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160 秀强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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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01-04│ 35.00│ 7.1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1-26│ 1.83│ 4675.65万│
├───────────┼───────────┼───────────┼───────────┤
│增发 │ 2022-12-09│ 5.97│ 9.1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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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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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 4.96亿│ 172.20万│ 172.20万│ 0.35│ ---│ 2025-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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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PV玻璃及BIPV组件│ 2.48亿│ 1137.28万│ 1137.28万│ 4.59│ ---│ 2025-12-31│
│生产线项目 │ │ │ │ │ │ │
├─────────┼──────┼─────┼─────┼─────┼─────┼──────┤
│BIPV玻璃及BIPV组件│ 2.48亿│ 1137.28万│ 1137.28万│ 4.59│ ---│ 2025-12-31│
│生产线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80亿│ 7545.44万│ 1.80亿│ 99.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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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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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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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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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任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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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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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情况的概述 │
│ │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 │
│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同│
│ │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港秀新能源”或“子公司”)与关联方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
│ │海可口可乐”或“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珠海可口可乐将其厂区建筑屋顶及项目所需的配电室占地和电缆沿线场地以每年2元/㎡│
│ │的价格出租给港秀新能源用于建设、安装、运营装机容量为1.41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以│
│ │下简称“项目”),租赁面积为10,473平方米,港秀新能源每年向珠海可口可乐支付租金为│
│ │20,946元,租赁期限为25年,预计25年共支付租金523,650元。 │
│ │ 项目建成后所发电力优惠出售给珠海可口可乐使用,预计年均发电149.4万度,采用自 │
│ │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消纳模式。按合同约定优惠电价计算,珠海可口可乐预计每年向港秀新│
│ │能源支付电费约55.85万元(以最终实际购买电量计算结果为准),项目运营期为25年,预 │
│ │计25年共支付电费约1,396.14万元。 │
│ │ (二)符合关联交易的情形 │
│ │ 公司董事薛楠女士兼任珠海可口可乐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 │则》中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
│ │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 │
│ │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薛楠对│
│ │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 │
│ │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
│ │票,弃权0票。子公司珠海港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 │
│ │司签署《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所涉及的合作内容主要为售电、租赁厂│
│ │区屋顶,是基于公司开展分布式光伏业务的正常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
│ │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17488229G │
│ │ 法定代表人:薛楠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
│ │ 注册地址:珠海市前山岱山路88号 │
│ │ 注册资本:7,838万港元 │
│ │ 成立日期:1985年01月01日 │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饮料生产;食品生产;酒制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
│ │售;酒类经营;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食品用纸包│
│ │装、容器制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
│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
│ │包装食品);自动售货机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
│ │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
│ │其制品除外);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平面设计。(除依法须│
│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澳门饮料有限公司持股50%。 │
│ │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公司董事薛楠女士兼任珠海可口可乐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 │则》中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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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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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秀强玻│杭州全人教│ 3000.00万│人民币 │2017-06-26│2018-06-26│连带责任│是 │否 │
│璃工艺股份│育集团有限│ │ │ │ │担保,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证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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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秀强玻│江苏童梦幼│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璃工艺股份│儿教育信息│ │ │ │ │担保,保 │ │ │
│有限公司 │咨询有限公│ │ │ │ │证担保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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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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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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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7月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新《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名称: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0732499521G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住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
法定代表人:冯鑫
注册资本:77,294.629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09月28日
经营范围:生产冰箱玻璃、汽车玻璃、家居玻璃,生产钢化、中空、夹胶、热弯、镶嵌玻
璃,生产高级水族箱、玻璃纤维制品及其它玻璃制品,生产膜内注塑制品;销售本企业所生产
的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储能技术服
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
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制
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汽车装饰用品制造;家具零
配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卫生洁具制造;真空镀膜加工;门窗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玻璃制造;玻璃仪器制造;玻璃保温容器制造;光学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普通玻璃
容器制造;未封口玻璃外壳及其他玻璃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光学玻璃销售;技术
玻璃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太
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充电桩销售;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家用电器
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视听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
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体育场地设施
工程施工;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对外承包工程;建筑材料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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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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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公司继续以提升经营效益为目标,对主营产品销售结构进行持续的战略调整和优化
,实现了主营业务的稳健增长。
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650万元—980万元,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为
67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
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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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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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站业务需要而发
生,交易定价客观、公正、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情况的概述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同能源
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港秀新能源”或“子公司”)与关联方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可口可
乐”或“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珠海可口可乐将其厂区建筑屋顶及项目所需的配电室占地和电缆沿线场地以每年2元/㎡的
价格出租给港秀新能源用于建设、安装、运营装机容量为1.41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
称“项目”),租赁面积为10473平方米,港秀新能源每年向珠海可口可乐支付租金为20946元
,租赁期限为25年,预计25年共支付租金523650元。
项目建成后所发电力优惠出售给珠海可口可乐使用,预计年均发电149.4万度,采用自发
自用、余电上网的消纳模式。按合同约定优惠电价计算,珠海可口可乐预计每年向港秀新能源
支付电费约55.85万元(以最终实际购买电量计算结果为准),项目运营期为25年,预计25年
共支付电费约1396.14万元。
(二)符合关联交易的情形
公司董事薛楠女士兼任珠海可口可乐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
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薛楠对该议
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
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
弃权0票。子公司珠海港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签署
《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所涉及的合作内容主要为售电、租赁厂区屋顶,
是基于公司开展分布式光伏业务的正常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
独立性产生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
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
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17488229G
法定代表人:薛楠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注册地址:珠海市前山岱山路88号
注册资本:7838万港元
成立日期:1985年01月0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饮料生产;食品生产;酒制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
;酒类经营;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食品用纸包装、
容器制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
;自动售货机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食品用塑
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平面设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珠
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澳门饮料有限公司持股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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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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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
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和资产减值损失(以下简称“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是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相关
规定,现将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
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
清查,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各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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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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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2025年
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均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
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有效的兼顾
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2
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有效的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2
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预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
资金供给和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
情况。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9401475.4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83554266.63元。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金18355426.6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63200683.84元;截至2
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7541562.42元。
3、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以公司总股本7729462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7294629.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4、2024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77294629.2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35.23%。
5、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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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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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
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的收益,同意在保证日常经营资
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自有
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授权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资金在授权的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的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2、投资额度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使用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
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公司申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较低风险
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
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5、资金来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
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购买相关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开展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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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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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德皓所”)。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审计工作需要,经邀请招标,拟聘任德皓所
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大华
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所对此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聘用德皓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5)首席合伙人:杨雄
(6)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德皓所合伙人数量37人,注册会计师127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2人。
(7)业务信息: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
务收入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046.25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9家,审计收
费总额2.41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5家。
(8)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3年末,德皓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
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9)诚信记录:德皓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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