│
│产业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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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德昀产业 │ 5200.00万│ ---│ 5190.04万│ 99.81│ -270.5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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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德昀创新 │ 3800.00万│ ---│ 3800.83万│ 100.02│ -250.1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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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德昀科技 │ 3858.83万│ ---│ 3859.69万│ 100.02│ -230.97万│ ---│
├─────────┼──────┼─────┼─────┼─────┼─────┼──────┤
│设立广东瑞凌焊接 │ 5600.00万│ 3400.00│ 7100.00│ 0.01│ 42.84万│ ---│
├─────────┼──────┼─────┼─────┼─────┼─────┼──────┤
│补充流动资金 │ 2.48亿│ ---│ 2.48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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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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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凌│东莞市兴海│ 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实业集团股│盛精密技术│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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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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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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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
养,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
机构,聘期1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
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3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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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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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
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抵押贷款情况概述
根据建设“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及生产线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瑞
凌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瑞凌产业”)与广东瑞凌焊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东瑞凌焊接”),拟共同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申请贷款,拟以
广东瑞凌产业名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启动区D-XB-10-04-B-26-4
地块、在建工程及项目建成后的房作为抵押物。
本次贷款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具体贷款金额、期限
、利率等以最终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代表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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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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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2024年度。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8948066.0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6894806.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4688924.42元,减去2024年度派发的2023
年度普通股股利90104240.20元,母公司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06637943.69元。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0304861.53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
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0681326.37元。
3、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公司总股本449555201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2.00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89911040.20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则按“分派比例不变,调
整分派总额”的原则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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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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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更多利益。
2、投资主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3、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证券回购、公募基金、交易所基金、
上市公司增发或配股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
5、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证券投资,该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
益可以进行再投资。
6、投资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之日不超过12个月。
7、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39,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内,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情况行使决策权,并领导公司专门证券投资团队实施。
8、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9、决策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
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未达到股东大
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
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会计核算原则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
求,对公司的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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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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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本次拟开展
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交易币种为非美元时按照实际交易汇率折算成美
元进行额度统计)。上述额度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
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不超过12个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的背景与目的
公司外贸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不仅会影响公
司进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而且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也会造成较大影响。为降低汇率波
动对公司经营的持续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通过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锁定未来时点的
交易成本或收益,从而降低公司成本及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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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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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
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利益。
2、委托理财主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3、委托理财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
,在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各种理财产
品等。
4、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
5、委托理财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6、投资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之日不超过12个月(以买入理财产品
时点计算)。
7、实施方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总裁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
8、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9、决策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
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未达到股东大
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
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会计核算原则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
求,对公司的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同
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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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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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完成了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同时同意公司的总股本由45052.1201万股减少至44955.5201万股,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052.1201万元减少至人民币44955.5201万元,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和2024年7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雷霈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
经营范围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对《公司
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和2024年9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上的公告。
二、工商登记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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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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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共计966000股,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的比例为28.25%,
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450521201股的比例为0.21%。
2、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11名,回购注销价格为2.35元/股,回购注销股份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270100元。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
由450521201股减少至449555201股。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近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一)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
会计年度,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
依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7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4]第ZI10082号),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1.5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01亿元,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
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本期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
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966000股,回购价格为2.35元/股。
(2)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和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总股本的比
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股权激励限售股。本次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966000股
,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的比例为28.25%,占回购前公司总
股本450521201股的比例为0.21%。
(三)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为2.35元/股,系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规定确定。若公司在操作回购前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事
项时,公司将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再次调整回购价格。
三、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9月5日出具了《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532号),经我们审验,截至2024年7月26日止,
贵公司已回购向11名激励对象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966000股,减少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
币966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陆万陆仟元整),减少资本公积130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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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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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7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4]第ZI10082号),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1.5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1亿元,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
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本期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
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966000股,回购价格为2.35元/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将从450521201股变更为449555201股,注册资本将从450521201元变更为449555201元。实
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股份变动情况表为准。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
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
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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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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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7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4]第ZI10082号),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1.5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1亿元,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
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本期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
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966000股,回购价格为2.35元/股。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和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总股本的比
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股权激励限售股。本次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966000股
,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的比例为28.25%,占回购前公司总
股本450521201股的比例为0.21%。
(三)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为2.35元/股,系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规定确定。若公司在操作回购前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事
项时,公司将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再次调整回购价格。
(四)回购资金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拟回购金额为227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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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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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公司总股
本4505212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2.00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
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0104240.20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28日实
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
(二)调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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