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172 中电环保 更新日期:2025-04-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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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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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设备系统集成│ 1.46亿│ ---│ 8141.35万│ 100.00│ 789.56万│ 2015-12-31│
│中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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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 │ 1.39亿│ ---│ 1.39亿│ ---│ 665.8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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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2.09亿│ ---│ 2.09亿│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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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管控一体化中│ 3633.50万│ ---│ 2426.94万│ 100.00│ 197.39万│ 2012-12-31│
│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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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研发中心 │ 2545.10万│ ---│ 1508.76万│ 100.00│ ---│ 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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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 ---│ ---│ 1.12亿│ ---│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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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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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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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扬子江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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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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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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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电环保”)拟与南京扬子江环境集团│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环境集团”)就黄家溪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系统及配套设│
│ │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扬子江环境集团为该项目提供│
│ │MBR系统及配套设备,合同金额8724429.83元(含设备费税率13%,人民币大写:捌佰柒拾贰│
│ │万肆仟肆佰贰拾玖元捌角叁分)。 │
│ │ 2、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
│ │ 供应商扬子江环境集团为公司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等相关规定,扬子江环境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介绍 │
│ │ 公司名称:南京扬子江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23XUK61W │
│ │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
│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4日 │
│ │ 法定代表人:林慧生 │
│ │ 营业期限:长期 │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水│
│ │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土│
│ │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
│ │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 │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1800号5幢(江宁开发区) │
│ │ 主要股东:中电环保持有49%股权、南京江宁经开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
│ │有30%股权、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15%股权、江苏国科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
│ │6%股权。 │
│ │ 2、交易对手主要财务数据 │
│ │ 扬子江环境集团成立于2020年12月14日,主营扬子江流域水、土环境治理。 │
│ │ 2023年营业收入1905.32万元,净利润271.96万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10809.│
│ │95万元,净资产8211.44万元(未经审计)。 │
│ │ 3、关联关系说明 │
│ │ 扬子江环境集团为公司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 │规定,扬子江环境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本次关联交易合同尚未签署,拟签署的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
│ │ (一)合同双方 │
│ │ 采购人(甲方):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 │ 供应商(乙方):南京扬子江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 │ (二)供货范围:MBR系统设备及其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技术资料、技术服务 │
│ │等(具体以确认的图纸、技术规范书为准)。 │
│ │ (三)合同金额:设备价格为8724429.83元。 │
│ │ (四)合同交货限:乙方在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进入调试阶段。 │
│ │ (五)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进度,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
│ │ (六)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自双方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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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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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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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股│南京中电环│ 793.48万│人民币 │2024-07-11│2025-07-10│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保水务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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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股│南京中电环│ 452.16万│人民币 │2023-09-27│2024-09-26│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保水务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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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股│南京中电环│ 451.12万│人民币 │2024-06-24│2025-06-23│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保水务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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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股│南京中电环│ 435.83万│人民币 │2024-06-21│2025-06-20│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保水务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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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股│南京中电环│ 420.05万│人民币 │2024-09-04│2025-09-03│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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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股│南京中电环│ 200.00万│人民币 │2024-05-06│2025-05-05│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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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股│南京中电环│ 0.0000│人民币 │2022-08-05│2025-08-04│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保集团有限│ │ │ │ │保证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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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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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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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拟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
融资授信额度,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信用保证,担保期限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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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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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环保”、“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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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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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利
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74158439.95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059
962.0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37184271.01元,公司年末资
本公积金余额为43538009.78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需要,同时结合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
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每股派现金
额保持不变,派现总额相应进行调整。
截至本次会议日,公司总股本为676710000股,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
383550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5.63%,实际派发
金额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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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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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2号——公告格式》、《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
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
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止2024年12月31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
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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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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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济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
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一、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以及国
债逆回购品种,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2、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在上述
额度内,理财资金到期收回后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
的理财产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短期国债逆回购产品;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
超过十二个月。
4、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6、决策程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
购买事宜。
7、信息披露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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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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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电环保”)与中国寰球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寰球”)签署了独山子石化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绿色低碳除
盐水站预处理单元和膜处理单元订货合同(合同编号:22600F-4500-15-PO-0710.0001-0005)
(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6848.409万元(含税)。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
1、公司名称: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2年3月16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二路1号
4、法定代表人:宋少光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注册资本:148,016.570141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当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化工石
化医药工程项目、建筑工程项目、轻纺工程项目、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建材工程项目、电力工程项目、商业工程项目、物资流通工程项目、粮食仓储工程项目、农副
产品、粮油食品、饲料的加工及储运工程项目、环境工程项目的咨询、规划、设计、项目管理
、工程总承包或分包;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监理;工程勘察及岩土工程治理;化学工业新工艺
、新技术、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和成果转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设备、材料的采购和销售
;自身开发产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产品国际
招标业务和其它国际招标业务。
8、中国寰球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最近三年及本年度,公司与中国寰球未发生业务往来并确认收入情况。
10、履约能力分析:中国寰球注册资本148,016.570141万元人民币,全资股东为中国石油
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寰球资信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甲方: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范围:乙方为独山子石化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绿色低碳除盐水站提供
预处理单元和膜处理单元。
3、合同金额:合同总额为人民币6848.409万元(含税)
4、合同交货期:2025年7月30日。
5、价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进度,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6、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
出明确的规定。
7、生效条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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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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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电环保”)与宁波绿石动力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动力”)签署了宁波石化开发区岚山动力中心项目一期工程锅炉补
给水处理系统、原水预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LSDL-01-JW-027-2024)(以下简
称“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5398.98万元(含税)。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
1、公司名称:宁波绿石动力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7月18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海源路288号
4、法定代表人:陈林涛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注册资本:86,000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船舶修理。一般项目
: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通用设备修理;热力生产和供应;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8、宁波动力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最近三年及本年度,公司与宁波动力未发生业务往来并确认收入情况。
10、履约能力分析:宁波动力注册资本86,000万元人民币,全资股东为宁波市中浦石化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动力资信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甲方:宁波绿石动力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范围:乙方为宁波石化开发区岚山动力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提供锅炉补给水处理系
统、原水预处理系统。
3、合同金额:合同总额人民币5398.98万元(含税)。
4、合同交货期: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设备、原水预处理系统设备交货日期均为2025年7月
31日。
5、价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进度,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6、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
出明确的规定。
7、生效条件:自双方法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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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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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电环保”)与上海核工程研究设
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核工院”)签署了广西白龙核电项目1、2号机组工程凝结
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N24ZBLG-P-MS19-001)(以下简称“合同”),合
同总金额为人民币6050.85万元(含税)。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
1、公司名称: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3年1月29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29号
4、法定代表人:颜岩
5、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6、注册资本:168360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环境评价;核工程及相关
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新产品的开发、研制、试销;工程管理
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翻译服务;物业管理。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8、上海核工院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甲方: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范围:乙方为广西白龙核电项目1、2号机组共提供2套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包括系
统设计、设备、培训、技术服务和文件等。
3、合同金额:合同总额人民币6050.85万元(含税)。
4、合同交货期:1号机组交货日期为2026年12月30日;2号机组交货日期为2027年7月30日
。
5、价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进度,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6、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
出明确的规定。
7、生效条件:自双方法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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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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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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