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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30016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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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160 秀强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 4.96亿│ 172.20万│ 172.20万│ 0.35│ ---│ 2025-12-31│ │项目 │ │ │ │ │ │ │ ├─────────┼──────┼─────┼─────┼─────┼─────┼──────┤ │BIPV玻璃及BIPV组件│ 2.48亿│ 1137.28万│ 1137.28万│ 4.59│ ---│ 2025-12-31│ │生产线项目 │ │ │ │ │ │ │ ├─────────┼──────┼─────┼─────┼─────┼─────┼──────┤ │BIPV玻璃及BIPV组件│ 2.48亿│ 1137.28万│ 1137.28万│ 4.59│ ---│ 2025-12-31│ │生产线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80亿│ 7545.44万│ 1.80亿│ 99.85│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17 │ ├──────┼────────────────────────────────────────┤ │关联方 │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情况的概述 │ │ │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 │ │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同│ │ │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港秀新能源”或“子公司”)与关联方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 │ │海可口可乐”或“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珠海可口可乐将其厂区建筑屋顶及项目所需的配电室占地和电缆沿线场地以每年2元/㎡│ │ │的价格出租给港秀新能源用于建设、安装、运营装机容量为1.41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以│ │ │下简称“项目”),租赁面积为10,473平方米,港秀新能源每年向珠海可口可乐支付租金为│ │ │20,946元,租赁期限为25年,预计25年共支付租金523,650元。 │ │ │ 项目建成后所发电力优惠出售给珠海可口可乐使用,预计年均发电149.4万度,采用自 │ │ │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消纳模式。按合同约定优惠电价计算,珠海可口可乐预计每年向港秀新│ │ │能源支付电费约55.85万元(以最终实际购买电量计算结果为准),项目运营期为25年,预 │ │ │计25年共支付电费约1,396.14万元。 │ │ │ (二)符合关联交易的情形 │ │ │ 公司董事薛楠女士兼任珠海可口可乐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 │则》中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 │ │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 │ │ │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薛楠对│ │ │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 │ │ │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 │ │票,弃权0票。子公司珠海港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 │ │ │司签署《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所涉及的合作内容主要为售电、租赁厂│ │ │区屋顶,是基于公司开展分布式光伏业务的正常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 │ │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17488229G │ │ │ 法定代表人:薛楠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 │ │ 注册地址:珠海市前山岱山路88号 │ │ │ 注册资本:7,838万港元 │ │ │ 成立日期:1985年01月01日 │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饮料生产;食品生产;酒制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 │ │售;酒类经营;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食品用纸包│ │ │装、容器制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 │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 │ │包装食品);自动售货机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 │ │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 │ │其制品除外);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平面设计。(除依法须│ │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澳门饮料有限公司持股50%。 │ │ │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公司董事薛楠女士兼任珠海可口可乐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 │则》中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苏秀强玻│杭州全人教│ 3000.00万│人民币 │2017-06-26│2018-06-26│连带责任│是 │否 │ │璃工艺股份│育集团有限│ │ │ │ │担保,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江苏秀强玻│江苏童梦幼│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璃工艺股份│儿教育信息│ │ │ │ │担保,保 │ │ │ │有限公司 │咨询有限公│ │ │ │ │证担保 │ │ │ │ │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17│重要合同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站业务需要而发 生,交易定价客观、公正、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情况的概述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同能源 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港秀新能源”或“子公司”)与关联方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可口可 乐”或“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珠海可口可乐将其厂区建筑屋顶及项目所需的配电室占地和电缆沿线场地以每年2元/㎡的 价格出租给港秀新能源用于建设、安装、运营装机容量为1.41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 称“项目”),租赁面积为10473平方米,港秀新能源每年向珠海可口可乐支付租金为20946元 ,租赁期限为25年,预计25年共支付租金523650元。 项目建成后所发电力优惠出售给珠海可口可乐使用,预计年均发电149.4万度,采用自发 自用、余电上网的消纳模式。按合同约定优惠电价计算,珠海可口可乐预计每年向港秀新能源 支付电费约55.85万元(以最终实际购买电量计算结果为准),项目运营期为25年,预计25年 共支付电费约1396.14万元。 (二)符合关联交易的情形 公司董事薛楠女士兼任珠海可口可乐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 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薛楠对该议 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 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 弃权0票。子公司珠海港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签署 《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所涉及的合作内容主要为售电、租赁厂区屋顶, 是基于公司开展分布式光伏业务的正常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 独立性产生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 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 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17488229G 法定代表人:薛楠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注册地址:珠海市前山岱山路88号 注册资本:7838万港元 成立日期:1985年01月0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饮料生产;食品生产;酒制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 ;酒类经营;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食品用纸包装、 容器制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 ;自动售货机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食品用塑 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平面设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珠 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澳门饮料有限公司持股50%。 ──────┬────────────────────────────────── 2025-04-17│其他事项 ──────┴──────────────────────────────────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 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和资产减值损失(以下简称“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是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相关 规定,现将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 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 清查,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各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 ──────┬────────────────────────────────── 2025-04-17│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 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均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 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有效的兼顾 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2 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有效的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2 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预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 资金供给和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 情况。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9401475.4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83554266.63元。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金18355426.6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63200683.84元;截至2 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7541562.42元。 3、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以公司总股本7729462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7294629.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4、2024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77294629.2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35.23%。 5、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 2024-12-27│委托理财 ──────┴──────────────────────────────────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 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的收益,同意在保证日常经营资 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自有 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授权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资金在授权的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的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2、投资额度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使用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 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公司申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较低风险 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 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5、资金来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 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购买相关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开展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4-11-22│其他事项 ──────┴──────────────────────────────────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德皓所”)。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审计工作需要,经邀请招标,拟聘任德皓所 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大华 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所对此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聘用德皓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5)首席合伙人:杨雄 (6)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德皓所合伙人数量37人,注册会计师127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2人。 (7)业务信息: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 务收入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046.25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9家,审计收 费总额2.41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5家。 (8)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3年末,德皓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 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9)诚信记录:德皓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 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期间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 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0次(均不在德皓所 执业期间)。 (10)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本次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北京德皓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以下简称“德皓广东分所”)承办。德皓广东分所于 2024年5月30日成立,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三塘村81号601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 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代理记账;税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明学,合伙人,2001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3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德皓所执业。近三年作为签字合伙人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俊,2013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德皓所执业。近三年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3)签字注册会计师:钟小婷,2021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0月开始从事新三板 审计,202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子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德皓所执业;近三年作为签 字注册会计师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5家。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琪友,合伙人,2003年0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德皓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德皓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主要系德皓所根据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 取服务费用等,根据公司招标时的报价确定。公司拟向德皓所支付审计费用合计70万元,其中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与去年持平。 ──────┬────────────────────────────────── 2024-11-13│对外投资 ──────┴────────────────────────────────── 1、在泰国投资建设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 案或审批手续,以及泰国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尽管目前评估不存在重大法律 障碍,但依然存在不能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 性。 2、泰国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本次对外 投资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本次对外投资效果能否达 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3、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泰国投资建设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业务发展 需要和实施海外布局战略,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或等值 外币)在泰国投资建设生产线,实际投资金额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投资资金将用于 设立子公司、租赁厂房、购买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 2、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泰国投资 建设生产线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以及泰国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 登记等审批程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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