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167 ST迪威迅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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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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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01-14│ 51.28│ 5.1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7-12│ 2.28│ 5925.7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5-05│ 2.28│ 1504.8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13│ 2.26│ 5003.6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11│ 2.26│ 1308.5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07│ 2.53│ 5835.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08│ 2.53│ 1459.5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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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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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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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迪威数据投资│ 3000.00│ ---│ 60.00│ ---│ -0.01│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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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横琴迪威睿盛资│ 1000.00│ ---│ 100.00│ ---│ -95.28│ 人民币│
│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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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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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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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AP统一视频管理应│ 1.07亿│ ---│ 1.04亿│ 100.00│ ---│ 2012-11-30│
│用系统产能扩大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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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 │ 5400.00万│ ---│ 54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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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子公司 │ 1.57亿│ ---│ 1.5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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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S视讯政务系统产 │ 6602.34万│ ---│ 6286.62万│ 100.00│ ---│ 2012-11-30│
│能扩大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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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技术研发中心项│ 3461.00万│ ---│ 621.00万│ 100.00│ ---│ 2013-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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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 9908.47万│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3482.83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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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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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19 │转让比例(%) │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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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3941.93万 │转让价格(元)│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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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2815.66万 │转让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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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上海飒哟港企业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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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池州璞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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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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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08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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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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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飒哟港企业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标的类型 │股权 │
│ │有限合伙)99.99%的合伙份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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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新盛创景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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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吴志刚、盛雅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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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威讯”)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 │
│ │飒哟港企业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飒哟港”)的股权结构发生变│
│ │动。自然人吴志刚、盛雅莉、钟琪将合计所持有上海飒哟港100%的合伙份额转让给深圳市新│
│ │盛美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美景”)、深圳市新盛创景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新盛创景”)。本次权益变动后,新盛美景、新盛创景通过上海飒哟港│
│ │间接持有迪威迅7.809%的股份及对应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为无实控人企业。 │
│ │ 吴志刚、盛雅莉、钟琪三名自然人与新盛美景、新盛创景签署《份额转让协议》,自然│
│ │人吴志刚、盛雅莉作为上海飒哟港的有限合伙人,将合计持有上海飒哟港99.99%的合伙份额│
│ │转让给新盛创景;钟琪作为上海飒哟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上海飒哟港0.01%的合伙份 │
│ │额转让给新盛美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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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08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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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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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飒哟港企业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标的类型 │股权 │
│ │有限合伙)0.01%的合伙份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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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新盛美景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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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钟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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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威讯”)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 │
│ │飒哟港企业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飒哟港”)的股权结构发生变│
│ │动。自然人吴志刚、盛雅莉、钟琪将合计所持有上海飒哟港100%的合伙份额转让给深圳市新│
│ │盛美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美景”)、深圳市新盛创景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新盛创景”)。本次权益变动后,新盛美景、新盛创景通过上海飒哟港│
│ │间接持有迪威迅7.809%的股份及对应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为无实控人企业。 │
│ │ 吴志刚、盛雅莉、钟琪三名自然人与新盛美景、新盛创景签署《份额转让协议》,自然│
│ │人吴志刚、盛雅莉作为上海飒哟港的有限合伙人,将合计持有上海飒哟港99.99%的合伙份额│
│ │转让给新盛创景;钟琪作为上海飒哟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上海飒哟港0.01%的合伙份 │
│ │额转让给新盛美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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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7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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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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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现金资产2000万元 │标的类型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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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迪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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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季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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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鉴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迪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威数据”)目前的经营状 │
│ │况,公司股东、董事长季红女士、股东李艳梅女士为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分别向迪威数据无│
│ │偿赠与现金资产2000万元、100万元。本次赠与以现金资产的形式投入迪威数据,为无附义 │
│ │务的赠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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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1-07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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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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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现金资产100万元 │标的类型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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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迪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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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李艳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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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鉴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迪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威数据”)目前的经营状 │
│ │况,公司股东、董事长季红女士、股东李艳梅女士为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分别向迪威数据无│
│ │偿赠与现金资产2000万元、100万元。本次赠与以现金资产的形式投入迪威数据,为无附义 │
│ │务的赠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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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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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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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季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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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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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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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深圳市迪威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威迅”)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
│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赠现金资产暨关│
│ │联交易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鉴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迪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威数据”)目前的经 │
│ │营状况,公司股东、董事长季红女士、股东李艳梅女士为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分别向迪威数│
│ │据无偿赠与现金资产2000万元、100万元。本次赠与以现金资产的形式投入迪威数据,为无 │
│ │附义务的赠与。 │
│ │ 2、季红女士是迪威迅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
│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季红女士是公司的关联│
│ │自然人,迪威数据本次受赠现金资产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3、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
│ │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 │并取得全体成员同意。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季红 │
│ │ 1、姓名:季红 │
│ │ 2、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横琴镇XXXX │
│ │ 3、关联关系说明:季红女士为股东,持有公司2,17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6│
│ │0%,现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公司接受季红女士受赠资产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 4、季红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及筹融资的信用和能力。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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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1.21亿 40.19 --- 2018-06-14
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1.21亿 40.19 99.99 2018-06-14
─────────────────────────────────────────────────
合计 2.41亿 8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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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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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迪威│深圳市迪威│ 3000.00万│人民币 │2017-07-25│2020-07-24│连带责任│否 │否 │
│迅股份有限│智成展有限│ │ │ │ │担保,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证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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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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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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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9月8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576.88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53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威迅”)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
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2025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及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2884.40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6055.00万股的8.00%。
其中首次授予2307.5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6.40%,占本激励计
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576.8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60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53
元/股。
(四)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61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
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骨干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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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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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9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信瑞和(深圳)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信瑞和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永信瑞和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2022年起担任公司的审计
机构,已经提供服务3年,在开展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相关
规范,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
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合作基础,公司拟
继续聘请永信瑞和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批
准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其签订相关的业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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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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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
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程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
审议并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5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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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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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10.3.7条规定,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申请,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最终能否获得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之规定,因公司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于公司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未消除。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前期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1、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9040564.1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
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低者均为负值,且深圳永信瑞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
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
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股票同时触及上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
于2024年4月29日停牌一天,自2024年4月30日复牌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
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前将冠以“*ST”字样。
二、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经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深永信会审证字[2025]第0006号)确
认,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5783786.78元。同时,永信瑞和(深圳)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深永信会专审字[2025]第0063号),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7条“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
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
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第10.3.11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
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述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
件,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退市风险警示。但是,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交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事项涉及的影响尚未消除。公
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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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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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决定对部分资产损失予以核销及对资产减值进行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度末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
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
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分析,公司需对上述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无形资产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共计58232500.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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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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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鉴于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优化负债结构,公
司及子公司2025年拟对外申请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以上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
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资金出借方与公司实际发
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融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借款、保理、融资租赁及其他融资等;资金出借方包括并不限
于银行、其他非银机构及个人(包括关联人和非关联人)。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
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企业实际运营情况确定借款银行或其他非银机构及个人(包括关联人和
非关联人)、确定借款期限与借款金额,根据经营需要全权办理上述授信及融资相关事宜。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
实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
合同约定为准(其中关联人出借资金的年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的二倍)。
二、业务授权情况
上述授信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在授信
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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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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