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184 力源信息 更新日期:2024-12-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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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781.00│ ---│ ---│ 8074.1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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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支付帕太项目交易现│ 12.92亿│ 3.71亿│ 12.92亿│ 100.00│ ---│ ---│
│金对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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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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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红亮 2952.67万 4.48 --- 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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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952.67万 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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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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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力源信│鼎芯无限、│ 2.7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香港力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鼎芯亚太、│ │ │ │ │ │ │ │
│ │帕太集团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帕太集团 │ 1.2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香港力源 │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上海帕太 │ 9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香港力源、│ 7126.8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鼎芯亚太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香港力源、│ 7126.8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鼎芯亚太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香港力源、│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鼎芯亚太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鼎芯无限、│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鼎芯亚太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鼎芯无限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鼎芯无限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鼎芯无限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鼎芯无限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力源应用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飞腾电子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飞腾电子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鼎芯无限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芯源半导体│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力源应用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力源应用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力源应用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芯源半导体│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芯源半导体│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力源应用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鼎芯无限 │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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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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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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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
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
司于2024年11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
审议,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选举夏盼女士、袁园女士(简历请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
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届
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三年。
1、夏盼女士
出生于198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至2019年12月任公司行
政助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行政部主管,2012年至今任公司监事。
现任公司行政部主管、监事会主席。
夏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夏盼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2、袁园女士
出生于198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9月至2021年11月历任
公司证券事务助理、证券投资部主管,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5年至今任公
司监事。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监事。
袁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袁园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监
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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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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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赵马克(MARKZH
AO)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惠谊女士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达1%的告知函》,因高惠谊女
士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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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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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2024年半年度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
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
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7158923.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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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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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保障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
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
整。调整完成后,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马克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由公司独立董事李燕萍女士担任,与郭炜先生(主任委员)、郭月梅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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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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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9日,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
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
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
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
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具有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
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
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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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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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港币、日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主要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衍生品的基础标
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
2、交易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
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的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
预留的保证金等)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
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该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
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
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用于支付供应商的采购款项以
及银行的外汇融资,锁定采购成本和融资成本,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保证金(包括为
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的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
关金额)不超过1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
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
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大量境外业务使用外币结算,使得日常经营
过程中持续持有数额较大的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
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
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能进一步提高
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
2、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
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港币、日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主要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
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
品、其他标的。
3、业务额度
根据公司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
金和权利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的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为应
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
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4、交易对方
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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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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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2023年度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
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计提减值准
备合计人民币37,954,832.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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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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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8日,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就相
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孙)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80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事项为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
(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
票贴现、开立信用证、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时提供担保、付款担保(包
括但不限于签署担保函、保证合同等)等,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
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上述担保额度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
,公司无需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银行最终
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赵马克(MARKZHAO)或其
指定代理人代表签署担保及相关的各类法律文件,并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
司法定代表人赵马克(MARKZHAO)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调整各子(孙)公
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和具体实施的授权安排,同时全
资子(孙)公司将对本公司提供等值的反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后
续公司将根据实际签订担保合同情况披露进展公告。
二、拟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良好,未发生逾期贷款的情况,且为
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均采取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
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全资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80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事项为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
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
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时提供担保、付款担保(
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担保函、保证合同等)等,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
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为各全资子(
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明细如下:上述担保额度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
定代表人赵马克(MARKZHAO)或其指定代理人代表签署担保及相关的各类法律文件,并在不超
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赵马克(MARKZHAO)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
担保额度范围内调整各子(孙)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
度和具体实施的授权安排,同时全资子(孙)公司将对本公司提供等值的反担保,实际担保金
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是否关联担保:否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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