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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邦国际(30017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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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 ◇300178 腾邦退 更新日期:2022-06-19◇ 通达信沪深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关联交易】【3.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所持对象/万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 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深圳麦穗融媒体有 4550.00 --- 45.00 --- -279.78 人民币 限公司 ───────────────────────────────────────── 【2.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2-04-27 │ ├─────┼─────────────────────────────────┤ │关联方 │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房屋给关联人 │ ├─────┼─────────────┴─────┴─────────────┤ │交易详情 │2021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2-04-27 │ ├─────┼─────────────────────────────────┤ │关联方 │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1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2-04-27 │ ├─────┼─────────────────────────────────┤ │关联方 │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1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2-04-27 │ ├─────┼─────────────────────────────────┤ │关联方 │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1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2-04-27 │ ├─────┼─────────────────────────────────┤ │关联方 │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1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2-04-27 │ ├─────┼─────────────────────────────────┤ │关联方 │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房屋给关联人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2-04-27 │ ├─────┼─────────────────────────────────┤ │关联方 │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2-04-27 │ ├─────┼─────────────────────────────────┤ │关联方 │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2-04-27 │ ├─────┼─────────────────────────────────┤ │关联方 │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2-04-27 │ ├─────┼─────────────────────────────────┤ │关联方 │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3.重大事项】 ──────┬────────────────────────────────── 2022-06-10│其他事项 ──────┴────────────────────────────────── 一、聘请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收到了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为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调确定主 办券商的函》(创业板函〔2022〕第55号)。由于截至目前,公司未聘请主办券商办理公司股 票在交易所摘牌后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等相关业务,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 转让的实施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深交所协调确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券”)为公司主办券商。 公司将根据《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 有关规定,尽快与中信证券签署相关协议,并积极配合办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摘牌后进入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相关业务,包括办理交易所市场的股 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股票挂牌及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 ──────┬────────────────────────────────── 2022-05-20│其他事项 ──────┴────────────────────────────────── 一、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情况概述 2020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0-130),联日照耀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对腾邦集 团提起重整申请。 2021年3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收到了深圳中院的(2020)粤03破申504、 505、507号《决定书》,深圳中院决定对控股股东腾邦集团及其子公司腾邦资产管理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腾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1年3月9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控股股东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2021年12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收到了深圳中院的(2020)粤03破申505号《民 事裁定书》,深圳中院认为腾邦集团的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较低,对其启动重整程序,不利 于保护债权人,不符合破产重整制度的立法价值,深圳中院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联日照耀对被 申请人腾邦集团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 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未被法院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5)。 2021年12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收到深圳中院寄来的联日照耀提起的《上诉状》 。联日照耀于2021年12月16日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披露 的《关于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进展暨提起上诉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72) 。 2022年4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收到收到广东高院的(2022)粤破终41号《应诉 通知书》,广东高院已受理联日照耀对被申请人腾邦集团提出的破产重整上诉申请,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3)。 二、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进展情况 2022年5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收到广东高院的(2022)粤破终41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2-05-20│其他事项 ──────┴────────────────────────────────── 一、公司重整申请情况的概述 1.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紧急临时)会议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同意拟以公司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能为由,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公司向 深圳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资料,深圳中院于2021年4月13日立案,案号为(2021)粤03破申250 号。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2021年4月14日、12月22日披露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关于公司向法院提交重整申请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 21-047)、《关于公司申请重整进展暨提起上诉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66)。 2.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与投资人签署破产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49),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 产云南分公司”)签署了《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关于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之投资协议》,东方资产 云南分公司有意向参与公司重整。 3.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58),公司与东方资产云南分公司签署了《补充协议》。 4.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 圳)律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联合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 5.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116),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 报的通知,启动债权申报工作。 6.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55), 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向深圳中院提交了《关于延长腾邦国际预重整期间的申请》。 7.2021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1)粤03破申250号, 因公司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公司重整的无异议函,且已超过预重整期间,深圳中院 裁定不予受理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申 请重整未被法院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4)。 8.2021年12月20日,因深圳中院裁定不予受理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3月31日,公司收到广东高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粤 破终43号,广东高院已受理公司的破产重整上诉申请。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2日、2022年 4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重整进展暨提起上诉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66)、 《关于公司申请重整进展暨上诉申请被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二、公司重整申请的进展情况 2022年5月19日,公司收到了广东高院的《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 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2-05-18│股权冻结 ──────┴────────────────────────────────── 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2020年4月27日、7月1日、9月29日、10月23日、11月5日、11月10 日、11月13日、2021年2月5日、2月26日、4月22日、11月2日、12月3日、12月7日、12月9日披 露了《关于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 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 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 019-066、2020-034、2020-086、2020-128、2020-134、2020-143、2020-145、2020-146、202 1-013、2021-023、2021-053、2021-151、2021-159、2021-161、2021-162)。公司于2022年5 月18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 腾邦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 ──────┬────────────────────────────────── 2022-05-05│其他事项 ──────┴──────────────────────────────────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当事人: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钟百胜,男 ,1965年4月出生,时任腾邦国际董事长,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顾勇,男,1970年6月出生,时任腾邦国际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 山区。 段乃琦,女,1966年4月出生,时任腾邦国际副董事长、执行总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 福田区。 乔海,男,1975年4月出生,时任腾邦国际董事、总经理,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及《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或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 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腾邦国际、 钟百胜、顾勇、段乃琦、乔海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腾邦国际、钟百胜提交《 申请报告》、《申请书》均称对行政处罚无异议,但对事先告知书个别文字表述提出了建议。 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腾邦国际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担保 2017年2月5日、2月21日,腾邦国际的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 与周某平先后签订2份《借款合同》,借款本金分别为5000万元,腾邦国际彼时的子公司深圳 市前海融易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易行)和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腾付通)与其他担保人共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担保。 2018年7月,腾邦集团与粤港澳大湾区产融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300 00万元,腾邦国际在《保证合同》上加盖公章,为上述借款事项提供连带担保。2018年11月, 腾邦集团归还该笔借款本金30000万元。2018年8月,腾邦集团与深圳市梦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签署《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955万元,腾邦国际在《担保保证书》上加盖公章,为腾邦集团 上述借款提供连带担保。 2018年10月,腾邦集团与华商汇供应链管理(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汇)签订《 借款合同》,约定借款30000万元,腾邦国际在《保证合同》上加盖公章,为腾邦集团上述借 款提供连带担保。 2019年4月,腾邦集团、钟百胜、史某、腾邦国际与深圳市腾达飞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腾达飞)签署《借款暨担保合同》,腾邦集团向腾达飞借款4700万元,腾邦国际作为保 证人之一在上述《借款暨担保合同》上加盖公章,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担保。 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及第十七项的规定,腾邦国际应当及时 披露其签订担保合同及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事项,但公司并未及时披露。 腾邦国际《2018年年度报告》未披露向关联方提供担保发生额62955万元,未披露向关联 方提供担保余额42955万元,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9%;《2019年年度报告》未披露 向关联方提供担保发生额4700万元,未披露向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47655万元,占公司当期报 告记载净资产的35.49%。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 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号,以下简称《年报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四十一 条第二项的规定,腾邦国际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其发生的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及相应余额 ,但公司未在《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 漏。 ──────┬────────────────────────────────── 2022-04-27│其他事项 ──────┴────────────────────────────────── 1.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邦国际”)于2022年4 月27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且财务会计报告被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所”)出 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 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3.10条第(二)项“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 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和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 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2.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腾邦国际 ”变更为“*ST腾邦”,2021年5月27日起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2年2月28日新增被 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5月26日、2022年2月2 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关于 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2021-092、2022-029)。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ST腾邦; 3.股票代码:300178;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年4月27日; 5.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主要原因 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者分别为-1575982091.04元、-1105544970.30元、-1473305828.78元, 且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事项触及《上市规则》第 9.4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六)公司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 2022-04-20│股权冻结 ──────┴──────────────────────────────────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系统查 询获悉,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百胜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 ──────┬────────────────────────────────── 2022-04-14│其他事项 ──────┴──────────────────────────────────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或“公司”)于2022年2月1 8日、3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8 日、3月7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2、2022-035)。 近日,公司收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情况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原指派陈海强作为签字注册会计 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 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陈海强变更为欧阳春竹。 ──────┬────────────────────────────────── 2022-04-12│其他事项 ──────┴────────────────────────────────── 2022年4月11日,公司获悉深圳中院向国信证券红岭中路营业部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0)粤03执5767之二,要求变卖被执行人腾邦集团名下13000000股公司股票,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协助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 “一、冻结被执行人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开立在你公司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1100023639 88),冻结期限一年,自2022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9日止;二、将被执行人腾邦集团有限公 司(证券账户号:0800175804)所持证券简称“腾邦国际”(证券代码:300178,证券性质: 无限售流通股)股票1300万股,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的冻结状 态变更为可售冻结; 三、你营业部应在30个交易日内解除质押并强制卖出被执行人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在你公司 的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0800175804,托管单元:000100)内“腾邦国际”(证券代码:30 017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股票1300万股;四、强制卖出后,将变卖价款及冻结期间分 红和利息划付至本院执行款专户(账户信息附后)以清偿本案债务,划付后解除对被执行人腾 邦集团有限公司在你公司的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0800175804)所对应资金账户(资金账号 :110002363988)的冻结。” 二、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2022年4月11日,腾邦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127531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9%股。 根据深圳中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国信证券将变卖对腾邦集团持有的公司13000000股股票 ,占公司总股本的2.11%。 三、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司法处置。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发行上市后以利润分配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拟通过二级市场方式卖出。 4.减持数量:13000000股。 5.减持期间:国信证券红岭中路营业部在30个交易日内解除质押并强制卖出腾邦集团名下 股份13000000股,具体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6.价格区间:市场价格。 ──────┬────────────────────────────────── 2022-04-06│其他事项 ──────┴──────────────────────────────────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钟百胜先生、顾勇先生、段乃琦女士、乔海先生: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或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所依据 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你们享有的权利予以告知。经查明,腾邦国际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 一、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担保 2017年2月5日、2月21日,腾邦国际的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 与周世平先后签订2份《借款合同》,借款本金分别为5000万元,腾邦国际彼时的子公司深圳 市前海融易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易行)和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腾付通)与其他担保人共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担保。 2018年7月,腾邦集团与粤港澳大湾区产融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300 00万元,腾邦国际在《保证合同》上加盖公章,为上述借款事项提供连带担保。2018年11月, 腾邦集团归还该笔借款本金30000万元。2018年8月,腾邦集团与深圳市梦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签署《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955万元,腾邦国际作为保证人在《担保保证书》上加盖公章, 为腾邦集团上述借款提供连带担保。 2018年10月,腾邦集团与华商汇供应链管理(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汇)签订《 借款合同》,约定借款30000万元,腾邦国际在《保证合同》上加盖公章,为腾邦集团上述借 款提供连带担保。 2019年4月,腾邦集团、钟百胜、史进、腾邦国际与深圳市腾达飞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腾达飞)签署《借款暨担保合同》,腾邦集团向腾达飞借款4700万元,腾邦国际作为保 证人之一在上述《借款暨担保合同》上加盖公章,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担保。 根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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