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184 力源信息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2-10│ 20.00│ 3.05亿│
├───────────┼───────────┼───────────┼───────────┤
│增发 │ 2014-07-29│ 5.35│ 1.4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1-07│ 7.99│ 1741.82万│
├───────────┼───────────┼───────────┼───────────┤
│增发 │ 2015-07-09│ 5.72│ 1.42亿│
├───────────┼───────────┼───────────┼───────────┤
│增发 │ 2016-09-26│ 17.52│ 3.50亿│
├───────────┼───────────┼───────────┼───────────┤
│增发 │ 2016-10-09│ 13.80│ 1.80亿│
├───────────┼───────────┼───────────┼───────────┤
│增发 │ 2017-03-06│ 11.03│ 13.15亿│
├───────────┼───────────┼───────────┼───────────┤
│增发 │ 2017-03-24│ 11.03│ 12.74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781.00│ ---│ ---│ 8074.1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支付帕太项目交易现│ 12.92亿│ 3.71亿│ 12.92亿│ 100.00│ ---│ ---│
│金对价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侯红亮 2952.67万 4.48 --- 2018-10-12
─────────────────────────────────────────────────
合计 2952.67万 4.48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武汉力源信│香港力源、│ 1.6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鼎芯无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鼎芯亚太、│ │ │ │ │ │ │ │
│ │帕太集团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帕太集团 │ 1.2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上海帕太 │ 9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香港力源、│ 7158.6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鼎芯亚太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香港力源、│ 7158.6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鼎芯亚太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香港力源 │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香港力源 │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鼎芯无限 │ 3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鼎芯无限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鼎芯无限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鼎芯无限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鼎芯无限、│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鼎芯亚太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飞腾电子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鼎芯无限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飞腾电子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飞腾电子 │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力源应用 │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鼎芯无限 │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力源应用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芯源半导体│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力源应用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芯源半导体│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力源应用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鼎芯无限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芯源半导体│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鼎芯亚太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力源应用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武汉力源信│芯源半导体│ 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息技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11-28│股权回购
──────┴──────────────────────────────────
1、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低于2000万元,不超
过3000万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5.00元/股(含),
按回购金额上限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2000000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0.17%;按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
数量为133333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
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后续拟实施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
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
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回购方案实施情况: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目前所需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首次回购300000股,成交
总金额为3039189.73元(含交易费用)。
5、已回购股份的出售计划、处理情况,与回购方案的差异:本次回购与前期披露的回购
方案一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现将公
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11月2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了公司股
份3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60%,最低成交价为10.10元/股,最高成交价为10.15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3039189.73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
2025-11-25│其他事项
──────┴──────────────────────────────────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
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并变更企业类型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将企业类型由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变更企业类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武汉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
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3104498XQ
名称: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三路5号
法定代表人:赵马克
注册资本:1154011922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1年8月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
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居民日常生活服务,
市场营销策划。(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2025-11-18│其他事项
──────┴──────────────────────────────────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和2025年11月14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
025-03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
025-043)。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使用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不超过3000万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15.00元/股(含)。若全额回购且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测算,预计本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若全额回购且按回
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3333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0.1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
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
时披露。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
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如在回购期限内,
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
届满;(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
日起提前届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
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
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
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三路5号证券投资部(2)申报
时间:2025年11月18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园、刘青
联系电话:027-59417345
电子邮箱:zqb@icbase.com
传真:027-59417373
邮编:430070
──────┬──────────────────────────────────
2025-11-15│其他事项
──────┴──────────────────────────────────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和2025年11月14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并变更企业类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同
时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刘昌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其他相关职务。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选举刘昌柏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六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昌柏先生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变更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刘昌柏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刘昌柏先生,出生于197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本科学历,非执业
注册会计师。2004年至2012年供职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项目经理、部门高级经理;2013
年至2014年6月供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湖北分所,任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武汉力源信息应用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3月至2023年12月任
武汉帕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帕太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2
4年11月29日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力源应用董事
,上海帕太董事。
截止目前,刘昌柏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24971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
2025-10-29│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为持续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
力等因素,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
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
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
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价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回购方案
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按回购股份的资
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5.00元/股(含)进行测算,若
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17%。
按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5.00元/股
(含)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33333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
行总股本的0.12%。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及自有资金。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获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
为公司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回购实际使用金额的90%的股票回购专项
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具体事宜以双方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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