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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30016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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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164 通源石油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1-04│ 51.10│ 8.00亿│ ├───────────┼───────────┼───────────┼───────────┤ │增发 │ 2015-02-11│ 6.66│ 1.66亿│ ├───────────┼───────────┼───────────┼───────────┤ │增发 │ 2016-07-13│ 7.12│ 2.02亿│ ├───────────┼───────────┼───────────┼───────────┤ │增发 │ 2016-09-14│ 7.12│ 3665.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5-31│ 4.90│ 4326.7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4-20│ 3.58│ 716.00万│ ├───────────┼───────────┼───────────┼───────────┤ │增发 │ 2020-01-09│ 4.82│ 2.95亿│ ├───────────┼───────────┼───────────┼───────────┤ │增发 │ 2021-12-21│ 3.82│ 1.15亿│ ├───────────┼───────────┼───────────┼───────────┤ │增发 │ 2023-01-06│ 3.43│ 1.5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库车市通源众城碳业│ 1800.00│ ---│ 90.00│ ---│ -25.38│ 人民币│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新疆通源碳能技术服│ 900.00│ ---│ 90.00│ ---│ 0.00│ 人民币│ │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四川通源蓉镐能源有│ 400.00│ ---│ 4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页岩气射孔技术服务│ 8500.00万│ ---│ 8500.00万│ 100.00│ 880.00万│ 2024-02-16│ │升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1 │ 3500.00万│ ---│ 2969.64万│ 100.00│ ---│ ---│ ├─────────┼──────┼─────┼─────┼─────┼─────┼──────┤ │非常规井口天然气模│ 7000.00万│ 1903.00万│ 7000.00万│ 100.00│ 798.34万│ 2025-06-30│ │块化撬装柔性配置回│ │ │ │ │ │ │ │收项目 │ │ │ │ │ │ │ ├─────────┼──────┼─────┼─────┼─────┼─────┼──────┤ │二氧化碳高效驱油与│ 5500.00万│ 2501.83万│ 5500.00万│ 100.00│ ---│ 2025-12-31│ │封存技术研究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2 │ 3500.00万│ ---│ 2995.50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张国桉 1417.00万 2.41 23.14 2026-07-03 ───────────────────────────────────────────────── 合计 1417.00万 2.41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7-03 │质押股数(万股) │61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4 │质押占总股本(%) │1.05 │ ├────────┼──────────────┴────────┴──────────────┤ │股东名称 │张国桉 │ ├────────┼──────────────────────────────────────┤ │质押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7-02 │质押截止日 │2027-07-02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02日张国桉质押了615.0万股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6-01 │质押股数(万股) │80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3.09 │质押占总股本(%) │1.36 │ ├────────┼──────────────┴────────┴──────────────┤ │股东名称 │张国桉 │ ├────────┼──────────────────────────────────────┤ │质押方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28 │质押截止日 │2027-05-2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28日张国桉质押了802万股给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5-30 │质押股数(万股) │15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53 │质押占总股本(%) │0.26 │ ├────────┼──────────────┴────────┴──────────────┤ │股东名称 │张国桉 │ ├────────┼──────────────────────────────────────┤ │质押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5-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5-29 │解押股数(万股) │155.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29日张国桉质押了155万股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5月29日张国桉解除质押155.0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通源石油科│北京一龙恒│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业石油工程│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技术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通源石油科│北京一龙恒│ 1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业石油工程│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技术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通源石油科│北京一龙恒│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业石油工程│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技术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通源石油科│大庆市永晨│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石油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通源石油科│北京大德广│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源石油技术│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服务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通源石油科│宝鸡通源石│ 9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油钻采工具│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通源石油科│北京一龙恒│ 72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业石油工程│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技术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通源石油科│北京一龙恒│ 7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业石油工程│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技术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通源石油科│宝鸡通源石│ 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集团股份│油钻采工具│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通源石油科│大庆市永晨│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集团股份│石油科技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通源石油科│北京一龙恒│ 2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业石油工程│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技术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通源石油科│北京一龙恒│ 28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集团股份│业石油工程│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技术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通源石油科│大庆市永晨│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集团股份│石油科技有│ │ │ │ │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03│股权质押 ──────┴──────────────────────────────────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张国桉先生 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 2026-06-29│其他事项 ──────┴──────────────────────────────────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原定任期于2026年12 月28日届满,因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梅慎实先生将于2026年6月30日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6 年,为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前进行 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张园先生为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张园先生将与公司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园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本次 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2026-06-29│其他事项 ──────┴──────────────────────────────────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 1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 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公积金 弥补累计亏损,公司/子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子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 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子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 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6月29日起45日内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51号人寿壹中心A座13层通源石油 联系人:张旭、王红伟 联系电话:029-87607465 传真:029-87607465 联系邮箱:investor@tongoiltools.com 3、申报所需材料 (1)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 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 2026-06-2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51号人寿壹中心A座13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6-12│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参股子公司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龙恒业”)因经营需 要,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融资人民币1000万元, 签署综合授信合同。本次借款为到期续借。公司拟对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对应 担保合同,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一龙恒业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后三年止。上述担保事项由一龙恒业主要经营股东丁福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责任; 一龙恒业股东北京融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包头市圣森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 有一龙恒业的股权比例对应权益金额为限承担反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与公司为一龙恒业提供的 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 须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79517926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丁福庆 注册资本:8546.148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8月8日 营业期限:2014年3月6日至2034年3月5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青云里满庭芳园小区2号楼4层40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钻采专 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一龙恒业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6-06-12│企业借贷 ──────┴────────────────────────────────── 1、公司将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对一龙恒业提供人民币6000 万元财务资助。其中3600万元为项目保函专款使用,借款期限3年,利率为5%;2400万元为日 常经营的流动资金使用,借款期限1年,利率为5%。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属于 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石油”或“公司”)参股子公司北京一 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龙恒业”)深耕海外油气工程服务市场近十年, 2025年海外营收占比高达89.97%。同时,一龙恒业已经牢牢扎根阿尔及利亚市场,与阿尔及利 亚国家石油公司(Sonatrach)建立起深度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客户黏性不断加强。依托一 龙恒业在阿尔及利亚积累的市场渠道、服务能力及本地化配套优势,通源石油连续两年顺利中 标阿尔及利亚总额19.18亿元油气项目,双方产业协同效应充分显现。 截至目前,一龙恒业已在阿尔及利亚、利比亚等海外地区落地钻井、连续油管、带压作业 、钢丝作业等多项核心油气技术服务业务。同时,一龙恒业计划于下半年参与中石化和阿尔及 利亚等多个油气工程项目投标,前期设备投入、现场筹备、履约垫资等资金支出规模较大,短 期资金需求显著。出于深化海外战略布局、巩固阿尔及利亚市场协同优势的考量,支持和保障 一龙恒业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及新项目的投入运营,通源石油拟向一龙恒业提供6000万元财务 资助。其中3600万元为项目保函专款使用,借款期限3年,利率为5%;2400万元为日常经营的 流动资金使用,借款期限1年,利率为5%。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属于关联 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亦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79517926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丁福庆 注册资本:8546.148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8月8日 营业期限:2014年3月6日至2034年3月5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青云里满庭芳园小区2号楼4层40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钻采专 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26-06-09│其他事项 ──────┴──────────────────────────────────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中证投服中心)是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法定公益投保机构,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三十二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 征集条件。 2.征集人承诺,自征集日至审议征集提案的股东会决议公告前不转让所持股份。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征集人全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24690 714C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沽源路110弄15号(集中登记地)法定代表人:卢文道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12月05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面向 投资者开展公益性宣传和教育;公益性持有证券等品种,以股东身份或证券持有人身份行权; 受投资者委托,提供调解等纠纷解决服务;为投资者提供公益性诉讼支持及其相关工作;中国 投资者网站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调查、监测投资者意愿和诉求,开展战略研究与规划; 代表投资者,向政府机构、监管部门反映诉求;中国证监会委托的其他业务。 持股数量:100股 持股比例:0.00002% 持股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 (一)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 强力为征集人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征集人仅就提案17.00《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 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其中,对提案17.02《 选举强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意见为“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对提案17.01的表决意见为“0票”,表决意见详见下表(说明:征集人不接受与征集人 表决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鉴于本次仅对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部分提案征集表决权,征集人特别提示被征集人, 除中证投服中心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提案外,被征集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载明对其他提案的表决 意见,一同委托中证投服中心代为表决。 (二)征集人表决理由 强力先生,法律背景,具备独立董事相关任职经历,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具备独 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强力先生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9日披露的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 2026-06-0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项目未签署正式合同,相关合同签署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 合同为准。 2、在合同签署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因政策因素、市场因素、业主方筹资以及其他不可 抗力等因素影响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同时,存在当地政治环境变化、法律法规调整、外汇管制 、汇率波动、劳工政策、文化差异等海外经营特有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研究当地法律法规及政策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3、本项目对公司2026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4、公司2025年10月中标的阿尔及利亚国家石油公司EPF和天然气压缩机项目还未正式签署 合同,公司正在与客户积极沟通,全力加快合同签署进程。合同签署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功中标阿尔及利亚国家石油 公司(Sonatrach)的01/SH/PROD/OPR/2025第3、7标段油气服务项目。合同期4年,包括美元 及阿尔及利亚第纳尔两部分,分别为123500500.39美元、3500576440.77阿尔及利亚第纳尔( 合计约1.50亿美元或者10.21亿元人民币)。 ──────┬────────────────────────────────── 2026-06-09│其他事项 ──────┴──────────────────────────────────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6《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及议案17《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表决结果是否有效以议案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议案15《关于修订〈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是否获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即只有当议案14和议案15获审议通过后,议 案16和议案17的表决结果方为有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6-01│股权质押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暂不存在引 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5-13│其他事项 ──────┴────────────────────────────────── 持有本公司股份318095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4%)的副董事长张志坚先生计划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95 2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4%)。 ──────┬────────────────────────────────── 2026-04-20│其他事项 ──────┴────────────────────────────────── 1、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不达标及部分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退休,注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661.00万份。 2、公司已于2026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本次股票 期权的注销登记手续。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因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 核不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退休,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决定注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661.0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6)。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6年4月16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 2026-04-11│其他事项 ──────┴──────────────────────────────────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70000920.19元,公司 未弥补亏损金额-570000920.19元,公司实收股本588458629.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 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亏损原因 截至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7000.09万元,主要系2020年度经营亏损所致。2020年全 球原油需求萎缩,油价下跌,带动油服业务工作量大幅减少,收入及利润不及预期。2020年全 年实现营业收入6.32亿元,同比减少5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转亏,亏损105284. 34万元。同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对 公司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结合实际情况,对商誉、固定资产、存货、油气资产等资产计提 减值准备,从而致使2020年度公司业绩出现大幅亏损。 三、应对措施 公司将坚持全球化发展战略,在巩固稳定北美和国内市场的同时,加快推进阿尔及利亚天 然气项目落地,并在阿尔及利亚寻找更多的市场机会;同时,全面加强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 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 2026-04-11│其他事项 ──────┴──────────────────────────────────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计 提存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情况 1、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要 求,为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 2025年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共计 8028570.42元。 2、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要求,期末公司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 行了测算。经测算,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实际成本,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028570.42元 。具体计提情况如下: 3、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8028570.42元。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 二、本次核销坏账情况 1、本次核销坏账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资产管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长期挂账且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进行核销,核销金额共计504279.03元。 2、本次核销坏账说明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核销明细情况: 3、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业 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核销坏账金 额已经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 2026-04-11│其他事项 ──────┴──────────────────────────────────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 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 一、具体内容 1、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 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 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 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4、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得转让。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的有效期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三、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 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11│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完善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 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责任保 险的具体方案如下: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年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 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 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11│其他事项 ──────┴──────────────────────────────────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具备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中审亚太在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经公司慎 重评估,提议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首席合伙人:王增明先生 截至2025年末,中审亚太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503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30人。 中审亚太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70397.6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8203.21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30108.98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40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83家。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069.23万元,2024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707.37万元。2 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中审亚太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025年度末,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10065.98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无已 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 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 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有航,于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2026年开始,作为公司项目的项目 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孟祥展,202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 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 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共计1家。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悦,于201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 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5家上市公司及2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02 6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 度,以及中审亚太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工作经验及工作量等因素,依据公 允合理的原则与中审亚太协商确定。 ──────┬────────────────────────────────── 2026-04-11│其他事项 ──────┴──────────────────────────────────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 不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退休,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决定注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661.00万份,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0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2024年10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发表核查意见。 3、2024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梅慎实先生依法作为征集人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 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4、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5、2024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6、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7、2024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发表核查意 见。 8、2024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9、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授予日)发表核查意见。 10、2025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11、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一)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为 “以2023年国内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国内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根据公司2025年 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2025年国内营业收入为2.74亿元,相较于2023年国内营业收入增长 11.90%,未达到考核要求,对应注销首次及预留授予所有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00.00万份,其中注销首次授予所有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为533.50万份,注销预留授予所有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为66.50万份。 (二)激励对象离职或退休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3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对应注销第二个 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9.00万份。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对应注销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00万份。 综上,公司本次决定注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661.00万份,公司尚需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本次 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且已取得公 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11│其他事项 ──────┴──────────────────────────────────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为积极 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使公司尽快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利润分配条件,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 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财政部于2025年6月9日印发了《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资[2025]101号),对新公司法施行后以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财务处理相关问题进行了明 确。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以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应当以本公司经审计的上一 年度个别财务会计报表为依据,以期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先依次冲减任意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特定行为净增加的资本公积金数额为限弥补亏损。 (一)通源石油母公司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出具《2025年度 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3804224.79元,盈余 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为41848815.74元,资本公积总额为1350538992.34元,其中: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1343885103.65元,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653888.69元。 (1)母公司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41848815.74元,来源于公司以往年度利润分配按照 公司章程计提; (2)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343885103.65元,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以及历年非公 开发行股份溢价发行形成的资本公积。 两项合计1385733919.39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如实施完成,母公司的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减少至1311929694.60元,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为6653888.69元,母公司截至2025 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0元。 (二)全资子公司北京大德广源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德广源”) 根据中审亚太出具《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德广源报表口径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84588005.49元,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为476381.55元,资本公积总额为2167 5084.42元,其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000000.00元,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675084.42元 。 (1)大德广源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476381.55元,来源于公司以往年度利润分配按照 公司章程计提; (2)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000000.00元,来源于历年公司股东增资形成的资本公积。 两项合计20476381.55元,用于弥补大德广源累计亏损。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如实施完成,大德广源的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为1675084.42元,大德广源截至2025年12月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4111623.94元。 (三)全资子公司西安通源正合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正合”) 根据中审亚太出具《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通源正合报表口径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90488683.93元,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为662261.37元,资本公积总额为7395 0950.39元,其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3950950.39元,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0元。 (1)通源正合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662261.37元,来源于公司以往年度利润分配按照 公司章程计提; (2)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3950950.39元,来源于历年公司股东增资形成的资本公积。 两项合计74613211.76元,用于弥补通源正合累计亏损。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如实施完成,通源正合的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为0元,通源正合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15875472.17元。 (四)全资子公司西安华程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程石油”) 根据中审亚太出具《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程石油报表口径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8656459.98元,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为54963.61元,资本公积总额为440313 958.21元,其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40313958.21元,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0元。 (1)华程石油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54963.61元,来源于公司以往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公 司章程计提; (2)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40313958.21元,来源于历年公司股东增资形成的资本公积。 两项合计440368921.82元,用于弥补华程石油累计亏损。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如实施完成,华程石油的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减少至431712461.84元,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为0元,华程石油截至2025年12月3 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0元。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形成未分配利润负数的原因主要为2020年全球原油需求萎缩,油价下跌,带动油服业务工 作量大幅减少,收入及利润不及预期。同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 关规定,对公司固定资产、存货、油气资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减值准备,从而致使20 20年度公司业绩出现大幅亏损。 四、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盈余公积和资 本公积弥补其累计亏损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亏损,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母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并将该 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11│其他事项 ──────┴────────────────────────────────── 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维护股东决策参与权、知情权和投资收益权。公司的利 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 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远期战略发展目标,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 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现 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 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公司在当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红;采用股票 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 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 前项规定处理。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该年度 资产负债率低于70%;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不满足 上述条件时,公司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但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 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可供分配利润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每个 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根据《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弥补亏损、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公 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根据累计 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 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会审议决定。式,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安 排和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制订现 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 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 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 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披露独立董事 的意见及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具体理由。股东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 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 数通过。值且当年盈利,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或者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 利润30%的,公司应当在披露利润分配方案的同时,披露下列内容:1、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 值但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应当在利润分配相关公告中披露公司控股子 公司向母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以及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公司根据 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 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 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2/3以上通过。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所面临各项因素,以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确定是否需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的 股东回报规划予以调整。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 变化,或现行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确有必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 的,公司可以根据本条确定的利润分配基本原则,重新制订股东回报规划。本规划未尽事宜,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6-04-11│其他事项 ──────┴──────────────────────────────────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并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 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 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姚志中先生对《 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职务按公司薪酬考核管理制 度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其中基本薪酬依据其岗位价值、个人能力 评估值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 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的50%。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年度绩效评 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5万元/年,按月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结构执行。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和 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发放。 3、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11│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 和健康发展,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36619486.01元,2025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70000920.19元;母公司20 25年度实现净利润619090.09元,2025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3804224.79元。 鉴于2025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6-03-10│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参股子公司北京一龙 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龙恒业”)因经营需要,拟与远东宏信(天津)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融资人民币1600万元,融资期限为36个月。公司拟对上 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及其利息,担保期限为主合同一 龙恒业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3年的期间。上述担保事项由一龙恒业主要经营股东丁福庆向 公司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一龙恒业股东北京融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包 头市圣森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一龙恒业的股权比例对应权益金额为限承担反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与公司为一龙恒业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79517926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丁福庆 注册资本:8546.148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8月8日 营业期限:2014年3月6日至2034年3月5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青云里满庭芳园小区2号楼4层40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 计、监理除外);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3、一龙恒业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一龙恒业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一龙恒业申请售后回租赁业务融资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期限和 金额依据一龙恒业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 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一龙恒业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人民币1600万元额 度内申请融资。 一龙恒业主要经营股东丁福庆为本次担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一龙恒业股 东北京融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包头市圣森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一龙恒业 的股权比例对应权益金额为限承担反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与公司为一龙恒业提供的连带责任担 保期限一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一龙恒业为公司持股比例43.54%的参股子公司,本次申请融 资为其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其效益持续增长。公司为一龙恒业申请售后回租赁业 务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顺利开展,进一步推动股东利益的实现。且其主要经营股东丁福 庆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一龙恒业股东北京融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包头 市圣森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一龙恒业的股权比例对应权益金额为限承担反担保责任。担 保期限与公司为一龙恒业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本次担保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6-02-0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9日(星期一)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9日。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 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2月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51号人寿壹中心A座13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2-03│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36161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1%)的董事长任延忠先生计划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0404 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5%)。 持有本公司股份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的董事、总裁姚志中先生计划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 ──────┬────────────────────────────────── 2026-01-2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09日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2月0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0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2月2日(星期一)(如遇停牌或休市,以该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下午1 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 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 2026-01-24│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参股子公司北京一龙 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龙恒业”)因经营需要,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大兴 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对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 限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上述担保 事项由一龙恒业主要经营股东丁福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一龙恒业股东北京融 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包头市圣森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一龙恒业的股权比 例对应权益金额为限承担反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与公司为一龙恒业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 致。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79517926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丁福庆 注册资本:8546.148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8月8日 营业期限:2014年3月6日至2034年3月5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青云里满庭芳园小区2号楼4层40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 计、监理除外);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3、一龙恒业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一龙恒业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一龙恒业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 据一龙恒业与中国农业银行大兴支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 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一龙恒业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人民币2000万元额度内申请授信额度。 一龙恒业主要经营股东丁福庆为本次担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一龙恒业股 东北京融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包头市圣森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一龙恒业 的股权比例对应权益金额为限承担反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与公司为一龙恒业提供的连带责任担 保期限一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一龙恒业为公司持股比例43.54%的参股子公司,本次申请银 行综合授信为其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其效益持续增长。公司为一龙恒业申请银行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可有利于其业务顺利开展,进一步推动股东利益的实现。且其主要经营股东 丁福庆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一龙恒业股东北京融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包头市圣森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一龙恒业的股权比例对应权益金额为限承担反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与公司为一龙恒业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本次担保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6-01-09│其他事项 ──────┴──────────────────────────────────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近日,公司收到中审亚太出具的《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原指派周佩、袁佳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鉴于签字注册会计师袁佳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结合中审亚太内部工作调整及项目人员委 派安排,现对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变更,重新指派周佩、孟祥展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周佩和孟祥展,其中周佩 为项目合伙人。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信息 1、基本信息 ①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佩,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 牌公司审计报告共计6家。 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孟祥展,于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0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 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 专业胜任能力。 ──────┬────────────────────────────────── 2025-10-16│重要合同 ──────┴────────────────────────────────── 1、本项目未签署正式合同,相关合同签署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 合同为准。2、在合同签署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因政策因素、市场因素、业主方筹资以及其 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合同的签署和执行。3、本项目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不 会构成重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近日,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收到业主方SonatrachSPA(阿尔及利亚国家石油公司(以下简称“Sonatrach” )发送的UnitesEPFetcompressiondegaz(油气田早期生产措施和天然气压缩机服务,以下简称 “本项目”)的项目中标通知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UnitesEPFetcompressiondegaz(油气田早期生产措施和天然气压缩机服务) 。招标单位:SonatrachSPA(阿尔及利亚国家石油公司)。中标单位:TongPetrotechCorp.(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介绍:本项目具体实施地点位于业主下属油气田,合 同签署后业主分配具体场站所在位置,目的是为了提高油气产出和处理时效,保障国家油气使 用和出口需求。服务范围包括油气场站建设涉及的土木工程,油气回收处理和增压设备机组的 安装和调试以及运维等。合同期限:4年。项目类型:油田工程服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阿尔及利亚国家石油公司(Sonatrach)成立于1963年,是阿尔及利亚的国有石油公司, 注册地为阿尔及利亚首都阿尔及尔(Algiers)的Hydra区DjenaneElMalik,业务涵盖油气勘探 、生产、销售,以及石油化学和海水淡化等领域。Sonatrach作为非洲规模最大的石油公司, 它在全球能源领域占据重要地位,是世界第12大石油公司、第4大液化天然气出口商,具有较 强的资金实力和信用评级,履约能力良好。Sonatrach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5-10-16│其他事项 ──────┴────────────────────────────────── (一)预留授予登记数量:133.00万份; (二)预留授予登记人数:33人; (三)股票期权代码:036610 (四)股票期权简称:通源JLC2; (五)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5年10月16日。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向激励对象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 司已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0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2024年10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发表核查意见。 3、2024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梅慎实先生依法作为征集人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 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4、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5、2024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6、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7、2024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发表核查意 见。 8、2024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9、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授予日)发表核查意见。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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