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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福能(30017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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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173 ST福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1-24│ 22.39│ 3.47亿│ ├───────────┼───────────┼───────────┼───────────┤ │增发 │ 2014-12-18│ 12.11│ 9.75亿│ ├───────────┼───────────┼───────────┼───────────┤ │增发 │ 2020-05-08│ 5.60│ 4.65亿│ ├───────────┼───────────┼───────────┼───────────┤ │增发 │ 2020-07-02│ 6.10│ 3.8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广东省南网云电投资│ 4000.00│ ---│ 5.71│ ---│ 0.00│ 人民币│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支付购买超业精密88│ 3.10亿│ 3.10亿│ 3.10亿│ 100.00│ ---│ 2020-12-31│ │%股权的现金对价 │ │ │ │ │ │ │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 7024.00万│ 7166.54万│ 7166.54万│ 102.03│ ---│ ---│ │金和偿还债务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4-07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1%的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广东福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甲方: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冯树彬(乙方一)、黄晖(乙方二) │ │ │ 丙方:广东福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 丁方: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交易意向协议》中涉及安诺其拟收购福能投资所持有广州烽云21%股权的相关约定主 │ │ │要如下: │ │ │ (一)交易方案概述 │ │ │ 1.丙方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其持有的目标公司21%的股权。如甲方成功摘牌 │ │ │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甲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按照本协议约定购买丙方持有的目标公│ │ │司共计21%的股权;2.在甲方依法按照产权交易相关规则和程序成功竞得丙方持有的标的股 │ │ │权的情形下,甲方将根据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交易结果就上述(一)第1条的交易与丙方 │ │ │另行签署交易协议。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21 │ ├──────┼────────────────────────────────────────┤ │关联方 │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超业精密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 │ │有限公司、苏州华隆坤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一、担保情况概述 │ │ │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保证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在│ │ │申请银行授信(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 │ │、信用证、票据等)及满足日常经营需求时需提供对外担保,预计未来一年内上述类型对外│ │ │担保总额上限为人民币89,000万元。 │ │ │ 公司已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 │ │ │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对外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 │起一年内有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上│ │ │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 │ │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 │ (一)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与公司关系: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78%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 │ │ (二)东莞市超业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 │ │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三)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 │ │ │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四)苏州华隆坤科技有限公司 │ │ │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懋伟业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其80%股权,为公司控 │ │ │股孙公司;陈鑫、毛建军、东莞承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铭和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合│ │ │计持有其20%股权。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 │关联方 │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副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 │关联方 │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其他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采购或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 │关联方 │佛山综合能源(公控)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采购或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 │关联方 │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借款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 │关联方 │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其他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采购或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9 │ ├──────┼────────────────────────────────────────┤ │关联方 │佛山综合能源(公控)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采购或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郭景松 1.23亿 20.94 --- 2019-09-06 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 3160.00万 5.39 --- 2019-03-18 司 张晓玲 2933.48万 5.00 99.87 2019-07-26 ───────────────────────────────────────────────── 合计 1.84亿 31.33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福能东方装│东莞超业 │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备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福能东方装│东莞超业 │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备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福能东方装│东莞超业 │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备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福能东方装│东莞超业 │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备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福能东方装│东莞超业 │ 8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备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福能东方装│福能大数据│ 651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备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福能东方装│佛山控股集│ 6231.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备科技股份│团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福能东方装│东莞超业 │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备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福能东方装│佛山控股集│ 3738.6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备科技股份│团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福能东方装│佛山控股集│ 2077.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备科技股份│团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福能东方装│佛山控股集│ 1620.0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备科技股份│团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福能东方装│佛山控股集│ 1453.9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备科技股份│团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福能东方装│佛山控股集│ 1453.9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备科技股份│团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福能东方装│福能大数据│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备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福能东方装│佛山控股集│ 623.1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备科技股份│团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福能东方装│佛山控股集│ 373.8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备科技股份│团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27│重要合同 ──────┴──────────────────────────────────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交易框架协议》为交易各方进一步推进股权转让相关工作,并非正式协议 约定,最终能否达成并签署正式协议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交易金额等内容尚未 确定,若后续进一步确定具体交易内容,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 2.鉴于本次股权转让能否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无法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26年4月20日,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广东福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投资”)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安诺其”)和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烽云”或“目标公司”)其 余股东冯树彬、黄晖签署了《安诺其与冯树彬、黄晖和福能投资关于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股权的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交易框架协议》”) ,上述协议就安诺其拟收购广州烽云100%股权相关事项进行了框架性约定。详情请见公司于20 26年4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关于签署<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 鉴于本次交易方案部分内容存在调整,交易各方需更新《交易框架协议》并重新签署。公 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 过了《关于重新签署<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福能投资转让股权的具体交易金额等内容尚未 确定,且仍须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其持有的目标公司21%股权。若后续进一步确定具 体交易内容,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方案 1.丙方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其持有的目标公司21%的股权。如甲方成功摘牌丙 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甲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按照本协议约定购买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共 计21%的股权; 2.在甲方依法按照产权交易相关规则和程序成功摘牌丙方持有的标的股权的情形下,甲方 将根据相关规则就上述第(一)1条的交易与丙方另行签署交易协议。 (三)现金对价的支付 各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依据本协议及相关书面文件的约定向相关交易对方支付现 金对价。具体支付时间由相关方另行书面约定。 四、其他说明 1.福能投资本次重新签署《交易框架协议》,旨在进一步推进股权转让相关工作,本协议 仍为框架性约定,具体交易方案、交易条款及实施安排,尚需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以 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交易框架协议》签署之日起,各方于2026年4月20日签署的 《交易框架协议》自动终止。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公司所签署的合作框架或意向协议的进展情况如下 : 3.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 动,未来三个月内暂无减持计划,后续如有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 2026-06-2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 026年6月29日(星期一)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新河路51号12栋601室福能厅。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 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2026-06-15│其他事项 ──────┴────────────────────────────────── 一、完成补选董事情况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了2026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游文婷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庄学敏 先生、赵剑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原独立董事曹丽梅女士、葛磊先生于2026年6月15日正式辞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相关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曹丽梅女士、葛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公司及董事会对曹丽梅女士、葛 磊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 会同意选举庄学敏先生、詹长杰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庄学敏先生为主任委员( 召集人);选举庄学敏先生、赵剑剑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上述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 2026-06-15│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 026年6月15日(星期一)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新河路51号12栋601室福能厅。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 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2026-06-1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 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 2026-06-13│其他事项 ──────┴──────────────────────────────────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鉴 于该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公司全体董事需要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等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 水平和薪酬管理实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 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1.面向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实施期限: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劳动合同为基础 ,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结构同时还应按 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执行。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 (3)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实施年薪制,年度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考核结果相挂钩。年薪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 薪、任期激励,以及经有权审议机构认可的中长期激励和专项奖励。其中绩效年薪基数占标准 年薪(标准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基数)的60%。 三、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础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 计算并予以发放。 3.如涉及止付追索情况,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4.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据实报销。 6.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 2026-05-30│其他事项 ──────┴──────────────────────────────────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 26年5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游文婷女士(简 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一届 董事会换届完成之日止。 二、关于变更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曹丽梅女士、葛磊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 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鉴于曹丽梅女士、葛磊先生自2 020年6月1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于2026年6月15日届满六年,因此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 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曹丽梅女士、葛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 职务。上述职务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2026年10月13日。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庄学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赵剑剑先生(简历详 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 换届完成之日止。 ──────┬────────────────────────────────── 2026-05-30│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 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 2026-05-1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新河路51号12栋601室福能厅。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 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2026-05-18│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以上事项经公司于2026 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司农审字[2026]2500 8230013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未分配利润为-1491447751.20元, 盈余公积为17897661.53元,资本公积为1499194535.4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 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拟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其中使用 盈余公积17897661.53元,使用资本公积1473550089.67元,两项合计1491447751.20元,以期 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 101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 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的规定,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 弥补累计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 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1.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2.申报时间:2026年5月18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2:00,13:30-18:00 3.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新河路51号12栋601室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23039 联系电话:0769-22282669 邮箱:sec@fnorient.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6-04-27│其他事项 ──────┴──────────────────────────────────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为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 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 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 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司农审字[2026]2500 8230013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未分配利润为-1491447751.20元, 盈余公积为17897661.53元,资本公积为1499194535.46元。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资〔2025〕10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 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其中使用盈余公积1789 7661.53元,使用资本公积1473550089.67元,两项合计1491447751.20元,以期末未分配利润 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本次拟用于弥补母公司亏损的资本公积来源于股东以货币、股权等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 股本)溢价,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资本公积。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母公司累计亏损的主要原因为以前年度原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从事3C自 动化设备业务盈利能力持续下滑,计提包括存货减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 应收账款等债权类减值损失,以及以前年度部分对外投资项目亏损产生投资损失。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 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 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 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新河路51号12栋601室福能厅。 ──────┬────────────────────────────────── 2026-04-27│其他事项 ──────┴──────────────────────────────────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 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 5年度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0391066.05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29405458.37元。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 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认 需要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及转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转回信用减值损 失共计10391066.05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29405458.37元。 ──────┬────────────────────────────────── 2026-04-21│股权转让 ──────┴──────────────────────────────────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交易框架协议》为交易各方进一步推进股权转让相关工作,并非正式协议 约定,最终能否达成并签署正式协议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交易金额等内容尚未 确定,若后续具体交易内容进一步确定,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 2.鉴于本次股权转让能否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无法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福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投资”) 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参股公司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烽云” 或“目标公司”)2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并与意向收购方上海安诺其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诺其”)、广州烽云及其股东就安诺其拟收购广州烽云100%股权 事宜签署了《交易意向协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关于拟公开 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并签署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为进一步推进股权转让相关工作,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本协议 为框架性约定,福能投资转让股权的具体交易金额等内容尚未确定,且仍须通过产权交易所公 开挂牌出售其持有的目标公司21%股权。若后续具体交易内容进一步确定,公司将按照有关规 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方案 1.丙方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其持有的目标公司21%的股权。如甲方成功摘牌丙 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甲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按照本协议约定购买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共 计21%的股权; 2.在甲方依法按照产权交易相关规则和程序成功摘牌丙方持有的标的股权的情形下,甲方 将根据相关规则就上述第(一)1条的交易与丙方另行签署交易协议。 (三)现金对价的支付 各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依据本协议及相关书面文件的约定向相关交易对方支付现 金对价。具体支付时间由相关方另行书面约定。 ──────┬────────────────────────────────── 2026-04-07│重要合同 ──────┴──────────────────────────────────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交易意向协议》仅为交易各方初步达成的意向性协议,并非正式协议约定 ,最终能否达成并签署正式协议存在不确定性。具体的交易金额等方案内容尚未确定,若后续 进一步确定具体的交易方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鉴于本次股权转让能否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无法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领域核心业务,优化资源配置,福能东方装备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福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能投资”)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参股公司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州烽云”或“目标公司”)2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与上海安诺其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诺其”或“意向收购方”)及广州烽云其余股东就安诺其拟收 购广州烽云100%股权事宜初步达成意向,并于2026年4月7日签署《交易意向协议》。公司于20 26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广州烽云21%股权并签署<交易意向协议>的议案》。具体的交易金额等方 案内容尚未确定,若后续进一步确定具体的交易方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 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实施,目前最终受让方尚未确定,暂时无法判断是否 构成关联交易。经初步判断,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对公司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6-04-07│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7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7日(星期二)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7日(星期二)9:15~15 :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新河路51号12栋601室福能厅。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 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由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邱德意先生 主持。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3-21│银行授信 ──────┴──────────────────────────────────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全资、控股子 公司,下同)未来一年内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8200万元 的综合敞口授信额度,以及办理相应的贷款、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 公司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总额度不等同于公司未来实际融 资金额。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 调整,同时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 合作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东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东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东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分行/东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东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珠海华润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分 行/东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东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广州分行/苏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南洋商业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华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东莞分行、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 二、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情况 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 理贷款、融资租赁、保理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 致。在实际使用授信额度时,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应按照其《公司章程》或内部管理办法等 规定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在本次综合授信总额度及其有效期内使用授信额度。 (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以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实际 授信情况为准。授信额度可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固定资产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用途,有关上述债务 的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金融机构具体协商办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确保生产经营正常的需要,通过金融机构授信的 融资方式为业务发展补充资金,有利于促进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 2026-03-21│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 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预计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 金额预计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3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保证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在申 请银行授信(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 用证、票据等)及满足日常经营需求时需提供对外担保,预计未来一年内上述类型对外担保总 额上限为人民币89000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已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对外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内有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签署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一)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912391561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公司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2号季华大厦 5.法定代表人:于静 6.公司注册资本:353766.364829万元人民币 7.公司经营范围:公用事业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高新技术、基础设施、新兴产业、高端 服务业等其它项目的投资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8.股权结构: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91.63%股权,广东省财政厅 持有其8.37%股权。 9.与公司关系: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78%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10.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信用状况:信用等级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上述被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含反担保),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 本次公司为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控股集团”)提供不超过3000 0万元的担保是因为公司在向金融机构对外融资、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及日常经营需求时,金 融机构要求佛山控股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而根据佛山控股集团内部风险管理要求,佛山控股 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公司需同步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责任以佛山控股集团承担担保责 任范围为限。 苏州华隆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华隆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实际发生担保 时,公司对苏州华隆坤的单笔担保责任将控制在持股比例40.80%范围内,其余59.20%的担保责 任由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确保公司不超持股比例担保。公司将在实际发生 担保时,根据前述要求落实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 2026-03-2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 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7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7日(星期二)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4月7日(星期二)9:1 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 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 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 ──────┬────────────────────────────────── 2026-02-11│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新河路51号12栋601室福能厅。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 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2026-02-07│其他事项 ──────┴──────────────────────────────────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能东方”)于2024年12月6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 监立案字006202403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4)。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 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5〕27号),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 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2026年2月6日,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当事人: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东方),住所:广东省东莞市 万江街道新村新河路51号12栋601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福能东方信息 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 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福能东方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 终结。 经查明,福能东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2020年6月,福能东方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宇精雕)与重庆市 中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中光电)约定,先由重庆中光电向大宇精雕支付虚假 货款,大宇精雕确认虚假应收款,大宇精雕再以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预付款的形式,最终将资 金转回重庆中光电。大宇精雕通过上述方式少确认应收款的减值损失、虚增预付款,2020年虚 增利润35,798,468.98元,占福能东方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2021年大宇精 雕对上述虚增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虚减利润22,650,928.29元,占福能东方2021年年度报告 披露利润总额的6.64%。福能东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情况说明、 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福能东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 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责令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具体缴款方式见 本处罚决定书所附说明。同时,须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 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 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据悉,广东证监局同日对相关责任人员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责任人员不属于公 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2026-02-06│其他事项 ──────┴────────────────────────────────── 当事人: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新河路51号12栋601 室; 王贵银,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时任董 事长; 陈武,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董事、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时 任总经理; 陈刚,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大宇精雕科 技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张雯,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深圳大宇精雕科 技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号、3号、4号 、5号、6号)查明的事实,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福能)及相关当事人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0年6月,ST福能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宇精雕)与重庆市中 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中光电)约定,先由重庆中光电向大宇精雕支付虚假货 款,大宇精雕确认虚假应收款,大宇精雕再以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预付款的形式,最终将资金 转回重庆中光电。大宇精雕通过上述方式少确认应收款的减值损失、虚增预付款,2020年虚增 利润35798468.98元,占ST福能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2021年大宇精雕对上 述虚增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虚减利润22650928.29元,占ST福能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 额的6.64%。ST福能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ST福能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 .1条的规定。 ST福能时任董事长、大宇精雕时任董事长王贵银,ST福能时任总经理、董事、大宇精雕时 任总经理陈武,ST福能时任副总经理、董事、财务总监、大宇精雕时任副总经理陈刚知悉、参 与大宇精雕虚构采购业务和支付预付款事项,审核批准相关业务合同、资金划转,签字保证ST 福能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5.1. 2条的规定,对ST福能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福能时任董事、大宇精雕时任财务总监张雯知悉、参与大宇精雕虚构采购业务和支付预 付款事项,审核批准相关业务合同、资金划转,签字保证ST福能2020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 订)》第1.4条、第4.2.2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5.1.2条的规定,对ST福能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 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2.4 条、第12.6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 、对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时任董事长、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王贵银,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时任总经理、董事、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陈武,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陈刚,福 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张雯给予公 开谴责的处分。 ST福能、王贵银、陈武、陈刚、张雯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 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ST福能通过本 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0755-88668399)。 对于ST福能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扣除后营业收入,是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 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但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 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 2026-01-2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 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 2025-12-29│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完善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决 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股东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以及《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 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规划、股东要求和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本 规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利益分配。公司采 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且在公司具备现 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 润的范围,不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 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的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 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在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连续3年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以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应加强子公司分红管理,以 提高母公司现金分红能力。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 表中可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当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 2年为负数时,不得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 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分红,以偿还其占 用资金。(注:上述“可分配利润”一般指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科目) 公司如无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针对现金分红占当次利润分配总额之比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 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和股东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重大投资或者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12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30%。 ──────┬────────────────────────────────── 2025-12-23│其他事项 ──────┴──────────────────────────────────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控股集团”)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福能 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 的合理判断,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内在价 值合理回归,佛山控股集团自愿承诺延长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减持期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一)股东的基本信息 1.股东名称: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3.公司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2号季华大厦 4.法定代表人:于静 5.公司注册资本:353766.3648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912391561 7.公司经营范围:公用事业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高新技术、基础设施、新兴产业、高端 服务业等其它项目的投资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二、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佛山控股集团承诺自前次自愿承诺不减持期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6年12月8日)到期后 12个月不减持,即自2026年12月9日起至2027年12月8日止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所 持有的股份,上述承诺期间内该部分股份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 亦遵守前述不减持承诺。在上述承诺期间,若佛山控股集团违反承诺,则因减持公司股份所得 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 2025-12-20│其他事项 ──────┴──────────────────────────────────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能东方”)于2024年12月6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 监立案字006202403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1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025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 ”)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5〕27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东方或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 ,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你公司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福能东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2020年6月,福能东方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宇精雕)与重庆市 中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中光电)约定,先由重庆中光电向大宇精雕支付虚假 货款,大宇精雕确认虚假应收款,大宇精雕再以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预付款的形式,最终将资 金转回重庆中光电。大宇精雕通过上述方式少确认应收款的减值损失、虚增预付款,导致福能 东方2020年虚增利润35,798,468.98元,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2021 年大宇精雕对上述虚增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导致福能东方虚减利润22,650,928.29元,占公 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64%。福能东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情况说明、 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福能东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 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 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责令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罚款。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我局拟对你公司作出的处罚决定,你公司享有陈述、申辩和 要求听证的权利。你公司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 果你公司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 罚决定。”据悉,广东证监局同日对相关责任人员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责任 人员不属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 年8月22日下午3:00在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新河路51号12栋601室福能厅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2日以电子信息等书面形式送达给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其中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监事2人,为 吴海华女士、陈凯明女士。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海华女士召集,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由职工 代表监事甄楚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 2025-08-26│其他事项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 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地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 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125万元,其中年度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如公 司审计范围、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调整审计 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46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48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人。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 人民币12253.4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0500.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619.61万元。司 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6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933.60万元。2024年度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21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 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 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业情况 俞健业,201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 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情况 刘火旺,200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 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 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情况 郭俊彬,201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司农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曾作为多家上市公司年审报告的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组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俞健业、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火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俊彬最近三 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 案调查。 3.项目组人员独立性情况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俞健业、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火旺、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郭俊彬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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