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174 元力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1-24│ 24.00│ 3.78亿│
├───────────┼───────────┼───────────┼───────────┤
│增发 │ 2020-06-15│ 13.57│ 8.6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7-23│ 9.90│ 2304.72万│
├───────────┼───────────┼───────────┼───────────┤
│可转债 │ 2021-09-06│ 100.00│ 8.8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12│ 9.75│ 160.8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23│ 9.75│ 2211.3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福建省南平元禾水玻│ 1.80│ ---│ 100.00│ ---│ 0.00│ 人民币│
│璃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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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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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0吨多孔碳 │ 2.21亿│ 7070.18万│ 7070.18万│ 31.96│ 0.00│ 2026-05-31│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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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 7.22亿│ 3177.81万│ 6.09亿│ 84.31│ 5431.22万│ 2026-03-31│
│建设项目 │ │ │ │ │ │ │
├─────────┼──────┼─────┼─────┼─────┼─────┼──────┤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 9.00亿│ 322.22万│ 581.73万│ 0.88│ 0.00│ 2026-12-31│
│炭建设项目 │ │ │ │ │ │ │
├─────────┼──────┼─────┼─────┼─────┼─────┼──────┤
│年产2,000吨多孔碳 │ 0.00│ 7070.18万│ 7070.18万│ 31.96│ 0.00│ 2026-05-31│
│建设项目 │ │ │ │ │ │ │
├─────────┼──────┼─────┼─────┼─────┼─────┼──────┤
│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 6145.00万│ 0.00│ 6270.06万│ 102.04│ ---│ 2023-06-30│
│项目 │ │ │ │ │ │ │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1.00亿│ 0.00│ 7640.33万│ 100.00│ ---│ ---│
│流动资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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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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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8 │交易金额(元)│2556.00万 │
├──────┼────────────────┼──────┼────────────────┤
│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Clarimex, S.A. de C.V.的49%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
├──────┼────────────────────────────────────────┤
│卖方 │Norit Americas, Inc. │
├──────┼────────────────────────────────────────┤
│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向NoritAmericas,Inc.购买其持有│
│ │Clarimex,S.A.deC.V.的49%股权。交易完成后,Clarimex,S.A.deC.V.的股权由原股东Admin│
│ │vest,S.A.P.I.deC.V.持有51%,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持有49%。 │
│ │ 一、交易概述 │
│ │ 2025年12月,南平元力与Norit签署股份购买协议(SPA),拟以自有资金2556万美元整│
│ │购买Norit持有的Clarimex49%股权。 │
└──────┴────────────────────────────────────────┘
┌──────┬────────────────┬──────┬────────────────┐
│公告日期 │2025-11-28 │交易金额(元)│4.71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100%的│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
│买方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卢元方、李纬、陈家茂、严斌、郑志东、三明市沙县区同晟│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泳絮、余惠华、陈欣鑫、沈锦坤、梁继专 │
├──────┼────────────────────────────────────────┤
│卖方 │卢元方、李纬、陈家茂、严斌、郑志东、三明市沙县区同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
│ │泳絮、余惠华、陈欣鑫、沈锦坤、梁继专、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卢元方、李纬、陈家茂、│
│ │严斌、郑志东、三明市沙县区同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泳絮、余惠华、陈欣鑫、│
│ │沈锦坤、梁继专11名交易对方购买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100%的股权,经上市公司与 │
│ │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47,070.00万元。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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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370.00万 1.02 17.24 202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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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70.00万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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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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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质押股数(万股) │1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4.49 │质押占总股本(%) │3.28 │
├────────┼──────────────┴────────┴──────────────┤
│股东名称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湖北长江安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2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5-08 │解押股数(万股) │12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27日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1200.0万股给湖北长江安芯产业投资基金│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解押说明 │2025年05月08日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2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01 │质押股数(万股) │37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80 │质押占总股本(%)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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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30 │质押截止日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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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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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30日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370.0万股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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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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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元力活│其他被担保│ 4.62亿│人民币 │--- │2027-09-28│连带责任│否 │否 │
│性炭股份有│方(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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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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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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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各级全资子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之间(含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元
禾水玻璃有限公司等)及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或新增各级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
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
署担保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上述公司与各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上述担
保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各级全资子公司,担保人根据实际融资需求确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下属各级全资子公司及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或新增
各级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及下属各级全资子公司
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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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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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生效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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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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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为公
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改制为
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转制
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
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截至2025年末,华兴所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5人。华兴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
额为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121.82万元。2025年度
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
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6万元,其中制造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7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
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19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碧芸,1993年开始在华兴所工作,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了元力股份、德艺文创、三木集团、安凯微等多家上
市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瑾,2014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了元力股份和福建大娱号等上市公司及新三板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国香,1995年开始在华兴所工作,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安记食品、青山纸业、深中华等多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碧芸、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瑾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国香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措施:福建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华兴所执业的安记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执业质量进行检查,黄国香于2026年1月27日收
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于2026年2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
管警示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陈碧芸、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国香,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并考虑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
量,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万元)。审计费用较上一期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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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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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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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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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20
26年6月8日(星期一)下午2:30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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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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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2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2026年2月26日披露的《回
购报告书》。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3月23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8
3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3%,最高成交价为16.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59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323026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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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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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
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
,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至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250万股至3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剔除已有回购专户股份数量)的0.6902%至0.8283%。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上述股东在未
来六个月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4、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
形,致使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如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股权激励,可能面临因员工持股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拟持股员工、股权激励对象放
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该事项未能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已回购的股份需全部或部分依法予
以注销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不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将导致回购方案部分或全部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
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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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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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
购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福建元力活性
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259
号)。深交所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核
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最终能否
通过审核、取得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取得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
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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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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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
年12月15日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下
午2:30;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5年12月15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的投票,2025年12月15日9:15-15:00。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文显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27人,代表股份643462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17.765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20人,代表股份57884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15.9815%。
3、公司董事5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
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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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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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向
NoritAmericas,Inc.购买其持有Clarimex,S.A.deC.V.的49%股权。交易完成后,Clarimex
,S.A.deC.V.的股权由原股东Adminvest,S.A.P.I.deC.V.持有51%,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持
有49%。
2、本次交易属于境外投资,需要完成中国政府发改部门的项目
备案、商务部门的境外投资备案、外汇管理部门的外汇登记及卖方股东会的批准,可能存
在交易终止的风险。
3、本次交易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布局、经济效益产生积极影响,
但因标的公司的资产和业务都在境外,可能因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而导致标的公司经
营业绩波动等风险。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释义:
一、交易概述
2025年12月,南平元力与Norit签署股份购买协议(SPA),拟以自有资金2556万美元整购
买Norit持有的Clarimex49%股权。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NoritAmericas,Inc.
注册地:IncorporatedinGeorgi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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