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169 天晟新材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1-14│ 32.00│ 6.88亿│
├───────────┼───────────┼───────────┼───────────┤
│增发 │ 2014-07-31│ 6.22│ 2.00亿│
├───────────┼───────────┼───────────┼───────────┤
│增发 │ 2014-08-14│ 10.00│ 1.2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200.00│ ---│ ---│ 2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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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出资思瑞天复合材料│ 2505.00万│ ---│ 2505.00万│ 100.00│ -114.09万│ ---│
│(上海)有限公司 │ │ │ │ │ │ │
├─────────┼──────┼─────┼─────┼─────┼─────┼──────┤
│新型结构泡沫生产能│ 2.70亿│ ---│ 2.70亿│ 100.00│ 1565.86万│ 2012-08-30│
│力扩建项目 │ │ │ │ │ │ │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6742.20万│ ---│ 6106.89万│ 100.00│ 0.00│ 2012-09-30│
├─────────┼──────┼─────┼─────┼─────┼─────┼──────┤
│增资常州天晟复合材│ 5000.00万│ ---│ 5000.00万│ 100.00│ -423.87万│ ---│
│料有限公司 │ │ │ │ │ │ │
├─────────┼──────┼─────┼─────┼─────┼─────┼──────┤
│出资常州高晟再生资│ 1000.00万│ ---│ 1000.00万│ 100.00│ 6.27万│ ---│
│源有限公司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1517.70万│ ---│ 0.00│ ---│
├─────────┼──────┼─────┼─────┼─────┼─────┼──────┤
│投资新光环保 │ 1.28亿│ 1.28亿│ 1.28亿│ 100.00│ 3202.66万│ 2014-09-11│
├─────────┼──────┼─────┼─────┼─────┼─────┼──────┤
│收购青岛图博板材有│ 1395.00万│ ---│ 1395.00万│ 100.00│ 63.94万│ ---│
│限公司 │ │ │ │ │ │ │
├─────────┼──────┼─────┼─────┼─────┼─────┼──────┤
│增资常州昊天塑胶科│ 2958.67万│ 1158.67万│ 2958.67万│ 100.00│ 435.78万│ ---│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购买二期土地使用权│ 3200.00万│ ---│ 3200.00万│ 100.00│ 0.00│ ---│
├─────────┼──────┼─────┼─────┼─────┼─────┼──────┤
│其他 │ 4000.00万│ 478.16万│ 4000.00万│ 100.00│ 0.00│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1.60亿│ 7000.00万│ 1.60亿│ ---│ ---│ ---│
│)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1-28 │交易金额(元)│3.5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常州市天宁区龙锦路508号的房屋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买方 │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卖方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晟新材”)与常州市天宁 │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本次征收的补偿款总金额│
│ │为35000万元。 │
│ │ 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 │
│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 3、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情况概述 │
│ │ 为围绕天宁融合发展区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配套功能,整合土地资源,对│
│ │检验检测产业园四期地块实施提升改造,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征收公司坐落于│
│ │常州市天宁区龙锦路508号的房屋。 │
│ │ 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国│
│ │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 │
│ │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征收总建筑面积66188.47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
│ │122575.7平方米,补偿款总金额为35000万元。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
│ │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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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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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宙 2542.31万 7.80 100.00 2020-07-23
徐奕 1499.38万 4.60 --- 2016-05-27
─────────────────────────────────────────────────
合计 4041.69万 12.40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常州天晟新│常州昊天新│ 3137.3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材料集团股│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常州天晟新│常州新祺晟│ 3003.2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材料集团股│高分子科技│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常州天晟新│常州天晟复│ 1632.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材料集团股│合材料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常州天晟新│江苏新光环│ 1602.9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材料集团股│保工程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常州天晟新│江苏新光环│ 1392.5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材料集团股│保工程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常州天晟新│常州新祺晟│ 1201.2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材料集团股│高分子科技│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常州天晟新│常州新祺晟│ 1101.1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材料集团股│高分子科技│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常州天晟新│常州新祺晟│ 672.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材料集团股│高分子科技│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常州天晟新│江苏新光环│ 611.1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材料集团股│保工程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常州天晟新│常州美利晟│ 600.7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材料集团股│高分子科技│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常州天晟新│常州美利晟│ 57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材料集团股│高分子科技│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常州天晟新│江苏新光环│ 400.4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材料集团股│保工程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常州天晟新│常州美利晟│ 18.4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材料集团股│高分子科技│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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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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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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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4365万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暂
时无法合理估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依据会
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晟新材”)与中铁高新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工业”)于2018年1月8日合资设立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铁轨道”),初始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万元,中铁工业持股比例为55%,认缴
出资和实缴出资为人民币4950万元,天晟新材持股比例45%,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为人民币405
0万元。2019年6月,中铁轨道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5亿元,各股东按股
权比例认缴并以现金出资,其中公司按原持股比例认缴出资人民币2.07亿元,增资款根据中铁
轨道需要由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按照分步分期等方式增资到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对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2019年7月,中铁轨道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提请股东增加第一期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其
中,中铁工业按照持股比例需实缴增资5500万元,天晟新材按照持股比例需实缴增资4500万元
。随后,天晟新材完成了135万元的实缴出资。
2019年10月,天晟新材与中铁轨道控股股东中铁工业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认缴注册
资本金出资暨股权稀释协议书》,约定若天晟新材在2020年3月30日前未足额将剩余增资款436
5万元及利息汇入中铁轨道资金账户,中铁工业与天晟新材同意按照届时双方的实际出资比例
调整双方持有的中铁轨道股权。截至目前,天晟新材与中铁工业就股权稀释事项的具体执行方
案尚未达成一致。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收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
等文书。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诉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案
号为(2025)苏0111民初4217号,本案尚未开庭。中铁轨道认为,公司应承担的4500万元第一
期增资款仅缴纳135万元,尚余4365万元未足额实缴到位,因此对公司提起诉讼。
(三)诉讼当事人
原告: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被告: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第一期注册资本金增资款4365万元,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计算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19年11月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其他
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诉金额合计约45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合同
纠纷、票据追索权纠纷等,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
事项披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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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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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各项生
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
相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66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9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不超过27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
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等机构核准额度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6年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对于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的担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相关事
宜并签署有关合同文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额度之间进行调剂。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仍须按《公司章程》规定
,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权限范围内审定。
3、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且其他各方内部审议程序完成后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龙锦路508号
法定代表人:吴海宙
注册资本:32598.43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07月2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铁路机车车辆设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
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
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铁路机车
车辆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高铁设备、配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露营地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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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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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
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基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董事会
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年度,公司支付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
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
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8人,注册会计师共
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893.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人民币47281.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193.4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
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众
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
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
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
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
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
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
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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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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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本着谨
慎性原则,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4年第四季度可能发
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本着谨
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或冲回减值损失,合并报表层面最终核算结果为计提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范围和总金额
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362.82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975.2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
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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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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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
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
为1124075158.62元,实收股本32598434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1、本报告期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部分子公司进行产品结构升级或经营策略调整,销售
收入比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但毛利额比上年同期有较大的提高,公司亏损额度大幅收窄。
2、本报告期亏损的主要原因是:
(1)公司财务费用负担较重,全年利息费用3968万元。
(2)本报告期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873万元。
三、应对措施
1、管理规范提升,精简高效,开源节流,降本增效;严控费用支出,控制采购成本,降
低生产成本,提高毛利率;加大应收账款的清收力度,补充运营资金。
2、发展新业务,开拓新市场新客户,增加企业新的创效点积极拓展新业务领域,实现公
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新增长。
3、加强技术创新,开发新产品,带来新市场、新机遇,增加新客户,增加业绩。
4、优化债务结构,通过偿还或置换部分高利率有息负债,有效减少公司利息支出,降低
财务费用,增加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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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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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机构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该事项尚须获得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使用银
行信贷资金,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
会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
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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